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
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内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注
梁紀五〔起屠維大淵獻(己亥),盡昭陽單阏(癸卯),凡五年。
〕 高祖武皇帝五 天監十八年〔(己亥、五一九)〕 1春,正月,甲申,以尚書左仆射袁昂為尚令,【章:十二行本「令」上有「書」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右仆射王暕為左仆射,〔暕,古限翻。
〕太子詹事徐勉為右仆射。
2丁亥,魏主下诏,稱「太後臨朝踐極,歲将半紀,〔胡後臨朝見上卷十四年。
〕宜稱『诏』以令宇内。
3辛卯,上祀南郊。
4魏征西将軍【章:十二行本「軍」下有「平陸文侯」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張彜之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削選格,〔瑀,音禹。
上,時掌翻。
铨,量也。
選,須絹翻;下入選、應選同。
〕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
于是喧謗盈路,立榜大巷,克期會集,屠害其家;彜父子晏然,不以為意。
〔方羽林、虎贲立榜克期之初,魏朝既不為之嚴加禁遏,縱彜父子欲以為意,柰之何哉!〕二月,庚午,羽林、虎贲近千人,〔贲,音奔。
近,其靳翻。
〕相帥至尚書省诟罵,〔帥,讀曰率。
诟,戶遘翻,又古侯翻。
〕戎瑀兄左民郎中始均不獲,〔尚書左民郎,晉武帝置。
〕以瓦石擊省門;上下懾懼,莫敢禁讨。
【張:「讨」作「诃」。
】〔懾,之涉翻。
〕遂持火掠道中薪蒿,以杖石為兵器,直造其第,曳彜堂下,捶辱極意,【章:十二行本「意」下有「唱呼動地」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退齋校同。
】焚其第舍。
始均踰垣走,複還拜賊,〔造,七到翻。
捶,止橤翻。
複,扶又翻;下不複、誰複同。
〕請其父命,賊就毆擊,生投之火中。
仲瑀重傷走免,彜僅有餘息,〔言氣息奄奄,僅未絕耳。
〕再宿而死。
遠近震駭。
胡太後收掩羽林、虎贲兇強者八人斬之,其餘不複窮治。
〔治,直之翻。
〕乙亥,大赦以安之,因令武官得依資入選。
識者知魏之将亂矣。
時官員既少,〔少,詩沼翻。
〕應選者多,吏部尚書李韶铨注不行,大緻怨嗟;更以殿中尚書崔亮為吏部尚書。
亮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月日為斷,〔斷,丁亂翻。
〕沈滞者皆稱其能。
〔沈,持林翻。
〕亮甥司空咨議劉景安與亮書曰:「殷、周以鄉塾貢士,〔王制: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秀士而升之學,曰俊士。
〕兩漢由州郡薦才,〔謂賢良、文學、孝廉之舉也。
事見漢紀。
〕魏、晉因循,又置中正,〔事見六十九卷魏文帝黃初元年。
〕雖未盡美,應什收六七。
而朝廷貢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治,直吏翻。
〕立中正不考才行,空辯氏姓,取士之途不博,沙汰之理未精。
舅當铨衡,宜改張易調,〔行,下孟翻。
屬,之欲翻。
董仲舒曰:譬如琴瑟不調,必改而更張之。
不調,謂不和也。
易調之調,徒釣翻,音調也。
〕如何反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複修厲名行哉!」〔行,下孟翻。
〕亮複書曰:「汝所言乃有深緻。
吾昨為此格,有由而然。
古今不同,時宜須異。
昔子産鑄刑書以救弊,叔向譏之以正法,〔複,扶又翻。
左傳昭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诒子産書曰:「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
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
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麘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士,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于是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
