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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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謂之九山灣。
其東則鳳凰州,在淮水中,約長十裡。
今土人亦呼九山灣為獅子渡,北兵渡淮之津要也。
岘,戶典翻。
〕高祖珍将三千騎為遊軍,澄以大軍繼其後。
豎眼,靈越之子也。
〔傅靈越從薛安都起兵,攻張永以應義嘉,兵潰而死。
豎,而主翻。
〕魏人拔關要,颍川、大岘三城,〔魏收志,霍州有北颍川郡,領颍川等三縣。
水經注:梁立霍州,治灊縣天柱山。
〕白塔、牽城、清溪皆潰。
徐州刺史司馬明素将兵三千救九山,〔将,即亮翻;下同。
〕徐州長史潘伯鄰救淮陵。
甯朔将軍王燮保焦城,黨法宗等進拔焦城,破淮陵,十一月,壬午,擒明素,斬伯鄰。
先是,南梁太守馮道根戍阜陵,〔馮道根傳,以南梁太守領阜陵戍。
先,悉薦翻。
〕初到,修城隍,遠斥候,如敵将至,衆頗笑之。
道根曰:「怯防勇戰,此之謂也。
」〔其周防若怯,而臨戰則勇。
〕城未畢,黨法宗等衆二萬奄至城下,衆皆失色。
道根命大開門,緩服登城,選精銳二百人出與魏兵戰,破之。
魏人見其意思閑暇,〔思,相吏翻。
〕戰又不利,遂引去。
道根将百騎擊高祖珍,破之。
〔騎,奇寄翻。
〕魏諸軍糧運絕,引退。
以道根為豫州刺史。
〔此時梁豫州治晉熙,道根蓋猶戍阜陵,特帶刺史耳。
〕 20武興安王楊集始卒。
己未,魏立其世子紹先為武興王;紹先幼,國事決于二叔父集起、集義。
21乙亥,尚書左仆射沈約以母憂去職。
22魏既遷洛陽,北邊荒遠,因以饑馑,百姓困弊。
魏主加尚書左仆射源懷侍中、行台,〔魏道武置行台之官于邺中山,今置于北邊。
杜佑曰:魏末司馬師讨諸葛誕,散騎常侍裴秀、尚書仆射陳泰、黃門侍郎锺會等以行台從。
北齊行台兼統民事自辛術始,隋謂之行台省。
〕使持節巡行北邊六鎮、恒?燕?朔三州,〔六鎮,列置于三州塞下。
使,疏吏翻;下同。
行,下孟翻。
恒,戶登翻。
燕,因肩翻。
〕赈給貧乏,考論殿最,〔既使之赈恤貧民,又使之按察官吏。
殿,丁練翻。
〕事之得失皆先決後聞。
懷通濟有無,饑民賴之。
沃野鎮将于祚,〔沃野,漢朔方郡之屬縣也。
魏平赫連,與統萬同置鎮,不在六鎮之數。
将,即亮翻;下同。
〕皇後之世父,〔世父,伯父承世嫡者。
〕與懷通婚。
時于勁方用事,勢傾朝野,〔朝,直遙翻。
〕祚頗有受納。
懷将入鎮,祚郊迎道左,懷不與語,即劾奏免官。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下同。
〕懷朔鎮将元尼須與舊交,貪穢狼籍,〔蘇鹗演義曰:狼籍者,物雜亂之貌;狼所卧籍之草皆穢亂。
〕置酒請懷,謂懷曰:「命之長短,系卿之口,豈可不相寬貸!」懷曰:「今日源懷與故人飲酒之坐,〔坐,徂卧翻。
〕非鞫獄之所也。
明日,公庭始為使者檢鎮将罪狀之處耳。
」尼須揮淚無以對,竟按劾抵罪。
懷又奏:「邊鎮事少而置官猥多,〔少,詩沼翻。
〕沃野一鎮自将以下八百餘人,〔将,謂鎮将也。
将,即亮翻。
〕請一切五分損二。
」魏主從之。
23乙酉,将軍吳子陽與魏元英戰于白沙,子陽敗績。
