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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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沮恐,〔沮,在呂翻。
〕與魏戰,屢敗。
魏武衛将軍元嵩免冑陷陳,〔陳,讀曰陣。
〕将士随之,齊兵大敗。
嵩,澄之弟也。
戊戌,軍【章:十二行本「軍」上有「夜」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主崔恭祖、胡松以烏布幔盛顯達,數人擔之,〔幔,莫半翻。
盛,時征翻。
擔,都甘翻,負也。
〕間道自分碛山出均水口南走。
〔碛,七迹翻。
〕己亥,魏收顯達軍資億計,班賜将士,追奔至漢水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左軍将軍張千戰死,〔考異曰:魏書作「張千達」,今從齊書。
〕士卒死者三萬餘人。
顯達之北伐,軍入汋均口。
〔水經注:順陽縣西有石山,南臨汋水。
汋水又南流,注于沔水,謂之汋口。
詳考經及注,汋水、均水,實一水也,故謂之汋均口。
汋,實若翻。
〕廣平馮道根〔沈約宋志:廣平太守,江左僑立,治襄陽;宋為實土,以漢朝陽縣地立廣平郡及廣平縣,領酇陰、比陽等縣。
按水經注:朝陽在新野西,白水又出其西。
〕說顯達曰:「汋均水迅急,易進難退;〔說,輸芮翻。
易,以豉翻。
〕魏若守隘,則首尾俱急。
不如悉棄船于酇城,陸道步進,〔酇縣,即漢蕭何所封之邑,屬南陽郡,晉屬順陽郡,江左僑立廣平郡,酇縣屬焉。
馮道根,廣平酇人也。
水經:沔水自均口東南過酇縣之西南。
五代志:襄州陰城縣,西魏置酇城郡。
隘,烏懈翻。
酇,音贊。
〕列營相次,鼓行而前,破之必矣。
」顯達不從。
道根以私屬從軍,〔私屬者,家之奴客及其親黨,非官之所調發者。
〕及顯達夜走,軍人不知山路,道根每及險要,辄停馬指示之,衆賴以全。
诏以道根為汋均口戍副。
〔凡邊戍有戍主、戍副。
〕顯達素有威名,至是大損。
〔陳顯達之敗,固是弱不可以敵強,亦天為之也。
齊師潰于戊戌,魏主殂于丙午。
傥顯達更能支持數日,安知不能轉敗為功邪!〕禦史中丞範袖奏免顯達官,顯達亦自表解職;皆不許,更以顯達為江州刺史。
〔考異曰:齊明帝紀:「永泰元年,七月,癸卯,以顯達為江州。
」本傳:「顯達敗于馬圈,求降号,不許,乃除江州。
」又雲:「東昏立,顯達彌不樂京師,得此授甚喜。
」按明帝末,顯達方以三公将兵擊魏,不容無故除江州。
今從本傳。
〕崔慧景亦棄順陽走還。
11庚子,魏主疾甚,北還,至谷塘原,謂司徒勰曰:「後宮久乖陰德,〔記曰: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
鄭注雲:陰德,謂主陰事,陰令也。
〕吾死之後,可賜自盡,葬以後禮,庶免馮門之醜。
」又曰:「吾病益惡,殆必不起。
雖摧破顯達,而天下未平,嗣子幼弱,社稷所倚,唯在于汝。
霍子孟、諸葛孔明以異姓【章:十二行本「姓」下有「猶」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受顧托,〔漢武帝托昭帝于霍光,昭烈帝托後主于諸葛亮事,并見前。
〕況汝親賢,可不勉之!」勰泣曰:「布衣之士,猶為知己畢命;〔古語有之,士為知己者死。
