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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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
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内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注
梁紀四〔起旃蒙協洽(乙未),盡着雍閹茂(戊戌),凡四年。
〕 高祖武皇帝四 天監十四年〔(乙未、五一五)〕 1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極殿,〔古者冠于廟。
冠,古玩翻。
〕大赦。
2辛亥,上祀南郊。
3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幹殿。
〔三十三,谥宣武皇帝,廟号世宗。
〕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領軍将軍于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诩于東宮,至顯陽殿。
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須,待也。
〕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侍至明!」顯曰:「須奏中宮。
」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于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于東序;丁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餘聲止。
光攝太尉,奉策進玺绶,〔玺,斯氏翻。
绶,音受。
〕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禦太極殿,即皇帝位。
〔帝諱诩,宣武皇帝之第三子。
〕光等與夜直群官立中,北面稽首稱萬歲。
〔蒼猝不暇集百官,備高氏也。
稽,音啟。
〕昭,遵之曾孫也。
〔魏略陽公遵見一百八卷晉孝武太元一〔二〕十年。
〕 高後欲殺胡貴嫔,中給事谯郡劉騰以告崔光,光使置貴嫔于别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嫔深德四人。
〔為劉騰等亂政,崔光尊寵而不能矯正張本。
〕戊午,魏大赦。
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
〔西伐,謂伐蜀之兵;東防,謂防淮之兵。
〕 骠騎大将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臨,力鸩翻。
〕徑至太極西庑,哀恸,呼侍中、領軍、黃門、二衛,〔二衛始于晉初,左、右衛将軍統之。
此二衛即謂左、右衛将軍。
庑,音武。
〕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
」衆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
崔光攘衰振杖,〔見,賢遍翻。
衰,叱雷翻。
振,舉也。
〕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事見四十四卷光武中元二年。
〕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
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緻謝。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傅任城王澄數為肇所谮,懼不自全,〔懲彭城王勰之禍也。
先,悉薦翻。
任,音壬。
數,所角翻。
〕乃終日酣飲,〔酣,戶甘翻。
〕所為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
及世宗殂,肇擁兵于外,〔謂高肇方擁伐蜀之兵也。
〕朝野不安。
于忠與門下議,〔門下者,侍中等官居之。
朝,直遙翻。
〕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省,悉景翻。
〕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後請即敕授。
〔請即以手敕授二王,倉猝不及下诏,慮有沮閣者也。
〕王顯素有寵于世宗,恃勢使威,為衆所疾,恐不為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寝門下之奏,矯皇後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為侍中。
于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觀此則侍卿師王顯、詹事王顯又似一人。
