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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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息矣。
」不聽。
大通元年〔(丁未、五二七)是年三月方改元大通。
〕 1春,正月,乙醜,以尚書左仆射徐為仆射。
〔時右仆射缺,故左仆射止為仆射。
〕 2辛未,上祀南郊。
3甲戌,魏以司空皇甫度為司徒,儀同三司蕭寶寅為司空。
4魏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按魏收志,殷州止領趙郡、巨鹿、南巨鹿三郡,蓋初置時兼領相州之廣宗郡也。
殷州治廣阿。
劉昫曰:北齊改為趙州。
隋改廣阿為大陸,唐武德四年改為象城,天寶二年改為昭慶,以有建初、啟運二陵也。
宋開寶五年改昭慶為隆平,熙甯六年省隆平縣為隆平鎮,入臨城縣。
相,息亮翻。
〕以北道行台博陵崔楷為刺史。
楷表稱:「州今新立,尺刃鬥糧,皆所未有,乞資以兵糧。
」诏付外量聞,〔使量計合給兵糧之數以聞也。
量,音良。
〕竟無所給。
或勸楷留家,單騎之官,〔騎,奇寄翻。
〕楷曰:「吾聞食人之祿者憂人之憂,若吾獨往,則将士誰肯固志哉!」遂舉家之官。
葛榮逼州城,或勸減弱小以避之,楷遣幼子及一女夜出;既而悔之,曰:「人謂吾心不固,虧忠而全愛也。
」遂命追還。
賊至,強弱相懸,又無守禦之具;楷撫勉将士以拒之,莫不争奮,皆曰:「崔公尚不惜百口,吾屬何愛一身!」連戰不息,死者相枕,〔枕,職任翻。
〕終無叛志。
辛未,城陷,楷執節不屈,榮殺之,〔藩翰之任,保境安民,上也,全城卻敵,次也,死于城郭,豈得已哉!崔楷合家并命,其志節有可憐矣,上之人實有罪焉。
〕遂圍冀州。
5蕭【章:甲十一行本「蕭」上有「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寶寅出兵累年,将士疲弊。
秦賊擊之,寶寅大敗于泾州,收散兵萬餘人,屯逍遙園,東秦州刺史潘義淵以汧城降賊。
〔秦州既為賊所據,魏置東秦州于隴東郡,治汧城,即隋唐之汧源縣也。
将,即亮翻。
汧,口堅翻。
降,戶江翻。
〕莫折念生進逼岐州,城人執刺史魏蘭根應之。
豳州刺史畢祖晖戰沒,行台辛深棄城走,〔棄豳州城也。
〕北海王颢軍亦敗。
賊帥胡引祖據北華州,〔「引祖」,恐當作「弘祖」。
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置東秦州于杏城,後改為北華州,領中部、敷城郡。
帥,所類翻。
華,戶化翻。
〕叱幹麒麟據豳州以應天生,〔叱幹,虜複姓。
〕關中大擾。
雍州刺史楊椿募得七千餘人,帥以拒守,〔雍,于用翻。
帥,讀曰率。
〕诏加椿侍中兼尚書右仆射,為行台,節度關西諸将。
北地功曹毛鴻賓引賊抄掠渭北,〔抄,楚交翻。
〕雍州錄事參軍楊侃将兵三千掩擊之;鴻賓懼,請讨賊自鹈,遂擒送宿勤烏過仁。
烏過仁者,明達之兄子也。
莫折天生乘勝寇雍州,〔考異曰:羊侃傳作「莫遮」,今從魏書。
〕蕭寶寶部将羊侃隐身塹中射之,應弦而斃,〔塹,七豔翻。
射,而亦翻。
〕其衆遂潰。
侃,祉之子也。
6魏古民郎陽平路思令上疏,〔晉武帝置尚書右民郎。
〕以為:「師出有功,在于将帥,得其人則六合唾掌可清,〔人欲舉手有為,先唾其掌。
六合,天、地、東、西、南、北也。
唾掌可清,言其易也。
唾,湯卧翻,口液也。
〕失其人則三河方為戰地。
〔此指漢三河之地為言。
魏都洛陽,三河則畿甸也。
