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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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問之,晏啟曰:「鸾清幹有餘;然不谙百氏,〔百氏,百家氏族也。
自魏、晉以來,率以門地用人。
選,須絹翻。
谙,鳥含翻。
〕恐不可居此職。
」上乃止。
18以百濟王牟大為鎮東大将軍、百濟王。
19高車阿伏至羅及窮奇遣使如魏請為天子讨除蠕蠕,〔使,疏吏翻。
為,于僞翻。
蠕,人兖翻。
〕魏主賜以繡袴褶及雜彩百匹。
〔褶,音習。
〕 九年〔(辛未、四九一)〕 1春,正月,辛醜,上祀南郊。
2丁卯,魏主始聽政于皇信東室。
〔自居馮太後之喪,至是始聽政。
皇信東室,蓋皇信堂之東室也。
〕 3诏太廟四時之祭:薦宣皇帝,起裇餅、鴨徳;〔起裇餅,今北人能為之。
其餅浮軟,以卷肉噉之,亦謂之卷餅。
程大昌曰:起裇餅,入教裇中,令松松然也。
教,俗書作酵。
裇,莫甸翻。
孟诜曰:徳,音郝,肉羹也。
〕孝皇後,筍、鴨卵;高皇帝,肉脍、羹;昭皇帝,〔【章:十二行本「帝」作「後」;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茗、粣、炙魚:〔茗,茶也。
本章曰:茗,苦茶。
郭瑹曰:早采者為茶,晚采者為茗。
粣,類篇雲:色責翻,糁也;又側革翻,粽也。
南史虞悰作肩米粣。
蓋即今之?子是也,可以供茶。
炙,之石翻。
〕皆所嗜也。
上夢太祖謂己:「宋氏諸帝常在太廟從我求食,可别為吾緻祠。
」〔為,于僞翻。
〕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時祠二帝、二後于清溪故宅。
〔杜佑曰:蕭齊之世,有清溪宮,後改為華林苑。
據下彬傳,清溪在台城,東宮又在清溪之東。
建康志曰:吳大帝鑿通城北塹以洩玄武湖水,發源于鐘山,接于奏淮,謂之清溪。
〕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禮。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為不可以私欲幹國之典,〔屈,九勿翻。
芰,奇寄翻,菱也。
去,羌呂翻。
屈建,屈到子也。
國語:屈到嗜芰。
有疾,召宗老而屬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祥,宗老将薦芰。
屈建命去之,曰:「祭典有之:『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笾豆脯醢,則上下共之。
』不羞珍異,不陳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幹國之典。
」遂不用。
〕況子為天子,而以庶人之禮祭其父,違禮甚矣!衛成公欲祀相,甯武子猶非之;〔左傳僖三十一年,狄圍衛,衛遷于帝丘。
衛成公萬康叔謂己曰:「相奪予享。
」公命祀相。
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
杞、郐何事,相之不享于久矣,非衛之罪也。
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
請改祀命。
」相,息亮翻。
〕而況降祀祖考異私室,使庶婦屍之乎!〔豫章王嶷與帝同母,帝為嫡,故通鑒以嶷妃為庶婦。
屍,主也。
〕 4初,魏主召吐谷渾王伏連籌入朝,伏連籌辭疾不至,辄修洮陽、泥和二城,置戍兵焉。
〔後周武帝逐吐谷渾,置洮陽郡;唐洮州及臨潭縣所治,即洮陽城也。
泥和,即水經注所謂迷和城,洮水徑其南,又在洮陽城東。
宋白曰:洮州臨洮郡,郡城本名洮陽,在洮水之北,乃吐谷渾所,築,南臨洮水,極峻險,今之洪和城。
聖,從暾入聲。
谷,音浴。
洮,土刀翻。
〕二月,乙亥,魏杶罕鎮将長孫百年請擊二戍,〔魏枹罕鎮将帶河州刺史。
枹,音膚,将,即亮翻。
長,知兩翻。
〕魏主許之。
5散騎常侍裴昭明、散騎侍郎謝竣如魏吊,〔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竣,七倫翻,又醜綠翻。
〕欲以朝服行事,〔朝,直遙翻;下同。
〕魏主客曰:「吊有常禮,何得以朱衣入兇庭!」昭明等曰:「受命本朝,敢辄易。
」往返數四,昭明等固執不可。
