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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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尺七寸萬一千六百七十九。
分動十七萬八十九,下生歸嘉,分動為宮,随期商,歸嘉征;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準八尺六寸八千一百五十二。
質末十六萬七千八百,下生否與;質末為宮,形晉商,否與征;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微強,準八尺五寸四千九百四十五。
大呂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下生夷則;大呂為宮,夾锺商,夷則征;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準八尺四寸五千五百八。
分否十六萬三千六百五十四,下生解形;分否為宮,開時商,解形征;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準八尺三寸二千八百五十一。
淩陰十六萬一千四百五十二,下生去南;淩陰為宮,族嘉商,去南征;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準八尺二寸五百一十四。
少出十五萬九千二百八十,下生分積;少出為宮,争南商,分積征;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準八尺萬八千一百六十。
太簇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下生南呂;太簇為宮,姑洗商,南呂征;一日律八寸,準八尺,未知十五萬七千一百三十四,下生白呂;未知為宮,南授商,白呂征;六日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強,準七尺九寸萬六千三百八十三。
時息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下生結躬;時息為宮,變虞商,結躬征;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強,準七尺八寸萬八千一百六十六。
屈齊十五萬三千二百五十三,下生歸期;屈齊為宮,路時商,歸期征;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準七尺七寸萬六千九百三十九。
随期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下生未卯;随期為宮,形始商,未卯征;六日律七寸六分小分八強,準七尺六寸萬五千九百九十二。
形晉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五,下生夷汗;形晉為宮,依行商,夷汗征;六日律七寸五分小分八弱,準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二十五。
夾锺十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下生無射;夾锺為宮,中呂商,無射征;六日律七寸四分小分九強,準七尺四寸萬八千一十八。
開時十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下生閉掩;開時為宮,中呂商,閉掩征;八日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弱,準七尺三寸萬七千八百四十一。
族嘉十四萬三千五百一十三,下生鄰齊;族嘉為宮,内負商,鄰齊征;八日律七寸二分小分九微強,準七尺二寸萬七千九百五十四。
争南十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二,下生期保;争南為宮,物應商,期保征;八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九強,準七尺一寸萬八千三百二十七。
姑洗十三萬九千九百六十八,下生應锺;姑洗為宮,蕤賓商,應锺征;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強,準七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
南授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下生分烏;南授為宮,南事商,分烏征;六日律七寸小分九大強,準七尺萬八千九百三十。
變虞十三萬八千八十四,下生遲内;變虞為宮,盛變商,遲内征;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強,準七尺三千三十。
路時十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五,下生未育,路時為宮,離宮商,未育征;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強,準六尺九寸四千一百二十三。
形始十三萬四千三百九十二,下生遲時;形始為宮,制時商,遲時征;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三弱,準六尺八寸五千四百七十六。