為,于僞翻。
〕況臣托靈先帝,依陛下之末光乎!〔托靈,托體,皆兄弟同氣之謂也。
〕但臣以至親,久參機要,寵靈輝赫,海内莫及;所以敢受而不辭,正恃陛下日月之明,恕臣忘退之過耳。
今複任以元宰,〔複,扶又翻。
〕總握機政;震主之聲,取罪必矣。
昔周公大聖,成王至明,猶不免疑,而況臣乎!如此,則陛下愛臣,更為未盡始終之美。
」〕彭城王勰慮禍避權如此,猶終不免于高肇之手,況鹹陽王禧、北海王詳等邪﹖〕帝默然久之,曰:「詳思汝言,理實難奪。
」乃手诏太子曰:「汝叔父勰,清規懋賞,〔樊,美也。
〕與白雲俱潔;厭榮舍绂,以松竹為心。
吾少與綢缪,〔绂,音弗。
少,詩照翻。
鄭康成曰:綢缪,猶纏綿也。
綢,直留翻。
缪,莫侯翻。
〕未忍暌離。
百年之後,其聽勰辭蟬舍冕,遂其沖挹之性。
」以侍中、護軍将軍北海王詳為司空,鎮南将軍王肅為尚書令,鎮南大将軍廣陽王嘉為左仆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禧、尚書右仆射澄等六人輔攻。
夏,四月,丙午朔,殂于谷塘原。
〔年三十三,谥孝文皇帝,廟号高祖。
〕 高祖友愛諸弟,終始無間。
〔間,古苋翻。
〕嘗從容謂鹹陽王禧等曰:〔從,千容翻。
〕「我後子孫邂逅不肖,〔不期而會曰邂逅。
肖,似也;不似其先曰不肖。
邂,戶懈翻。
逅,胡豆翻。
〕汝等觀望,可輔則輔之,不可輔則取之,勿為他人有也。
」〔以禧之驕貪如此,孝文以此語之,是啟其奸心也。
景明之禍,帝實胎之。
〕親任賢能,從善如流,精勤庶務,朝夕不倦。
常曰:「人主患不能處心公平,推誠于物。
〔處,昌呂翻。
〕能是二者,則胡、越之人皆可使如兄弟矣。
」用法雖嚴,于大臣無所容貸,然人有小過,常多闊略。
嘗于食中得蟲,又左右進羹誤傷帝手,皆笑而赦之。
天地五郊、宗廟二分之祭,〔五郊,謂迎氣五郊也。
按鄭康成說:古者,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故曰二分之祭。
魏則朝日以朔,夕月以朏,猶仍古謂之二分之祭。
〕未嘗不身親其禮。
每出巡遊及用兵,有司奏修道路,帝辄曰:「粗修橋梁,通車馬而已,勿去草爕令平也。
」〔粗,坐五翻。
去,羌呂翻。
爕,楚限翻。
〕在淮南行兵,如在境内。
禁士卒無得踐傷粟稻;〔踐,息淺翻。
〕或伐民樹以供軍用,皆留絹償之。
宮室非不得已不修,衣弊,浣濯而服之,鞍勒用鐵木而已。
幼多力善射,能以指彈碎羊骨,〔魏紀雲:能以指彈碎羊髆骨。
羊骨唯髆骨頗脆,他骨未易彈碎也。
彈,徒丹翻。
〕射禽獸無不命中;〔先命其處而後射中之,謂之命中。
射,而亦翻。
〕及年十五,遂不複畋獵。
〔複,扶又翻;下同。
〕常謂史官曰:「時事不可以不直書。
人君威福在己,無能制之者;若史策複不書其惡,将何所畏忌邪!」〔自此以上,史言魏孝文德美。
〕 彭城王勰與任城王澄謀,以陳顯達去尚未遠,恐其覆相掩逼,〔覆,反也;恐兇問外露,陳顯達知之,反兵追掩以相逼。
〕乃秘不發喪,徒禦卧輿,唯二王與左右數人知之。
勰出入神色無異,奉膳,進藥,可決外奏,一如平日。
數日,至宛城,〔宛,于元翻。
〕夜,進卧輿于郡聽事,得加棺斂,〔魏書禮志:卧辇,飾如幹象辇,丹漆,駕六馬。
聽,他經翻。
聽,受也。
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于是也。
漢、晉皆作聽事,六朝以後乃始加「捜」作「廳」。
棺,古玩翻。