〔白沙在齊安郡界。
魏收志,有沙州,治白沙關城,注雲梁置。
唐志,黃州黃陂縣有白沙關。
〕 24魏東荊州蠻樊素安作亂,乙酉,以左衛将軍李崇為鎮南将軍、都督征蠻諸軍事,将步騎讨之。
〔将,即亮翻。
騎,奇寄翻。
〕 25馮翊吉翂父為原鄉令,〔翂,撫文翻。
漢雲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原鄉縣,屬吳興郡。
〕為奸吏所誣,逮詣廷尉,罪當死。
翂年十五,檛登聞鼓,乞代父命。
〔檛,則瓜翻。
〕上以其幼,疑人教之,使廷尉卿蔡法度嚴君誘脅,取其款實。
〔誘者,開之以生路;脅者,威之以纆索杻械,示将拷訊之。
款,誠也。
誘,音酉。
〕法度盛陳拷訊之具,诘翂曰:「爾求代父,敕已相許,審能死不?〔所謂脅之也。
拷,音考。
诘,去吉翻。
不,讀曰否。
〕且爾童騃,若為人所教,亦聽悔異。
」〔騃,五駭翻。
所謂誘之也。
悔異,猶律文所謂鲼異。
〕翂曰:「囚雖愚幼,豈不知死之可憚!顧不忍見父極刑,故求代之。
此非詳故,柰何受人教邪!明诏聽代,不異登仙,豈有回貳!」〔反前說為回,異前說為貳。
〕法度乃更和顔誘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得釋,觀君足為佳童,今若轉辭,幸可父子同濟。
」翂曰:「父挂深劾,必正刑書;囚瞑目引領,唯聽大戮,〔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瞑,莫定翻。
〕無言複對。
」時翂備加杻械,法度愍之,命更着小者,〔複,扶又翻。
杻,女九翻。
更,工衡翻。
着,陟略翻。
〕翂不聽,曰:「死罪之囚,唯宜益械,豈可減乎!」竟不脫。
法度具以聞,上乃宥其父罪。
丹楊力王志求其在廷尉事,并問鄉裡,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魏、晉以來舉士皆由州鄉,故問其鄉裡。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當然;若翂當此舉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固拒而止。
〔量,音良。
翂之拒王志是也;梁武帝知翂之孝節而不能叙用以厲流俗,非也。
〕 26魏主納高肇兄偃之女為貴嫔。
〔嫔,毗賓翻。
〕 27魏散騎常侍趙修,寒賤暴貴,恃寵驕恣,陵轹王公,為衆所疾。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轹,朗擊翻。
〕魏主為修治第舍,拟于諸王,〔為,于僞翻。
治,直之翻。
〕鄰居獻地者或超補大郡。
修請告歸葬其父,凡财役所須,并從官給。
修在道淫縱,〔修自洛歸趙郡,在道淫縱。
〕左右乘其出外,頗發其罪惡;及還,舊寵小衰。
高肇密構成其罪,侍中、領禦史中尉甄琛、黃門郎李憑、廷尉卿陽平王顯,素皆谄附于修,至是懼相連及,〔懼以黨附連坐及禍。
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争助肇攻之。
帝命尚書元紹檢訊,下诏暴其奸惡,免死,鞭一百,徙敦煌為兵。
〔敦,徒門翻。
