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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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蔡」當作「新息」。
〕 34氐王楊炅卒。
〔,炅古迥翻,又古惠翻。
〕 三年〔(丙子、四九六)〕 1春,正月,丁卯,以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考異曰:齊本紀作「丁酉」。
按長曆,是月乙醜朔,無丁酉。
下有己巳,當作「丁卯」。
〕 2魏主下诏,以為:「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
魏之先出于黃帝,以土德王,〔王,于況翻。
〕故為拓跋氏。
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
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姓或重複,皆改之。
」〔重,直龍翻。
〕于是始改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陸氏,賀賴氏為賀氏,獨孤氏為劉氏,賀樓為氏樓氏,勿忸于氏為于氏,尉遲氏為尉氏;其餘所改,不可勝紀。
〔如長孫嵩、奚斤、叔孫建、穆崇、于粟磾之類,史皆因其後改姓,從簡便而書之,非其舊也。
其餘北人諸姓,改從後姓,注已略見于前。
蓋其所改後姓,有與華人舊姓相犯者也。
忸,女九翻,又女六翻。
考異曰:魏初功臣,姓皆複重奇僻,孝文太和中,變胡俗,始改之。
魏收作魏書,已盡用新姓,不用舊姓。
宋書索虜傳、南齊書魏虜傳所稱者,蓋其舊姓名耳。
今并從魏書以就簡易。
〕 魏主雅重門族,以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荥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維其女以充後宮。
隴西李沖以才識見任,當朝貴重,所結姻亀,莫非清望;〔朝,直遙翻。
亀音連。
史記南越傳:呂嘉宗室兄弟及蒼梧秦王有連。
漢書音義曰:連,親婚也。
史記索隐曰:有連者,皆親姻也。
後人因以姻連之「連」其旁加「女」,遂為「亀」字。
〕帝亦以其女為夫人。
诏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弁定諸州士族多所升降。
又诏以:「代人先無姓族,唯功賢之胤,無異塞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
〔功、衰,自小功、大功以上至齊衰也。
猥,卑下也。
衰,倉回翻。
猥烏賄翻,鄙也。
〕其穆、陸、賀、劉、樓、于、嵇、尉八姓,〔「嵇」恐當作「奚」。
今按魏書官氏志,自有嵇姓,嵇敬之嵇是也。
尉,纡勿翻。
〕自太祖已降,勳着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四姓,盧、崔、鄭、王也。
下,戶嫁翻。
〕自外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别敕。
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品登土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
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
凡此姓族,皆應審核,勿容僞冒。
〔核,戶革翻。
〕令司空穆亮、尚書陸琇等詳定,務令平允。
」琇,與之子也。
〔魏孝文受内禅,陸與傅之,故其子皆通顯。
琇,音秀。
陸,蒲撥翻。
〕 魏舊制:王國舍人皆應娶八族及清修之門。
〔王國舍人,舍,謂諸王妃嫔之舍,其人即妃嫔也。
八族,即前自代來八姓。
〕鹹陽王禧娶隸戶為之,〔隸戶,謂沒入為奴隸之戶。
〕帝深責之;因下诏為六弟聘室:〔為,于僞翻。
〕「前者所納,可為妾媵。
〔媵,以證翻。
〕鹹陽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樂女;〔太和十八年,河南王幹已徙封趙郡王史蓋以舊封書之。
散,悉亶翻。
〕廣陵王羽,可聘骠騎咨議參軍荥陽鄭平城女;〔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颍川王雍,可聘故中書博士範陽盧神寶女;〔颍川王雍亦以太和十八年徙封高陽,史以舊封書之。
〕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勰,音協。
〕北海王詳,可聘吏部郎中荥陽鄭懿女。
」〔魏定氏族,固亦未能盡允清議;至令诏者王改納室,則大悖于人倫。
