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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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解其意,〔解,戶買翻,曉也。
〕掐興宗手〔掐,苦洽翻,以爪掐之也。
〕曰:「蔡公勿多言!」〔廢昏立明,非常之謀也。
蔡興宗建非常之謀,既以告沈慶之,又以告王玄谟,又以擿發劉道隆,而人不敢洩其言,何也﹖昏暴之朝,人不自保;「時日害喪,予及汝皆亡,」蓋人心之所同然也。
〕 22壬寅,立皇後路氏,太皇太後弟道慶之女也。
23帝畏忌諸父,恐其在外為患,皆聚之建康,拘于殿内,毆捶陵曳,無複人理。
〔親親悌長,人之常理;廢帝悖之。
毆,烏口翻。
捶,止橤翻。
複,扶又翻,又如字。
〕湘東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佑,皆肥壯,帝為竹籠,盛而稱之,〔彧,于六翻。
盛,時征翻;下同。
稱,敕陵翻,稱其輕重也。
〕以彧尤肥,謂之「豬王」,謂休仁為「殺王」,休佑為「賊王」。
以三王年長,尤惡之,〔長,知兩翻。
惡,烏路翻。
〕常錄以自随,不離左右。
〔錄,收也,攝也。
離,力智翻。
〕東海王祎性凡劣,〔劣,弱也,鄙也。
祎,籲韋翻。
〕謂之「驢王」;桂陽王休範、巴陸王休若年尚少,故并得從容。
〔少,詩照翻。
從,千容翻。
〕嘗以木槽盛飯,并雜食攪之,〔攪,古巧翻。
〕掘地為坑,實以泥水,裸彧内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之,用為歡笑。
〔裸,郎果翻。
〕前後欲殺三王以十數;休仁多智數,每以談笑佞谀說之,故得推遷。
〔推,移也;遷,轉也;言以談笑佞谀轉移帝意也。
或曰,推遷,延緩之意。
說,讀曰悅。
〕 少府劉曚妾孕臨月,〔曚,谟蓬翻。
将産之月曰臨月。
考異曰:宋書帝紀作「少府劉勝」,始安王休仁傳作「廷尉劉曚」。
宋略及南史帝紀皆作「少府劉曚」,休仁傳作「廷尉劉蒙」今從其多者。
〕帝迎入後宮,俟其生男,欲立為太子。
彧嘗忤旨,帝裸之,縛其手足,貫之以杖,使人擔付太官。
〔忤,五故翻。
裸,郎果翻。
擔,都甘翻,荷也。
〕曰:「今日屠豬!」休仁笑曰:「豬未應死。
」帝問其故。
休仁曰:「待皇子生,殺豬取其肝肺。
」帝怒乃解,曰:「且付廷尉。
」一宿,釋之。
丁未,曚妾生子,名曰皇,為之大赦,〔為,于僞翻。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帝又以太祖、世祖在兄弟數皆第三,〔太祖,高祖第三子;世祖,太祖第三子。
〕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勳亦第三,〔子勳,世祖第三子。
〕故惡之,〔惡,烏路翻。
〕因何邁之謀,使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勳死。
景雲至湓口,停不進。
子勳典簽謝道邁、主帥潘欣之。
侍書褚靈嗣聞之,〔諸王有侍讀,掌授王經;有侍書,掌教王書。
帥,所類翻。
〕馳以告長史鄧琬,泣涕請計。
〔考異曰:子勳傳雲:「景雲遣信使告琬。
」宋略曰:「帝使道遇砈敕至浔陽,琬謂道遇」雲雲。
今從琬傳。
〕琬曰:「身南土寒士,〔鄧琬,南昌人,起于寒素。
〕蒙先帝殊恩,以愛子見托,豈得惜門戶百口,期當以死報效。
幼主昏暴,社稷危殆,雖曰天子,事猶獨夫。
〔猶,若也,似也。
〕今便指帥文武,直造京邑,〔帥,讀曰率。
造,七到翻。
〕與群公卿士,廢昏立明耳。
」戊申,琬稱子勳教,令所部戒嚴。
子勳戎服出聽事,集僚佐,使潘欣之口宣旨谕之。
四座未對,錄事參軍陶亮首請效死前驅,衆皆奉旨。
