卷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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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民尚書呂季略、少府周石珍、舍人嚴亶于市。
趙伯超、伏知命餓死于獄。
以謝答仁不失禮于太宗,特宥之。
王偉于獄中上五百言詩,〔五百言詩,今之五十韻詩也。
上,時掌翻。
〕湘東王愛其才,欲宥之;有嫉之者,言于王曰:「前日偉作檄文甚佳。
」王求而視之,檄雲:「項羽重瞳,尚有烏江之敗;〔重,直龍翻。
〕湘東一目,甯為赤縣所歸!」王大怒,釘其舌于柱,〔釘,丁定翻。
〕剜腹、脔肉而殺之。
〔剜,烏丸翻。
王偉,侯景之所取計者也;自圍台城以至于移梁祚,屠蕭氏以及其臣民,皆偉之謀。
帝忘其父子兄弟之雠,乃愛其才而欲宥之,發怒于檄文而後誅之,失刑甚矣!〕 20丙戌,齊合州刺史斛斯昭攻曆陽,拔之。
21丁亥,下令,以「王偉等既死,自餘衣冠舊貴,被逼偷生,〔被,皮義翻。
〕猛士勳豪,和光苟免者,皆不問。
」 22扶風民魯悉達,糾合鄉人以保新蔡,〔陳書:魯悉達,扶風人,祖父至悉達皆仕于齊、梁。
沈約宋志:江州所部有南新蔡郡,不言僑置之地,但雲去京都水行一千三百七十六裡有餘。
以水程約言之,南新蔡郡當置于今蕲州界。
五代志:蕲州黃梅縣,舊曰永興,隋開皇初,改曰新蔡,蓋因南新蔡郡以名縣也。
劉昫曰:黃梅縣,宋分置新蔡郡。
〕力田蓄谷。
時江東饑亂,餓死者什八九,遺民攜老幼歸之。
悉達分給糧廪,全濟甚衆,招集晉熙等五郡,盡有其地。
使其弟廣達将兵從王僧辯讨侯景,〔将,即亮翻;下同。
〕景平,以悉達為北江州刺史。
〔魏收志:梁武帝置北江州,治鹿城關,領義陽、齊昌、新昌、梁安、齊興郡。
五化代志:黃州木蘭縣,梁置北江州,唐并木蘭入黃岡縣。
〕 23齊主使其散騎常侍曹文皎等來聘,湘東王使散騎常侍柳晖等報之,且告平侯景;亦遣舍人魏彥告于魏。
24六主使潘樂、郭元建将兵圍秦郡,行台尚書辛術谏曰:「朝廷與湘東王信使不絕。
〔使,疏吏翻。
〕陽平,侯景之土,取之可也;今王僧辯已遣嚴超達守秦郡,于義何得複争之!〔複,扶又翻。
〕且水潦方降,不如班師。
」弗從。
陳霸先命别将徐度引兵助秦郡固守。
齊衆七萬,攻之甚急。
王僧辯使衛将軍杜崱救之,霸先亦自歐陽來會;與元建大戰于士林,大破之,〔士林在六合縣界。
〕斬首萬餘級,生擒千餘人。
元建收餘衆北遁;猶以通好,不窮追也。
〔好,呼到翻。
〕 辛術遷吏部尚書。
自魏遷邺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人,〔吏部選為大選。
選,須絹翻。
〕互有得失:齊世宗少年高朗,所弊者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少,詩照翻。
沈,持林翻。
〕楊愔風流辯給,取士失于浮華。
唯術性尚貞明,取士必以才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閥,音伐。
說文:閥閱,自序也。
史記: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