夫妻者齊也,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富而易妻,人士猶或差之,況天子之弟乎!此诏一出,天下何觀!〔懿,羲之子也。
〔宋泰始之初,鄭羲從拓跋平汝、颍。
〕 時趙郡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風,故世之言高華者,以五姓為首。
〔盧、崔、鄭、王并李為五姓。
趙郡諸李,北人謂之趙李;李靈、李順、李孝伯群從子侄,皆趙李也。
〕 衆議以薛氏為河東茂族。
帝曰:「薛氏,蜀也,豈可入郡姓!」宜合薛宗起執戟在殿下,出次對曰:「臣之先人,漢末仕蜀,二世複歸河東,今六世相襲,非蜀人也。
伏以陛下黃帝之胤,受封北土,豈可亦謂之胡邪!今不預郡姓,何以生為!」乃碎戟于地。
帝徐曰:「然則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郡姓者,郡之大姓、着姓也。
今百氏郡望,蓋始于此。
考異曰:北史薛聰傳:「為羽林監。
帝會與朝臣論海内姓地人物,戲謂聰曰:『人謂卿諸薛是蜀人。
定是蜀人不﹖』聰對曰:『臣遠祖廣德,世事漢朝,時人呼為漢臣。
九世祖永,随劉備入蜀,時人呼為蜀臣。
今事陛下,是虜,非蜀也。
』帝撫掌笑曰:『卿可自明非蜀,何乃遂複苦朕!』聰因投啭而出。
帝曰:『薛監醉耳。
』其見知如此。
」今從元行沖後魏國典。
〕 帝與群臣論選調〔選,須絹翻。
調,徒吊翻。
〕曰:「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分,扶問翻。
〕此果如何﹖」李沖對曰:「未審上古以來,張官列位,為膏粱子弟乎,為緻治乎﹖」〔為,于僞翻。
治,直吏翻。
〕帝曰:「欲為治耳。
」沖曰:「然則陛下〔【章:十二行本「下」下有「今日」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何為專取門品,不拔才能乎﹖」帝曰:「苟有過戈之才,不患不知。
然君子之明,借使無當世之用,要自德行純笃,朕故用之。
」沖曰:「傅說、呂望,豈可以門地得之!」〔謂傅說起于版築,呂望起于屠釣也。
行,下孟翻。
說,讀日悅。
〕帝曰:「非常之人,曠世乃有一二耳。
」秘書令李彪曰:「陛下若專取門地,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魯三卿,李孫、孟孫、叔孫氏也。
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文學也。
〕著作佐郎韓顯宗曰:「陛下豈可以貴襲貴,以賤襲賤!」帝曰:「必有高明卓然、出類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
」頃之,劉昶入朝。
〔劉昶自彭城入朝。
朝,直遙翻。
〕帝謂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門;朕朕以為不爾。
何者﹖清濁同流,混齊一等,君子小人,名器無别,〔别,彼列翻。
〕此殊為不可。
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複有七等。
〔後欴流内铨、流外铨蓋分于此。
複,扶又翻。
〕若有其人,可起家為三公。
正恐賢才難得,不可止為一人渾我典制也。
〔為,于僞翻。
渾,胡本翻。
〕 臣光曰:選舉之法,先門地而後賢才,〔先、後,皆去聲。
〕此魏、晉之深弊,而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
夫君子、子人,不在于世祿與側微,〔書序:虞舜側微。
孔穎達疏曰:不在朝庭謂之側,其人貧賤謂之微。
〕以今日視之,愚智所同知也;當是之時,雖魏孝文之賢,猶不免斯蔽。
故夫明辯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誠鮮矣。
〔鮮,息淺翻。
〕 3壬辰,魏徙始平王勰為彭城王,複定襄縣王鸾為城陽王。
〔鸾以赭陽之敗降封,今勰,音協。
〕 4二月,壬寅,魏诏曰:「群臣自非金革,聽終三年喪。
」 5丙午,魏魏诏:「畿内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師行養老之禮。
」三月,丙,寅,宴群臣國老、庶老于華林園。
诏:「國老黃耇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各賜鸠杖、衣裳。
」〔熊氏曰:國老,謂卿大夫緻仕者。
庶老,謂士也。
皇氏曰:庶老,兼庶人在官者。
毛苌曰:黃,黃發也;耇,老艾也。
陸德明曰:耆,至也,言至老境也。
漢儀:仲秋之月,縣道皆按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以玉杖,餔欴糜粥;八十者禮有加。
賜玉杖長九尺,端以鸠鳥為飾。
鸠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