民知有辟,則不忌其上,并有争心,以征于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
亂獄滋豐,賄賂并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複書曰:「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
」〕何異汝以古禮難權宜哉!」〔難,乃旦翻。
〕洛陽令代人薛琡〔魏書官氏志:西方焿幹氏後改為薛氏。
琡,之六翻。
,又音俶。
〕上書言:「黎元之命,系于長吏,若以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能否,義均行鴈,次若貫魚,〔行鴈、貫魚,皆以谕資次先後以序而進也。
上,時掌翻。
長,知兩翻。
選,須絹翻。
行,音戶剛翻。
〕執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铨衡!」書奏,不報。
後因請見,複奏「乞令王公貴臣薦賢以補郡縣」,〔見,賢遍翻。
複,扶又翻。
〕诏公卿議之,事亦寝。
其後甄琛等繼亮為吏部尚書,〔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利其便己,踵而行之,魏之選舉失人,自亮始也。
初,燕燕郡太守高湖奔魏,〔事見一百一十一卷晉安帝隆安三年。
燕,因肩翻。
〕其子谧為侍禦史,〔考異曰:李百藥北齊書作「谥」。
北史作「谧」,今從之。
〕坐法徙懷朔鎮,世居北邊,遂習鮮卑之俗。
谧孫歡,沈深有大志,〔沈,持林翻。
〕家貧,執役在平城,富人婁氏女見而奇之,遂嫁焉。
始有馬,得給鎮為函使,〔凡書表皆函封,函使者,使奉函詣京師也。
使,疏吏翻。
〕至洛陽,見張彜之死,還家,傾赀以結客,或問其故,歡曰:「宿衛相帥焚大臣之第,〔帥,讀曰率。
考異曰:北齊書雲「領軍張彜」。
按彜未嘗為領軍,故但雲大臣。
〕朝廷懼其亂而不問,為政如此,事可知矣,财物豈可常守邪!」歡與懷朔省事雲中司馬子如、〔省事,鎮吏也。
省,悉景翻。
〕秀容劉貴、〔魏太宗永興二年,置秀容郡及秀容縣;世祖真君七年置肆州,秀容郡屬焉。
〕中山賈顯智、戶曹史鹹陽孫騰、外兵史懷朔侯景、〔史,亦吏職也。
〕獄掾善無尉景、〔善無縣,前漢屬鴈門郡,後漢屬定襄郡。
拓跋氏置善無郡,屬恒州。
李延壽曰:秦、漢置尉候官,景之先有居此職者,因氏焉。
〕廣甯蔡儁、〔廣甯郡,魏收志屬朔州,隋并入朔州善陽縣。
〕特相友善,并以任俠雄于鄉裡。
〔高歡事始此。
〕 5夏,四月,丁巳,大赦。
6五月,戊戌,魏以任城王澄為司徒,京兆王繼為司空。
7魏累世強盛,東夷、西域貢獻不絕,又立互市以緻南貨,至是府庫盈溢。
胡太後嘗幸絹藏,〔藏,徂浪翻。
〕命王公嫔主從行者百餘人各自負絹,稱力取之,〔稱,尺證翻。
〕少者不減百餘匹。
〔少,詩沼翻;下同。
〕尚書令?儀同三司李崇、章武王融,負絹過重,颠仆于地,崇傷腰,融損足,太後奪其絹,使空出,時人笑之。
融,太洛之子也。
〔章武王太洛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四年。
〕侍中崔光止取兩匹,太後怪其少,對曰:「臣兩手唯堪兩匹。
」衆皆愧之。
時魏宗室權幸之臣,競為豪侈,高陽王雍,富貴冠一國,宮室園圃,侔于禁苑,僮仆六千,伎女五百,出則儀衛塞道路,〔冠,古玩翻。
塞,悉則翻。
〕歸則歌吹連日夜,一食直錢數萬。
李崇富埒于雍而性儉啬,嘗謂人曰:「高陽一食,敵我千日。
」〔埒,力辍翻。
〕 河間王琛,每欲與雍争富,駿馬十餘匹,皆以銀為槽,窗戶之上,玉鳳銜鈴,金龍吐旆。
嘗會諸王宴飲,酒器有水精鋒,〔後漢書:大秦國出水精,以為宮室柱及食器。
一本「鋒」作「锺」。
〕馬腦苈,〔本草衍義曰:馬腦,非石非玉,自是一類,有紅、白、黑色三種,亦有紋如纏絲者,生西國玉石間。
〕赤玉飜,〔王逸論或問玉符,曰:「赤如雞冠,黃如蒸栗,白如脂肪,黑如點漆,玉之符也。
」〕制作精巧,皆中國所無。
又陳女樂、名馬及諸奇寶,複引諸王曆觀府庫,金錢,缯布,不可勝計,〔複,扶又翻。
勝,音升。
〕顧謂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見石崇,恨不崇不見我。
」〔石崇事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康三年。
〕融素以富自負,歸而惋歎三【章:十二行本「三」上有「卧疾」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日。
〔惋,烏貫翻。
〕京兆王繼聞而省之,〔省,悉景翻。
〕謂曰:「卿之貨财計不減于彼,何為愧羨乃爾﹖」融曰:「始謂富于我者獨高陽耳,不意複有河間!」繼曰:「卿似袁術在淮南,不知世間複有劉備耳。
」融乃笑而起。
〔物盛而衰,固其理也。
史言魏君臣驕侈,乃其衰亂之漸。