魏主命尚書李仲選學識之士與之言,沖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
昭明等曰:「魏朝不聽使者朝服,出何典禮﹖」淹曰:「吉兇不相厭。
〔厭,于葉翻。
〕羔裘玄冠不以吊,〔論語記孔子容止,有是言。
〕此童稚所知也。
〔稚,直利翻。
〕昔季孫如晉,求遭喪之禮以行。
〔左傳文六年,季文子将聘于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
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今卿自江南達來吊魏,方問出何典禮;行人得失,何其達哉!」昭明曰:「二國之禮,應相準望。
〔準,揆平之物;又其義,拟也,仿也。
對看為望。
月有弦望。
後漢律曆志:「分天之中,相與為衡,謂之望。
」謂日望,日月正相對,其平如衡。
準望之言,義取諸此。
〕齊高皇帝之喪,魏遣李彪來吊,初不素服,齊朝亦不以為疑;〔帝即位之初,魏遣彪來聘,非吊也。
昭明欲以是抗止淹耳。
〕何至今日獨見要逼!」〔要,讀曰邀。
〕淹曰:「齊不能行亮陰之禮,論月即吉。
彪奉使之曰日,齊之君臣,鳴玉盈庭,貂珰曜目。
〔漢制侍中,常侍之冠,加黃金珰、貂尾以飾之。
晉、宋以後,王公皆冠貂蟬。
使,疏吏翻。
〕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獨以素服廁其間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執親之喪,居廬食粥,豈得以此方彼乎!」昭明曰:「三王不同禮,孰能知其得失!」淹曰:「然則虞舜、高宗皆非邪﹖」昭明、竣相顧而笑曰:「非孝者無親,〔孝經之言。
〕何可當也!」乃曰:「使人之來,唯赍袴褶,此既戎服,不可以吊,〔晉志曰:袴褶之制,未詳所起,近世凡車駕親戎,中外戒嚴服之,服無定色。
使,疏吏翻。
褶,音習。
〕唯主人裁其吊服!然違本朝之命,返必獲罪。
」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賞。
若無君子,卿出而光國,得罪何傷!自當有良史書之。
」乃以衣,幍給昭明等,〔幍,音苦洽翻。
〕使服以緻命。
己醜引昭明等入見,文武皆哭盡哀。
魏主嘉淹之敏,遷侍郎,〔考異曰:楊松玠談薮作「朱淹」,又元:自著作郎遷着佐郎。
今從魏書。
賜絹百匹。
昭明,骃之子也。
〔裴骃,松之子,注史記行于世。
骃,音因。
〕 6始興簡王鑒卒。
7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
夏,四月,癸亥朔,設薦于太和廟。
〔「太和廟」,據北史作「太和殿」。
水經注:太和殿在太極殿東堂之東。
魏書帝紀:太和元年,起太和、安昌二殿。
〕魏主始進蔬食,追感哀哭,終日不飯;侍中馮誕等谏,經宿乃飯。
甲子,罷朝夕哭。
〔蓋亦不能乃期矣。
飯,扶晚翻。
〕乙醜,複谒永固陵。
〔複,扶又翻。
〕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請祈百神,帝曰:「成湯遭旱,以至誠緻雨,〔謂湯以六事自責也。
〕固不在曲禱山川。
今普天喪恃,〔喪,息浪翻。
〕幽顯同哀,何宜四氣未周,〔謂一期而四時之氣始周。
〕遽行祀事!唯當責躬以待天譴。
」〔譴,去戰翻。
〕 8甲戌,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為之置燕設樂。
〔為,于僞翻。
〕彪辭樂,且曰:「主上孝思罔極,興墜正失。
〔言行喪禮,興百王之墜典而正其失也。
〕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猶以素服從事,朝,直遙翻。
衰,吐回翻。
〕是以使臣不敢承奏樂之賜。
」朝廷從之。
彪凡六奉使,〔據魏紀:上即位之初年至三年,彪凡四來聘,是年再聘,通前凡六。
使,疏吏翻。
〕上其重之。
将還,上親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賦詩以寵之。
〔左傳:晉趙武自宋還過鄭,鄭伯享之于垂隴,七穆皆從。
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詩以卒君贶。
」〕 9己卯,魏作明堂,改營太廟。
10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東明觀,〔魏主太和四年,起東明觀。