斂,力贍翻。
〕還載卧輿内,外莫有知者。
遣中書舍人張儒奉诏征太子;密以兇問告留守于烈。
烈處分行留,舉止無變。
〔史言魏孝文之殂,執羁绁、守社稷者皆能以常處變,不動聲色,蓋其善用人之效也。
處,昌呂翻。
分,持問翻。
〕太子至魯陽,〔魯陽縣,漢、晉屬南陽郡。
魏太和十一年,置魯陽鎮;十八年,改為荊州;二十年,罷州,置魯陽郡。
唐汝州魯山縣,本魯陽縣也。
〕遇梓宮,乃發喪;丁巳,即位,〔帝諱恪,孝文皇帝第二子也。
〕大赦。
彭城王勰跪授遺敕數紙。
東宮官屬多疑勰有異志,密防之,而勰推誠盡禮,卒無間隙。
〔推誠,謂推誠于東宮官屬也;盡禮,謂事嗣君盡禮也。
卒,子恤翻。
間,古苋翻。
〕鹹陽王禧至魯陽,留城外以察其變,久之,乃入,〔亦疑勰有異志也。
〕謂勰曰:「汝此行不唯勤勞,亦實危險。
」勰曰:「兄年長識高,故知有夷險;〔長,知兩翻。
〕彥和握蛇騎虎,不覺艱難。
」〔勰,字彥和。
蛇螫、虎噬,握之、騎之,罕有能免于螫、噬者,故以為喻。
〕禧曰:「汝恨吾後至耳。
」 勰等以高祖遺诏賜馮後死。
北海王詳使長秋卿白整入授後藥,〔長秋卿,皇後宮卿也,即漢之大長秋。
〕後走呼,不肯飲,〔走且呼也。
呼,火故翻。
〕曰:「官豈有此,是諸王輩殺我耳!」整執持強之,乃飲藥而卒。
〔強,其兩翻。
考異曰:元嵩傳曰:「将遣使者賜馮後死,而難其人,顧任城王澄曰:『任城不負我,嵩亦當不負任城,可使嵩也。
』乃引高平侯嵩入内,親诏遣之。
」高祖紀曰:「诏司徒勰征太子與喪會魯陽踐阼。
」按馮後傳,梓宮至魯陽,乃行遺诏賜後死,安有高祖遣嵩之事!又勰傳:「高祖崩,勰遏秘喪事,遣張儒征世宗。
」亦無高祖诏勰征太子事。
〕喪至洛城南,鹹陽王禧等知後審死,相視曰:「設無遺诏,我兄弟亦當決策去之;豈可令失行婦人宰制天下、殺我輩也!」〔去,羌呂翻。
行,下孟翻。
〕谥曰幽皇後。
〔谥法:
〕與魏戰,屢敗。
魏武衛将軍元嵩免冑陷陳,〔陳,讀曰陣。
〕将士随之,齊兵大敗。
嵩,澄之弟也。
戊戌,軍【章:十二行本「軍」上有「夜」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主崔恭祖、胡松以烏布幔盛顯達,數人擔之,〔幔,莫半翻。
盛,時征翻。
擔,都甘翻,負也。
〕間道自分碛山出均水口南走。
〔碛,七迹翻。
〕己亥,魏收顯達軍資億計,班賜将士,追奔至漢水而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左軍将軍張千戰死,〔考異曰:魏書作「張千達」,今從齊書。
〕士卒死者三萬餘人。
顯達之北伐,軍入汋均口。
〔水經注:順陽縣西有石山,南臨汋水。
汋水又南流,注于沔水,謂之汋口。
詳考經及注,汋水、均水,實一水也,故謂之汋均口。
汋,實若翻。
〕廣平馮道根〔沈約宋志:廣平太守,江左僑立,治襄陽;宋為實土,以漢朝陽縣地立廣平郡及廣平縣,領酇陰、比陽等縣。
按水經注:朝陽在新野西,白水又出其西。
〕說顯達曰:「汋均水迅急,易進難退;〔說,輸芮翻。
易,以豉翻。
〕魏若守隘,則首尾俱急。
不如悉棄船于酇城,陸道步進,〔酇縣,即漢蕭何所封之邑,屬南陽郡,晉屬順陽郡,江左僑立廣平郡,酇縣屬焉。
馮道根,廣平酇人也。
水經:沔水自均口東南過酇縣之西南。
五代志:襄州陰城縣,西魏置酇城郡。
隘,烏懈翻。
酇,音贊。
〕列營相次,鼓行而前,破之必矣。
」顯達不從。
道根以私屬從軍,〔私屬者,家之奴客及其親黨,非官之所調發者。