〕下诏削爵任。
顯臨執呼冤,直合以刀镮其掖下,〔撞,直江翻。
掖,與腋同。
〕送右衛府,一宿而死。
庚申,下迢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于二王,中外悅服。
二月,庚辰,尊皇後為皇太後。
魏主稱名為書告哀于高肇,且召之還。
肇承變憂懼,〔承告哀之變也。
〕朝夕哭泣,至于羸倅,〔羸,倫為翻。
悴,奏醉翻。
〕歸至瀍澗,〔書:我乃蔔澗水東,瀍水西。
水經:瀍水出河南谷城縣北山,東與千金渠合,又東過洛陽縣南,又東過偃帥縣,又東入于洛。
澗水出新安縣南白石山,東南入于洛。
此瀍澗直謂瀍水,非如書及水經之瀍、澗為二水也。
瀍,直連翻。
〕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衰,七回翻。
号,戶刀翻。
〕升太極殿盡哀。
高陽王雍與于忠密謀,伏直寝邢豹等十餘人于舍人省下,〔舍人省,即中書省,通事舍人宿直之所。
〕肇哭畢,引入西庑,〔庑,音武。
〕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
肇入省,豹等搤殺之,〔搤,于革翻。
〕下诏其罪惡,稱肇自盡,自餘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于廁門出屍歸其家。
4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
傅豎眼将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甯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傅豎眼以益州刺史鎮晉壽。
此陰平非鄧艾所由之陰平,今利州之陰平縣是也。
間,古苋翻。
豎,而庾翻。
将,即亮翻。
任,音壬。
〕招誘氐、蜀,絕魏運路。
〔氐、蜀,氐人及蜀人也。
誘,音酉。
〕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唐利州景谷縣,舊白水縣也,置東洛郡,後周省郡入平興郡,隋又廢平興為景谷縣。
水經,漢水過大、小黃金南,東合蘧蒢口。
注雲:蘧蒢水出就谷南,曆蘧蒢溪,又南流,注于漢,謂之蒢口。
〕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
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關城即白水關城。
〕 5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怿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6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甫号世宗。
己亥,尊胡貴嫔為皇太妃。
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後為尼,徙居金墉瑤光寺,〔子無廢母之義,魏之亂亡宜矣。
按魏廢後率居瑤光寺,馮後、高後是也。
〕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7魏左仆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渎,〔謂築浮山堰也。
悖,蒲妹翻。
斷,丁管翻。
〕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師,長驅撲讨。
」〔将,即亮翻。
撲,普木翻。
〕魏诏平南将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水經,淮水過塗山北而後至荊山,今塗山在锺離縣西九十五裡,荊山在锺離縣西八十三裡。
〕 8魏于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門下,謂為侍中。
宿衛,謂為領軍。
〕遂專朝政,權傾一時。
〔朝,直遙翻。
〕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
舊制:民稅絹一匹别輸綿八兩,布一匹别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
乙醜,诏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
〔史言于忠擅魏,欲收衆心。
〕 9夏,四月,浮山堰成而複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複,扶又翻。
惡,烏路翻。
〕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沈之,〔建康有東、西二冶,各置冶令以掌之。
沈,持林翻。
〕亦不能合。
乃伐樹為井幹,〔井幹,井欄也。
言疊木為井幹之形。
幹,揚子注及西都賦注音寒,莊子音如字。