〕而修愚疏,初不之知,方在領軍于勁第樗蒲,羽林數人稱诏呼之,送詣領軍府。
甄琛、王顯監罰,先具問事有力者五人,疊鞭之,〔監,工銜翻。
問事,行杖者也。
〕欲令必死。
修素肥壯,堪忍楚毒,密加鞭至三百不死。
即召驿馬,促之上道,出城不自勝,〔上,時掌翻。
勝,音升。
〕舉縛置鞍中,〔舉,擎也。
修困極不能自勝乘騎,兩人對舉而置之馬上,縛着鞍中。
〕急驅之,行八十裡,乃死。
帝聞之,責元紹不重聞,〔重,直用翻。
聞,奏也。
〕紹曰:「修之佞幸,為國深蠹,臣不因釁除之,〔釁,隙也。
釁,許觐翻。
〕恐陛下受萬世之謗。
」帝以其言正,不罪也。
紹出,廣平王懷拜之曰:「翁之直過于汲黯。
」紹曰:「但恨戮之稍晚,以為愧耳。
」紹,素之孫也。
〔常山王素見一百二十二卷宋文帝元嘉十一年。
廣平王懷,孝文之子,以族屬長幼之次,呼紹為翁。
〕明日,甄琛、李憑以修黨皆坐免官,左右與修連坐死黜者二十餘人。
散騎常侍高聰與素親狎,而又以宗人谄事高肇,故獨得免。
三年〔(甲申、五○四)〕 1春,正月,庚戌,征虜将軍趙祖悅與魏江州刺史陳伯之戰于東關,祖悅敗績。
2癸醜,以尚書右仆射王瑩為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為右仆射。
〔惔,徒甘翻。
〕 3丙辰,魏東荊州刺史楊大眼擊叛蠻樊季安等,大破之。
季安,素安之弟也。
4丙寅,魏大赦,改元正始。
5蕭寶寅行及汝陰,東城已為梁所取,乃屯壽陽栖賢寺。
二月,戊子,将軍姜慶真乘魏任城王澄在外,〔去年魏遣澄入寇,宿師于外。
〕襲壽陽,據其外郭。
長史韋缵倉猝失圖;任城太妃孟氏勒兵登陴,先守要便,〔敵所必攻,我所必守曰要。
便者,形勝可據,便于制敵之處。
陴,頻彌翻。
〕激厲文武,安慰新舊,〔新者,壽陽兵民;舊者,北來将士。
或曰:新者,新附;舊者,舊民。
〕将【章:十二行本「将」上有「勸以賞罰」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士鹹有奮志。
太妃親巡城守,〔守,手又翻。
〕不避矢石。
蕭寶寅引兵至,與州軍合擊之,自四鼓戰至下晡,〔日未入之前,為下晡。
〕慶真敗走。
韋缵坐免官。
任城王澄攻锺離,上遣冠軍張惠紹等将兵五千送糧詣锺離,〔冠,古玩翻。
将,即亮翻。
〕澄遣平遠将軍劉思祖等邀之。
丁酉,戰于邵陽;〔即邵陽州也。
〕大敗梁兵,俘惠等十将,殺虜士卒殆盡。
思祖,芳之從子也。
〔劉芳以儒學親重于太和之間。
敗,補邁翻。
将,即亮翻。
從,才用翻。
〕尚書論思祖功,應封千戶侯;侍中、領右衛将軍元晖求二婢于思祖,不得,事遂寝。
〔史言魏賞罰失當。
〕晖,素之孫也。
上遣平西将軍曹景宗、後軍王僧炳等帥步騎三萬救義陽。
〔後軍者,後軍将軍也。
帥,讀曰率。
〕僧炳将二萬人據鑿岘,〔鑿岘在關南。
今信陽軍南三十五裡有曹店,即景宗屯鑿岘口所築。
岘,戶典翻。
〕景宗将萬人為後繼,元英遣冠軍将軍元逞等據樊城以拒之。
三月,壬申,大破僧炳于樊城,俘斬四千餘人。
〔僧炳敗于樊城,未得至鑿岘也。
〕否則此非襄陽之樊城,自别是一處。
〕 魏诏任城王澄,以「四月淮水将漲,舟行無礙,南軍得時,勿昧利以取後悔。
」會大雨,淮水暴漲,澄引兵還壽陽。
魏軍還既狼狽,失亡四千餘人。
