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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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士流,秉此群目。
」于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朝,直遙翻。
〕用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右戶都,宣毅黑曹參軍王颙兼中兵都,〔宣毅将軍府之墨曹參軍。
颙,魚容翻。
〕并以才地兼美,首膺其選。
6六月,宣城郡吏吳承伯挾妖術聚衆,〔妖,于驕翻。
〕癸醜,攻郡殺太守朱僧勇,轉屠旁縣。
閏月,己醜,承伯踰山,奄至吳興。
東土人素不習兵,吏民恇擾奔散,或勸太守蔡撙避之,撙不可,〔恇,去王翻。
撙,慈損翻。
〕募勇敢閉門拒守。
承伯盡銳攻之,撙帥衆出戰,大破之,臨陳,斬承伯。
〔帥,讀曰率。
陳,讀曰陣。
〕撙,興宗之子也。
〔蔡興宗仕宋大明、泰始之間,以方正自将。
〕承伯餘黨入新安,攻陷黟、歙諸縣,〔黟,音伊。
歙,書涉翻。
〕太守謝覽遣兵拒之,不勝,逃奔會稽,台軍讨賊,平之。
覽,瀹之子也。
〔謝瀹仕宋、齊之間,位要近,有清望。
會,工外翻。
〕 7冬,十月,魏中山獻武王英卒。
8上即位之三年,诏定新曆,員外散騎侍郎祖暅奏其父沖之考古法為正,曆不可改。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暅,古鄧翻,又況晚翻。
〕至八年,诏太史課新舊二曆,新曆密,舊曆疏,是歲,始行沖之大明曆。
〔舊曆,何承天曆也。
新曆,祖沖之曆也。
沖之上曆見一百二十九卷宋孝武帝大明六年。
〕 9魏劉芳奏「所造樂器及教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吹,昌瑞翻。
〕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議定,與舊樂參呈。
若臣等所造形制合古擊拊會節,請于來年元會用之。
」诏:「舞可用新,餘且仍舊。
」 十年〔(辛卯、五一一)〕 1春,正月,辛醜,上祀南郊,大赦。
2尚書左仆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稷以殺齊東昏侯為功。
〕嘗侍宴樂壽殿,〔樂,音洛。
〕酒酣,怨望形于辭色。
上曰:「卿兄殺郡守,〔稷兄緕殺劉遐,事見一百三十四卷宋順帝升明元年。
守,式又翻。
〕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稱,尺證翻。
〕至于陛下,不得言無勳。
東昏暴虐,義師亦來伐之,豈在臣而已!」上捊其須〔捊,盧括翻。
須,古須字通。
〕曰:「張公可畏人!」稷既懼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為青、冀二州刺史。
王珍國亦怨望,〔王珍國與稷同殺東昏侯,其怨望之心與稷同。
〕罷梁、秦二州刺史還,〔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考異曰:梁書,珍國未嘗為梁、秦刺史,今從南史。
〕酒後于坐啟雲:〔坐,徂卧翻。
〕「臣近入梁山便哭。
」上大驚曰:「卿若哭東昏,則已晚;若哭我,我複未死!」珍國起拜謝,竟不答,坐即散,〔複,扶又翻。
坐,徂卧翻。
〕因此疏退,久之,除都官尚書。
3丁巳,魏汾州山胡劉龍駒聚衆反,侵擾夏州,诏谏議大夫薛和發東奏、汾、華、夏四州之衆以讨之。
〔魏高祖太和十一年,分秦州置華州,治華陰,領華山、登城、白水郡。
又置夏州治統萬,領化政、闡熙、金明、代名郡。
夏,戶雅翻。
華,戶化翻。
〕 4辛酉,上祀明堂。
5三月,琅邪民王萬壽殺東莞、琅邪二郡太守劉砜,〔邪,音耶。
莞,音管。
砜,之舌翻。
考異曰:梁帝紀雲「三月辛醜」,按長曆是月丁酉朔,而盧昶傳雲「三月二十四夜,萬壽等攻掩朐城」。
蓋辛酉也。
今不日以阙疑。
又梁馬仙琕傳及魏帝紀盧昶傳皆雲「劉砜」,而梁帝紀雲「鄧砜」,蓋字誤也。
〕據朐山,召魏軍。
〔朐,音劬。
〕 6壬戌,魏廣陽懿烈王嘉卒。
7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秦置郯郡,漢改為東海郡,魏複置郯郡,屬東徐州。
郯,音談。
〕琅邪戍主傅文骥相繼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勝。
〔梁青、冀二州治郁洲。
〕夏,四月,文骥等據朐山,诏振遠将軍馬仙琕擊之。
〔琕,部田翻。
〕魏又遣假安南将軍蕭寶寅、假平東将軍天水趙遐将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
〔将,即亮翻。
〕 8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東夏州領偏城、朔方、定陽、上郡。
唐之延州,魏之東夏州也。
夏,戶雅翻。
〕 9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10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仆射。
充,緒之子也。
〔張緒,岱之兄子,善談名理。
〕 11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裡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
〔數,所角翻。
〕秋,魏盧昶上表請益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
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诏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
〔治,直之翻。
〕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
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骥以城降;〔降,戶江翻。
〕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堕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
二百裡間,僵屍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
〔屬,之欲翻。
勝,音升。
考異曰:魏帝紀,盧昶敗在十一月。
今從梁帝紀。
梁紀雲「斬馘十餘萬」,按盧昶表雲:「此兵九千,賊衆四萬,求益兵六千,」魏主以四千給之。