複,扶又翻;下無複、司複同。
〕 太後好佛,營建諸寺,無複窮已,令諸州各建五級浮圖,民力疲弊。
諸王、貴人、宦官、羽林各建寺于洛陽,相高以壯麗。
太後數設齋會,施僧物動以萬計,〔好,呼到翻。
數,所角翻。
施,式豉翻。
〕賞賜左右無節,所費不赀,而未嘗施惠及民。
府庫漸虛,乃減削百官祿力。
〔祿,在官所受之祿。
力,在官所用白直也。
〕任城王澄上表,以為「蕭衍常蓄窺觎之志,〔觎,音俞。
〕宜及國家強盛,将士旅力,早圖混壹之功。
比年以來,〔比,毗至翻。
〕公私貧困,宜節省浮費以周急務。
」太後雖不能用,常優禮之。
魏自永平以來,〔天監七年,魏改元永平。
〕營明堂、辟雍,役者多不過千人,有司複借以修寺及供他役,十餘年竟不能成。
起部郎源子恭上書,以為「廢經國之務,資不急之費,宜徹減諸役,早圖就功,使祖宗有嚴配之期,〔孝經,孔子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蒼生有禮樂之富。
」诏從之,然亦不能成也。
8魏人陳仲儒請依京房立準以調八音。
有司诘仲儒:「京房律準,今雖有其器,曉之者鮮,〔诘,去吉翻。
鮮,息淺翻。
〕仲儒所受何師,出何典籍﹖」仲儒對言:「性頗愛琴,又嘗讀司馬彪續漢書,見京房準術,成□?然。
〔司馬彪志曰: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于中呂,而十二律畢矣。
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于南事〔呂〕,而六十律畢矣。
夫十二律之變至于六十,猶八卦之變至于六十四也。
宓犧作易,紀陽氣之初以為律法,建日冬至之聲,以黃锺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锺為征,南呂為羽,應锺為變宮,蕤賓為變征: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
故各終一日,其餘以次運行。
當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征以類從焉。
禮運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此之謂也。
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黃锺自冬至始,及冬至而複,陰陽、寒燠、風雨之占生焉。
于以檢攝群音,考其高下,苟非草木之聲則無所不合。
虞書曰:「律和聲」,此之謂也。
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故作準以定數。
準之狀如瑟,長丈而十三弦,隐間九尺以應黃锺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
」房言律詳于劉歆所奏,其術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
律術曰:陽以圓為形,其性動;陰以方為節,其性靜。
動者數三,靜者數二,以陽生陰倍之,以陰生陽四之,皆三而一。
陽生陰曰下生,陰生陽曰上生,上生不得過黃锺之清濁,下生不得及黃锺之數實,皆參天兩地、圓蓋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
黃锺,律呂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
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損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黃锺之實。
又以二乘而三約之,是為下生林锺之實;又以四乘而三約之,是為上生太簇之實。
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實,以九三之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律為寸,于準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為分,又不盈十之所得為小分,以其餘正其強弱。
以黃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下生林锺;黃锺為宮,太蔟商,林锺征;一日律九寸,準九尺。
色育十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六,下生謙待;未知商,謙待征;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征強,準八尺九寸萬五千九百七十三。