耇,音苟。
「郡縣」之下當有逸字。
〕 6丁醜,魏诏:「諸州中正各舉其鄉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門者,授以令、長。
」〔毛苌曰:衡門,橫木為門,言淺陋也。
長,知兩翻。
〕 7壬午,诏:「乘輿有金銀飾校者,皆剔除之。
」〔乘,繩證翻。
校,戶教翻。
校,欄格也。
飾其校,傭其欄格也。
又居效翻,義與鉸同,以金飾器謂之鉸。
〕 8上志慕節儉。
太官嘗進裹蒸,上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破之,餘充晚食。
」〔今之裹蒸,以據和糯米,入香藥、松子、胡桃仁等物,以竹箨裹而蒸之,大纔二指許,不勞四破也。
〕又嘗用皁莢,以餘泺授左右曰:「此可更用。
」〔皁莢,木極高大,萊形如豬牙,去垢膩,洗沐多用之。
泺郎狄翻。
更,居孟翻,再也。
〕太官元日上壽,有銀酒鎗,上欲壞之;〔太平禦覽雲:鎗,即铛字。
緕,音怪;下同。
〕王晏等鹹稱盛德,衛尉蕭穎冑曰:「朝廷盛禮,莫若三元。
〔玉燭寶典曰:正月為端月,其一日為上日,亦雲三元,謂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也。
〕此一器既是舊物,不足為侈。
」上不悅。
後預曲宴,銀器漢席。
〔内宴于宮中,謂之曲宴。
〕穎冑曰:「陛下前欲壞酒鎗,恐宜移在此器。
」上甚慚。
上躬親細務,綱目亦密,于是郡縣及六署、九府常行職事,莫不啟聞,取決诏敕。
〔按蕭子顯齊志:死六署者,尚書左右仆射、左右丞所通署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谳六案也。
九府:太常、光祿勳、衛尉、廷尉、大司農、少府、将作大匠、太仆、大鴻胪九卿府也。
〕文武勳舊,皆不歸選部,〔選,須絹翻。
〕親戚憑借,互相通進,人君之務過繁密。
南康王侍郎颍川锺嵘上書言:「古者,明君揆才頒政,量能授職,三公坐而論道,九卿作而成務,〔嵘,乎萌翻。
古者,三公論道,六卿分職。
周官考工記:坐而論道,謂之三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
注雲:親受其職,居其官也。
〕天子唯恭己南面而已。
」書奏,上不怿,謂太中大夫顧暠曰:「锺嵘何人,欲斷朕機務!卿識之不﹖」〔暠,古老翻。
斷,音短。
不,讀曰否。
〕對曰:嵘雖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
且繁碎職事,各有司存;今人主總而親之,是人主愈勞而人臣愈逸,所謂『代庖人宰而為大匠斲』也。
」上不顧而言他。
〔齊明帝以吏事權詐得國,猜防群下,故親攬機務。
王莽之親禦燈火,其計盧亦如此耳。
為,子為翻。
〕 9夏,四月,甲辰,魏廣州刺史薛法護
〕 34氐王楊炅卒。
〔,炅古迥翻,又古惠翻。
〕 三年〔(丙子、四九六)〕 1春,正月,丁卯,以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考異曰:齊本紀作「丁酉」。
按長曆,是月乙醜朔,無丁酉。
下有己巳,當作「丁卯」。
〕 2魏主下诏,以為:「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
魏之先出于黃帝,以土德王,〔王,于況翻。
〕故為拓跋氏。
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
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姓或重複,皆改之。
」〔重,直龍翻。
〕于是始改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陸氏,賀賴氏為賀氏,獨孤氏為劉氏,賀樓為氏樓氏,勿忸于氏為于氏,尉遲氏為尉氏;其餘所改,不可勝紀。
〔如長孫嵩、奚斤、叔孫建、穆崇、于粟磾之類,史皆因其後改姓,從簡便而書之,非其舊也。
其餘北人諸姓,改從後姓,注已略見于前。
蓋其所改後姓,有與華人舊姓相犯者也。
忸,女九翻,又女六翻。
考異曰:魏初功臣,姓皆複重奇僻,孝文太和中,變胡俗,始改之。
魏收作魏書,已盡用新姓,不用舊姓。
宋書索虜傳、南齊書魏虜傳所稱者,蓋其舊姓名耳。
今并從魏書以就簡易。
〕 魏主雅重門族,以範陽盧敏、清河崔宗伯、荥陽鄭羲、太原王瓊四姓,衣冠所推,鹹維其女以充後宮。
隴西李沖以才識見任,當朝貴重,所結姻亀,莫非清望;〔朝,直遙翻。
亀音連。
史記南越傳:呂嘉宗室兄弟及蒼梧秦王有連。
漢書音義曰:連,親婚也。
史記索隐曰:有連者,皆親姻也。
後人因以姻連之「連」其旁加「女」,遂為「亀」字。
〕帝亦以其女為夫人。
诏黃門郎、司徒左長史宋弁定諸州士族多所升降。
又诏以:「代人先無姓族,唯功賢之胤,無異塞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
〔功、衰,自小功、大功以上至齊衰也。