此所謂門閥者,直言世家子弟門地素高者耳。
又說:門在左曰閥,在右曰閱。
〕考之前後,最為折衷。
〔衷,陟仲翻。
〕 25魏達奚武遣尚書左丞柳帶韋入南鄭,說宜豐侯循曰:〔說,式芮翻。
〕「足下所固者險,所恃者援,所保者民。
今王旅深入,所憑之險不足固也;白馬破走,酋豪不進,〔謂楊幹運也。
酋,慈秋翻。
〕所望之援不可恃也;長圍四合,所部之民不可保也。
且足下本朝喪亂,社稷無主,欲誰為為忠乎﹖〔朝,直遙翻。
喪,息浪翻。
誰為之為,于僞翻。
〕豈若轉禍為福,使慶流子孫邪!」循乃請降。
〔降,戶江翻。
〕帶韋,慶之子也。
〔柳慶見一百六十一卷武帝太清二年。
〕開府儀同三司賀蘭德願聞城中食盡,請攻之,大都督赫連達曰:「不戰而獲城,策之上者,豈可利其子女,貪其貨财,而不愛民命乎!且觀其士馬猶強,城池尚固,攻之縱克,則彼此俱傷;如困獸猶鬬,〔左傳吳夫僙王之言。
〕則成敗未可知也。
」武曰:「公言是也。
」乃受循降,獲男女二萬口而還,〔還,從宣翻,又如字。
〕于是劍北皆入于魏。
27庚寅,立安南侯方矩為王太子。
28齊遣散騎常侍謝季卿來賀平侯景。
29衡州刺史王懷明作亂,廣州刺史蕭勃讨平之。
30齊政煩賦重,江北之民不樂屬齊,其豪傑數請兵于王僧辯,僧辯以與齊通好,皆不許。
〔樂,音洛。
數,所角翻。
好,呼到翻。
〕秋,七月,廣陵僑人朱盛等〔僑人,本非廣陵人而僑居廣陵者。
〕潛聚黨數千人,謀襲殺齊刺史溫仲邕,遣使求援于陳霸先,〔使,疏吏翻;下使未同。
〕雲已克其外城。
霸先使告僧辯,僧辯曰:「人之情僞,未易可測,〔易,弋豉翻。
〕若審克外城,亟須應援,如其不爾,無煩進軍。
」使未報,霸筅已濟江,僧辯乃命武州刺史杜崱等助之。
會盛等謀洩,霸先因進軍圍廣陵。
31八月,魏安康人黃衆寶反,攻魏興,執守柳桧,進圍東梁州。
〔梁置南梁州于西城郡,西魏改曰東梁州;西城,古魏興郡治所。
魏收志:後魏太延五年,别置魏興郡于上洛郡界,帶陽亭縣,屬洛州;洛州,後改為商州。
〕令桧誘說城中,〔誘,音酉。
說,式芮翻。
〕桧不從而死。
桧,虬之弟也。
〔柳虬,柳慶之兄,見二百五十一卷武帝大同三年。
〕太師泰遣王雄與骠騎大将軍武川宇文虬讨之。
〔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 32武陵王紀舉兵由外水東下,以永豐侯撝為益州刺史,守成都,使其子宜都王圓肅副之。
33九月,甲戌,司空南平王恪卒。
甲申,以王僧辯為揚州刺史。
34齊主使告王僧辯、陳霸先曰:「請釋廣陵之圍,必歸廣陵、曆陽兩城。
」霸先引兵還京口,江北之民從霸先濟江者萬餘口。
湘東王以霸先為征北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征霸先世子昌〔霸先封長城縣侯,昌為世子。
〕及兄子顼詣江陵,以昌為散【章:十二行本「散」上有「員外」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騎常侍,顼為領直。
〔梁宿衛之官有四廂領直,蓋領直衛之士,因以名官。
為昌、顼陷魏張本。
〕 35宜豐侯循之降魏也,丞相泰許其南還,久而未遣,從容問劉璠曰:〔從,千容翻。
〕「我于古誰比﹖」對曰:「璠常以公為湯、武,今日所見,曾桓、文之不如!」泰曰:「我安敢比湯、武,庶幾望伊、周,何至不如桓、文!」對曰:「齊桓存三亡國,〔左傳:宋司馬子魚曰:齊桓存三亡國以屬諸侯。