〕及顯達夜走,軍人不知山路,道根每及險要,辄停馬指示之,衆賴以全。
诏以道根為汋均口戍副。
〔凡邊戍有戍主、戍副。
〕顯達素有威名,至是大損。
〔陳顯達之敗,固是弱不可以敵強,亦天為之也。
齊師潰于戊戌,魏主殂于丙午。
傥顯達更能支持數日,安知不能轉敗為功邪!〕禦史中丞範袖奏免顯達官,顯達亦自表解職;皆不許,更以顯達為江州刺史。
〔考異曰:齊明帝紀:「永泰元年,七月,癸卯,以顯達為江州。
」本傳:「顯達敗于馬圈,求降号,不許,乃除江州。
」又雲:「東昏立,顯達彌不樂京師,得此授甚喜。
」按明帝末,顯達方以三公将兵擊魏,不容無故除江州。
今從本傳。
〕崔慧景亦棄順陽走還。
11庚子,魏主疾甚,北還,至谷塘原,謂司徒勰曰:「後宮久乖陰德,〔記曰: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
鄭注雲:陰德,謂主陰事,陰令也。
〕吾死之後,可賜自盡,葬以後禮,庶免馮門之醜。
」又曰:「吾病益惡,殆必不起。
雖摧破顯達,而天下未平,嗣子幼弱,社稷所倚,唯在于汝。
霍子孟、諸葛孔明以異姓【章:十二行本「姓」下有「猶」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受顧托,〔漢武帝托昭帝于霍光,昭烈帝托後主于諸葛亮事,并見前。
〕況汝親賢,可不勉之!」勰泣曰:「布衣之士,猶為知己畢命;〔古語有之,士為知己者死。
為,于僞翻。
〕況臣托靈先帝,依陛下之末光乎!〔托靈,托體,皆兄弟同氣之謂也。
〕但臣以至親,久參機要,寵靈輝赫,海内莫及;所以敢受而不辭,正恃陛下日月之明,恕臣忘退之過耳。
今複任以元宰,〔複,扶又翻。
〕總握機政;震主之聲,取罪必矣。
昔周公大聖,成王至明,猶不免疑,而況臣乎!如此,則陛下愛臣,更為未盡始終之美。
」〕彭城王勰慮禍避權如此,猶終不免于高肇之手,況鹹陽王禧、北海王詳等邪﹖〕帝默然久之,曰:「詳思汝言,理實難奪。
」乃手诏太子曰:「汝叔父勰,清規懋賞,〔樊,美也。
〕與白雲俱潔;厭榮舍绂,以松竹為心。
吾少與綢缪,〔绂,音弗。
少,詩照翻。
鄭康成曰:綢缪,猶纏綿也。
綢,直留翻。
缪,莫侯翻。
〕未忍暌離。
百年之後,其聽勰辭蟬舍冕,遂其沖挹之性。
」以侍中、護軍将軍北海王詳為司空,鎮南将軍王肅為尚書令,鎮南大将軍廣陽王嘉為左仆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禧、尚書右仆射澄等六人輔攻。
夏,四月,丙午朔,殂于谷塘原。
〔年三十三,谥孝文皇帝,廟号高祖。
〕 高祖友愛諸弟,終始無間。
〔間,古苋翻。
〕嘗從容謂鹹陽王禧等曰:〔從,千容翻。
〕「我後子孫邂逅不肖,〔不期而會曰邂逅。
肖,似也;不似其先曰不肖。
邂,戶懈翻。
逅,胡豆翻。
〕汝等觀望,可輔則輔之,不可輔則取之,勿為他人有也。
」〔以禧之驕貪如此,孝文以此語之,是啟其奸心也。
景明之禍,帝實胎之。
〕親任賢能,從善如流,精勤庶務,朝夕不倦。
常曰:「人主患不能處心公平,推誠于物。
〔處,昌呂翻。
〕能是二者,則胡、越之人皆可使如兄弟矣。
」用法雖嚴,于大臣無所容貸,然人有小過,常多闊略。
嘗于食中得蟲,又左右進羹誤傷帝手,皆笑而赦之。
天地五郊、宗廟二分之祭,〔五郊,謂迎氣五郊也。
按鄭康成說:古者,天子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故曰二分之祭。