猥,卑下也。
衰,倉回翻。
猥烏賄翻,鄙也。
〕其穆、陸、賀、劉、樓、于、嵇、尉八姓,〔「嵇」恐當作「奚」。
今按魏書官氏志,自有嵇姓,嵇敬之嵇是也。
尉,纡勿翻。
〕自太祖已降,勳着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
〔四姓,盧、崔、鄭、王也。
下,戶嫁翻。
〕自外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别敕。
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品登土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來三世官在尚書已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
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
凡此姓族,皆應審核,勿容僞冒。
〔核,戶革翻。
〕令司空穆亮、尚書陸琇等詳定,務令平允。
」琇,與之子也。
〔魏孝文受内禅,陸與傅之,故其子皆通顯。
琇,音秀。
陸,蒲撥翻。
〕 魏舊制:王國舍人皆應娶八族及清修之門。
〔王國舍人,舍,謂諸王妃嫔之舍,其人即妃嫔也。
八族,即前自代來八姓。
〕鹹陽王禧娶隸戶為之,〔隸戶,謂沒入為奴隸之戶。
〕帝深責之;因下诏為六弟聘室:〔為,于僞翻。
〕「前者所納,可為妾媵。
〔媵,以證翻。
〕鹹陽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樂女;〔太和十八年,河南王幹已徙封趙郡王史蓋以舊封書之。
散,悉亶翻。
〕廣陵王羽,可聘骠騎咨議參軍荥陽鄭平城女;〔骠,匹妙翻。
騎,奇寄翻。
〕颍川王雍,可聘故中書博士範陽盧神寶女;〔颍川王雍亦以太和十八年徙封高陽,史以舊封書之。
〕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勰,音協。
〕北海王詳,可聘吏部郎中荥陽鄭懿女。
」〔魏定氏族,固亦未能盡允清議;至令诏者王改納室,則大悖于人倫。
夫妻者齊也,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富而易妻,人士猶或差之,況天子之弟乎!此诏一出,天下何觀!〔懿,羲之子也。
〔宋泰始之初,鄭羲從拓跋平汝、颍。
〕 時趙郡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風,故世之言高華者,以五姓為首。
〔盧、崔、鄭、王并李為五姓。
趙郡諸李,北人謂之趙李;李靈、李順、李孝伯群從子侄,皆趙李也。
〕 衆議以薛氏為河東茂族。
帝曰:「薛氏,蜀也,豈可入郡姓!」宜合薛宗起執戟在殿下,出次對曰:「臣之先人,漢末仕蜀,二世複歸河東,今六世相襲,非蜀人也。
伏以陛下黃帝之胤,受封北土,豈可亦謂之胡邪!今不預郡姓,何以生為!」乃碎戟于地。
帝徐曰:「然則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郡姓者,郡之大姓、着姓也。
今百氏郡望,蓋始于此。
考異曰:北史薛聰傳:「為羽林監。
帝會與朝臣論海内姓地人物,戲謂聰曰:『人謂卿諸薛是蜀人。
定是蜀人不﹖』聰對曰:『臣遠祖廣德,世事漢朝,時人呼為漢臣。
九世祖永,随劉備入蜀,時人呼為蜀臣。
今事陛下,是虜,非蜀也。
』帝撫掌笑曰:『卿可自明非蜀,何乃遂複苦朕!』聰因投啭而出。
帝曰:『薛監醉耳。
』其見知如此。
」今從元行沖後魏國典。
〕 帝與群臣論選調〔選,須絹翻。
調,徒吊翻。
〕曰:「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分,扶問翻。
〕此果如何﹖」李沖對曰:「未審上古以來,張官列位,為膏粱子弟乎,為緻治乎﹖」〔為,于僞翻。
治,直吏翻。
〕帝曰:「欲為治耳。
」沖曰:「然則陛下〔【章:十二行本「下」下有「今日」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何為專取門品,不拔才能乎﹖」帝曰:「苟有過戈之才,不患不知。
然君子之明,借使無當世之用,要自德行純笃,朕故用之。
」沖曰:「傅說、呂望,豈可以門地得之!」〔謂傅說起于版築,呂望起于屠釣也。
行,下孟翻。
說,讀日悅。
〕帝曰:「非常之人,曠世乃有一二耳。
」秘書令李彪曰:「陛下若專取門地,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魯三卿,李孫、孟孫、叔孫氏也。
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文學也。
〕著作佐郎韓顯宗曰:「陛下豈可以貴襲貴,以賤襲賤!」帝曰:「必有高明卓然、出類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