杜預注曰:三亡國,魯、衛、邢。
〕晉文公不失信于伐原。
」語未竟,奉撫掌曰:「我解爾意,〔解,戶買翻。
〕欲激我耳。
」乃謂循曰:「王欲之荊,為之益﹖」〔武陵王紀封循為随郡王,故以王稱之。
〕循請還江陵,泰厚禮遣之。
〔考異曰:典略雲:「十月,乙未朔,太祖謂循」雲雲。
按太清紀,是月循至江陵,今從之。
〕循以文武千家自随,湘東王疑之,遣使觇察,相望于道;〔使,疏吏翻。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始至之夕,命劫竊其财,及旦,循啟輸馬仗,王乃安之,引入,對泣,以循為侍中、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36冬,十月,齊主自晉陽如離石,自黃栌嶺起長城,北至社平戍,四百餘裡,置三十六戍。
37戊申,湘東王執湘州刺史王琳于殿中,殺其副将殷晏。
琳本會稽兵家,〔将,即亮翻。
會,工外翻。
〕其姊妹皆入王宮,故琳少在左右。
琳好勇,王以為将帥。
琳傾身下士,〔少,詩照翻。
好,呼到翻。
帥,所類翻。
下,遐嫁翻;下王下同。
〕所得賞賜,不以入家。
麾下萬人,多江、淮群盜,從王僧辯平侯景,與社龛功居第一。
〔龛,苦含翻。
〕在建康,恃寵縱暴,僧辯不能禁。
僧辯以宮殿之燒,〔謂軍人遺火焚太極殿及東、西堂也。
〕恐得罪,欲以琳塞責,〔塞,悉則翻。
〕乃密啟王,請誅琳。
王以琳為湘州,琳自疑及禍,使長史陸納帥部曲赴湘州,〔帥,讀曰率。
〕身詣江陵陳謝,謂納等曰:「吾若不返,子将安之﹖」〔之,往也。
〕鹹曰:「請死之。
」相泣而别。
至江陵,王下琳吏。
辛酉,以王子方略為湘州刺史,又以廷尉黃羅漢為長史,使與太舟卿張載至巴陵,先據琳軍。
〔五代志:太舟卿,梁初為都水台使者,天監七年改焉,位視中書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載有寵于王,而禦下峻刻,荊州人疾之如雠。
羅漢等至琳軍,陸納及一卒并哭,不肯受命,執羅漢及載。
王遣宦者陳旼往谕之,納對旼刳載腹,抽腸以系馬足,使繞而走,腸盡氣絕。
又脔割,出其心,向之抃舞,〔抃舞,拊手而舞。
〕焚其餘骨。
以黃羅漢清謹而免之。
納與諸将引兵襲湘州,時州中無主,納遂據之。
38公卿藩鎮數勸進于湘東王,〔數,所角翻。
〕十一月,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改元,大赦。
〔改太清為承聖。
〕是日,帝不升正殿,公卿陪列而已。
〔史言帝不能正其始。
〕 39丁醜,以宜豐侯循為湘州刺史。
40己卯,立王太子方矩為皇太子,更名元良。
〔更,丁行翻。
〕皇子方智為晉安王,方略為始安王,方等之子莊為永嘉王。
〔方等伐湘州,戰敗而死。
〕追尊母阮修容為文宣皇後。
〔修容,魏文帝所制,自晉以來,位列九嫔。
〕 侯景之亂,州郡太半入魏,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長江為限,荊州界北盡武甯,西拒硖口,〔北盡武甯,與嶽陽王詧分界。
西拒峽口,與武陵王紀分界。
「硖」,當作「峽」。
〕嶺南複為蕭勃所據,〔複,扶又翻。
〕诏令所行,千裡而近,民戶着籍,不盈三萬而已。
〔着,直略翻。