中書侍郎齊郡思伯為澄軍司,居後為殿,〔殿,丁練翻。
〕澄以其儒者,謂之必死,及至,大喜曰:『仁者必有勇』,〔論語孔子之言。
〕于軍司見之矣。
」思伯托以失道,不伐其功。
有司奏奪澄開府,仍降三階。
上以所獲魏将士請易張惠紹于魏,魏人歸之。
〔考異曰:惠紹傳無被獲及複還事。
今從魏書。
〕 6魏太傅、領司徒、錄尚書北海王詳,驕奢好聲色,貪冒無厭,〔好,呼到翻。
冒,莫北翻。
厭,于鹽翻。
〕廣營第舍,奪人居室,嬖昵左右,所以請托,中外嗟怨。
〔嬖,卑義翻,又博計翻。
昵,尼質翻。
〕魏主以其尊親,恩禮無替,軍國大事皆與參決,所奏請無不開允。
魏主之初親政也,以兵召諸叔,〔事見上卷齊和帝中興元年。
〕詳與鹹陽、彭城王共車而入,防衛嚴固。
高太妃大懼,乘車随而哭之。
既得免,謂詳曰:「自今不願富貴,但使母子相保,與汝掃市為生耳。
」及詳再執政,〔齊和帝中興元年正月,魏主親政,十一月,詳為司徒。
〕太妃不複念前事,〔複,扶又翻。
〕專助詳為貪虐。
冠軍将軍茹皓,以巧思有寵于帝,〔茹,音如。
思,相吏翻。
〕常在左右,傳可門下奏事,弄權納賄,朝野憚之,詳亦附焉。
皓娶尚書令高肇從妹,皓妻之姊為詳從父安定王燮之妃;詳烝于燮妃,由是與皓益相昵狎。
〔朝,直遙翻;下同。
從,才用翻。
昵,尼質翻。
〕直合将軍劉冑,本詳所引薦,殿中将軍常季賢以善養馬,陳掃靜掌栉,〔栉,側瑟翻,梳也。
〕皆得幸于帝,與皓相表裡,賣權勢。
高肇本出高麗,時望輕之。
〔麗,力知翻。
〕帝既黜六輔,〔魏高祖殂,使六人受遺輔幼主,事見一百四十二卷齊東昏侯永元元年。
〕誅鹹陽王禧,〔事見上卷齊和帝中興元年。
〕專委事于肇。
肇以在朝親族至少,〔少,詩沼翻。
〕乃邀結朋援,附之者旬月超擢,不附者陷以大罪。
尤忌諸王,以詳位居其上,欲去之,獨執朝政,〔去,羌呂翻。
〕乃谮之于帝,雲「詳
其東則鳳凰州,在淮水中,約長十裡。
今土人亦呼九山灣為獅子渡,北兵渡淮之津要也。
岘,戶典翻。
〕高祖珍将三千騎為遊軍,澄以大軍繼其後。
豎眼,靈越之子也。
〔傅靈越從薛安都起兵,攻張永以應義嘉,兵潰而死。
豎,而主翻。
〕魏人拔關要,颍川、大岘三城,〔魏收志,霍州有北颍川郡,領颍川等三縣。
水經注:梁立霍州,治灊縣天柱山。
〕白塔、牽城、清溪皆潰。
徐州刺史司馬明素将兵三千救九山,〔将,即亮翻;下同。
〕徐州長史潘伯鄰救淮陵。
甯朔将軍王燮保焦城,黨法宗等進拔焦城,破淮陵,十一月,壬午,擒明素,斬伯鄰。
先是,南梁太守馮道根戍阜陵,〔馮道根傳,以南梁太守領阜陵戍。
先,悉薦翻。
〕初到,修城隍,遠斥候,如敵将至,衆頗笑之。
道根曰:「怯防勇戰,此之謂也。
」〔其周防若怯,而臨戰則勇。
〕城未畢,黨法宗等衆二萬奄至城下,衆皆失色。
道根命大開門,緩服登城,選精銳二百人出與魏兵戰,破之。
魏人見其意思閑暇,〔思,相吏翻。
〕戰又不利,遂引去。
道根将百騎擊高祖珍,破之。
〔騎,奇寄翻。
〕魏諸軍糧運絕,引退。
以道根為豫州刺史。
〔此時梁豫州治晉熙,道根蓋猶戍阜陵,特帶刺史耳。
〕 20武興安王楊集始卒。
己未,魏立其世子紹先為武興王;紹先幼,國事決于二叔父集起、集義。
21乙亥,尚書左仆射沈約以母憂去職。
22魏既遷洛陽,北邊荒遠,因以饑馑,百姓困弊。
魏主加尚書左仆射源懷侍中、行台,〔魏道武置行台之官于邺中山,今置于北邊。