依行十三萬二千五百八十二,上生色育;依行為宮,謙待商,色育征;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大強,準六尺七寸七千五十九。
中呂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上生執始;中呂為宮,去滅商,執始征;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準六尺六寸萬一百四十二。
南中十二萬九千三百八,上生丙盛;南中為宮,安度商,丙盛征。
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準六尺五寸萬三百八十五。
内負十二萬七千五百六十七,上生分動;内負為宮,歸嘉商,分動征;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強,準六尺四寸萬五千四百五十。
物應十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上生質末;物應為宮,否與商,質末征;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強,準六尺三寸萬八千四百八十。
蕤賓十二萬四千四百一十六,上生十呂;蕤賓為宮,夷則商,大呂征;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強,準六尺三寸四千一百三十一。
南事十二萬四千一百五十四,下生南事;窮無商,征不為宮;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準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三十一。
盛變十二萬二千七百四十一,上生分否;盛變為宮,解形商,分否征;七日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大強,準六尺二寸七千六十四。
離宮十二萬一千八百一十九,上生淩陰;離宮為宮,去南商,淩陰征;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強,準六尺一寸萬二百二十七。
制時十一萬九千四百六十,上生少出;制時為宮,分積商,少出征;八日律六寸小分七弱,準六尺萬三千六百二十。
林锺十一萬八千九十八,上生太蔟;林锺為宮,南呂商,太蔟征;一日律六寸,準六尺。
謙待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一,上生未知,謙待為宮,白呂商,未知征;五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準五尺九寸萬七千二百一十三。
去減十一萬六千五百八,上生時息;去滅為宮,結躬商,時息征;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準五尺九寸三千七百八十三。
安度十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上生屈齊;安度為宮,歸期商,屈齊征;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弱,準五尺八寸七千七百八十六。
歸嘉十一萬三千三百九十三,上生随期:歸嘉為宮,未卯商,随期征;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強,準五尺七寸萬一千九百九十九。
否與十一萬一千八百六十七,上生形晉;否與為宮,夷汗商,形晉征;五日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強,準五尺六寸萬六千四百二十二。
夷則十一萬五百九十二,上生夾锺;夷則為宮,無射商,夾锺征;八日律五寸六分小分二弱,準五尺六寸三千六百七十二。
解形十一萬九千一百三,上生開時;解形為宮,閉掩商,開時征;八日律五寸五分小分四強,準五尺五寸八千四百六十五。
去南十萬七千六百三十五,上生族嘉;去南為宮,鄰齊商,族嘉征;八日律五寸四分小分六大強,準五尺四寸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分積十萬六千一百八十八,上生争南,分積為宮,期保商,争南征;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九半強,準五尺三寸萬八千六百八十一。
南呂八萬四千九百七十六,上生姑洗;南呂為宮,應锺商,姑洗征;一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三強,準五尺五寸六千五百六十一。
白呂十萬四千七百五十六,上生南授;白呂為宮,分烏商,南授征;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二強,準五尺三寸四千三百七十一。
結躬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上生變虞;結躬為宮,遲内商,變虞征;六日律五寸二分小分六少強,準五尺二寸萬二千一百一十四。
歸期十萬二千一百六十九,上生路時;歸期為宮,未育商,路時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九征強,準五尺一寸萬七千八百五十七。