魏則朝日以朔,夕月以朏,猶仍古謂之二分之祭。
〕未嘗不身親其禮。
每出巡遊及用兵,有司奏修道路,帝辄曰:「粗修橋梁,通車馬而已,勿去草爕令平也。
」〔粗,坐五翻。
去,羌呂翻。
爕,楚限翻。
〕在淮南行兵,如在境内。
禁士卒無得踐傷粟稻;〔踐,息淺翻。
〕或伐民樹以供軍用,皆留絹償之。
宮室非不得已不修,衣弊,浣濯而服之,鞍勒用鐵木而已。
幼多力善射,能以指彈碎羊骨,〔魏紀雲:能以指彈碎羊髆骨。
羊骨唯髆骨頗脆,他骨未易彈碎也。
彈,徒丹翻。
〕射禽獸無不命中;〔先命其處而後射中之,謂之命中。
射,而亦翻。
〕及年十五,遂不複畋獵。
〔複,扶又翻;下同。
〕常謂史官曰:「時事不可以不直書。
人君威福在己,無能制之者;若史策複不書其惡,将何所畏忌邪!」〔自此以上,史言魏孝文德美。
〕 彭城王勰與任城王澄謀,以陳顯達去尚未遠,恐其覆相掩逼,〔覆,反也;恐兇問外露,陳顯達知之,反兵追掩以相逼。
〕乃秘不發喪,徒禦卧輿,唯二王與左右數人知之。
勰出入神色無異,奉膳,進藥,可決外奏,一如平日。
數日,至宛城,〔宛,于元翻。
〕夜,進卧輿于郡聽事,得加棺斂,〔魏書禮志:卧辇,飾如幹象辇,丹漆,駕六馬。
聽,他經翻。
聽,受也。
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于是也。
漢、晉皆作聽事,六朝以後乃始加「捜」作「廳」。
棺,古玩翻。
斂,力贍翻。
〕還載卧輿内,外莫有知者。
遣中書舍人張儒奉诏征太子;密以兇問告留守于烈。
烈處分行留,舉止無變。
〔史言魏孝文之殂,執羁绁、守社稷者皆能以常處變,不動聲色,蓋其善用人之效也。
處,昌呂翻。
分,持問翻。
〕太子至魯陽,〔魯陽縣,漢、晉屬南陽郡。
魏太和十一年,置魯陽鎮;十八年,改為荊州;二十年,罷州,置魯陽郡。
唐汝州魯山縣,本魯陽縣也。
〕遇梓宮,乃發喪;丁巳,即位,〔帝諱恪,孝文皇帝第二子也。
〕大赦。
彭城王勰跪授遺敕數紙。
東宮官屬多疑勰有異志,密防之,而勰推誠盡禮,卒無間隙。
〔推誠,謂推誠于東宮官屬也;盡禮,謂事嗣君盡禮也。
卒,子恤翻。
間,古苋翻。
〕鹹陽王禧至魯陽,留城外以察其變,久之,乃入,〔亦疑勰有異志也。
〕謂勰曰:「汝此行不唯勤勞,亦實危險。
」勰曰:「兄年長識高,故知有夷險;〔長,知兩翻。
〕彥和握蛇騎虎,不覺艱難。
」〔勰,字彥和。
蛇螫、虎噬,握之、騎之,罕有能免于螫、噬者,故以為喻。
〕禧曰:「汝恨吾後至耳。
」 勰等以高祖遺诏賜馮後死。
北海王詳使長秋卿白整入授後藥,〔長秋卿,皇後宮卿也,即漢之大長秋。
〕後走呼,不肯飲,〔走且呼也。
呼,火故翻。
〕曰:「官豈有此,是諸王輩殺我耳!」整執持強之,乃飲藥而卒。
〔強,其兩翻。
考異曰:元嵩傳曰:「将遣使者賜馮後死,而難其人,顧任城王澄曰:『任城不負我,嵩亦當不負任城,可使嵩也。
』乃引高平侯嵩入内,親诏遣之。
」高祖紀曰:「诏司徒勰征太子與喪會魯陽踐阼。
」按馮後傳,梓宮至魯陽,乃行遺诏賜後死,安有高祖遣嵩之事!又勰傳:「高祖崩,勰遏秘喪事,遣張儒征世宗。
」亦無高祖诏勰征太子事。
〕喪至洛城南,鹹陽王禧等知後審死,相視曰:「設無遺诏,我兄弟亦當決策去之;豈可令失行婦人宰制天下、殺我輩也!」〔去,羌呂翻。
行,下孟翻。
〕谥曰幽皇後。
〔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