杜佑曰:魏末司馬師讨諸葛誕,散騎常侍裴秀、尚書仆射陳泰、黃門侍郎锺會等以行台從。
北齊行台兼統民事自辛術始,隋謂之行台省。
〕使持節巡行北邊六鎮、恒?燕?朔三州,〔六鎮,列置于三州塞下。
使,疏吏翻;下同。
行,下孟翻。
恒,戶登翻。
燕,因肩翻。
〕赈給貧乏,考論殿最,〔既使之赈恤貧民,又使之按察官吏。
殿,丁練翻。
〕事之得失皆先決後聞。
懷通濟有無,饑民賴之。
沃野鎮将于祚,〔沃野,漢朔方郡之屬縣也。
魏平赫連,與統萬同置鎮,不在六鎮之數。
将,即亮翻;下同。
〕皇後之世父,〔世父,伯父承世嫡者。
〕與懷通婚。
時于勁方用事,勢傾朝野,〔朝,直遙翻。
〕祚頗有受納。
懷将入鎮,祚郊迎道左,懷不與語,即劾奏免官。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下同。
〕懷朔鎮将元尼須與舊交,貪穢狼籍,〔蘇鹗演義曰:狼籍者,物雜亂之貌;狼所卧籍之草皆穢亂。
〕置酒請懷,謂懷曰:「命之長短,系卿之口,豈可不相寬貸!」懷曰:「今日源懷與故人飲酒之坐,〔坐,徂卧翻。
〕非鞫獄之所也。
明日,公庭始為使者檢鎮将罪狀之處耳。
」尼須揮淚無以對,竟按劾抵罪。
懷又奏:「邊鎮事少而置官猥多,〔少,詩沼翻。
〕沃野一鎮自将以下八百餘人,〔将,謂鎮将也。
将,即亮翻。
〕請一切五分損二。
」魏主從之。
23乙酉,将軍吳子陽與魏元英戰于白沙,子陽敗績。
〔白沙在齊安郡界。
魏收志,有沙州,治白沙關城,注雲梁置。
唐志,黃州黃陂縣有白沙關。
〕 24魏東荊州蠻樊素安作亂,乙酉,以左衛将軍李崇為鎮南将軍、都督征蠻諸軍事,将步騎讨之。
〔将,即亮翻。
騎,奇寄翻。
〕 25馮翊吉翂父為原鄉令,〔翂,撫文翻。
漢雲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原鄉縣,屬吳興郡。
〕為奸吏所誣,逮詣廷尉,罪當死。
翂年十五,檛登聞鼓,乞代父命。
〔檛,則瓜翻。
〕上以其幼,疑人教之,使廷尉卿蔡法度嚴君誘脅,取其款實。
〔誘者,開之以生路;脅者,威之以纆索杻械,示将拷訊之。
款,誠也。
誘,音酉。
〕法度盛陳拷訊之具,诘翂曰:「爾求代父,敕已相許,審能死不?〔所謂脅之也。
拷,音考。
诘,去吉翻。
不,讀曰否。
〕且爾童騃,若為人所教,亦聽悔異。
」〔騃,五駭翻。
所謂誘之也。
悔異,猶律文所謂鲼異。
〕翂曰:「囚雖愚幼,豈不知死之可憚!顧不忍見父極刑,故求代之。
此非詳故,柰何受人教邪!明诏聽代,不異登仙,豈有回貳!」〔反前說為回,異前說為貳。
〕法度乃更和顔誘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得釋,觀君足為佳童,今若轉辭,幸可父子同濟。
」翂曰:「父挂深劾,必正刑書;囚瞑目引領,唯聽大戮,〔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瞑,莫定翻。
〕無言複對。
」時翂備加杻械,法度愍之,命更着小者,〔複,扶又翻。
杻,女九翻。
更,工衡翻。
着,陟略翻。
〕翂不聽,曰:「死罪之囚,唯宜益械,豈可減乎!」竟不脫。
法度具以聞,上乃宥其父罪。