未卯十萬七百九十四,上生形始;未卯為宮,遲時商,形始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二征強,準五尺一寸四千八十七。
夷汗九萬九千四百三十七,上生依行;夷汗為宮,色育商,依行征;七日律五寸小分五強,準五尺萬二百二十。
無射九萬八千三百四,上生中呂;無射為宮,執始商,中呂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強,準四尺九寸萬八千五百七十三。
閉掩九萬六千九百八十,上生南中;閉掩為宮,丙盛商,南中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準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
鄰齊九萬五千六百七十五,上生内負;鄰齊為宮,分動商,内負征;七日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強,準四尺八寸萬一千九百六十六。
期保九萬四千三百八十八,上生物應,期保為宮,質末商,物應征;八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微弱,準四尺七寸萬八千七百七十九。
應锺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二,上生蕤賓;應锺為宮,大呂商,蕤賓征;一日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強,準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烏九萬三千一百一十七,上生南事;分烏窮次無征不為宮;七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強,準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
遲内九萬二千九十六,上生盛變;遲内為宮,分否商,盛變征;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準四尺六寸萬五千一百四十二。
未育九萬八百一十七,上生離官;未育為宮,淩陰商,離宮征;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強,準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
遲時八萬九千五百九十五,上生制時;遲時為宮,少出商,制時征;六日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強,準四尺五寸萬二百一十五。
截管為律,吹以考聲,列以物氣,道之本也。
術家以其聲微而體難知,其分數不明,故作準以代之。
準之聲明暢易達,分寸又粗;然弦以緩急清濁,非管無以正也。
均其中弦,令與黃锺相得,按畫以求諸律,無不如數而應者矣。
音聲精微,綜之者解。
」晉書樂志:宮,中也,中和之道無往而不理。
商,強也,謂金性堅強。
角,觸也,象諸陽觸物而生。
征,止也,言物盛則止。
羽,舒也,陽氣将複,萬物孳育而舒生。
宋白曰:合宮通音謂之宮,其音雄雄洪洪然。
開口吐聲謂之商,其音锵锵倉倉然。
張牙湧唇謂之角,其音喔喔礭礭然。
齒合唇開謂之征,其音倚倚戲戲然,齒開唇聚謂之羽,其音诩酗于籲然。
〕遂竭愚思,〔思,相吏翻。
〕鑽研甚久,頗有所得。
夫準者所以代律,取其分數,調校樂器。
竊尋調聲之體,宮、商宜濁,征、羽宜清。
〔征,徙裡翻;下同。
〕若依公孫崇,止以十二律聲,而雲還相為宮,〔還,音旋。
〕清濁悉足。
唯黃锺管最長,故以黃锺為宮,則往往相順。
若均之八音,猶須錯采衆音,配成其美。
若以應锺為宮,蕤賓為征,則征濁而宮清,雖有其韻,不成音曲。
若以中呂為宮,則十二律中全無所取。
今依京房書,中呂為宮,乃以去滅為商,執始為征,然後方韻。
而崇乃以中呂為宮,猶用林锺為征,何由可諧!〔中呂,陸德明曰:中,音仲,又如字。
〕但音聲精征,史傅簡略,舊志準十三弦,隐間九尺,不言須柱以不。
〔不,讀曰否。
今刑統疏議多用「以否」二字,蓋當時常用疑辭也。
〕又,一寸之内有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微細難明。
仲,儒私曾考驗,準當施柱,但前卻柱中,以約準分,則相生之韻已自應合。
其中弦粗細,〔粗,讀曰麤。
〕須與琴宮相類,施轸以調聲,令與黃锺相合。
中弦下依數畫六十律清濁之節,其餘十二弦須施柱如筝,即于中弦按盡一周之聲度着十二弦上。
〔着,直略翻。
〕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征。
商、征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五調之調,徒釣翻。
調聲之調如字。
〕然後錯采衆聲以文飾之,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
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古者未有火化,燧人氏始鑽燧出火,教民熟食。
〕延壽不束修以變律,〔延壽,即京房之師焦延壽也。
言無所師承而變十二律為六十律也。
孔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朱元晦注曰:修,脯也,十脡為束。
古者相見必執贽以為禮,束修其至薄者也。
