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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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曰:「吾,人吏也;〔人吏,言為人之佐吏。
〕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
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 沈慶之帥衆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帥,讀曰率。
先,悉薦翻。
〕乙巳,克其外城;乘騰而進,又克小城。
誕聞兵入,走趨後園,〔趨,七喻翻。
〕隊主沈胤之等追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
誕母、妻皆自殺。
〔誕母,文帝殷修華;妻,徐妃。
〕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
侍中蔡興宗陪辇,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謂同氣相殘,乃天理人倫之變;必若以義滅親,應涕泣而行誅也。
〕上不悅。
诏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
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
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抉,于決翻。
〕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苦酒,蓋酰之類也。
創,初良翻。
〕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
〔史言宗越之忍。
〕上聚其首于石頭南岸為京觀,〔沈慶之蓋悉獻其首,故聚于石頭南岸。
觀,古玩翻。
〕侍中沈懷文谏,不聽。
〔史言當時近侍皆正人,但谏不行、言不聽耳。
〕 初,誕自知将敗,使黃門呂昙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将世子景粹匿于民間,〔将,摧也。
昙,徒含翻。
〕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
」〔謂深埋景粹之屍也。
〕各分以金寶赍送。
既出門,并散走;唯昙濟王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内史羊璇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璇,音旋。
下,遐稼翻。
〕 擢梁曠為後将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春旨慰勞廣陵。
興宗與範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
〔範義蓋寓居豫章也。
蔡興宗之先亦濟陽。
勞,力到翻。
斂,力贍翻。
〕上謂曰:「節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凓色。
〔兄弟、朋友,皆天倫也。
興宗能不忘故交,而帝忍誅屠同氣,故凓。
〕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
每數萬人此頓,越自騎馬行前,使軍人随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治,直之翻。
陳,讀曰陣。
參,初今翻;差,叉宜翻,又初佳翻;參差,不齊也。
〕 11辛未,大赦。
〔廣陵既平,故肆赦。
〕 12丙子,以丹楊尹劉秀之為尚書右仆射。
13丙戌,以南兖州刺史沈慶之為司鑋,刺史如故。
14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15九月,壬辰,築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築北堤,立玄武湖于樂遊苑北。
〕 16初,晉人築南郊壇于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诏徙于牛頭山西,〔牛頭山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南四十裡,兩峰如阙。
〕直宮城之午位。
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複還故處。
〔複,扶又翻。
史終言之。
〕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五路之制與金根車不同,加羽葆蓋,愈非古矣。
沈約曰:秦閱三代之車,獨取殷制。
古曰桑根車,秦曰金根車。
〕 四年〔(庚子、四六○)〕 1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2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3己卯,诏祀郊廟,初乘玉路。
4庚寅,立皇子子勳為晉安王,〔勳,古勳字。
〕子房為尋陽王,子顼為曆陽王,子鸶為襄陽王。
5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6二月,魏衛将軍樂安王良讨河西叛胡。
〔以下文叛胡詣長安首罪觀之,此河西蓋謂自龍門木至華陰河之西岸也。
〕 7三月,魏人寇北陰平,〔陰平道,漢屬廣漢屬國都尉,晉武帝泰始中,分立陰平郡,宋分立南陰平、北陰平二郡。
五代志:普安郡陰平縣,宋立北陰平郡。
宋白曰:文州陰平郡,戰國時氐、羌所據。
永嘉之後,羌虜數叛,遂立郡以逼之。
輿地志雲:晉永嘉末,太守王鑒以郡降李雄,晉人于是悉流移于蜀漢,其氐、羌并屬楊荿搜,此郡不複預受正朔,故南史諸志悉無所錄。
其晉人流寓于蜀者,仍于益州立南、北二陰平;寓于漢中者,亦于梁州立南、北二陰平。
〕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考異曰:宋帝紀:「索虜寇北陰平,孔擊破之。
」按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堤」、「北陰平」,參酌二書,當為朱提。