乃以亮為咨議參軍,領中兵,總統軍事;功曹張沈為咨議參軍,統作舟艦;〔沈,持林翻。
艦,戶黯翻。
〕南陽太守沈懷寶、岷山太守薛常寶、〔岷山,即漢武帝所開汶山郡也,宣帝地節三年,并入蜀郡,劉蜀複立。
沈懷寶、薛常寶先常為郡守,因各以其官稱之。
守,手又翻。
〕彭澤令陳紹宗等并為将帥。
〔将,即亮翻。
帥,所類翻。
〕初,帝使荊州錄送前軍長史、荊州行事張悅至湓口,琬稱子勳命,釋其桎梏,〔桎,職日翻。
梏,工沃翻。
〕迎以所乘車,以為司馬。
悅,暢之弟也。
〔張暢見一百二十五卷、六卷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七年。
〕琬、悅二人共掌内外衆事,遣将軍俞伯奇帥五百人斷大雷,〔帥,讀曰率、斷,丁管翻。
〕禁絕商旅及公私使命。
遣使上諸郡民丁,〔遣使詣江州部内諸郡,籍民丁上之以為兵。
使,疏吏翻、上,時掌翻。
〕收斂器械;旬日之内,得甲士五千人,出頓大雷,于兩岸築壘。
又以巴東、建平二郡太守孫沖之為咨議參軍,領中兵,與陶亮并統前軍。
移檄遠近。
24戊午,帝召諸妃、主列于前,強左右使辱之。
〔強,其兩翻。
〕南平王铄妃江氏不從。
〔妃即江湛之妹。
铄,式灼翻。
〕帝怒,殺妃三子南平王敬猷、廬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淵,鞭江妃一百。
先是民間訛言湘中出天子,〔先,悉薦翻。
〕帝将南巡荊、湘二州以厭之。
〔厭,一涉翻。
師古曰:塞,當也。
〕明旦,欲先誅湘東王彧,然後發。
初,帝既殺諸公,恐群下謀己,以直合将軍宗越、譚金、童太一、沈攸之等有勇力,引為爪牙,賞賜美人、金帛、充牣其家。
〔江左以直合将軍出入省合,總領宿衛。
牣,滿也。
〕越等久在殿省,衆所畏服,皆為帝盡力;〔為,于僞翻。
〕帝恃之,益無所顧憚,恣為不道,中外騷然。
左右宿衛之士皆有異志,而畏越等敢發。
時三王久幽,不知所為。
湘東王彧主衣會稽阮佃夫、内監始〔【章:甲十一行本「始」作「吳」;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興王道隆、〔江左之制,天子及諸王皆有内監。
内監,齋監也。
齋内自主帥以下,皆得監察之。
會,工外翻。
佃,音田。
〕學官令臨淮李道兒〔晉制:諸王國置學官令一人。
〕與直合将軍柳光世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等謀弒帝。
帝以立後故,假諸王閹人。
〔閹,于廉翻。
〕彧左右錢藍生亦在中,彧密使候帝動止。
先是帝遊華林園竹林堂,〔先,悉薦翻。
竹林堂,華林園後堂也。
〕使宮人慚相逐;慚,郎困翻。
〕一人不從,命斬之,夜,夢在竹林堂,有女子罵曰:「帝悖虐不道,〔悖,蒲妹翻。
〕明年不及熟矣!」帝于宮中求得一人似所夢者斬之。
又夢所殺者罵曰:「我已訴上帝矣!」〔通鑒不語怪,而獨書此事者,以明人不可妄殺,而天聰明為不可欺也。
〕于是巫觋言竹林堂有鬼。
是日晡時,帝出華林園。
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佑、會稽公主并從,〔觋,刑狄翻。
晡,奔谟翻。
從,才用翻。
〕湘東王彧獨在秘書省,〔秘書省,藏圖書之所,在禁中。
〕不被召,益憂懼。
〔被,皮義翻。
〕 帝素惡主衣吳興壽寂之,見辄切齒,〔惡,烏路翻。
風俗通:吳王壽夢之後;又有大夫壽越。
〕院佃夫以其謀告寂之及外監典事東陽朱幼、〔李延壽恩幸傳論曰:若征兵動衆,大興人役,優劇遠近,斷于内監之心;譴辱诋诃,恣于典事之口;抑符緩诏,奸僞非一。
書死為生,請谒成市,左臂揮金,右手刊字,紙為銅落,筆為利染。
〕細铠主南彭城姜産之、〔晉氏渡江,立南彭城郡于晉陵界。
铠,可亥翻。
考異曰:「産」,或作「彥」,宋書、宋略、南史皆作「産」,今從之。
〕細铠将晉陵王敬則、〔吳分吳郡無錫以西為毗陵郡。