安得十餘萬衆!蓋梁史為誇大耳。
〕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衛俱盡;〔傳,張戀翻。
〕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
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驲鎖昶,窮其敗狀,〔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驲,人質翻,驿傳也。
〕及趙遐皆免官。
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遊肇言于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蕞,祖外翻。
〕于我非急,于賊為利。
為利,故必緻死以争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衆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
假令得朐山,徒緻交争,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
〔左傳吳将伐齊,子胥谏曰:「得志于齊,猶獲石田也,無所用之。
」〕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地為大。
」魏主将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
肇,明根之子也。
〔遊明根事魏太武及孝文,以耆宿見重。
〕 馬仙琕為将,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帏幕衾屏,飲食與厮養最下者同。
〔将,即亮翻。
衣,于既翻。
厮,息移翻。
養,養馬者,音餘亮翻。
韋昭曰:析薪為厮,炊烹為養。
〕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壨村落險要處,〔伺,相吏翻。
〕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樂,音洛。
為,于僞翻。
〕 12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裡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
〔長,知兩翻。
五等散男,謂爵為五等男而居散官者。
魏書曰:魏公、侯、伯、子、男,有開國,有散,凡散各降開國一品。
非以其居散官而謂之散男也。
散,悉亶翻。
〕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
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寇盜公行,裡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材,人懷苟且,不能督察。
請取武官八品将軍已下幹用貞濟者,〔貞濟,謂堅貞而濟事也。
〕以本官俸恤領裡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裡正。
〔魏官既給俸,又給恤親之祿,故謂之俸恤。
魏分洛陽城中為六部,置六部尉。
因張平子東京賦「經途九軌」,置經途尉。
經途,城中之大途也。
其餘處各置裡正。
〕不爾,請少高裡尉之品,〔少,詩沼翻。
〕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辇毂可清。
」〔自漢以來,京師謂之辇毂下。
〕诏曰:「裡正可進至勳品,〔勳品,勳官初品也。
〕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洛陽六部尉并置于東漢之時,曹操為洛陽北部尉,此其證也。
從,才用翻。
〕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
」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于諸坊巷司察盜賊,于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13是歲,梁之境内有州二十三,〔此據五代史志。
按蕭子顯齊志,齊有揚、南徐、豫、兖、南兖、北徐、青、冀、江、廣、交、越、荊、巴、郢、司、雍、梁、秦、益、甯、湘、南豫二十三州。
時已廢巴州,當以王茂所立宛州足之。
〕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
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
〔勝,音升。
〕魏朝亦然。
〔朝,直遙翻;下同。
〕 14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
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質,音緻,又如字。
質作,質其家屬而罰作之。
〕民既窮窘,奸宄益深。
嘗因郊祀,有秣陵老人〔江南以建康、秣陵為赤縣;隋廢秣陵、建康并為江甯縣。
窘,渠隕翻。
宄,音軌。
〕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于庶民,緩于權貴,非長久之道。
誠能反是,天下幸甚。
」上于是思有以寬之。
十一年〔(壬辰、五一二)〕 1春,正月,壬辰,诏:「自今逋?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将送。
」〔所謂寬庶民者,如此而已。
而不能繩權貴以法,君子是以知梁政之亂也。
〕 2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骠騎将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下同。
〕 3丙辰,魏以車騎大将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怿為司空,廣平王懷進号骠騎大将軍,加儀同三司。
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于言色,〔要任,謂尚書令。
怏,于兩翻。
〕見者嗤之。
〔嗤,醜之翻。
〕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業,事也。
以方直為事,所謂強作之也,作之不已,乃成君子。
〕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