丹楊力王志求其在廷尉事,并問鄉裡,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魏、晉以來舉士皆由州鄉,故問其鄉裡。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當然;若翂當此舉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固拒而止。
〔量,音良。
翂之拒王志是也;梁武帝知翂之孝節而不能叙用以厲流俗,非也。
〕 26魏主納高肇兄偃之女為貴嫔。
〔嫔,毗賓翻。
〕 27魏散騎常侍趙修,寒賤暴貴,恃寵驕恣,陵轹王公,為衆所疾。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轹,朗擊翻。
〕魏主為修治第舍,拟于諸王,〔為,于僞翻。
治,直之翻。
〕鄰居獻地者或超補大郡。
修請告歸葬其父,凡财役所須,并從官給。
修在道淫縱,〔修自洛歸趙郡,在道淫縱。
〕左右乘其出外,頗發其罪惡;及還,舊寵小衰。
高肇密構成其罪,侍中、領禦史中尉甄琛、黃門郎李憑、廷尉卿陽平王顯,素皆谄附于修,至是懼相連及,〔懼以黨附連坐及禍。
甄,之人翻。
琛,醜林翻。
〕争助肇攻之。
帝命尚書元紹檢訊,下诏暴其奸惡,免死,鞭一百,徙敦煌為兵。
〔敦,徒門翻。
〕而修愚疏,初不之知,方在領軍于勁第樗蒲,羽林數人稱诏呼之,送詣領軍府。
甄琛、王顯監罰,先具問事有力者五人,疊鞭之,〔監,工銜翻。
問事,行杖者也。
〕欲令必死。
修素肥壯,堪忍楚毒,密加鞭至三百不死。
即召驿馬,促之上道,出城不自勝,〔上,時掌翻。
勝,音升。
〕舉縛置鞍中,〔舉,擎也。
修困極不能自勝乘騎,兩人對舉而置之馬上,縛着鞍中。
〕急驅之,行八十裡,乃死。
帝聞之,責元紹不重聞,〔重,直用翻。
聞,奏也。
〕紹曰:「修之佞幸,為國深蠹,臣不因釁除之,〔釁,隙也。
釁,許觐翻。
〕恐陛下受萬世之謗。
」帝以其言正,不罪也。
紹出,廣平王懷拜之曰:「翁之直過于汲黯。
」紹曰:「但恨戮之稍晚,以為愧耳。
」紹,素之孫也。
〔常山王素見一百二十二卷宋文帝元嘉十一年。
廣平王懷,孝文之子,以族屬長幼之次,呼紹為翁。
〕明日,甄琛、李憑以修黨皆坐免官,左右與修連坐死黜者二十餘人。
散騎常侍高聰與素親狎,而又以宗人谄事高肇,故獨得免。
三年〔(甲申、五○四)〕 1春,正月,庚戌,征虜将軍趙祖悅與魏江州刺史陳伯之戰于東關,祖悅敗績。
2癸醜,以尚書右仆射王瑩為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為右仆射。
〔惔,徒甘翻。
〕 3丙辰,魏東荊州刺史楊大眼擊叛蠻樊季安等,大破之。
季安,素安之弟也。
4丙寅,魏大赦,改元正始。
5蕭寶寅行及汝陰,東城已為梁所取,乃屯壽陽栖賢寺。
二月,戊子,将軍姜慶真乘魏任城王澄在外,〔去年魏遣澄入寇,宿師于外。
〕襲壽陽,據其外郭。
長史韋缵倉猝失圖;任城太妃孟氏勒兵登陴,先守要便,〔敵所必攻,我所必守曰要。
便者,形勝可據,便于制敵之處。
陴,頻彌翻。
〕激厲文武,安慰新舊,〔新者,壽陽兵民;舊者,北來将士。
或曰:新者,新附;舊者,舊民。
〕将【章:十二行本「将」上有「勸以賞罰」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士鹹有奮志。