〕竊以比年将帥多寵貴子孫,銜杯躍馬,志逸氣浮,軒眉扼【章:甲十一行本「扼」作「攘」;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腕,以攻戰自許;及臨大敵,憂布交懷,雄圖銳氣,一朝頓盡。
乃令羸弱在前以當寇,強壯居後以衛身,兼複器械不精,進止無節,以當負險之衆敵數戰之虜,〔腕,烏貫翻。
怖,普布翻。
羸,倫為翻。
比,毗至翻。
複,扶又翻;下複疑同。
數,所角翻。
〕欲其不敗,豈可得哉!是以兵知必敗,始集而先逃;将帥畏敵,遷延而不進。
國家謂官爵未滿,屢加寵命;複疑賞赉之輕,日散金帛。
帑藏空竭,民财殚盡,〔帑,他朗翻。
藏,徂浪翻。
〕遂使賊徒益甚,生民雕弊,凡以此也。
夫德可感義夫,恩可勸死士。
今若黜陟幽明,賞罰善惡,簡練士卒,繕修器械,先遣辯士曉以禍福,如其不悛,以順讨逆,〔悛,醜緣翻。
〕如此,則何異厲蕭斧而伐朝菌,〔戰國時雍門周有是言。
莊子曰:朝菌不知晦朔。
音義雲:菌,大芝也,天陰生糞上,見日則死。
梁簡文雲:菌,欻生之芝也。
音其隕翻。
〕鼓洪爐而燎毛發哉!」弗聽。
7戊子,魏以皇甫度為太尉。
8己醜,魏主以四方未平,诏内外戒嚴,将親出讨,竟亦不行。
9谯州刺史湛憎智圍魏東豫州,〔姓譜:湛,丈減翻,姓也。
後漢有大司農湛重。
帝置谯州,治新昌城,領新昌、高塘、臨徐、南梁郡。
五代志:江都郡清流縣,舊置新昌郡。
考異曰:魏帝紀及曹世表傳作「湛僧」。
今從梁夏侯夔傳。
〕将軍彭群、王辯圍琅邪,魏敕青、南青二州琅邪。
〔魏青州領齊、北海、樂安、勃海、高陽、河間、樂陵郡。
南青州當又置于其南。
〕司州刺史夏侯夔帥壯武将軍裴之禮等出義陽首,攻魏平靜、穆陵、陰山三關,皆克之。
〔水經注:木陵關在黃武山東北,晉西陽城西南。
帥,讀曰率;下同。
〕夔,亶之弟;之禮,邃之子也。
10魏東清河郡山賊群起,诏以齊州長史房景伯為東清河太守。
〔宋武帝僑置清河郡于盤陽,屬冀州,後入于魏,為東清河郡,屬齊州。
五代志,齊州長山縣,清河、平原二郡并入焉。
〕郡民劉簡虎嘗無禮于景伯,舉家亡去,景伯窮捕,禽之,署其子為西曹掾,令谕山賊。
賊以景伯不念舊惡,皆相帥出降。
〔掾,俞絹翻。
降,戶江翻。
〕 景伯母崔氏,通經,有明識。
貝丘婦人列其子不孝,〔貝丘僑縣,亦宋武帝置,屬清河郡。
五代志,齊州淄川縣,舊曰貝丘,置東清河郡。
按前注所謂清河郡置于盤陽者,據魏收地形志,宋郡也。
五代志,長山之清河、平原,雙頭郡也。
房景伯所守者,貝丘之東清河也。
〕景伯以白其母,母曰:「吾聞聞名不如見面,山民未知禮義,何足深責!」乃召其母,與之對榻共食,使其子侍立堂下,觀景伯供食。
未旬日,悔過求還;崔氏曰:「此雖面慚,其也未也,且置之。
」凡二十餘日,其子叩頭流血,母涕泣乞還,然後聽之,卒以孝聞。
〔卒,子恤翻。
〕景伯,法壽之族子也。
〔房法壽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三年。
〕 11二月,秦賊據魏潼關。
〔出蕭寶寅之後。
〕 12庚申,魏東郡民趙顯德反,殺太守裴疴,自号都督。
〔魏東郡治滑台城,屬西兖州。
「疴」,俗「煙」字。
〕 13将軍成景儁攻魏彭城,魏以前荊州刺史崔孝芬為徐州行台以禦之。
先是,孝芬坐元叉黨與盧同等俱除名,〔盧同除名見上卷普通六年。
先,悉薦翻。
〕及将赴徐州,入辭太後,太後謂孝芬曰:「我與卿姻戚,〔時太後為魏主納孝芬女為世婦,故雲然。
〕柰何内頭元叉車中,稱『此老妪會須去之!』」〔妪,威遇翻。
去,羌呂翻。
〕孝芬曰:「臣蒙國厚恩,實無斯語。
假令有之,誰能得聞!若有聞者,此于元叉親密過臣遠矣。
」太後意解,怅然有有愧色。
景儁欲堰泗水以灌彭城,孝芬與都督李叔仁等擊之,景儁遁還。