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
」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高允事魏世祖以下四朝。
封懿去燕歸魏,以疏慢見黜。
〕 清河王怿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謂彭城王勰無罪見殺也。
聞,音問。
〕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讵有幾人,而翦之幾盡!〔謂又殺京兆王愉也。
之幾,居依翻。
〕昔王莽頭秃,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
〔事見漢紀。
〕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
」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衆心。
怿言于魏主曰:「昔季氏旅于泰山,孔子疾之。
〔朱元晦曰:旅,祭名也。
禮,諸侯祭封内山川。
季氏祭之,僭也。
〕誠以君臣之分,〔分,扶問翻。
〕宜防微杜漸,不可渎也。
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于上,奸臣竊之于下,禍亂之基,于此在矣。
」帝笑而不應。
4夏,四月,魏诏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令饑民就谷燕、恒二州及六鎮。
〔燕,因肩翻。
恒,戶登翻。
〕 5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6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诩為太子,始不殺其母。
〔為後胡後亂魏張本。
〕以尚書右仆射郭祚領太子少師。
祚嘗從魏主幸東宮,懷黃箛以奉太子;〔箛,扶田翻。
博雅,白鲅,瓜屬。
此黃鲅,又一種也。
〕時應诏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仆射」、「黃鲅少師。
」 7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8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世祖诏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五禮:吉、兇、軍、賓、嘉。
〕丹楊尹王儉總之。
儉卒,〔卒,子恤翻。
〕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
胤還東山,〔胤隐會稽東山。
〕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
孝嗣誅,率多散逸,诏骠騎将軍何佟之掌之。
〔佟,徒冬翻。
〕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
帝即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啟之于上,審禮局之宜省、宜置也。
〕敕使外詳。
〔使外詳議以聞也。
〕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毛苌曰:權輿,始也。
」于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朝,直遙翻。
〕用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右戶都,宣毅黑曹參軍王颙兼中兵都,〔宣毅将軍府之墨曹參軍。
颙,魚容翻。
〕并以才地兼美,首膺其選。
6六月,宣城郡吏吳承伯挾妖術聚衆,〔妖,于驕翻。
〕癸醜,攻郡殺太守朱僧勇,轉屠旁縣。
閏月,己醜,承伯踰山,奄至吳興。
東土人素不習兵,吏民恇擾奔散,或勸太守蔡撙避之,撙不可,〔恇,去王翻。
撙,慈損翻。
〕募勇敢閉門拒守。
承伯盡銳攻之,撙帥衆出戰,大破之,臨陳,斬承伯。
〔帥,讀曰率。
陳,讀曰陣。
〕撙,興宗之子也。
〔蔡興宗仕宋大明、泰始之間,以方正自将。
〕承伯餘黨入新安,攻陷黟、歙諸縣,〔黟,音伊。
歙,書涉翻。
〕太守謝覽遣兵拒之,不勝,逃奔會稽,台軍讨賊,平之。
覽,瀹之子也。
〔謝瀹仕宋、齊之間,位要近,有清望。
會,工外翻。
〕 7冬,十月,魏中山獻武王英卒。
8上即位之三年,诏定新曆,員外散騎侍郎祖暅奏其父沖之考古法為正,曆不可改。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暅,古鄧翻,又況晚翻。
〕至八年,诏太史課新舊二曆,新曆密,舊曆疏,是歲,始行沖之大明曆。
〔舊曆,何承天曆也。
新曆,祖沖之曆也。
沖之上曆見一百二十九卷宋孝武帝大明六年。
〕 9魏劉芳奏「所造樂器及教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吹,昌瑞翻。
〕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議定,與舊樂參呈。
若臣等所造形制合古擊拊會節,請于來年元會用之。
」诏:「舞可用新,餘且仍舊。
」 十年〔(辛卯、五一一)〕 1春,正月,辛醜,上祀南郊,大赦。
2尚書左仆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稷以殺齊東昏侯為功。
〕嘗侍宴樂壽殿,〔樂,音洛。
〕酒酣,怨望形于辭色。
上曰:「卿兄殺郡守,〔稷兄緕殺劉遐,事見一百三十四卷宋順帝升明元年。
守,式又翻。
〕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稱,尺證翻。
〕至于陛下,不得言無勳。
東昏暴虐,義師亦來伐之,豈在臣而已!」上捊其須〔捊,盧括翻。
須,古須字通。
〕曰:「張公可畏人!」稷既懼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為青、冀二州刺史。
王珍國亦怨望,〔王珍國與稷同殺東昏侯,其怨望之心與稷同。
〕罷梁、秦二州刺史還,〔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考異曰:梁書,珍國未嘗為梁、秦刺史,今從南史。
〕酒後于坐啟雲:〔坐,徂卧翻。
〕「臣近入梁山便哭。
」上大驚曰:「卿若哭東昏,則已晚;若哭我,我複未死!」珍國起拜謝,竟不答,坐即散,〔複,扶又翻。
坐,徂卧翻。
〕因此疏退,久之,除都官尚書。
3丁巳,魏汾州山胡劉龍駒聚衆反,侵擾夏州,诏谏議大夫薛和發東奏、汾、華、夏四州之衆以讨之。