今按魏收地形志,武都郡有孔堤縣。
五代志:武都建威縣,後周并西魏之孔堤郡及縣入焉。
此時魏人蓋寇北陰平之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所破也。
當從宋紀。
朱提郡在南中,時屬甯州,去陰平甚遠,蓋考異誤以宋紀、宋略二書所載合為朱提也,當讀作孔堤,屬上句。
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于下文無所附唂,當為衍字。
〕 8甲申,皇後親桑于西郊,皇太後觀禮。
9夏,四月,魏太後常氏殂。
〔本保太後,尊為太後,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五月,癸醜,魏葬昭太後于鳴雞山。
〔魏土地記曰:下洛城東北三十裡有延河,東流,北有鳴雞山。
史記:趙襄子殺代王于夏屋,其姊為代王夫人,襄子迎之,至此,曰:「代已亡矣,吾将安歸乎!」遂磨笄于山而自殺。
代人憐之,為立祠焉,因名為磨笄山。
每夜有野雞群鳴王祠屋上,故亦謂之鳴雞山。
杜佑曰:妫州治懷戎縣,有鳴雞山,本名磨笄山。
〕 10丙戌,尚書左仆射褚湛之卒。
11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吐,從暾入聲。
谷,音浴。
〕居止出入,拟于王者,魏人忿之。
定陽侯曹安表言:「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
」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将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謂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道,以擊吐谷渾。
12魏崔浩之誅也,〔見一百二十五卷未文帝元嘉二十七年。
〕史官遂廢,至是複置。
〔複,扶又翻。
〕 13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樂安王良兵威臨之,故首罪。
首,式又翻。
〕魏遣使者安慰之。
14秋七月,遣使如魏。
15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16壬午,魏主如河西。
17魏軍至西平,〔西平,漢漢落都之地;秃發所都樂都,即落都也;唐為鄯州。
〕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
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三〔【章:十一行本「三」作「二」;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十餘萬。
〔畜,許又翻。
〕 18庚午,魏主還平城。
19丁亥,徙襄陽王子鸶為新安王。
20冬,十月,庚寅,诏沈慶之讨綠江蠻。
21前廬陵内史周朗,言事切直,〔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上銜之,使有司奏朗居母喪不如禮,傳送甯州,〔傳,知戀翻,又直戀翻。
〕于道殺之。
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别;坐白衣領職。
〔蔡興宗立于猜暴之朝,葬範義,别周朗,犯時主之怒而不加刑,素行有以孚乎人也。
〕 22十一月,魏散騎常侍盧度世等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23是歲,上征青、冀二州刺史顔顔師伯為侍中。
師伯以谄佞被親任,〔被,皮義翻。
〕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
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樗蒲采名:有黑犢,有雉,有盧;得盧者勝。
〕上失色。
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子,五木也。
此亦師伯為佞之一端。
幾,居希翻。
〕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24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文帝元嘉十六年,魏克涼州,沮渠無諱與弟安周西走,保據高昌,今為柔然所滅。
沮,子餘翻。
〕以阚伯周為高昌王。
高昌稱王自此始。
五年〔(辛醜、四六一)〕 1春,正月,戊午朔,朝賀。
〔朝,直遙翻。
〕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上悅。
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于禍。
2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邺,遂如信都。
3三月,遣使如魏。
〔使,疏吏翻。
〕 4魏主發并、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魏道武天賜二年,分并州北境為九原鎮,太武真君七年,置肆州。
宋白曰:十三州志雲:漢末大亂,匈奴侵邊,自定襄已西,盡雲中、鴈門之間遂空。
曹公集荒郡之戶,聚之九原界,以立新興郡,領五原等縣,即唐忻州定襄縣之地。
後魏書雲:太平二年,置肆州,寄理秀容城。
秀容縣,忻州所治,即漢末所置九原縣也。
治,直之翻。
〕辛巳,還平城。
5夏,胃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6庚子,诏經始明堂,直作大殿于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7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雍,于用翻。
〕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
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處,昌呂翻。
〕深之及主帥每禁之,主帥,典簽也;又齋内亦有主帥,謂之齋帥。
帥,所類翻。
〕常懷念恨。
左右張作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