14三月,甲子,魏主诏将西讨,中外戒嚴。
會秦賊西走,複得潼關,〔複,扶又翻。
〕戊辰,诏回駕北
」不聽。
大通元年〔(丁未、五二七)是年三月方改元大通。
〕 1春,正月,乙醜,以尚書左仆射徐為仆射。
〔時右仆射缺,故左仆射止為仆射。
〕 2辛未,上祀南郊。
3甲戌,魏以司空皇甫度為司徒,儀同三司蕭寶寅為司空。
4魏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按魏收志,殷州止領趙郡、巨鹿、南巨鹿三郡,蓋初置時兼領相州之廣宗郡也。
殷州治廣阿。
劉昫曰:北齊改為趙州。
隋改廣阿為大陸,唐武德四年改為象城,天寶二年改為昭慶,以有建初、啟運二陵也。
宋開寶五年改昭慶為隆平,熙甯六年省隆平縣為隆平鎮,入臨城縣。
相,息亮翻。
〕以北道行台博陵崔楷為刺史。
楷表稱:「州今新立,尺刃鬥糧,皆所未有,乞資以兵糧。
」诏付外量聞,〔使量計合給兵糧之數以聞也。
量,音良。
〕竟無所給。
或勸楷留家,單騎之官,〔騎,奇寄翻。
〕楷曰:「吾聞食人之祿者憂人之憂,若吾獨往,則将士誰肯固志哉!」遂舉家之官。
葛榮逼州城,或勸減弱小以避之,楷遣幼子及一女夜出;既而悔之,曰:「人謂吾心不固,虧忠而全愛也。
」遂命追還。
賊至,強弱相懸,又無守禦之具;楷撫勉将士以拒之,莫不争奮,皆曰:「崔公尚不惜百口,吾屬何愛一身!」連戰不息,死者相枕,〔枕,職任翻。
〕終無叛志。
辛未,城陷,楷執節不屈,榮殺之,〔藩翰之任,保境安民,上也,全城卻敵,次也,死于城郭,豈得已哉!崔楷合家并命,其志節有可憐矣,上之人實有罪焉。
〕遂圍冀州。
5蕭【章:甲十一行本「蕭」上有「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寶寅出兵累年,将士疲弊。
秦賊擊之,寶寅大敗于泾州,收散兵萬餘人,屯逍遙園,東秦州刺史潘義淵以汧城降賊。
〔秦州既為賊所據,魏置東秦州于隴東郡,治汧城,即隋唐之汧源縣也。
将,即亮翻。
汧,口堅翻。
降,戶江翻。
〕莫折念生進逼岐州,城人執刺史魏蘭根應之。
豳州刺史畢祖晖戰沒,行台辛深棄城走,〔棄豳州城也。
〕北海王颢軍亦敗。
賊帥胡引祖據北華州,〔「引祖」,恐當作「弘祖」。
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置東秦州于杏城,後改為北華州,領中部、敷城郡。
帥,所類翻。
華,戶化翻。
〕叱幹麒麟據豳州以應天生,〔叱幹,虜複姓。
〕關中大擾。
雍州刺史楊椿募得七千餘人,帥以拒守,〔雍,于用翻。
帥,讀曰率。
〕诏加椿侍中兼尚書右仆射,為行台,節度關西諸将。
北地功曹毛鴻賓引賊抄掠渭北,〔抄,楚交翻。
〕雍州錄事參軍楊侃将兵三千掩擊之;鴻賓懼,請讨賊自鹈,遂擒送宿勤烏過仁。
烏過仁者,明達之兄子也。
莫折天生乘勝寇雍州,〔考異曰:羊侃傳作「莫遮」,今從魏書。
〕蕭寶寶部将羊侃隐身塹中射之,應弦而斃,〔塹,七豔翻。
射,而亦翻。
〕其衆遂潰。
侃,祉之子也。
6魏古民郎陽平路思令上疏,〔晉武帝置尚書右民郎。
〕以為:「師出有功,在于将帥,得其人則六合唾掌可清,〔人欲舉手有為,先唾其掌。
六合,天、地、東、西、南、北也。
唾掌可清,言其易也。
唾,湯卧翻,口液也。
〕失其人則三河方為戰地。
〔此指漢三河之地為言。
魏都洛陽,三河則畿甸也。
〕竊以比年将帥多寵貴子孫,銜杯躍馬,志逸氣浮,軒眉扼【章:甲十一行本「扼」作「攘」;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腕,以攻戰自許;及臨大敵,憂布交懷,雄圖銳氣,一朝頓盡。