執始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下生去滅;執始為宮,時息商,去滅征;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準八尺八寸萬五千五百一十六。
丙盛十七萬二千四百一十,下生安度;丙盛為宮,屈齊商,安度征;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征弱,準
〕 高祖武皇帝五 天監十八年〔(己亥、五一九)〕 1春,正月,甲申,以尚書左仆射袁昂為尚令,【章:十二行本「令」上有「書」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右仆射王暕為左仆射,〔暕,古限翻。
〕太子詹事徐勉為右仆射。
2丁亥,魏主下诏,稱「太後臨朝踐極,歲将半紀,〔胡後臨朝見上卷十四年。
〕宜稱『诏』以令宇内。
3辛卯,上祀南郊。
4魏征西将軍【章:十二行本「軍」下有「平陸文侯」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張彜之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削選格,〔瑀,音禹。
上,時掌翻。
铨,量也。
選,須絹翻;下入選、應選同。
〕排抑武人,不使豫清品。
于是喧謗盈路,立榜大巷,克期會集,屠害其家;彜父子晏然,不以為意。
〔方羽林、虎贲立榜克期之初,魏朝既不為之嚴加禁遏,縱彜父子欲以為意,柰之何哉!〕二月,庚午,羽林、虎贲近千人,〔贲,音奔。
近,其靳翻。
〕相帥至尚書省诟罵,〔帥,讀曰率。
诟,戶遘翻,又古侯翻。
〕戎瑀兄左民郎中始均不獲,〔尚書左民郎,晉武帝置。
〕以瓦石擊省門;上下懾懼,莫敢禁讨。
【張:「讨」作「诃」。
】〔懾,之涉翻。
〕遂持火掠道中薪蒿,以杖石為兵器,直造其第,曳彜堂下,捶辱極意,【章:十二行本「意」下有「唱呼動地」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退齋校同。
】焚其第舍。
始均踰垣走,複還拜賊,〔造,七到翻。
捶,止橤翻。
複,扶又翻;下不複、誰複同。
〕請其父命,賊就毆擊,生投之火中。
仲瑀重傷走免,彜僅有餘息,〔言氣息奄奄,僅未絕耳。
〕再宿而死。
遠近震駭。
胡太後收掩羽林、虎贲兇強者八人斬之,其餘不複窮治。
〔治,直之翻。
〕乙亥,大赦以安之,因令武官得依資入選。
識者知魏之将亂矣。
時官員既少,〔少,詩沼翻。
〕應選者多,吏部尚書李韶铨注不行,大緻怨嗟;更以殿中尚書崔亮為吏部尚書。
亮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月日為斷,〔斷,丁亂翻。
〕沈滞者皆稱其能。
〔沈,持林翻。
〕亮甥司空咨議劉景安與亮書曰:「殷、周以鄉塾貢士,〔王制: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秀士而升之學,曰俊士。
〕兩漢由州郡薦才,〔謂賢良、文學、孝廉之舉也。
事見漢紀。
〕魏、晉因循,又置中正,〔事見六十九卷魏文帝黃初元年。
〕雖未盡美,應什收六七。
而朝廷貢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治,直吏翻。
〕立中正不考才行,空辯氏姓,取士之途不博,沙汰之理未精。
舅當铨衡,宜改張易調,〔行,下孟翻。
屬,之欲翻。
董仲舒曰:譬如琴瑟不調,必改而更張之。
不調,謂不和也。
易調之調,徒釣翻,音調也。
〕如何反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複修厲名行哉!」〔行,下孟翻。
〕亮複書曰:「汝所言乃有深緻。
吾昨為此格,有由而然。
古今不同,時宜須異。
昔子産鑄刑書以救弊,叔向譏之以正法,〔複,扶又翻。
左傳昭六年,鄭人鑄刑書,叔向诒子産書曰:「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
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
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麘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士,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于是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
民知有辟,則不忌其上,并有争心,以征于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