伯超懼,說休茂曰:〔說,輸芮翻。
〕「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
」〔疏,使去翻,記也。
好,如字;無好,猶今人言無好處,言将得罪也
〕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
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 沈慶之帥衆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帥,讀曰率。
先,悉薦翻。
〕乙巳,克其外城;乘騰而進,又克小城。
誕聞兵入,走趨後園,〔趨,七喻翻。
〕隊主沈胤之等追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
誕母、妻皆自殺。
〔誕母,文帝殷修華;妻,徐妃。
〕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呼萬歲。
侍中蔡興宗陪辇,上顧曰:「卿何獨不呼﹖」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謂同氣相殘,乃天理人倫之變;必若以義滅親,應涕泣而行誅也。
〕上不悅。
诏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
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
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抉,于決翻。
〕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苦酒,蓋酰之類也。
創,初良翻。
〕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
〔史言宗越之忍。
〕上聚其首于石頭南岸為京觀,〔沈慶之蓋悉獻其首,故聚于石頭南岸。
觀,古玩翻。
〕侍中沈懷文谏,不聽。
〔史言當時近侍皆正人,但谏不行、言不聽耳。
〕 初,誕自知将敗,使黃門呂昙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将世子景粹匿于民間,〔将,摧也。
昙,徒含翻。
〕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
」〔謂深埋景粹之屍也。
〕各分以金寶赍送。
既出門,并散走;唯昙濟王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内史羊璇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璇,音旋。
下,遐稼翻。
〕 擢梁曠為後将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春旨慰勞廣陵。
興宗與範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
〔範義蓋寓居豫章也。
蔡興宗之先亦濟陽。
勞,力到翻。
斂,力贍翻。
〕上謂曰:「節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凓色。
〔兄弟、朋友,皆天倫也。
興宗能不忘故交,而帝忍誅屠同氣,故凓。
〕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
每數萬人此頓,越自騎馬行前,使軍人随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治,直之翻。
陳,讀曰陣。
參,初今翻;差,叉宜翻,又初佳翻;參差,不齊也。
〕 11辛未,大赦。
〔廣陵既平,故肆赦。
〕 12丙子,以丹楊尹劉秀之為尚書右仆射。
13丙戌,以南兖州刺史沈慶之為司鑋,刺史如故。
14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15九月,壬辰,築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築北堤,立玄武湖于樂遊苑北。
〕 16初,晉人築南郊壇于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诏徙于牛頭山西,〔牛頭山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南四十裡,兩峰如阙。
〕直宮城之午位。
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複還故處。
〔複,扶又翻。
史終言之。
〕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五路之制與金根車不同,加羽葆蓋,愈非古矣。
沈約曰:秦閱三代之車,獨取殷制。
古曰桑根車,秦曰金根車。
〕 四年〔(庚子、四六○)〕 1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2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3己卯,诏祀郊廟,初乘玉路。
4庚寅,立皇子子勳為晉安王,〔勳,古勳字。
〕子房為尋陽王,子顼為曆陽王,子鸶為襄陽王。
5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6二月,魏衛将軍樂安王良讨河西叛胡。
〔以下文叛胡詣長安首罪觀之,此河西蓋謂自龍門木至華陰河之西岸也。
〕 7三月,魏人寇北陰平,〔陰平道,漢屬廣漢屬國都尉,晉武帝泰始中,分立陰平郡,宋分立南陰平、北陰平二郡。
五代志:普安郡陰平縣,宋立北陰平郡。
宋白曰:文州陰平郡,戰國時氐、羌所據。
永嘉之後,羌虜數叛,遂立郡以逼之。
輿地志雲:晉永嘉末,太守王鑒以郡降李雄,晉人于是悉流移于蜀漢,其氐、羌并屬楊荿搜,此郡不複預受正朔,故南史諸志悉無所錄。
其晉人流寓于蜀者,仍于益州立南、北二陰平;寓于漢中者,亦于梁州立南、北二陰平。
〕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考異曰:宋帝紀:「索虜寇北陰平,孔擊破之。
」按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堤」、「北陰平」,參酌二書,當為朱提。
今按魏收地形志,武都郡有孔堤縣。