乃令羸弱在前以當寇,強壯居後以衛身,兼複器械不精,進止無節,以當負險之衆敵數戰之虜,〔腕,烏貫翻。
怖,普布翻。
羸,倫為翻。
比,毗至翻。
複,扶又翻;下複疑同。
數,所角翻。
〕欲其不敗,豈可得哉!是以兵知必敗,始集而先逃;将帥畏敵,遷延而不進。
國家謂官爵未滿,屢加寵命;複疑賞赉之輕,日散金帛。
帑藏空竭,民财殚盡,〔帑,他朗翻。
藏,徂浪翻。
〕遂使賊徒益甚,生民雕弊,凡以此也。
夫德可感義夫,恩可勸死士。
今若黜陟幽明,賞罰善惡,簡練士卒,繕修器械,先遣辯士曉以禍福,如其不悛,以順讨逆,〔悛,醜緣翻。
〕如此,則何異厲蕭斧而伐朝菌,〔戰國時雍門周有是言。
莊子曰:朝菌不知晦朔。
音義雲:菌,大芝也,天陰生糞上,見日則死。
梁簡文雲:菌,欻生之芝也。
音其隕翻。
〕鼓洪爐而燎毛發哉!」弗聽。
7戊子,魏以皇甫度為太尉。
8己醜,魏主以四方未平,诏内外戒嚴,将親出讨,竟亦不行。
9谯州刺史湛憎智圍魏東豫州,〔姓譜:湛,丈減翻,姓也。
後漢有大司農湛重。
帝置谯州,治新昌城,領新昌、高塘、臨徐、南梁郡。
五代志:江都郡清流縣,舊置新昌郡。
考異曰:魏帝紀及曹世表傳作「湛僧」。
今從梁夏侯夔傳。
〕将軍彭群、王辯圍琅邪,魏敕青、南青二州琅邪。
〔魏青州領齊、北海、樂安、勃海、高陽、河間、樂陵郡。
南青州當又置于其南。
〕司州刺史夏侯夔帥壯武将軍裴之禮等出義陽首,攻魏平靜、穆陵、陰山三關,皆克之。
〔水經注:木陵關在黃武山東北,晉西陽城西南。
帥,讀曰率;下同。
〕夔,亶之弟;之禮,邃之子也。
10魏東清河郡山賊群起,诏以齊州長史房景伯為東清河太守。
〔宋武帝僑置清河郡于盤陽,屬冀州,後入于魏,為東清河郡,屬齊州。
五代志,齊州長山縣,清河、平原二郡并入焉。
〕郡民劉簡虎嘗無禮于景伯,舉家亡去,景伯窮捕,禽之,署其子為西曹掾,令谕山賊。
賊以景伯不念舊惡,皆相帥出降。
〔掾,俞絹翻。
降,戶江翻。
〕 景伯母崔氏,通經,有明識。
貝丘婦人列其子不孝,〔貝丘僑縣,亦宋武帝置,屬清河郡。
五代志,齊州淄川縣,舊曰貝丘,置東清河郡。
按前注所謂清河郡置于盤陽者,據魏收地形志,宋郡也。
五代志,長山之清河、平原,雙頭郡也。
房景伯所守者,貝丘之東清河也。
〕景伯以白其母,母曰:「吾聞聞名不如見面,山民未知禮義,何足深責!」乃召其母,與之對榻共食,使其子侍立堂下,觀景伯供食。
未旬日,悔過求還;崔氏曰:「此雖面慚,其也未也,且置之。
」凡二十餘日,其子叩頭流血,母涕泣乞還,然後聽之,卒以孝聞。
〔卒,子恤翻。
〕景伯,法壽之族子也。
〔房法壽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三年。
〕 11二月,秦賊據魏潼關。
〔出蕭寶寅之後。
〕 12庚申,魏東郡民趙顯德反,殺太守裴疴,自号都督。
〔魏東郡治滑台城,屬西兖州。
「疴」,俗「煙」字。
〕 13将軍成景儁攻魏彭城,魏以前荊州刺史崔孝芬為徐州行台以禦之。
先是,孝芬坐元叉黨與盧同等俱除名,〔盧同除名見上卷普通六年。
先,悉薦翻。
〕及将赴徐州,入辭太後,太後謂孝芬曰:「我與卿姻戚,〔時太後為魏主納孝芬女為世婦,故雲然。
〕柰何内頭元叉車中,稱『此老妪會須去之!』」〔妪,威遇翻。
去,羌呂翻。
〕孝芬曰:「臣蒙國厚恩,實無斯語。
假令有之,誰能得聞!若有聞者,此于元叉親密過臣遠矣。
」太後意解,怅然有有愧色。
景儁欲堰泗水以灌彭城,孝芬與都督李叔仁等擊之,景儁遁還。
14三月,甲子,魏主诏将西讨,中外戒嚴。
會秦賊西走,複得潼關,〔複,扶又翻。
〕戊辰,诏回駕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