〕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裡内木石無巨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檐,都濫翻。
枕,職任翻。
〕蠅蟲晝夜聲合。
10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于沮水。
〔水經:沔水出武都沮縣東狼谷中,又東南流,徑沮水戍。
注雲:沔水一名沮水。
阚骃曰:以其初出沮洳然,故曰沮水。
師古曰:沮,子餘翻。
〕懷吉,真度之子也。
〔薛真度見一百四十卷齊明帝建武二年。
〕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魏南秦州治駱谷城,領天水、漢陽、武都、武階、修武、仇池郡。
此時蓋叛氐圍武興也。
〕 11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衆,〔妖,于驕翻。
幻,戶辦翻。
〕興勃海人李歸伯作亂,推法慶為主。
法慶以尼惠晖為妻,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魏書,法慶以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位菩薩。
菩,薄乎翻。
薩,桑葛翻。
〕自号大乘。
又合狂藥,〔合,音合。
〕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複相識,〔複,扶又翻。
〕唯以殺害為事。
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
〔驎,力珍翻。
〕賊衆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
〔去,羌呂翻。
〕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将軍以讨之。
〔假者,未正以征北大将軍授之。
〕 12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植,裴叔業之兄子也。
後,戶遘翻。
〕以朝廷處之不過,〔處,昌呂翻。
〕意常怏怏,〔怏,于兩翻。
〕表請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
及為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
」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好,呼到翻。
〕又表征南将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
」于忠、元昭見之切齒。
〕忠、昭皆北人,故深諱此言。
〕 尚書左仆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章:十二行本「傅」下有「列辭尚書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望封侯、儀同,〔天監十年,魏以祚領太子少師。
〕诏以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将軍、擁州刺史。
〔魏太和十一年置岐州,治雍城鎮,領平秦、武都、武功三郡。
雍,于用翻。
華,戶化翻。
〕 祚與植皆惡于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
尚書奏:「羊祉告姑子皇甫仲達雲『受植旨,詐稱被诏,〔惡,烏路翻。
橫,戶孟翻。
被,皮義翻。
〕帥合部曲欲圖于忠。
』〔帥,讀曰率;下同。
〕臣等窮治,辭不伏引;〔伏引,猶引伏也。
治,直之翻。
〕然衆證明昺,〔昺,音丙。
〕準律當死。
衆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
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
〔處,昌呂翻;下裁處同。
〕植親帥城衆,附從王化,〔謂齊東昏侯永元二年,植以壽陽降魏。
〕依律上議,〔謂依八議之律也。
上,時掌翻。
〕乞賜裁處。
」〔處,昌呂翻。
〕忠矯诏曰:「兇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
」〔魏舊刺,秋分然後決死刑。
〕八月,己【張:「己」作「乙」。
】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儁皆賜死。
儁,祚之婚家
〕 高祖武皇帝四 天監十四年〔(乙未、五一五)〕 1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極殿,〔古者冠于廟。
冠,古玩翻。
〕大赦。
2辛亥,上祀南郊。
3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幹殿。
〔三十三,谥宣武皇帝,廟号世宗。
〕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領軍将軍于忠、詹事王顯、中庶子代人侯剛迎太子诩于東宮,至顯陽殿。