五代志:武都建威縣,後周并西魏之孔堤郡及縣入焉。
此時魏人蓋寇北陰平之孔堤,為北陰平太守楊歸子所所破也。
當從宋紀。
朱提郡在南中,時屬甯州,去陰平甚遠,蓋考異誤以宋紀、宋略二書所載合為朱提也,當讀作孔堤,屬上句。
宋略所謂「壯降平」,亦「北陰平」三字之誤,「朱」字于下文無所附唂,當為衍字。
〕 8甲申,皇後親桑于西郊,皇太後觀禮。
9夏,四月,魏太後常氏殂。
〔本保太後,尊為太後,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五月,癸醜,魏葬昭太後于鳴雞山。
〔魏土地記曰:下洛城東北三十裡有延河,東流,北有鳴雞山。
史記:趙襄子殺代王于夏屋,其姊為代王夫人,襄子迎之,至此,曰:「代已亡矣,吾将安歸乎!」遂磨笄于山而自殺。
代人憐之,為立祠焉,因名為磨笄山。
每夜有野雞群鳴王祠屋上,故亦謂之鳴雞山。
杜佑曰:妫州治懷戎縣,有鳴雞山,本名磨笄山。
〕 10丙戌,尚書左仆射褚湛之卒。
11吐谷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吐,從暾入聲。
谷,音浴。
〕居止出入,拟于王者,魏人忿之。
定陽侯曹安表言:「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
」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将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謂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道,以擊吐谷渾。
12魏崔浩之誅也,〔見一百二十五卷未文帝元嘉二十七年。
〕史官遂廢,至是複置。
〔複,扶又翻。
〕 13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樂安王良兵威臨之,故首罪。
首,式又翻。
〕魏遣使者安慰之。
14秋七月,遣使如魏。
15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16壬午,魏主如河西。
17魏軍至西平,〔西平,漢漢落都之地;秃發所都樂都,即落都也;唐為鄯州。
〕吐谷渾王拾寅走保南山。
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三〔【章:十一行本「三」作「二」;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十餘萬。
〔畜,許又翻。
〕 18庚午,魏主還平城。
19丁亥,徙襄陽王子鸶為新安王。
20冬,十月,庚寅,诏沈慶之讨綠江蠻。
21前廬陵内史周朗,言事切直,〔見一百二十七卷文帝元嘉三十年。
〕上銜之,使有司奏朗居母喪不如禮,傳送甯州,〔傳,知戀翻,又直戀翻。
〕于道殺之。
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别;坐白衣領職。
〔蔡興宗立于猜暴之朝,葬範義,别周朗,犯時主之怒而不加刑,素行有以孚乎人也。
〕 22十一月,魏散騎常侍盧度世等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23是歲,上征青、冀二州刺史顔顔師伯為侍中。
師伯以谄佞被親任,〔被,皮義翻。
〕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
上嘗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樗蒲采名:有黑犢,有雉,有盧;得盧者勝。
〕上失色。
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子,五木也。
此亦師伯為佞之一端。
幾,居希翻。
〕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24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文帝元嘉十六年,魏克涼州,沮渠無諱與弟安周西走,保據高昌,今為柔然所滅。
沮,子餘翻。
〕以阚伯周為高昌王。
高昌稱王自此始。
五年〔(辛醜、四六一)〕 1春,正月,戊午朔,朝賀。
〔朝,直遙翻。
〕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上悅。
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于禍。
2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邺,遂如信都。
3三月,遣使如魏。
〔使,疏吏翻。
〕 4魏主發并、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魏道武天賜二年,分并州北境為九原鎮,太武真君七年,置肆州。
宋白曰:十三州志雲:漢末大亂,匈奴侵邊,自定襄已西,盡雲中、鴈門之間遂空。
曹公集荒郡之戶,聚之九原界,以立新興郡,領五原等縣,即唐忻州定襄縣之地。
後魏書雲:太平二年,置肆州,寄理秀容城。
秀容縣,忻州所治,即漢末所置九原縣也。
治,直之翻。
〕辛巳,還平城。
5夏,胃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6庚子,诏經始明堂,直作大殿于丙、己之地,制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7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雍,于用翻。
〕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
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處,昌呂翻。
〕深之及主帥每禁之,主帥,典簽也;又齋内亦有主帥,謂之齋帥。
帥,所類翻。
〕常懷念恨。
左右張作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
伯超懼,說休茂曰:〔說,輸芮翻。
〕「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
」〔疏,使去翻,記也。
好,如字;無好,猶今人言無好處,言将得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