太妃親巡城守,〔守,手又翻。
〕不避矢石。
蕭寶寅引兵至,與州軍合擊之,自四鼓戰至下晡,〔日未入之前,為下晡。
〕慶真敗走。
韋缵坐免官。
任城王澄攻锺離,上遣冠軍張惠紹等将兵五千送糧詣锺離,〔冠,古玩翻。
将,即亮翻。
〕澄遣平遠将軍劉思祖等邀之。
丁酉,戰于邵陽;〔即邵陽州也。
〕大敗梁兵,俘惠等十将,殺虜士卒殆盡。
思祖,芳之從子也。
〔劉芳以儒學親重于太和之間。
敗,補邁翻。
将,即亮翻。
從,才用翻。
〕尚書論思祖功,應封千戶侯;侍中、領右衛将軍元晖求二婢于思祖,不得,事遂寝。
〔史言魏賞罰失當。
〕晖,素之孫也。
上遣平西将軍曹景宗、後軍王僧炳等帥步騎三萬救義陽。
〔後軍者,後軍将軍也。
帥,讀曰率。
〕僧炳将二萬人據鑿岘,〔鑿岘在關南。
今信陽軍南三十五裡有曹店,即景宗屯鑿岘口所築。
岘,戶典翻。
〕景宗将萬人為後繼,元英遣冠軍将軍元逞等據樊城以拒之。
三月,壬申,大破僧炳于樊城,俘斬四千餘人。
〔僧炳敗于樊城,未得至鑿岘也。
〕否則此非襄陽之樊城,自别是一處。
〕 魏诏任城王澄,以「四月淮水将漲,舟行無礙,南軍得時,勿昧利以取後悔。
」會大雨,淮水暴漲,澄引兵還壽陽。
魏軍還既狼狽,失亡四千餘人。
中書侍郎齊郡思伯為澄軍司,居後為殿,〔殿,丁練翻。
〕澄以其儒者,謂之必死,及至,大喜曰:『仁者必有勇』,〔論語孔子之言。
〕于軍司見之矣。
」思伯托以失道,不伐其功。
有司奏奪澄開府,仍降三階。
上以所獲魏将士請易張惠紹于魏,魏人歸之。
〔考異曰:惠紹傳無被獲及複還事。
今從魏書。
〕 6魏太傅、領司徒、錄尚書北海王詳,驕奢好聲色,貪冒無厭,〔好,呼到翻。
冒,莫北翻。
厭,于鹽翻。
〕廣營第舍,奪人居室,嬖昵左右,所以請托,中外嗟怨。
〔嬖,卑義翻,又博計翻。
昵,尼質翻。
〕魏主以其尊親,恩禮無替,軍國大事皆與參決,所奏請無不開允。
魏主之初親政也,以兵召諸叔,〔事見上卷齊和帝中興元年。
〕詳與鹹陽、彭城王共車而入,防衛嚴固。
高太妃大懼,乘車随而哭之。
既得免,謂詳曰:「自今不願富貴,但使母子相保,與汝掃市為生耳。
」及詳再執政,〔齊和帝中興元年正月,魏主親政,十一月,詳為司徒。
〕太妃不複念前事,〔複,扶又翻。
〕專助詳為貪虐。
冠軍将軍茹皓,以巧思有寵于帝,〔茹,音如。
思,相吏翻。
〕常在左右,傳可門下奏事,弄權納賄,朝野憚之,詳亦附焉。
皓娶尚書令高肇從妹,皓妻之姊為詳從父安定王燮之妃;詳烝于燮妃,由是與皓益相昵狎。
〔朝,直遙翻;下同。
從,才用翻。
昵,尼質翻。
〕直合将軍劉冑,本詳所引薦,殿中将軍常季賢以善養馬,陳掃靜掌栉,〔栉,側瑟翻,梳也。
〕皆得幸于帝,與皓相表裡,賣權勢。
高肇本出高麗,時望輕之。
〔麗,力知翻。
〕帝既黜六輔,〔魏高祖殂,使六人受遺輔幼主,事見一百四十二卷齊東昏侯永元元年。
〕誅鹹陽王禧,〔事見上卷齊和帝中興元年。
〕專委事于肇。
肇以在朝親族至少,〔少,詩沼翻。
〕乃邀結朋援,附之者旬月超擢,不附者陷以大罪。
尤忌諸王,以詳位居其上,欲去之,獨執朝政,〔去,羌呂翻。
〕乃谮之于帝,雲「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