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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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 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内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注 梁紀十六〔強圉單阏(丁卯),一年。

    〕 高祖武皇帝十六 太清元年〔(丁卯、五四七)是年四月始改元太清。

    〕 1春,正月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鹆。

     2壬寅,荊州刺史廬陵威王續卒。

    〔谥法:猛以強果曰威。

    〕以湘東王繹為都督荊?雍等九州島諸軍事、荊州刺史。

    〔雍,于用翻。

    〕續素貪婪,〔婪,盧南翻。

    〕臨終,有啟遣中錄事參軍謝宣融獻金銀器千餘件,〔中錄事參軍,蓋使之錄合中事,在左右親近者也。

    件,其辇翻。

    〕上方知其富,因問宣融曰:「王之金盡此乎﹖」宣融曰:「此之謂多,安可加也!大王之過如日月之食,欲令陛下知之,故終而不隐。

    」〔終,謂卒也。

    〕上意乃解。

     初,湘東王繹為荊州刺史,有微過,續代之,以狀聞,〔按繹在荊州,有宮人李桃兒者,以才慧得進;及還,以李氏行。

    時得營戶禁重,續具狀以聞。

    繹對使者泣,訴于太子綱,太子和之,不得。

    繹懼,送李氏還荊州。

    〔自此二王不通書問。

    繹聞其死,入合而躍,屧為之破。

    〔屧,蘇協翻,屐也,又履中薦也。

    史言繹、續生無友于之情,死則從而忻快。

    為,于僞翻。

    〕 3丙午,東魏勃海獻武王歡卒。

    〔年五十二。

    〕歡性深密,終日俨然,人不能測,機權之際,變化若神。

    制馭軍旅,法令嚴肅。

    聽斷明察,〔斷,丁亂翻。

    〕不可欺犯。

    擢人受任,〔「受」,當作「授」。

    〕在于得才,苟其所堪,無問厮養;〔厮,音斯。

    養,餘亮翻。

    〕有虛聲無實者,皆不任用。

    雅尚儉素,刀劍鞍勒無金玉之飾。

    少能劇飲,自當大任,不過三爵。

    知人好士,全護勳舊;〔如尉景、司馬子如、孫騰諸人是也。

    少,詩照翻。

    好,呼到翻。

    〕每獲敵國盡節之臣,多不之罪。

    〔如泉企、裴讓之是也。

    〕由是文武樂為之用。

    〔樂,音洛。

    〕世子澄秘不發喪,〔用歡遺言也。

    〕唯行台左丞陳元康知之。

     侯自念己與高氏有隙,内不自安。

    辛亥,據河南叛,歸于魏,颍州刺史司馬世雲以城應之。

    景誘執豫州刺史高元成、襄州刺史李密、廣州刺史懷朔暴顯等。

    〔誘,音酉。

    〕遣軍士二百人載仗暮入西兖州、欲襲取之,刺史邢子才覺之,掩捕,盡獲之,因散檄東方諸州,各為之備,由是景不能取。

    〔侯景之變,當時覺之而能發其奸者,邢子才一人耳。

    孰謂文士不可以當藩翰哉!〕 諸将皆以景之叛由崔暹,〔崔暹糾劾權貴,諸将恨之,故以景叛為暹罪。

    将,即亮翻;下同。

    〕澄不得已,欲殺暹以謝景。

    陳元康谏曰:「今雖四海未清,綱紀已定;若以數将在外,苟悅其心,枉殺無辜,虧廢刑典,豈直上負天神,何以下安黎庶!晁錯前事,願公慎之。

    」〔晁錯事見十六卷漢景帝三年。

    〕澄乃止。

    遣司空韓軌督諸軍讨景。

     4辛酉,上祀南郊,大赦;甲子,祀明堂。

     5三【章:乙十一行本「三」作「二」;張校同;退齋校同。

    】月,魏诏:「自今應宮刑者,直沒官,勿刑。

    」 6魏以開府儀同三司若幹惠為司空,侯景為太傅、河南道行台、上谷公。

     庚辰,景又遣其行台郎中丁和來,上表言:「臣與高澄有隙,請舉函谷以東,瑕丘以西,豫、廣、郢、【章:十二行本「郢」作「颍」;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荊、襄、兖、南兖、濟、東豫、洛、陽、北荊、北揚等十三州内附,〔洛、陽,二州名,注已見前。

    魏收志:武定二年置北荊州,領伊陽、新城、汝北郡。

    五代志:河南郡陸渾縣有東魏北荊州。

    淮陽郡項城縣,東魏置北揚州及丹楊郡、秣陵郡。

    濟,子禮翻。

    考異曰:梁書景傳雲:「與豫州刺史高成、廣州刺史暴顯、颍州刺史司馬世雲、荊州刺史郎椿、襄州刺史李密、兖州刺史邢子才、南兖州刺史石長宣、濟州刺史許季良、東豫州刺史丘元征、洛州刺史爾朱渾願、揚州刺史樂恂、北荊州刺史梅季昌、北揚州刺史元神和等,陰結私圖,克相影會。