晉東海王越世子名毗,而東海國故食毗陵,懷帝永嘉五年改為晉陵郡。
将,即亮翻。
〕中書舍人戴明寶,寂之等聞之,
〕掐興宗手〔掐,苦洽翻,以爪掐之也。
〕曰:「蔡公勿多言!」〔廢昏立明,非常之謀也。
蔡興宗建非常之謀,既以告沈慶之,又以告王玄谟,又以擿發劉道隆,而人不敢洩其言,何也﹖昏暴之朝,人不自保;「時日害喪,予及汝皆亡,」蓋人心之所同然也。
〕 22壬寅,立皇後路氏,太皇太後弟道慶之女也。
23帝畏忌諸父,恐其在外為患,皆聚之建康,拘于殿内,毆捶陵曳,無複人理。
〔親親悌長,人之常理;廢帝悖之。
毆,烏口翻。
捶,止橤翻。
複,扶又翻,又如字。
〕湘東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佑,皆肥壯,帝為竹籠,盛而稱之,〔彧,于六翻。
盛,時征翻;下同。
稱,敕陵翻,稱其輕重也。
〕以彧尤肥,謂之「豬王」,謂休仁為「殺王」,休佑為「賊王」。
以三王年長,尤惡之,〔長,知兩翻。
惡,烏路翻。
〕常錄以自随,不離左右。
〔錄,收也,攝也。
離,力智翻。
〕東海王祎性凡劣,〔劣,弱也,鄙也。
祎,籲韋翻。
〕謂之「驢王」;桂陽王休範、巴陸王休若年尚少,故并得從容。
〔少,詩照翻。
從,千容翻。
〕嘗以木槽盛飯,并雜食攪之,〔攪,古巧翻。
〕掘地為坑,實以泥水,裸彧内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之,用為歡笑。
〔裸,郎果翻。
〕前後欲殺三王以十數;休仁多智數,每以談笑佞谀說之,故得推遷。
〔推,移也;遷,轉也;言以談笑佞谀轉移帝意也。
或曰,推遷,延緩之意。
說,讀曰悅。
〕 少府劉曚妾孕臨月,〔曚,谟蓬翻。
将産之月曰臨月。
考異曰:宋書帝紀作「少府劉勝」,始安王休仁傳作「廷尉劉曚」。
宋略及南史帝紀皆作「少府劉曚」,休仁傳作「廷尉劉蒙」今從其多者。
〕帝迎入後宮,俟其生男,欲立為太子。
彧嘗忤旨,帝裸之,縛其手足,貫之以杖,使人擔付太官。
〔忤,五故翻。
裸,郎果翻。
擔,都甘翻,荷也。
〕曰:「今日屠豬!」休仁笑曰:「豬未應死。
」帝問其故。
休仁曰:「待皇子生,殺豬取其肝肺。
」帝怒乃解,曰:「且付廷尉。
」一宿,釋之。
丁未,曚妾生子,名曰皇,為之大赦,〔為,于僞翻。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帝又以太祖、世祖在兄弟數皆第三,〔太祖,高祖第三子;世祖,太祖第三子。
〕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勳亦第三,〔子勳,世祖第三子。
〕故惡之,〔惡,烏路翻。
〕因何邁之謀,使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勳死。
景雲至湓口,停不進。
子勳典簽謝道邁、主帥潘欣之。
侍書褚靈嗣聞之,〔諸王有侍讀,掌授王經;有侍書,掌教王書。
帥,所類翻。
〕馳以告長史鄧琬,泣涕請計。
〔考異曰:子勳傳雲:「景雲遣信使告琬。
」宋略曰:「帝使道遇砈敕至浔陽,琬謂道遇」雲雲。
今從琬傳。
〕琬曰:「身南土寒士,〔鄧琬,南昌人,起于寒素。
〕蒙先帝殊恩,以愛子見托,豈得惜門戶百口,期當以死報效。
幼主昏暴,社稷危殆,雖曰天子,事猶獨夫。
〔猶,若也,似也。
〕今便指帥文武,直造京邑,〔帥,讀曰率。
造,七到翻。
〕與群公卿士,廢昏立明耳。
」戊申,琬稱子勳教,令所部戒嚴。
子勳戎服出聽事,集僚佐,使潘欣之口宣旨谕之。
四座未對,錄事參軍陶亮首請效死前驅,衆皆奉旨。
乃以亮為咨議參軍,領中兵,總統軍事;功曹張沈為咨議參軍,統作舟艦;〔沈,持林翻。
艦,戶黯翻。
〕南陽太守沈懷寶、岷山太守薛常寶、〔岷山,即漢武帝所開汶山郡也,宣帝地節三年,并入蜀郡,劉蜀複立。
沈懷寶、薛常寶先常為郡守,因各以其官稱之。