〕故雲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有一亳所得,皆關心抱,豈必要經師受然後為奇哉!」尚書蕭寶寅奏仲儒學不師受,輕欲制作,不敢【章:十二行本「敢」作「合」;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依許;事遂寝。
9魏中尉東平王匡以論議數為任城王澄所奪,憤恚,複治其故棺,〔匡造棺見一百四十七卷七年。
數,所角翻。
恚,于避翻。
複,扶又翻。
治,直之翻。
〕欲奏攻澄。
澄因奏匡罪狀三十餘條,廷尉處以死刑。
〔處,昌呂翻。
〕秋,八月,己未,诏免死,削除官爵,以車騎将軍侯剛代領中尉〔騎,奇寄翻。
〕三公郎中辛雄奏理匡,〔曹魏置尚書三公郎。
〕以為「曆奉三朝,骨鲠之迹,朝野具知,〔朝,直遙翻。
〕故高祖賜名曰匡。
先帝既已容之于前,陛下亦宜寬之于後,若終貶黜,恐杜忠臣之口。
」未幾,複除匡平州刺史。
〔幾,居豈翻。
複,扶又翻。
〕雄,琛之族孫也。
〔辛琛見一百四十七卷天監六年。
琛,醜林翻。
〕 10九月,庚寅朔,【章:十二行本無「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雲從無注本。
】胡太後遊嵩高;癸巳,還宮。
太後從容謂兼中書舍人楊昱曰:「親姻在外,不稱人心,〔從,千容翻。
稱,尺證翻。
〕卿有聞,慎勿諱隐!」昱奏揚州刺
分動十七萬八十九,下生歸嘉,分動為宮,随期商,歸嘉征;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準八尺六寸八千一百五十二。
質末十六萬七千八百,下生否與;質末為宮,形晉商,否與征;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微強,準八尺五寸四千九百四十五。
大呂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下生夷則;大呂為宮,夾锺商,夷則征;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準八尺四寸五千五百八。
分否十六萬三千六百五十四,下生解形;分否為宮,開時商,解形征;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準八尺三寸二千八百五十一。
淩陰十六萬一千四百五十二,下生去南;淩陰為宮,族嘉商,去南征;八日律八寸二分小分一弱,準八尺二寸五百一十四。
少出十五萬九千二百八十,下生分積;少出為宮,争南商,分積征;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準八尺萬八千一百六十。
太簇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下生南呂;太簇為宮,姑洗商,南呂征;一日律八寸,準八尺,未知十五萬七千一百三十四,下生白呂;未知為宮,南授商,白呂征;六日律七寸九分小分八強,準七尺九寸萬六千三百八十三。
時息十五萬五千三百四十四,下生結躬;時息為宮,變虞商,結躬征;六日律七寸八分小分九少強,準七尺八寸萬八千一百六十六。
屈齊十五萬三千二百五十三,下生歸期;屈齊為宮,路時商,歸期征;六日律七寸七分小分九弱,準七尺七寸萬六千九百三十九。
随期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下生未卯;随期為宮,形始商,未卯征;六日律七寸六分小分八強,準七尺六寸萬五千九百九十二。
形晉十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五,下生夷汗;形晉為宮,依行商,夷汗征;六日律七寸五分小分八弱,準七尺五寸萬五千三百二十五。
夾锺十四萬七千四百五十六,下生無射;夾锺為宮,中呂商,無射征;六日律七寸四分小分九強,準七尺四寸萬八千一十八。
開時十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下生閉掩;開時為宮,中呂商,閉掩征;八日律七寸三分小分九微弱,準七尺三寸萬七千八百四十一。
族嘉十四萬三千五百一十三,下生鄰齊;族嘉為宮,内負商,鄰齊征;八日律七寸二分小分九微強,準七尺二寸萬七千九百五十四。
争南十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二,下生期保;争南為宮,物應商,期保征;八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九強,準七尺一寸萬八千三百二十七。
姑洗十三萬九千九百六十八,下生應锺;姑洗為宮,蕤賓商,應锺征;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強,準七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
南授十三萬九千六百七十,下生分烏;南授為宮,南事商,分烏征;六日律七寸小分九大強,準七尺萬八千九百三十。
變虞十三萬八千八十四,下生遲内;變虞為宮,盛變商,遲内征;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強,準七尺三千三十。
路時十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五,下生未育,路時為宮,離宮商,未育征;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強,準六尺九寸四千一百二十三。
形始十三萬四千三百九十二,下生遲時;形始為宮,制時商,遲時征;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三弱,準六尺八寸五千四百七十六。