王顯欲須明行即位禮,〔須,待也。
〕崔光曰:「天位不可暫曠,何侍至明!」顯曰:「須奏中宮。
」光曰:「帝崩,太子立,國之常典,何須中宮令也!」于是,光等請太子止哭,立于東序;丁忠與黃門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餘聲止。
光攝太尉,奉策進玺绶,〔玺,斯氏翻。
绶,音受。
〕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禦太極殿,即皇帝位。
〔帝諱诩,宣武皇帝之第三子。
〕光等與夜直群官立中,北面稽首稱萬歲。
〔蒼猝不暇集百官,備高氏也。
稽,音啟。
〕昭,遵之曾孫也。
〔魏略陽公遵見一百八卷晉孝武太元一〔二〕十年。
〕 高後欲殺胡貴嫔,中給事谯郡劉騰以告崔光,光使置貴嫔于别所,嚴加守衛,由是貴嫔深德四人。
〔為劉騰等亂政,崔光尊寵而不能矯正張本。
〕戊午,魏大赦。
己未,悉召西伐、東防兵。
〔西伐,謂伐蜀之兵;東防,謂防淮之兵。
〕 骠騎大将軍廣平王懷扶疾入臨,〔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臨,力鸩翻。
〕徑至太極西庑,哀恸,呼侍中、領軍、黃門、二衛,〔二衛始于晉初,左、右衛将軍統之。
此二衛即謂左、右衛将軍。
庑,音武。
〕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
」衆皆愕然相視,無敢對者。
崔光攘衰振杖,〔見,賢遍翻。
衰,叱雷翻。
振,舉也。
〕引漢光武崩趙熹扶諸王下殿故事,〔事見四十四卷光武中元二年。
〕聲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
懷聲淚俱止,曰:「侍中以古義裁我,我敢不服!」遂還,仍頻遣左右緻謝。
先是高肇擅權,尤忌宗室有時望者,太子太傅任城王澄數為肇所谮,懼不自全,〔懲彭城王勰之禍也。
先,悉薦翻。
任,音壬。
數,所角翻。
〕乃終日酣飲,〔酣,戶甘翻。
〕所為如狂,朝廷機要無所關豫。
及世宗殂,肇擁兵于外,〔謂高肇方擁伐蜀之兵也。
〕朝野不安。
于忠與門下議,〔門下者,侍中等官居之。
朝,直遙翻。
〕以肅宗幼,未能親政,宜使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省,悉景翻。
〕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總攝百揆,奏皇後請即敕授。
〔請即以手敕授二王,倉猝不及下诏,慮有沮閣者也。
〕王顯素有寵于世宗,恃勢使威,為衆所疾,恐不為澄等所容,與中常侍孫伏連等密謀寝門下之奏,矯皇後令,以高肇錄尚書事,以顯與勃海公高猛同為侍中。
于忠等聞之,托以侍療無效,執顯于禁中,〔觀此則侍卿師王顯、詹事王顯又似一人。
〕下诏削爵任。
顯臨執呼冤,直合以刀镮其掖下,〔撞,直江翻。
掖,與腋同。
〕送右衛府,一宿而死。
庚申,下迢如門下所奏,百官總己聽于二王,中外悅服。
二月,庚辰,尊皇後為皇太後。
魏主稱名為書告哀于高肇,且召之還。
肇承變憂懼,〔承告哀之變也。
〕朝夕哭泣,至于羸倅,〔羸,倫為翻。
悴,奏醉翻。
〕歸至瀍澗,〔書:我乃蔔澗水東,瀍水西。
水經:瀍水出河南谷城縣北山,東與千金渠合,又東過洛陽縣南,又東過偃帥縣,又東入于洛。
澗水出新安縣南白石山,東南入于洛。
此瀍澗直謂瀍水,非如書及水經之瀍、澗為二水也。
瀍,直連翻。
〕家人迎之,不與相見;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衰,七回翻。
号,戶刀翻。
〕升太極殿盡哀。
高陽王雍與于忠密謀,伏直寝邢豹等十餘人于舍人省下,〔舍人省,即中書省,通事舍人宿直之所。
〕肇哭畢,引入西庑,〔庑,音武。
〕清河諸王皆竊言目之。
肇入省,豹等搤殺之,〔搤,于革翻。
〕下诏其罪惡,稱肇自盡,自餘親黨悉無所問,削除職爵,葬以士禮;逮昏,于廁門出屍歸其家。
4魏之伐蜀也,軍至晉壽,蜀人震恐。
傅豎眼将步兵三萬擊巴北,上遣甯州刺史任太洪自陰平間道入其州,〔傅豎眼以益州刺史鎮晉壽。
此陰平非鄧艾所由之陰平,今利州之陰平縣是也。
間,古苋翻。
豎,而庾翻。
将,即亮翻。
任,音壬。
〕招誘氐、蜀,絕魏運路。
〔氐、蜀,氐人及蜀人也。
誘,音酉。
〕會魏大軍北還,太洪襲破魏東洛、除口二戍,〔唐利州景谷縣,舊白水縣也,置東洛郡,後周省郡入平興郡,隋又廢平興為景谷縣。
水經,漢水過大、小黃金南,東合蘧蒢口。
注雲:蘧蒢水出就谷南,曆蘧蒢溪,又南流,注于漢,謂之蒢口。
〕聲言梁兵繼至,氐、蜀翕然從之。
太洪進圍關城,豎眼遣統軍姜喜等擊太洪,大破之,太洪棄關城走還。
〔關城即白水關城。
〕 5癸未,魏以高陽王雍為太傅、領太尉,清河王怿為司徒,廣平王懷為司空。
6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甫号世宗。
己亥,尊胡貴嫔為皇太妃。
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後為尼,徙居金墉瑤光寺,〔子無廢母之義,魏之亂亡宜矣。
按魏廢後率居瑤光寺,馮後、高後是也。
〕非大節慶,不得入宮。
7魏左仆射郭祚表稱:「蕭衍狂悖,謀斷川渎,〔謂築浮山堰也。