亂獄滋豐,賄賂并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複書曰:「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
」〕何異汝以古禮難權宜哉!」〔難,乃旦翻。
〕洛陽令代人薛琡〔魏書官氏志:西方焿幹氏後改為薛氏。
琡,之六翻。
,又音俶。
〕上書言:「黎元之命,系于長吏,若以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能否,義均行鴈,次若貫魚,〔行鴈、貫魚,皆以谕資次先後以序而進也。
上,時掌翻。
長,知兩翻。
選,須絹翻。
行,音戶剛翻。
〕執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铨衡!」書奏,不報。
後因請見,複奏「乞令王公貴臣薦賢以補郡縣」,〔見,賢遍翻。
複,扶又翻。
〕诏公卿議之,事亦寝。
其後甄琛等繼亮為吏部尚書,〔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利其便己,踵而行之,魏之選舉失人,自亮始也。
初,燕燕郡太守高湖奔魏,〔事見一百一十一卷晉安帝隆安三年。
燕,因肩翻。
〕其子谧為侍禦史,〔考異曰:李百藥北齊書作「谥」。
北史作「谧」,今從之。
〕坐法徙懷朔鎮,世居北邊,遂習鮮卑之俗。
谧孫歡,沈深有大志,〔沈,持林翻。
〕家貧,執役在平城,富人婁氏女見而奇之,遂嫁焉。
始有馬,得給鎮為函使,〔凡書表皆函封,函使者,使奉函詣京師也。
使,疏吏翻。
〕至洛陽,見張彜之死,還家,傾赀以結客,或問其故,歡曰:「宿衛相帥焚大臣之第,〔帥,讀曰率。
考異曰:北齊書雲「領軍張彜」。
按彜未嘗為領軍,故但雲大臣。
〕朝廷懼其亂而不問,為政如此,事可知矣,财物豈可常守邪!」歡與懷朔省事雲中司馬子如、〔省事,鎮吏也。
省,悉景翻。
〕秀容劉貴、〔魏太宗永興二年,置秀容郡及秀容縣;世祖真君七年置肆州,秀容郡屬焉。
〕中山賈顯智、戶曹史鹹陽孫騰、外兵史懷朔侯景、〔史,亦吏職也。
〕獄掾善無尉景、〔善無縣,前漢屬鴈門郡,後漢屬定襄郡。
拓跋氏置善無郡,屬恒州。
李延壽曰:秦、漢置尉候官,景之先有居此職者,因氏焉。
〕廣甯蔡儁、〔廣甯郡,魏收志屬朔州,隋并入朔州善陽縣。
〕特相友善,并以任俠雄于鄉裡。
〔高歡事始此。
〕 5夏,四月,丁巳,大赦。
6五月,戊戌,魏以任城王澄為司徒,京兆王繼為司空。
7魏累世強盛,東夷、西域貢獻不絕,又立互市以緻南貨,至是府庫盈溢。
胡太後嘗幸絹藏,〔藏,徂浪翻。
〕命王公嫔主從行者百餘人各自負絹,稱力取之,〔稱,尺證翻。
〕少者不減百餘匹。
〔少,詩沼翻;下同。
〕尚書令?儀同三司李崇、章武王融,負絹過重,颠仆于地,崇傷腰,融損足,太後奪其絹,使空出,時人笑之。
融,太洛之子也。
〔章武王太洛見一百三十二卷宋明帝泰始四年。
〕侍中崔光止取兩匹,太後怪其少,對曰:「臣兩手唯堪兩匹。
」衆皆愧之。
時魏宗室權幸之臣,競為豪侈,高陽王雍,富貴冠一國,宮室園圃,侔于禁苑,僮仆六千,伎女五百,出則儀衛塞道路,〔冠,古玩翻。
塞,悉則翻。
〕歸則歌吹連日夜,一食直錢數萬。
李崇富埒于雍而性儉啬,嘗謂人曰:「高陽一食,敵我千日。
」〔埒,力辍翻。
〕 河間王琛,每欲與雍争富,駿馬十餘匹,皆以銀為槽,窗戶之上,玉鳳銜鈴,金龍吐旆。
嘗會諸王宴飲,酒器有水精鋒,〔後漢書:大秦國出水精,以為宮室柱及食器。
一本「鋒」作「锺」。
〕馬腦苈,〔本草衍義曰:馬腦,非石非玉,自是一類,有紅、白、黑色三種,亦有紋如纏絲者,生西國玉石間。
〕赤玉飜,〔王逸論或問玉符,曰:「赤如雞冠,黃如蒸栗,白如脂肪,黑如點漆,玉之符也。
」〕制作精巧,皆中國所無。
又陳女樂、名馬及諸奇寶,複引諸王曆觀府庫,金錢,缯布,不可勝計,〔複,扶又翻。
勝,音升。
〕顧謂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見石崇,恨不崇不見我。
」〔石崇事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康三年。
〕融素以富自負,歸而惋歎三【章:十二行本「三」上有「卧疾」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日。
〔惋,烏貫翻。
〕京兆王繼聞而省之,〔省,悉景翻。
〕謂曰:「卿之貨财計不減于彼,何為愧羨乃爾﹖」融曰:「始謂富于我者獨高陽耳,不意複有河間!」繼曰:「卿似袁術在淮南,不知世間複有劉備耳。
」融乃笑而起。
〔物盛而衰,固其理也。
史言魏君臣驕侈,乃其衰亂之漸。
複,扶又翻;下無複、司複同。
〕 太後好佛,營建諸寺,無複窮已,令諸州各建五級浮圖,民力疲弊。
諸王、貴人、宦官、羽林各建寺于洛陽,相高以壯麗。
太後數設齋會,施僧物動以萬計,〔好,呼到翻。