觀,古玩翻。
更,工行翻。
〕親決疑獄;命李沖議定輕重,潤色辭旨,帝執筆書之。
李沖忠勤明斷,加以慎密,為帝所委,情義無間;〔斷,丁亂翻。
〕舊臣貴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11乙卯,魏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餘人。
12丙辰,魏初造五辂。
〔五辂,玉、金、象、革、木也。
〕 13六月,甲戌,以尚書左仆射王奂為雍州刺史。
〔為後誅奂張本。
雍,于用翻。
〕 15秋,開七月,乙醜,魏立谒永固陵。
16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創業之功,世祖有開拓之德,宜為祖宗,百世不遷。
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廟号太祖,〔道武帝天興初,追尊平文帝為太祖。
少,詩沼翻。
〕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廟号烈祖,〔明元帝追尊道武帝為烈祖。
〕于義未允。
朕今奉尊烈祖為太祖,以世祖、顯祖為二祧,〔鄭玄曰:廟之為言,貌也。
宗廟者,先祖之尊貌也。
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
〕餘皆以次而遷。
」 八月,壬辰,又诏議養老及禋于六宗之禮。
〔尚書:禋于六宗。
而諸儒互說不同。
王莽以易六子,遂立六宗祠。
王肅亦以為易六子。
摰虞以為:月令,孟冬,天子祈來年于天宗;天宗,六宗之神也。
劉卲以為:萬物負陰之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六宗者,太極沖和之氣,為六氣之宗者也;虞書謂之六宗,周書謂之天宗。
劉孔穎達曰:王肅六宗之說,用家語之文,以四時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水旱也為六宗,孔注尚書同之。
伏生與馬融以天地、四時為六宗。
劉歆、孔晁以乾坤之子,六為六宗。
賈逵以為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
今尚書歐陽夏侯說,六宗者,上及天,天及地,旁及四方,中央恍惚,助陰陽變化,有益于人者也。
古尚書說:天宗,日、月、北辰;地宗,岱、河、海也。
日、月為陰、陽宗,北辰為星宗,河為水宗,岱為山宗,海為澤宗。
鄭玄以星也、辰也、司中也、司命也、風師也、雨師也為六宗。
虞喜别論曰:地有五色,太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傳,别無他祭也。
劉昭以為此說近得其實。
張髦曰:父祖之廟六宗,即三昭、三穆也。
魏文帝以天皇太帝、五帝、為六宗。
杜佑取之。
鄭氏曰:禋之言煙,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
〕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設幕,中置松柏樹,設五帝座而祠之。
〔先,悉薦翻。
〕又有探策之祭。
帝皆以為非禮,罷之、戊戌,移道壇于桑幹之陰,改曰崇虛寺。
〔此即寇謙之道壇也。
深,吐南翻。
幹,音幹。
〕 乙巳,帝引見群臣,〔見,賢遍翻。
〕問以「禘祫,王、鄭之義,是非安在﹖」〔考異曰:禮地作「太和十三年五月壬戌」,今從本紀。
〕尚書遊明根等從鄭,中書監高闾等從王。
诏:「圜丘、宗廟皆有禘名,從鄭:禘祫并為一祭,從王:着之于令。
」〔記大傳曰:禮,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鄭氏注曰:凡太祭曰2禘。
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祀天也。
天者之先,皆憑太微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歲之正月郊祭之。
又祭法言虞、夏、殷、周禘郊祖宗之法,鄭注雲:禘郊祖宗,謂祭祀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于圜丘也。
孔穎達曰:王肅論引賈逵說吉禘子莊公。
禘者,遞也。
審谛昭穆,遷主遞位,孫居王父之處。