守,手又翻。
〕彭澤令陳紹宗等并為将帥。
〔将,即亮翻。
帥,所類翻。
〕初,帝使荊州錄送前軍長史、荊州行事張悅至湓口,琬稱子勳命,釋其桎梏,〔桎,職日翻。
梏,工沃翻。
〕迎以所乘車,以為司馬。
悅,暢之弟也。
〔張暢見一百二十五卷、六卷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七年。
〕琬、悅二人共掌内外衆事,遣将軍俞伯奇帥五百人斷大雷,〔帥,讀曰率、斷,丁管翻。
〕禁絕商旅及公私使命。
遣使上諸郡民丁,〔遣使詣江州部内諸郡,籍民丁上之以為兵。
使,疏吏翻、上,時掌翻。
〕收斂器械;旬日之内,得甲士五千人,出頓大雷,于兩岸築壘。
又以巴東、建平二郡太守孫沖之為咨議參軍,領中兵,與陶亮并統前軍。
移檄遠近。
24戊午,帝召諸妃、主列于前,強左右使辱之。
〔強,其兩翻。
〕南平王铄妃江氏不從。
〔妃即江湛之妹。
铄,式灼翻。
〕帝怒,殺妃三子南平王敬猷、廬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淵,鞭江妃一百。
先是民間訛言湘中出天子,〔先,悉薦翻。
〕帝将南巡荊、湘二州以厭之。
〔厭,一涉翻。
師古曰:塞,當也。
〕明旦,欲先誅湘東王彧,然後發。
初,帝既殺諸公,恐群下謀己,以直合将軍宗越、譚金、童太一、沈攸之等有勇力,引為爪牙,賞賜美人、金帛、充牣其家。
〔江左以直合将軍出入省合,總領宿衛。
牣,滿也。
〕越等久在殿省,衆所畏服,皆為帝盡力;〔為,于僞翻。
〕帝恃之,益無所顧憚,恣為不道,中外騷然。
左右宿衛之士皆有異志,而畏越等敢發。
時三王久幽,不知所為。
湘東王彧主衣會稽阮佃夫、内監始〔【章:甲十一行本「始」作「吳」;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興王道隆、〔江左之制,天子及諸王皆有内監。
内監,齋監也。
齋内自主帥以下,皆得監察之。
會,工外翻。
佃,音田。
〕學官令臨淮李道兒〔晉制:諸王國置學官令一人。
〕與直合将軍柳光世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等謀弒帝。
帝以立後故,假諸王閹人。
〔閹,于廉翻。
〕彧左右錢藍生亦在中,彧密使候帝動止。
先是帝遊華林園竹林堂,〔先,悉薦翻。
竹林堂,華林園後堂也。
〕使宮人慚相逐;慚,郎困翻。
〕一人不從,命斬之,夜,夢在竹林堂,有女子罵曰:「帝悖虐不道,〔悖,蒲妹翻。
〕明年不及熟矣!」帝于宮中求得一人似所夢者斬之。
又夢所殺者罵曰:「我已訴上帝矣!」〔通鑒不語怪,而獨書此事者,以明人不可妄殺,而天聰明為不可欺也。
〕于是巫觋言竹林堂有鬼。
是日晡時,帝出華林園。
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佑、會稽公主并從,〔觋,刑狄翻。
晡,奔谟翻。
從,才用翻。
〕湘東王彧獨在秘書省,〔秘書省,藏圖書之所,在禁中。
〕不被召,益憂懼。
〔被,皮義翻。
〕 帝素惡主衣吳興壽寂之,見辄切齒,〔惡,烏路翻。
風俗通:吳王壽夢之後;又有大夫壽越。
〕院佃夫以其謀告寂之及外監典事東陽朱幼、〔李延壽恩幸傳論曰:若征兵動衆,大興人役,優劇遠近,斷于内監之心;譴辱诋诃,恣于典事之口;抑符緩诏,奸僞非一。
書死為生,請谒成市,左臂揮金,右手刊字,紙為銅落,筆為利染。
〕細铠主南彭城姜産之、〔晉氏渡江,立南彭城郡于晉陵界。
铠,可亥翻。
考異曰:「産」,或作「彥」,宋書、宋略、南史皆作「産」,今從之。
〕細铠将晉陵王敬則、〔吳分吳郡無錫以西為毗陵郡。
晉東海王越世子名毗,而東海國故食毗陵,懷帝永嘉五年改為晉陵郡。
将,即亮翻。
〕中書舍人戴明寶,寂之等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