史言荊州管内蕭條。
〕 41陸納襲擊衡州刺史丁道貴于渌口,破之。
〔衡州,治衡陽縣。
縣東二十裡有酃湖,其水湛然綠色,取以釀酒,甘美,謂之酃渌。
渌口,即酃湖口也。
唐志:潭州有渌口戍。
丁度曰:湘東有渌水。
張舜民郴行錄:嘉魚縣口舟行七十餘裡,至渌溪口。
南北對境圖,自嶽州沿東北下,過侯敬港、神林港、象湖港、新打口、石頭口、得渌溪口。
按郴行錄、對境圖之渌溪口,皆非丁道貴敗處,唯唐志之潭州渌口戍為是。
渌,音綠。
〕道貴奔零陵,其衆悉降于納。
〔降,戶江翻。
〕上聞之,遣使征司徒王僧辯、右衛将軍杜崱、平北将軍裴之橫與宜豐侯循共讨納循軍巴陵以待之。
侯景之亂,零陵人李洪雅據其郡,上即以為營州刺史。
〔營陽郡,亦漢零陵郡之地,故因置營州,隋為永州。
〕洪雅請讨陸納,上許之。
丁道貴收餘衆與之俱。
納遣其将吳藏襲擊,破之,洪雅等退保空雲城,〔姚思廉梁書作「空靈灘」。
水經注:長沙建甯縣故城,南有空冷峽,湘水所經也,驚浪雷奔,浚同三峽。
張舜民郴行錄曰:自醴陵江口南行十餘裡,有空靈岸。
考異曰:典略作「空零城」,今從梁書。
餘謂「空零」蓋「空靈」之誤也。
〕藏引兵圍之。
頃之,納請降,求送妻子,〔送妻子為質以示誠款。
〕上遣陳旻至納所,納衆皆泣,曰:「王郎被囚,〔被,皮義翻。
〕故我曹逃罪于湘州,非有他志也。
」乃出妻子付旻。
旻至巴陵,循曰:「此詐也,必将我。
」乃密為之備。
納果夜以輕兵繼旻後,約至城下鼓噪。
十二月,壬午晨,去巴陵十裡,〔言納兵夜行至晨,距巴陵相去十裡。
〕衆謂已至,即鼓噪,軍中皆驚。
循坐胡床,于壘門望之,納乘水來攻,矢下如雨,循方食甘蔗,略無懼色,〔蔗,之夜翻。
〕徐部分将士擊之,〔分,扶問翻。
〕獲其一艦;〔艦,戶黯翻。
〕納退保長沙。
42壬午,齊主還邺;戊午,複如晉陽。
〔複,扶又翻。
〕
趙伯超、伏知命餓死于獄。
以謝答仁不失禮于太宗,特宥之。
王偉于獄中上五百言詩,〔五百言詩,今之五十韻詩也。
上,時掌翻。
〕湘東王愛其才,欲宥之;有嫉之者,言于王曰:「前日偉作檄文甚佳。
」王求而視之,檄雲:「項羽重瞳,尚有烏江之敗;〔重,直龍翻。
〕湘東一目,甯為赤縣所歸!」王大怒,釘其舌于柱,〔釘,丁定翻。
〕剜腹、脔肉而殺之。
〔剜,烏丸翻。
王偉,侯景之所取計者也;自圍台城以至于移梁祚,屠蕭氏以及其臣民,皆偉之謀。
帝忘其父子兄弟之雠,乃愛其才而欲宥之,發怒于檄文而後誅之,失刑甚矣!〕 20丙戌,齊合州刺史斛斯昭攻曆陽,拔之。
21丁亥,下令,以「王偉等既死,自餘衣冠舊貴,被逼偷生,〔被,皮義翻。
〕猛士勳豪,和光苟免者,皆不問。
」 22扶風民魯悉達,糾合鄉人以保新蔡,〔陳書:魯悉達,扶風人,祖父至悉達皆仕于齊、梁。
沈約宋志:江州所部有南新蔡郡,不言僑置之地,但雲去京都水行一千三百七十六裡有餘。
以水程約言之,南新蔡郡當置于今蕲州界。
五代志:蕲州黃梅縣,舊曰永興,隋開皇初,改曰新蔡,蓋因南新蔡郡以名縣也。
劉昫曰:黃梅縣,宋分置新蔡郡。
〕力田蓄谷。
時江東饑亂,餓死者什八九,遺民攜老幼歸之。
悉達分給糧廪,全濟甚衆,招集晉熙等五郡,盡有其地。
使其弟廣達将兵從王僧辯讨侯景,〔将,即亮翻;下同。
〕景平,以悉達為北江州刺史。
〔魏收志:梁武帝置北江州,治鹿城關,領義陽、齊昌、新昌、梁安、齊興郡。
五化代志:黃州木蘭縣,梁置北江州,唐并木蘭入黃岡縣。