又引禘于太廟逸禮,昭屍、穆屍,其祝辭總稱孝子、孝孫,則是父子并列。
逸禮又雲:皆升合于太祖,所以劉歆、賈逵、鄭衆、馬融等皆以為然。
鄭不從者,以公羊傳為正,逸禮不可用也。
左氏說及杜元凱皆以為禘三年一大祭,在太祖之廟。
傳無祫文
自魏、晉以來,率以門地用人。
選,須絹翻。
谙,鳥含翻。
〕恐不可居此職。
」上乃止。
18以百濟王牟大為鎮東大将軍、百濟王。
19高車阿伏至羅及窮奇遣使如魏請為天子讨除蠕蠕,〔使,疏吏翻。
為,于僞翻。
蠕,人兖翻。
〕魏主賜以繡袴褶及雜彩百匹。
〔褶,音習。
〕 九年〔(辛未、四九一)〕 1春,正月,辛醜,上祀南郊。
2丁卯,魏主始聽政于皇信東室。
〔自居馮太後之喪,至是始聽政。
皇信東室,蓋皇信堂之東室也。
〕 3诏太廟四時之祭:薦宣皇帝,起裇餅、鴨徳;〔起裇餅,今北人能為之。
其餅浮軟,以卷肉噉之,亦謂之卷餅。
程大昌曰:起裇餅,入教裇中,令松松然也。
教,俗書作酵。
裇,莫甸翻。
孟诜曰:徳,音郝,肉羹也。
〕孝皇後,筍、鴨卵;高皇帝,肉脍、羹;昭皇帝,〔【章:十二行本「帝」作「後」;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茗、粣、炙魚:〔茗,茶也。
本章曰:茗,苦茶。
郭瑹曰:早采者為茶,晚采者為茗。
粣,類篇雲:色責翻,糁也;又側革翻,粽也。
南史虞悰作肩米粣。
蓋即今之?子是也,可以供茶。
炙,之石翻。
〕皆所嗜也。
上夢太祖謂己:「宋氏諸帝常在太廟從我求食,可别為吾緻祠。
」〔為,于僞翻。
〕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時祠二帝、二後于清溪故宅。
〔杜佑曰:蕭齊之世,有清溪宮,後改為華林苑。
據下彬傳,清溪在台城,東宮又在清溪之東。
建康志曰:吳大帝鑿通城北塹以洩玄武湖水,發源于鐘山,接于奏淮,謂之清溪。
〕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禮。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為不可以私欲幹國之典,〔屈,九勿翻。
芰,奇寄翻,菱也。
去,羌呂翻。
屈建,屈到子也。
國語:屈到嗜芰。
有疾,召宗老而屬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祥,宗老将薦芰。
屈建命去之,曰:「祭典有之:『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笾豆脯醢,則上下共之。
』不羞珍異,不陳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幹國之典。
」遂不用。
〕況子為天子,而以庶人之禮祭其父,違禮甚矣!衛成公欲祀相,甯武子猶非之;〔左傳僖三十一年,狄圍衛,衛遷于帝丘。
衛成公萬康叔謂己曰:「相奪予享。
」公命祀相。
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
杞、郐何事,相之不享于久矣,非衛之罪也。
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
請改祀命。
」相,息亮翻。
〕而況降祀祖考異私室,使庶婦屍之乎!〔豫章王嶷與帝同母,帝為嫡,故通鑒以嶷妃為庶婦。
屍,主也。
〕 4初,魏主召吐谷渾王伏連籌入朝,伏連籌辭疾不至,辄修洮陽、泥和二城,置戍兵焉。
〔後周武帝逐吐谷渾,置洮陽郡;唐洮州及臨潭縣所治,即洮陽城也。
泥和,即水經注所謂迷和城,洮水徑其南,又在洮陽城東。
宋白曰:洮州臨洮郡,郡城本名洮陽,在洮水之北,乃吐谷渾所,築,南臨洮水,極峻險,今之洪和城。
聖,從暾入聲。
谷,音浴。
洮,土刀翻。
〕二月,乙亥,魏杶罕鎮将長孫百年請擊二戍,〔魏枹罕鎮将帶河州刺史。
枹,音膚,将,即亮翻。
長,知兩翻。
〕魏主許之。
5散騎常侍裴昭明、散騎侍郎謝竣如魏吊,〔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竣,七倫翻,又醜綠翻。
〕欲以朝服行事,〔朝,直遙翻;下同。
〕魏主客曰:「吊有常禮,何得以朱衣入兇庭!」昭明等曰:「受命本朝,敢辄易。
」往返數四,昭明等固執不可。
魏主命尚書李仲選學識之士與之言,沖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
昭明等曰:「魏朝不聽使者朝服,出何典禮﹖」淹曰:「吉兇不相厭。