〔魏高祖太和十一年,分秦州置華州,治華陰,領華山、登城、白水郡。
又置夏州治統萬,領化政、闡熙、金明、代名郡。
夏,戶雅翻。
華,戶化翻。
〕 4辛酉,上祀明堂。
5三月,琅邪民王萬壽殺東莞、琅邪二郡太守劉砜,〔邪,音耶。
莞,音管。
砜,之舌翻。
考異曰:梁帝紀雲「三月辛醜」,按長曆是月丁酉朔,而盧昶傳雲「三月二十四夜,萬壽等攻掩朐城」。
蓋辛酉也。
今不日以阙疑。
又梁馬仙琕傳及魏帝紀盧昶傳皆雲「劉砜」,而梁帝紀雲「鄧砜」,蓋字誤也。
〕據朐山,召魏軍。
〔朐,音劬。
〕 6壬戌,魏廣陽懿烈王嘉卒。
7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秦置郯郡,漢改為東海郡,魏複置郯郡,屬東徐州。
郯,音談。
〕琅邪戍主傅文骥相繼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勝。
〔梁青、冀二州治郁洲。
〕夏,四月,文骥等據朐山,诏振遠将軍馬仙琕擊之。
〔琕,部田翻。
〕魏又遣假安南将軍蕭寶寅、假平東将軍天水趙遐将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
〔将,即亮翻。
〕 8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東夏州領偏城、朔方、定陽、上郡。
唐之延州,魏之東夏州也。
夏,戶雅翻。
〕 9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10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仆射。
充,緒之子也。
〔張緒,岱之兄子,善談名理。
〕 11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裡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
〔數,所角翻。
〕秋,魏盧昶上表請益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
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诏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
〔治,直之翻。
〕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
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骥以城降;〔降,戶江翻。
〕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堕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
二百裡間,僵屍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
〔屬,之欲翻。
勝,音升。
考異曰:魏帝紀,盧昶敗在十一月。
今從梁帝紀。
梁紀雲「斬馘十餘萬」,按盧昶表雲:「此兵九千,賊衆四萬,求益兵六千,」魏主以四千給之。
安得十餘萬衆!蓋梁史為誇大耳。
〕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衛俱盡;〔傳,張戀翻。
〕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
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驲鎖昶,窮其敗狀,〔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驲,人質翻,驿傳也。
〕及趙遐皆免官。
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遊肇言于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蕞,祖外翻。
〕于我非急,于賊為利。
為利,故必緻死以争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衆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
假令得朐山,徒緻交争,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
〔左傳吳将伐齊,子胥谏曰:「得志于齊,猶獲石田也,無所用之。
」〕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地為大。
」魏主将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
肇,明根之子也。
〔遊明根事魏太武及孝文,以耆宿見重。
〕 馬仙琕為将,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帏幕衾屏,飲食與厮養最下者同。
〔将,即亮翻。
衣,于既翻。
厮,息移翻。
養,養馬者,音餘亮翻。
韋昭曰:析薪為厮,炊烹為養。
〕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壨村落險要處,〔伺,相吏翻。
〕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樂,音洛。
為,于僞翻。
〕 12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裡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
〔長,知兩翻。
五等散男,謂爵為五等男而居散官者。
魏書曰:魏公、侯、伯、子、男,有開國,有散,凡散各降開國一品。
非以其居散官而謂之散男也。
散,悉亶翻。
〕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
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寇盜公行,裡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材,人懷苟且,不能督察。
請取武官八品将軍已下幹用貞濟者,〔貞濟,謂堅貞而濟事也。
〕以本官俸恤領裡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裡正。
〔魏官既給俸,又給恤親之祿,故謂之俸恤。
魏分洛陽城中為六部,置六部尉。
因張平子東京賦「經途九軌」,置經途尉。
經途,城中之大途也。
其餘處各置裡正。
〕不爾,請少高裡尉之品,〔少,詩沼翻。