〕 23齊主使其散騎常侍曹文皎等來聘,湘東王使散騎常侍柳晖等報之,且告平侯景;亦遣舍人魏彥告于魏。
24六主使潘樂、郭元建将兵圍秦郡,行台尚書辛術谏曰:「朝廷與湘東王信使不絕。
〔使,疏吏翻。
〕陽平,侯景之土,取之可也;今王僧辯已遣嚴超達守秦郡,于義何得複争之!〔複,扶又翻。
〕且水潦方降,不如班師。
」弗從。
陳霸先命别将徐度引兵助秦郡固守。
齊衆七萬,攻之甚急。
王僧辯使衛将軍杜崱救之,霸先亦自歐陽來會;與元建大戰于士林,大破之,〔士林在六合縣界。
〕斬首萬餘級,生擒千餘人。
元建收餘衆北遁;猶以通好,不窮追也。
〔好,呼到翻。
〕 辛術遷吏部尚書。
自魏遷邺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人,〔吏部選為大選。
選,須絹翻。
〕互有得失:齊世宗少年高朗,所弊者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少,詩照翻。
沈,持林翻。
〕楊愔風流辯給,取士失于浮華。
唯術性尚貞明,取士必以才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閥,音伐。
說文:閥閱,自序也。
史記: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閱。
此所謂門閥者,直言世家子弟門地素高者耳。
又說:門在左曰閥,在右曰閱。
〕考之前後,最為折衷。
〔衷,陟仲翻。
〕 25魏達奚武遣尚書左丞柳帶韋入南鄭,說宜豐侯循曰:〔說,式芮翻。
〕「足下所固者險,所恃者援,所保者民。
今王旅深入,所憑之險不足固也;白馬破走,酋豪不進,〔謂楊幹運也。
酋,慈秋翻。
〕所望之援不可恃也;長圍四合,所部之民不可保也。
且足下本朝喪亂,社稷無主,欲誰為為忠乎﹖〔朝,直遙翻。
喪,息浪翻。
誰為之為,于僞翻。
〕豈若轉禍為福,使慶流子孫邪!」循乃請降。
〔降,戶江翻。
〕帶韋,慶之子也。
〔柳慶見一百六十一卷武帝太清二年。
〕開府儀同三司賀蘭德願聞城中食盡,請攻之,大都督赫連達曰:「不戰而獲城,策之上者,豈可利其子女,貪其貨财,而不愛民命乎!且觀其士馬猶強,城池尚固,攻之縱克,則彼此俱傷;如困獸猶鬬,〔左傳吳夫僙王之言。
〕則成敗未可知也。
」武曰:「公言是也。
」乃受循降,獲男女二萬口而還,〔還,從宣翻,又如字。
〕于是劍北皆入于魏。
27庚寅,立安南侯方矩為王太子。
28齊遣散騎常侍謝季卿來賀平侯景。
29衡州刺史王懷明作亂,廣州刺史蕭勃讨平之。
30齊政煩賦重,江北之民不樂屬齊,其豪傑數請兵于王僧辯,僧辯以與齊通好,皆不許。
〔樂,音洛。
數,所角翻。
好,呼到翻。
〕秋,七月,廣陵僑人朱盛等〔僑人,本非廣陵人而僑居廣陵者。
〕潛聚黨數千人,謀襲殺齊刺史溫仲邕,遣使求援于陳霸先,〔使,疏吏翻;下使未同。
〕雲已克其外城。
霸先使告僧辯,僧辯曰:「人之情僞,未易可測,〔易,弋豉翻。
〕若審克外城,亟須應援,如其不爾,無煩進軍。
」使未報,霸筅已濟江,僧辯乃命武州刺史杜崱等助之。
會盛等謀洩,霸先因進軍圍廣陵。
31八月,魏安康人黃衆寶反,攻魏興,執守柳桧,進圍東梁州。
〔梁置南梁州于西城郡,西魏改曰東梁州;西城,古魏興郡治所。
魏收志:後魏太延五年,别置魏興郡于上洛郡界,帶陽亭縣,屬洛州;洛州,後改為商州。