〔厭,于葉翻。
〕羔裘玄冠不以吊,〔論語記孔子容止,有是言。
〕此童稚所知也。
〔稚,直利翻。
〕昔季孫如晉,求遭喪之禮以行。
〔左傳文六年,季文子将聘于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
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今卿自江南達來吊魏,方問出何典禮;行人得失,何其達哉!」昭明曰:「二國之禮,應相準望。
〔準,揆平之物;又其義,拟也,仿也。
對看為望。
月有弦望。
後漢律曆志:「分天之中,相與為衡,謂之望。
」謂日望,日月正相對,其平如衡。
準望之言,義取諸此。
〕齊高皇帝之喪,魏遣李彪來吊,初不素服,齊朝亦不以為疑;〔帝即位之初,魏遣彪來聘,非吊也。
昭明欲以是抗止淹耳。
〕何至今日獨見要逼!」〔要,讀曰邀。
〕淹曰:「齊不能行亮陰之禮,論月即吉。
彪奉使之曰日,齊之君臣,鳴玉盈庭,貂珰曜目。
〔漢制侍中,常侍之冠,加黃金珰、貂尾以飾之。
晉、宋以後,王公皆冠貂蟬。
使,疏吏翻。
〕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獨以素服廁其間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執親之喪,居廬食粥,豈得以此方彼乎!」昭明曰:「三王不同禮,孰能知其得失!」淹曰:「然則虞舜、高宗皆非邪﹖」昭明、竣相顧而笑曰:「非孝者無親,〔孝經之言。
〕何可當也!」乃曰:「使人之來,唯赍袴褶,此既戎服,不可以吊,〔晉志曰:袴褶之制,未詳所起,近世凡車駕親戎,中外戒嚴服之,服無定色。
使,疏吏翻。
褶,音習。
〕唯主人裁其吊服!然違本朝之命,返必獲罪。
」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賞。
若無君子,卿出而光國,得罪何傷!自當有良史書之。
」乃以衣,幍給昭明等,〔幍,音苦洽翻。
〕使服以緻命。
己醜引昭明等入見,文武皆哭盡哀。
魏主嘉淹之敏,遷侍郎,〔考異曰:楊松玠談薮作「朱淹」,又元:自著作郎遷着佐郎。
今從魏書。
賜絹百匹。
昭明,骃之子也。
〔裴骃,松之子,注史記行于世。
骃,音因。
〕 6始興簡王鑒卒。
7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
夏,四月,癸亥朔,設薦于太和廟。
〔「太和廟」,據北史作「太和殿」。
水經注:太和殿在太極殿東堂之東。
魏書帝紀:太和元年,起太和、安昌二殿。
〕魏主始進蔬食,追感哀哭,終日不飯;侍中馮誕等谏,經宿乃飯。
甲子,罷朝夕哭。
〔蓋亦不能乃期矣。
飯,扶晚翻。
〕乙醜,複谒永固陵。
〔複,扶又翻。
〕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請祈百神,帝曰:「成湯遭旱,以至誠緻雨,〔謂湯以六事自責也。
〕固不在曲禱山川。
今普天喪恃,〔喪,息浪翻。
〕幽顯同哀,何宜四氣未周,〔謂一期而四時之氣始周。
〕遽行祀事!唯當責躬以待天譴。
」〔譴,去戰翻。
〕 8甲戌,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為之置燕設樂。
〔為,于僞翻。
〕彪辭樂,且曰:「主上孝思罔極,興墜正失。
〔言行喪禮,興百王之墜典而正其失也。
〕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猶以素服從事,朝,直遙翻。
衰,吐回翻。
〕是以使臣不敢承奏樂之賜。
」朝廷從之。
彪凡六奉使,〔據魏紀:上即位之初年至三年,彪凡四來聘,是年再聘,通前凡六。
使,疏吏翻。
〕上其重之。
将還,上親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賦詩以寵之。
〔左傳:晉趙武自宋還過鄭,鄭伯享之于垂隴,七穆皆從。
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請皆賦詩以卒君贶。
」〕 9己卯,魏作明堂,改營太廟。
10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東明觀,〔魏主太和四年,起東明觀。
觀,古玩翻。
更,工行翻。
〕親決疑獄;命李沖議定輕重,潤色辭旨,帝執筆書之。
李沖忠勤明斷,加以慎密,為帝所委,情義無間;〔斷,丁亂翻。