〕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辇毂可清。
」〔自漢以來,京師謂之辇毂下。
〕诏曰:「裡正可進至勳品,〔勳品,勳官初品也。
〕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洛陽六部尉并置于東漢之時,曹操為洛陽北部尉,此其證也。
從,才用翻。
〕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
」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于諸坊巷司察盜賊,于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13是歲,梁之境内有州二十三,〔此據五代史志。
按蕭子顯齊志,齊有揚、南徐、豫、兖、南兖、北徐、青、冀、江、廣、交、越、荊、巴、郢、司、雍、梁、秦、益、甯、湘、南豫二十三州。
時已廢巴州,當以王茂所立宛州足之。
〕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
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
〔勝,音升。
〕魏朝亦然。
〔朝,直遙翻;下同。
〕 14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
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質,音緻,又如字。
質作,質其家屬而罰作之。
〕民既窮窘,奸宄益深。
嘗因郊祀,有秣陵老人〔江南以建康、秣陵為赤縣;隋廢秣陵、建康并為江甯縣。
窘,渠隕翻。
宄,音軌。
〕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于庶民,緩于權貴,非長久之道。
誠能反是,天下幸甚。
」上于是思有以寬之。
十一年〔(壬辰、五一二)〕 1春,正月,壬辰,诏:「自今逋?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将送。
」〔所謂寬庶民者,如此而已。
而不能繩權貴以法,君子是以知梁政之亂也。
〕 2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骠騎将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下同。
〕 3丙辰,魏以車騎大将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怿為司空,廣平王懷進号骠騎大将軍,加儀同三司。
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于言色,〔要任,謂尚書令。
怏,于兩翻。
〕見者嗤之。
〔嗤,醜之翻。
〕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業,事也。
以方直為事,所謂強作之也,作之不已,乃成君子。
〕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
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
」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高允事魏世祖以下四朝。
封懿去燕歸魏,以疏慢見黜。
〕 清河王怿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謂彭城王勰無罪見殺也。
聞,音問。
〕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讵有幾人,而翦之幾盡!〔謂又殺京兆王愉也。
之幾,居依翻。
〕昔王莽頭秃,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
〔事見漢紀。
〕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
」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衆心。
怿言于魏主曰:「昔季氏旅于泰山,孔子疾之。
〔朱元晦曰:旅,祭名也。
禮,諸侯祭封内山川。
季氏祭之,僭也。
〕誠以君臣之分,〔分,扶問翻。
〕宜防微杜漸,不可渎也。
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于上,奸臣竊之于下,禍亂之基,于此在矣。
」帝笑而不應。
4夏,四月,魏诏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令饑民就谷燕、恒二州及六鎮。
〔燕,因肩翻。
恒,戶登翻。
〕 5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6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诩為太子,始不殺其母。
〔為後胡後亂魏張本。
〕以尚書右仆射郭祚領太子少師。
祚嘗從魏主幸東宮,懷黃箛以奉太子;〔箛,扶田翻。
博雅,白鲅,瓜屬。
此黃鲅,又一種也。
〕時應诏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仆射」、「黃鲅少師。
」 7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8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世祖诏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五禮:吉、兇、軍、賓、嘉。
〕丹楊尹王儉總之。
儉卒,〔卒,子恤翻。
〕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
胤還東山,〔胤隐會稽東山。
〕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
孝嗣誅,率多散逸,诏骠騎将軍何佟之掌之。
〔佟,徒冬翻。
〕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
帝即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啟之于上,審禮局之宜省、宜置也。
〕敕使外詳。
〔使外詳議以聞也。
〕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毛苌曰:權輿,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