數,所角翻。
施,式豉翻。
〕賞賜左右無節,所費不赀,而未嘗施惠及民。
府庫漸虛,乃減削百官祿力。
〔祿,在官所受之祿。
力,在官所用白直也。
〕任城王澄上表,以為「蕭衍常蓄窺觎之志,〔觎,音俞。
〕宜及國家強盛,将士旅力,早圖混壹之功。
比年以來,〔比,毗至翻。
〕公私貧困,宜節省浮費以周急務。
」太後雖不能用,常優禮之。
魏自永平以來,〔天監七年,魏改元永平。
〕營明堂、辟雍,役者多不過千人,有司複借以修寺及供他役,十餘年竟不能成。
起部郎源子恭上書,以為「廢經國之務,資不急之費,宜徹減諸役,早圖就功,使祖宗有嚴配之期,〔孝經,孔子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蒼生有禮樂之富。
」诏從之,然亦不能成也。
8魏人陳仲儒請依京房立準以調八音。
有司诘仲儒:「京房律準,今雖有其器,曉之者鮮,〔诘,去吉翻。
鮮,息淺翻。
〕仲儒所受何師,出何典籍﹖」仲儒對言:「性頗愛琴,又嘗讀司馬彪續漢書,見京房準術,成□?然。
〔司馬彪志曰: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于中呂,而十二律畢矣。
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于南事〔呂〕,而六十律畢矣。
夫十二律之變至于六十,猶八卦之變至于六十四也。
宓犧作易,紀陽氣之初以為律法,建日冬至之聲,以黃锺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锺為征,南呂為羽,應锺為變宮,蕤賓為變征: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
故各終一日,其餘以次運行。
當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征以類從焉。
禮運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此之謂也。
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黃锺自冬至始,及冬至而複,陰陽、寒燠、風雨之占生焉。
于以檢攝群音,考其高下,苟非草木之聲則無所不合。
虞書曰:「律和聲」,此之謂也。
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調,故作準以定數。
準之狀如瑟,長丈而十三弦,隐間九尺以應黃锺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畫分寸以為六十律清濁之節。
」房言律詳于劉歆所奏,其術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
律術曰:陽以圓為形,其性動;陰以方為節,其性靜。
動者數三,靜者數二,以陽生陰倍之,以陰生陽四之,皆三而一。
陽生陰曰下生,陰生陽曰上生,上生不得過黃锺之清濁,下生不得及黃锺之數實,皆參天兩地、圓蓋方覆、六耦承奇之道也。
黃锺,律呂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
其相生也,皆三分而損益之,是故十二律之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是為黃锺之實。
又以二乘而三約之,是為下生林锺之實;又以四乘而三約之,是為上生太簇之實。
推此上下以定六十律之實,以九三之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法,律為寸,于準為尺,不盈者十之所得為分,又不盈十之所得為小分,以其餘正其強弱。
以黃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下生林锺;黃锺為宮,太蔟商,林锺征;一日律九寸,準九尺。
色育十七萬六千七百七十六,下生謙待;未知商,謙待征;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征強,準八尺九寸萬五千九百七十三。
執始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下生去滅;執始為宮,時息商,去滅征;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準八尺八寸萬五千五百一十六。
丙盛十七萬二千四百一十,下生安度;丙盛為宮,屈齊商,安度征;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征弱,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