〕令桧誘說城中,〔誘,音酉。
說,式芮翻。
〕桧不從而死。
桧,虬之弟也。
〔柳虬,柳慶之兄,見二百五十一卷武帝大同三年。
〕太師泰遣王雄與骠騎大将軍武川宇文虬讨之。
〔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 32武陵王紀舉兵由外水東下,以永豐侯撝為益州刺史,守成都,使其子宜都王圓肅副之。
33九月,甲戌,司空南平王恪卒。
甲申,以王僧辯為揚州刺史。
34齊主使告王僧辯、陳霸先曰:「請釋廣陵之圍,必歸廣陵、曆陽兩城。
」霸先引兵還京口,江北之民從霸先濟江者萬餘口。
湘東王以霸先為征北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徐州刺史,征霸先世子昌〔霸先封長城縣侯,昌為世子。
〕及兄子顼詣江陵,以昌為散【章:十二行本「散」上有「員外」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騎常侍,顼為領直。
〔梁宿衛之官有四廂領直,蓋領直衛之士,因以名官。
為昌、顼陷魏張本。
〕 35宜豐侯循之降魏也,丞相泰許其南還,久而未遣,從容問劉璠曰:〔從,千容翻。
〕「我于古誰比﹖」對曰:「璠常以公為湯、武,今日所見,曾桓、文之不如!」泰曰:「我安敢比湯、武,庶幾望伊、周,何至不如桓、文!」對曰:「齊桓存三亡國,〔左傳:宋司馬子魚曰:齊桓存三亡國以屬諸侯。
杜預注曰:三亡國,魯、衛、邢。
〕晉文公不失信于伐原。
」語未竟,奉撫掌曰:「我解爾意,〔解,戶買翻。
〕欲激我耳。
」乃謂循曰:「王欲之荊,為之益﹖」〔武陵王紀封循為随郡王,故以王稱之。
〕循請還江陵,泰厚禮遣之。
〔考異曰:典略雲:「十月,乙未朔,太祖謂循」雲雲。
按太清紀,是月循至江陵,今從之。
〕循以文武千家自随,湘東王疑之,遣使觇察,相望于道;〔使,疏吏翻。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始至之夕,命劫竊其财,及旦,循啟輸馬仗,王乃安之,引入,對泣,以循為侍中、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36冬,十月,齊主自晉陽如離石,自黃栌嶺起長城,北至社平戍,四百餘裡,置三十六戍。
37戊申,湘東王執湘州刺史王琳于殿中,殺其副将殷晏。
琳本會稽兵家,〔将,即亮翻。
會,工外翻。
〕其姊妹皆入王宮,故琳少在左右。
琳好勇,王以為将帥。
琳傾身下士,〔少,詩照翻。
好,呼到翻。
帥,所類翻。
下,遐嫁翻;下王下同。
〕所得賞賜,不以入家。
麾下萬人,多江、淮群盜,從王僧辯平侯景,與社龛功居第一。
〔龛,苦含翻。
〕在建康,恃寵縱暴,僧辯不能禁。
僧辯以宮殿之燒,〔謂軍人遺火焚太極殿及東、西堂也。
〕恐得罪,欲以琳塞責,〔塞,悉則翻。
〕乃密啟王,請誅琳。
王以琳為湘州,琳自疑及禍,使長史陸納帥部曲赴湘州,〔帥,讀曰率。
〕身詣江陵陳謝,謂納等曰:「吾若不返,子将安之﹖」〔之,往也。
〕鹹曰:「請死之。
」相泣而别。
至江陵,王下琳吏。
辛酉,以王子方略為湘州刺史,又以廷尉黃羅漢為長史,使與太舟卿張載至巴陵,先據琳軍。