依行十三萬二千五百八十二,上生色育;依行為宮,謙待商,色育征;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大強,準六尺七寸七千五十九。
中呂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上生執始;中呂為宮,去滅商,執始征;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準六尺六寸萬一百四十二。
南中十二萬九千三百八,上生丙盛;南中為宮,安度商,丙盛征。
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準六尺五寸萬三百八十五。
内負十二萬七千五百六十七,上生分動;内負為宮,歸嘉商,分動征;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強,準六尺四寸萬五千四百五十。
物應十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上生質末;物應為宮,否與商,質末征;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強,準六尺三寸萬八千四百八十。
蕤賓十二萬四千四百一十六,上生十呂;蕤賓為宮,夷則商,大呂征;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強,準六尺三寸四千一百三十一。
南事十二萬四千一百五十四,下生南事;窮無商,征不為宮;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準六尺三寸一千五百三十一。
盛變十二萬二千七百四十一,上生分否;盛變為宮,解形商,分否征;七日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大強,準六尺二寸七千六十四。
離宮十二萬一千八百一十九,上生淩陰;離宮為宮,去南商,淩陰征;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強,準六尺一寸萬二百二十七。
制時十一萬九千四百六十,上生少出;制時為宮,分積商,少出征;八日律六寸小分七弱,準六尺萬三千六百二十。
林锺十一萬八千九十八,上生太蔟;林锺為宮,南呂商,太蔟征;一日律六寸,準六尺。
謙待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一,上生未知,謙待為宮,白呂商,未知征;五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準五尺九寸萬七千二百一十三。
去減十一萬六千五百八,上生時息;去滅為宮,結躬商,時息征;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準五尺九寸三千七百八十三。
安度十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上生屈齊;安度為宮,歸期商,屈齊征;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弱,準五尺八寸七千七百八十六。
歸嘉十一萬三千三百九十三,上生随期:歸嘉為宮,未卯商,随期征;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強,準五尺七寸萬一千九百九十九。
否與十一萬一千八百六十七,上生形晉;否與為宮,夷汗商,形晉征;五日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強,準五尺六寸萬六千四百二十二。
夷則十一萬五百九十二,上生夾锺;夷則為宮,無射商,夾锺征;八日律五寸六分小分二弱,準五尺六寸三千六百七十二。
解形十一萬九千一百三,上生開時;解形為宮,閉掩商,開時征;八日律五寸五分小分四強,準五尺五寸八千四百六十五。
去南十萬七千六百三十五,上生族嘉;去南為宮,鄰齊商,族嘉征;八日律五寸四分小分六大強,準五尺四寸萬三千四百六十八,分積十萬六千一百八十八,上生争南,分積為宮,期保商,争南征;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九半強,準五尺三寸萬八千六百八十一。
南呂八萬四千九百七十六,上生姑洗;南呂為宮,應锺商,姑洗征;一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三強,準五尺五寸六千五百六十一。
白呂十萬四千七百五十六,上生南授;白呂為宮,分烏商,南授征;五日律五寸三分小分二強,準五尺三寸四千三百七十一。
結躬十萬三千五百六十三,上生變虞;結躬為宮,遲内商,變虞征;六日律五寸二分小分六少強,準五尺二寸萬二千一百一十四。
歸期十萬二千一百六十九,上生路時;歸期為宮,未育商,路時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九征強,準五尺一寸萬七千八百五十七。
未卯十萬七百九十四,上生形始;未卯為宮,遲時商,形始征;六日律五寸一分小分二征強,準五尺一寸四千八十七。
夷汗九萬九千四百三十七,上生依行;夷汗為宮,色育商,依行征;七日律五寸小分五強,準五尺萬二百二十。
無射九萬八千三百四,上生中呂;無射為宮,執始商,中呂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九強,準四尺九寸萬八千五百七十三。
閉掩九萬六千九百八十,上生南中;閉掩為宮,丙盛商,南中征;八日律四寸九分小分三弱,準四尺九寸五千三百三十三。