」頃之,劉昶入朝。
〔劉昶自彭城入朝。
朝,直遙翻。
〕帝謂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門;朕朕以為不爾。
何者﹖清濁同流,混齊一等,君子小人,名器無别,〔别,彼列翻。
〕此殊為不可。
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複有七等。
〔後欴流内铨、流外铨蓋分于此。
複,扶又翻。
〕若有其人,可起家為三公。
正恐賢才難得,不可止為一人渾我典制也。
〔為,于僞翻。
渾,胡本翻。
〕 臣光曰:選舉之法,先門地而後賢才,〔先、後,皆去聲。
〕此魏、晉之深弊,而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
夫君子、子人,不在于世祿與側微,〔書序:虞舜側微。
孔穎達疏曰:不在朝庭謂之側,其人貧賤謂之微。
〕以今日視之,愚智所同知也;當是之時,雖魏孝文之賢,猶不免斯蔽。
故夫明辯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誠鮮矣。
〔鮮,息淺翻。
〕 3壬辰,魏徙始平王勰為彭城王,複定襄縣王鸾為城陽王。
〔鸾以赭陽之敗降封,今勰,音協。
〕 4二月,壬寅,魏诏曰:「群臣自非金革,聽終三年喪。
」 5丙午,魏魏诏:「畿内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師行養老之禮。
」三月,丙,寅,宴群臣國老、庶老于華林園。
诏:「國老黃耇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各賜鸠杖、衣裳。
」〔熊氏曰:國老,謂卿大夫緻仕者。
庶老,謂士也。
皇氏曰:庶老,兼庶人在官者。
毛苌曰:黃,黃發也;耇,老艾也。
陸德明曰:耆,至也,言至老境也。
漢儀:仲秋之月,縣道皆按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以玉杖,餔欴糜粥;八十者禮有加。
賜玉杖長九尺,端以鸠鳥為飾。
鸠者,不噎之鳥也,欲老人不噎。
耇,音苟。
「郡縣」之下當有逸字。
〕 6丁醜,魏诏:「諸州中正各舉其鄉之民望,年五十以上守素衡門者,授以令、長。
」〔毛苌曰:衡門,橫木為門,言淺陋也。
長,知兩翻。
〕 7壬午,诏:「乘輿有金銀飾校者,皆剔除之。
」〔乘,繩證翻。
校,戶教翻。
校,欄格也。
飾其校,傭其欄格也。
又居效翻,義與鉸同,以金飾器謂之鉸。
〕 8上志慕節儉。
太官嘗進裹蒸,上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破之,餘充晚食。
」〔今之裹蒸,以據和糯米,入香藥、松子、胡桃仁等物,以竹箨裹而蒸之,大纔二指許,不勞四破也。
〕又嘗用皁莢,以餘泺授左右曰:「此可更用。
」〔皁莢,木極高大,萊形如豬牙,去垢膩,洗沐多用之。
泺郎狄翻。
更,居孟翻,再也。
〕太官元日上壽,有銀酒鎗,上欲壞之;〔太平禦覽雲:鎗,即铛字。
緕,音怪;下同。
〕王晏等鹹稱盛德,衛尉蕭穎冑曰:「朝廷盛禮,莫若三元。
〔玉燭寶典曰:正月為端月,其一日為上日,亦雲三元,謂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也。
〕此一器既是舊物,不足為侈。
」上不悅。
後預曲宴,銀器漢席。
〔内宴于宮中,謂之曲宴。
〕穎冑曰:「陛下前欲壞酒鎗,恐宜移在此器。
」上甚慚。
上躬親細務,綱目亦密,于是郡縣及六署、九府常行職事,莫不啟聞,取決诏敕。
〔按蕭子顯齊志:死六署者,尚書左右仆射、左右丞所通署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谳六案也。
九府:太常、光祿勳、衛尉、廷尉、大司農、少府、将作大匠、太仆、大鴻胪九卿府也。
〕文武勳舊,皆不歸選部,〔選,須絹翻。
〕親戚憑借,互相通進,人君之務過繁密。
南康王侍郎颍川锺嵘上書言:「古者,明君揆才頒政,量能授職,三公坐而論道,九卿作而成務,〔嵘,乎萌翻。
古者,三公論道,六卿分職。
周官考工記:坐而論道,謂之三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
注雲:親受其職,居其官也。
〕天子唯恭己南面而已。
」書奏,上不怿,謂太中大夫顧暠曰:「锺嵘何人,欲斷朕機務!卿識之不﹖」〔暠,古老翻。
斷,音短。
不,讀曰否。
〕對曰:嵘雖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
且繁碎職事,各有司存;今人主總而親之,是人主愈勞而人臣愈逸,所謂『代庖人宰而為大匠斲』也。
」上不顧而言他。
〔齊明帝以吏事權詐得國,猜防群下,故親攬機務。
王莽之親禦燈火,其計盧亦如此耳。
為,子為翻。
〕 9夏,四月,甲辰,魏廣州刺史薛法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