〔五代志:太舟卿,梁初為都水台使者,天監七年改焉,位視中書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載有寵于王,而禦下峻刻,荊州人疾之如雠。
羅漢等至琳軍,陸納及一卒并哭,不肯受命,執羅漢及載。
王遣宦者陳旼往谕之,納對旼刳載腹,抽腸以系馬足,使繞而走,腸盡氣絕。
又脔割,出其心,向之抃舞,〔抃舞,拊手而舞。
〕焚其餘骨。
以黃羅漢清謹而免之。
納與諸将引兵襲湘州,時州中無主,納遂據之。
38公卿藩鎮數勸進于湘東王,〔數,所角翻。
〕十一月,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改元,大赦。
〔改太清為承聖。
〕是日,帝不升正殿,公卿陪列而已。
〔史言帝不能正其始。
〕 39丁醜,以宜豐侯循為湘州刺史。
40己卯,立王太子方矩為皇太子,更名元良。
〔更,丁行翻。
〕皇子方智為晉安王,方略為始安王,方等之子莊為永嘉王。
〔方等伐湘州,戰敗而死。
〕追尊母阮修容為文宣皇後。
〔修容,魏文帝所制,自晉以來,位列九嫔。
〕 侯景之亂,州郡太半入魏,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長江為限,荊州界北盡武甯,西拒硖口,〔北盡武甯,與嶽陽王詧分界。
西拒峽口,與武陵王紀分界。
「硖」,當作「峽」。
〕嶺南複為蕭勃所據,〔複,扶又翻。
〕诏令所行,千裡而近,民戶着籍,不盈三萬而已。
〔着,直略翻。
史言荊州管内蕭條。
〕 41陸納襲擊衡州刺史丁道貴于渌口,破之。
〔衡州,治衡陽縣。
縣東二十裡有酃湖,其水湛然綠色,取以釀酒,甘美,謂之酃渌。
渌口,即酃湖口也。
唐志:潭州有渌口戍。
丁度曰:湘東有渌水。
張舜民郴行錄:嘉魚縣口舟行七十餘裡,至渌溪口。
南北對境圖,自嶽州沿東北下,過侯敬港、神林港、象湖港、新打口、石頭口、得渌溪口。
按郴行錄、對境圖之渌溪口,皆非丁道貴敗處,唯唐志之潭州渌口戍為是。
渌,音綠。
〕道貴奔零陵,其衆悉降于納。
〔降,戶江翻。
〕上聞之,遣使征司徒王僧辯、右衛将軍杜崱、平北将軍裴之橫與宜豐侯循共讨納循軍巴陵以待之。
侯景之亂,零陵人李洪雅據其郡,上即以為營州刺史。
〔營陽郡,亦漢零陵郡之地,故因置營州,隋為永州。
〕洪雅請讨陸納,上許之。
丁道貴收餘衆與之俱。
納遣其将吳藏襲擊,破之,洪雅等退保空雲城,〔姚思廉梁書作「空靈灘」。
水經注:長沙建甯縣故城,南有空冷峽,湘水所經也,驚浪雷奔,浚同三峽。
張舜民郴行錄曰:自醴陵江口南行十餘裡,有空靈岸。
考異曰:典略作「空零城」,今從梁書。
餘謂「空零」蓋「空靈」之誤也。
〕藏引兵圍之。
頃之,納請降,求送妻子,〔送妻子為質以示誠款。
〕上遣陳旻至納所,納衆皆泣,曰:「王郎被囚,〔被,皮義翻。
〕故我曹逃罪于湘州,非有他志也。
」乃出妻子付旻。
旻至巴陵,循曰:「此詐也,必将我。
」乃密為之備。
納果夜以輕兵繼旻後,約至城下鼓噪。
十二月,壬午晨,去巴陵十裡,〔言納兵夜行至晨,距巴陵相去十裡。
〕衆謂已至,即鼓噪,軍中皆驚。
循坐胡床,于壘門望之,納乘水來攻,矢下如雨,循方食甘蔗,略無懼色,〔蔗,之夜翻。
〕徐部分将士擊之,〔分,扶問翻。
〕獲其一艦;〔艦,戶黯翻。
〕納退保長沙。
42壬午,齊主還邺;戊午,複如晉陽。
〔複,扶又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