鄰齊九萬五千六百七十五,上生内負;鄰齊為宮,分動商,内負征;七日律四寸八分小分六微強,準四尺八寸萬一千九百六十六。
期保九萬四千三百八十八,上生物應,期保為宮,質末商,物應征;八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九微弱,準四尺七寸萬八千七百七十九。
應锺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二,上生蕤賓;應锺為宮,大呂商,蕤賓征;一日律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強,準四尺七寸八千十九。
分烏九萬三千一百一十七,上生南事;分烏窮次無征不為宮;七日律四寸七分小分三微強,準四尺七寸六千五十九。
遲内九萬二千九十六,上生盛變;遲内為宮,分否商,盛變征;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八弱,準四尺六寸萬五千一百四十二。
未育九萬八百一十七,上生離官;未育為宮,淩陰商,離宮征;八日律四寸六分小分一少強,準四尺六寸二千七百五十二。
遲時八萬九千五百九十五,上生制時;遲時為宮,少出商,制時征;六日律四寸五分小分五強,準四尺五寸萬二百一十五。
截管為律,吹以考聲,列以物氣,道之本也。
術家以其聲微而體難知,其分數不明,故作準以代之。
準之聲明暢易達,分寸又粗;然弦以緩急清濁,非管無以正也。
均其中弦,令與黃锺相得,按畫以求諸律,無不如數而應者矣。
音聲精微,綜之者解。
」晉書樂志:宮,中也,中和之道無往而不理。
商,強也,謂金性堅強。
角,觸也,象諸陽觸物而生。
征,止也,言物盛則止。
羽,舒也,陽氣将複,萬物孳育而舒生。
宋白曰:合宮通音謂之宮,其音雄雄洪洪然。
開口吐聲謂之商,其音锵锵倉倉然。
張牙湧唇謂之角,其音喔喔礭礭然。
齒合唇開謂之征,其音倚倚戲戲然,齒開唇聚謂之羽,其音诩酗于籲然。
〕遂竭愚思,〔思,相吏翻。
〕鑽研甚久,頗有所得。
夫準者所以代律,取其分數,調校樂器。
竊尋調聲之體,宮、商宜濁,征、羽宜清。
〔征,徙裡翻;下同。
〕若依公孫崇,止以十二律聲,而雲還相為宮,〔還,音旋。
〕清濁悉足。
唯黃锺管最長,故以黃锺為宮,則往往相順。
若均之八音,猶須錯采衆音,配成其美。
若以應锺為宮,蕤賓為征,則征濁而宮清,雖有其韻,不成音曲。
若以中呂為宮,則十二律中全無所取。
今依京房書,中呂為宮,乃以去滅為商,執始為征,然後方韻。
而崇乃以中呂為宮,猶用林锺為征,何由可諧!〔中呂,陸德明曰:中,音仲,又如字。
〕但音聲精征,史傅簡略,舊志準十三弦,隐間九尺,不言須柱以不。
〔不,讀曰否。
今刑統疏議多用「以否」二字,蓋當時常用疑辭也。
〕又,一寸之内有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微細難明。
仲,儒私曾考驗,準當施柱,但前卻柱中,以約準分,則相生之韻已自應合。
其中弦粗細,〔粗,讀曰麤。
〕須與琴宮相類,施轸以調聲,令與黃锺相合。
中弦下依數畫六十律清濁之節,其餘十二弦須施柱如筝,即于中弦按盡一周之聲度着十二弦上。
〔着,直略翻。
〕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征。
商、征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五調之調,徒釣翻。
調聲之調如字。
〕然後錯采衆聲以文飾之,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
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古者未有火化,燧人氏始鑽燧出火,教民熟食。
〕延壽不束修以變律,〔延壽,即京房之師焦延壽也。
言無所師承而變十二律為六十律也。
孔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朱元晦注曰:修,脯也,十脡為束。
古者相見必執贽以為禮,束修其至薄者也。
〕故雲知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有一亳所得,皆關心抱,豈必要經師受然後為奇哉!」尚書蕭寶寅奏仲儒學不師受,輕欲制作,不敢【章:十二行本「敢」作「合」;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依許;事遂寝。
9魏中尉東平王匡以論議數為任城王澄所奪,憤恚,複治其故棺,〔匡造棺見一百四十七卷七年。
數,所角翻。
恚,于避翻。
複,扶又翻。
治,直之翻。
〕欲奏攻澄。
澄因奏匡罪狀三十餘條,廷尉處以死刑。
〔處,昌呂翻。
〕秋,八月,己未,诏免死,削除官爵,以車騎将軍侯剛代領中尉〔騎,奇寄翻。
〕三公郎中辛雄奏理匡,〔曹魏置尚書三公郎。
〕以為「曆奉三朝,骨鲠之迹,朝野具知,〔朝,直遙翻。
〕故高祖賜名曰匡。
先帝既已容之于前,陛下亦宜寬之于後,若終貶黜,恐杜忠臣之口。
」未幾,複除匡平州刺史。
〔幾,居豈翻。
複,扶又翻。
〕雄,琛之族孫也。
〔辛琛見一百四十七卷天監六年。
琛,醜林翻。
〕 10九月,庚寅朔,【章:十二行本無「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雲從無注本。
】胡太後遊嵩高;癸巳,還宮。
太後從容謂兼中書舍人楊昱曰:「親姻在外,不稱人心,〔從,千容翻。
稱,尺證翻。
〕卿有聞,慎勿諱隐!」昱奏揚州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