悖,蒲妹翻。
斷,丁管翻。
〕役苦民勞,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師,長驅撲讨。
」〔将,即亮翻。
撲,普木翻。
〕魏诏平南将軍楊大眼督諸軍鎮荊山。
〔水經,淮水過塗山北而後至荊山,今塗山在锺離縣西九十五裡,荊山在锺離縣西八十三裡。
〕 8魏于忠既居門下,又總宿衛,〔門下,謂為侍中。
宿衛,謂為領軍。
〕遂專朝政,權傾一時。
〔朝,直遙翻。
〕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忠悉命歸所減之祿。
舊制:民稅絹一匹别輸綿八兩,布一匹别輸麻十五斤,忠悉罷之。
乙醜,诏文武群官各進位一級。
〔史言于忠擅魏,欲收衆心。
〕 9夏,四月,浮山堰成而複潰,或言蛟龍能乘風雨破堰,其性惡鐵,〔複,扶又翻。
惡,烏路翻。
〕乃運東、西冶鐵器數千萬斤沈之,〔建康有東、西二冶,各置冶令以掌之。
沈,持林翻。
〕亦不能合。
乃伐樹為井幹,〔井幹,井欄也。
言疊木為井幹之形。
幹,揚子注及西都賦注音寒,莊子音如字。
〕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緣淮百裡内木石無巨細皆盡,負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檐,都濫翻。
枕,職任翻。
〕蠅蟲晝夜聲合。
10魏梁州刺史薛懷吉破叛氐于沮水。
〔水經:沔水出武都沮縣東狼谷中,又東南流,徑沮水戍。
注雲:沔水一名沮水。
阚骃曰:以其初出沮洳然,故曰沮水。
師古曰:沮,子餘翻。
〕懷吉,真度之子也。
〔薛真度見一百四十卷齊明帝建武二年。
〕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興之圍。
〔魏南秦州治駱谷城,領天水、漢陽、武都、武階、修武、仇池郡。
此時蓋叛氐圍武興也。
〕 11六月,魏冀州沙門法慶以妖幻惑衆,〔妖,于驕翻。
幻,戶辦翻。
〕興勃海人李歸伯作亂,推法慶為主。
法慶以尼惠晖為妻,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魏書,法慶以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位菩薩。
菩,薄乎翻。
薩,桑葛翻。
〕自号大乘。
又合狂藥,〔合,音合。
〕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複相識,〔複,扶又翻。
〕唯以殺害為事。
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擊之,伯驎敗死。
〔驎,力珍翻。
〕賊衆益盛,所在毀寺舍,斬僧尼,燒經像,雲「新佛出世,除去衆魔」。
〔去,羌呂翻。
〕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征北大将軍以讨之。
〔假者,未正以征北大将軍授之。
〕 12魏尚書裴植,自謂人門不後王肅,〔植,裴叔業之兄子也。
後,戶遘翻。
〕以朝廷處之不過,〔處,昌呂翻。
〕意常怏怏,〔怏,于兩翻。
〕表請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許,深怪之。
及為尚書,志氣驕滿,每謂人曰:「非我須尚書,尚書亦須我。
」每入參議論,好面譏毀群官,〔好,呼到翻。
〕又表征南将軍田益宗,言:「華、夷異類,不應在百世衣冠之上。
」于忠、元昭見之切齒。
〕忠、昭皆北人,故深諱此言。
〕 尚書左仆射郭祚,冒進不已,自以東宮師傅,【章:十二行本「傅」下有「列辭尚書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望封侯、儀同,〔天監十年,魏以祚領太子少師。
〕诏以祚為都督雍?岐?華三州諸軍事、征西将軍、擁州刺史。
〔魏太和十一年置岐州,治雍城鎮,領平秦、武都、武功三郡。
雍,于用翻。
華,戶化翻。
〕 祚與植皆惡于忠專橫,密勸高陽王雍使出之;忠聞之,大怒,令有司誣奏其罪。
尚書奏:「羊祉告姑子皇甫仲達雲『受植旨,詐稱被诏,〔惡,烏路翻。
橫,戶孟翻。
被,皮義翻。
〕帥合部曲欲圖于忠。
』〔帥,讀曰率;下同。
〕臣等窮治,辭不伏引;〔伏引,猶引伏也。
治,直之翻。
〕然衆證明昺,〔昺,音丙。
〕準律當死。
衆證雖不見植,皆言『仲達為植所使,植召仲達責問而不告列』。
推論情狀,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獄,有所降減,計同仲達處植死刑。
〔處,昌呂翻;下裁處同。
〕植親帥城衆,附從王化,〔謂齊東昏侯永元二年,植以壽陽降魏。
〕依律上議,〔謂依八議之律也。
上,時掌翻。
〕乞賜裁處。
」〔處,昌呂翻。
〕忠矯诏曰:「兇謀既爾,罪不當恕;雖有歸化之誠,無容上議,亦不須待秋分。
」〔魏舊刺,秋分然後決死刑。
〕八月,己【張:「己」作「乙」。
】亥,植與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韋儁皆賜死。
儁,祚之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