    」蕭韶太清紀又有兖州刺史胡延、豫州刺史傅士哲、揚州刺史可足渾洛,無邢子才。

    典略有荊州刺史庫狄暢,無高成、暴顯、許季良、爾朱渾願、樂恂、梅季昌。

    今依梁書。

    而太清紀有兩豫州,蓋前官也。

    〕惟青、徐數州,僅須折簡。

    且黃河以南,皆臣所職,易同反掌。

    〔易,弋豉翻。

    〕若齊、宋一平,〔齊,謂青州;宋,謂徐州。

    〕徐事燕、趙。

    」〔燕、趙,謂河北之地。

    〕上召群臣廷議。

    尚書仆射謝舉等皆曰:「頃歲與魏通和,〔大同二年,東魏請和,自是交聘使命不絕。

    〕邊境無事,今納其叛臣,竊謂非宜。

    」上曰:「雖然,得景則塞北可清;機會難得,豈宜膠柱!」〔謂不能圓轉,如膠柱鼓瑟。

    〕 是歲,正月,乙卯,上夢中原牧守皆以其地來降,舉朝稱慶。

    〔守,式又翻。

    降,戶江翻。

    朝,直遙翻。

    考異曰:典略雲去年十二月夜夢,今從梁書。

    〕旦,見中書舍人朱異,告之,且曰:「吾為人少夢,〔少,詩沼翻。

    〕若有夢必實。

    」異曰:「此乃宇宙【章:十二行本「宙」作「内」;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混壹之兆也」。

    及丁和至,稱景定鬥以正月乙卯,上愈神之。

    〔帝不能自治其國,而妖夢是踐,其亡宜矣。

    〕然意猶未決,嘗獨言:「我國家如金瓯,無一傷缺,今忽受景地,讵是事宜﹖脫緻紛纭,悔之何及﹖」〔獨言者,宴閑之時;非因與侍臣問答,獨言其事。

    蓋帝欲受景地,念茲在茲,而不能自己于言也。

    〕朱異揣知上意,對曰:「聖明禦宇,南北歸仰,正以事無機會,未達其心。

    今侯景分魏土之半以來,自非天誘其衷,〔杜預曰:衷,中也。

    揣,初委翻。

    誘,音酉。

    〕人贊其謀,何以至此!若拒而不内,恐絕後來之望。

    此誠易見,〔易,弋豉翻。

    〕願陛下無疑。

    」上乃定議納景。

     壬午,以景為大将軍,封河南王,都督河南?北諸軍事、大行台,承制如鄧禹故事。

    平西咨議參軍周弘正,善占候,前此謂人曰:「國數年後當有兵起。

    」及聞納景,曰:「亂階在此矣!」為侯景亂梁張本。

    〕 7丁亥,上耕藉田。

    〔藉,在亦翻。

    〕 8三月,庚子,上幸同泰寺,舍身如大通故事。

    〔大通元年,帝舍身之始也,事見一百五十一卷。

    〕 9甲辰,遣司州刺史羊鴉仁、督兖州刺史桓和、〔梁紀作「土州刺史桓和」。

    五代志:漢東郡土山縣,梁曰龍巢,置土州及東?西二永甯、真陽三郡。

    〕仁州刺史湛海珍等,〔魏收志:梁置仁州,治赤坎城,帶臨淮郡,領己吾、義城縣。

    己吾之下,注雲「州郡治」。

    五代志,彭城谷陽縣有己吾、義城二縣,後齊并以為臨淮縣。

    〕将兵三萬趣懸瓠,〔将,即亮翻。

    趣,七喻翻。

    〕運糧食應接侯景。

     10魏大赦。

     11東魏高澄慮諸州有變,乃自出巡撫。

    留段韶守晉陽,委以軍事;以丞相功曹趙彥深為大行台都官郎中。

    使陳元康豫作丞相歡條教數十紙付韶及彥深,在後以次行之。

    臨發,握彥手泣曰:「以母、弟相托,幸明此心!」夏,四月,壬申,澄入朝于邺。

    〔朝,直遙翻。

    〕東魏主與之宴,澄起舞,識者知其不終。

    〔昔周景王喪太子及後,以喪賓宴。

    晉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之,所樂必卒焉。

    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

    」景王之喪,伉俪及耱适也,既葬而宴,賢者非之。

    高澄則喪父也,秘喪不發,死肉未寒,忘雞斯徒跣之哀,縱鲲鲲僛僛之樂,尚為有人心乎!是故榮锜之禍猶輕,柏堂之禍為慘,蒼蒼之報應固不爽也。

    雞斯,讀為笄纚。

    〕 12丙子,群臣奉贖。

    〔自庚子舍身至丙子奉贖,凡三十七日。

    萬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