〕舊臣貴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11乙卯,魏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餘人。
12丙辰,魏初造五辂。
〔五辂,玉、金、象、革、木也。
〕 13六月,甲戌,以尚書左仆射王奂為雍州刺史。
〔為後誅奂張本。
雍,于用翻。
〕 15秋,開七月,乙醜,魏立谒永固陵。
16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創業之功,世祖有開拓之德,宜為祖宗,百世不遷。
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廟号太祖,〔道武帝天興初,追尊平文帝為太祖。
少,詩沼翻。
〕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廟号烈祖,〔明元帝追尊道武帝為烈祖。
〕于義未允。
朕今奉尊烈祖為太祖,以世祖、顯祖為二祧,〔鄭玄曰:廟之為言,貌也。
宗廟者,先祖之尊貌也。
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
〕餘皆以次而遷。
」 八月,壬辰,又诏議養老及禋于六宗之禮。
〔尚書:禋于六宗。
而諸儒互說不同。
王莽以易六子,遂立六宗祠。
王肅亦以為易六子。
摰虞以為:月令,孟冬,天子祈來年于天宗;天宗,六宗之神也。
劉卲以為:萬物負陰之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六宗者,太極沖和之氣,為六氣之宗者也;虞書謂之六宗,周書謂之天宗。
劉孔穎達曰:王肅六宗之說,用家語之文,以四時也、寒暑也、日也、月也、水旱也為六宗,孔注尚書同之。
伏生與馬融以天地、四時為六宗。
劉歆、孔晁以乾坤之子,六為六宗。
賈逵以為天宗三,日、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
今尚書歐陽夏侯說,六宗者,上及天,天及地,旁及四方,中央恍惚,助陰陽變化,有益于人者也。
古尚書說:天宗,日、月、北辰;地宗,岱、河、海也。
日、月為陰、陽宗,北辰為星宗,河為水宗,岱為山宗,海為澤宗。
鄭玄以星也、辰也、司中也、司命也、風師也、雨師也為六宗。
虞喜别論曰:地有五色,太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傳,别無他祭也。
劉昭以為此說近得其實。
張髦曰:父祖之廟六宗,即三昭、三穆也。
魏文帝以天皇太帝、五帝、為六宗。
杜佑取之。
鄭氏曰:禋之言煙,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
〕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設幕,中置松柏樹,設五帝座而祠之。
〔先,悉薦翻。
〕又有探策之祭。
帝皆以為非禮,罷之、戊戌,移道壇于桑幹之陰,改曰崇虛寺。
〔此即寇謙之道壇也。
深,吐南翻。
幹,音幹。
〕 乙巳,帝引見群臣,〔見,賢遍翻。
〕問以「禘祫,王、鄭之義,是非安在﹖」〔考異曰:禮地作「太和十三年五月壬戌」,今從本紀。
〕尚書遊明根等從鄭,中書監高闾等從王。
诏:「圜丘、宗廟皆有禘名,從鄭:禘祫并為一祭,從王:着之于令。
」〔記大傳曰:禮,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鄭氏注曰:凡太祭曰2禘。
大祭其先祖所由生,謂郊祀天也。
天者之先,皆憑太微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歲之正月郊祭之。
又祭法言虞、夏、殷、周禘郊祖宗之法,鄭注雲:禘郊祖宗,謂祭祀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于圜丘也。
孔穎達曰:王肅論引賈逵說吉禘子莊公。
禘者,遞也。
審谛昭穆,遷主遞位,孫居王父之處。
又引禘于太廟逸禮,昭屍、穆屍,其祝辭總稱孝子、孝孫,則是父子并列。
逸禮又雲:皆升合于太祖,所以劉歆、賈逵、鄭衆、馬融等皆以為然。
鄭不從者,以公羊傳為正,逸禮不可用也。
左氏說及杜元凱皆以為禘三年一大祭,在太祖之廟。
傳無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