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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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奇寄翻。
〕 2鎮北大将軍、南兖州刺史慶之請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面自陳,乃至稽颡泣涕。
〔上,時掌翻。
稽,音啟。
〕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
頃之,上複欲用慶之,〔複,扶又翻;下同。
〕使何尚之往起之。
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複返。
」〔尚之不能固志,見一百二十六卷文帝元嘉二十八年。
〕尚之慚而止。
辛巳,以尚書右仆射劉延孫為南兖刺史。
3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4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5甲子,大赦。
6甲申,魏主還平城。
〔史亦不書所如之地。
〕 7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佑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8丙辰,魏主如河西。
9雍州刺史武昌王渾〔朱修之已赴江陵,柳元景又留建康,以渾雍州。
雍,于用翻。
〕與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
長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
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
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明寶诘責渾,〔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诘,去吉翻。
〕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10丁亥,魏主還平城。
11诏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晉氏南渡草創,二郊無樂;宗廟雖有登歌,亦無二舞。
及破符堅,得樂工,始有金石之樂。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歌。
此所謂備樂,非能備雅樂,魏、晉以來世俗之樂耳。
順帝升明二年,王僧虔所謂「朝廷禮樂多違舊典」,蓋指此類。
〕 12上欲削弱王侯。
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章:甲十一行本「裁」下有「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王、侯車服、器用、樂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并亂。
蕃國官正、冬不得徒跣登國殿及夾侍國師,傳令及油戟。
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
輿不得重択。
鄣扇不得雉尾。
槊毦不得孔雀白氅。
夾毂隊不得绛襖。
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
胡伎不得彩衣。
舞妓正、冬着覧衣,不得莊面蔽花。
正、冬會不得劍舞、杯柈舞。
長蹻伎、竜舒丸劍、博山伎、緣大橦伎、五案伎,自非正、冬會奏舞曲不得舞。
諸妃、主不得着绲帶。
信幡,非台省官悉用绛。
郡、縣内史、相及封内官長,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複追敬;不合稱臣,止宜上下官敬而已。
諸鎮常行車,前後不得過六隊,白直夾毂不在其限;刀不得過銀銅飾。
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鹵簿。
諸王子繼體為王,婚葬吉兇,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
車輿非轺車不得油幢。
平乘船皆平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拟象龍舟。
悉不得朱油帳。
錯不得作五花及堅筍形。
〕聽事不得向坐;劍不得為鹿盧形;〔晉灼曰:古長劍,首以玉作井鹿盧形。
〕内史、相及封内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複追敬。
〔長,知兩翻。
複,扶又翻。
〕诏可。
13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14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宏為尚書令。
15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将軍,楊頭為輔國将軍。
頭,文德之從祖兄也。
元和雖楊氏正統,〔從,才用翻。
楊保宗,氐王楊玄之子,故元和為楊氏正統。
〕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無定主。
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并為魏所執,〔文帝元嘉二十年,魏克仇池,楊文德敗走;頭母妻子弟為魏所執,當在是年。
二十七年,始使頭戍葭蘆。
〕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
〔為,于僞翻。
〕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雍,于用翻。
上,時掌翻。
〕「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衆。
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
若元和才用不稱,〔長,知兩翻。
稱,尺證翻。
〕便應歸頭。
頭能藩扞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
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
」上不從。
三年〔(丙申、四五六)〕 1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範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
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王。
2壬子,納右衛将軍何瑀女為太子妃。
瑀,澄之曾孫也。
甲寅,大赦。
3乙卯,魏立貴人馮氏為皇後。
後,遼西郡公朗之女也;〔馮朗降魏見一百二十二卷文帝元嘉九年。
〕朗為秦、雍二州刺史,〔雍,于用翻。
〕坐事誅,後由是沒人宮。
〔為馮後專魏政張本。
〕 4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付托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5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悫為豫州刺史。
故事,府州部内論事,皆簽前直所論之事,置典簽以主之。
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近,其靳翻。
〕典簽之權梢重。
至是,雖長王臨藩,〔長,知兩翻。
〕素族出鎮,典簽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
及悫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簽。
〔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臨安,屬吳興郡。
〕悫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為國竭命,〔為,于僞翻。
〕正得一州如鬥大,〔正,一作「止」〕不能複與典簽共臨之!」喜稽颡流血,乃止。
〔複,扶又翻。
稽,音啟。
〕 6丁零數千家匿井陉山中為盜,〔陉,音刑。
〕魏選部尚書陸真〔初學記:漢成帝置列曹尚書四人,其一曰常侍曹;光武改侍曹曰吏部,主選舉;靈帝改吏部為選部。
後魏初有殿中、樂部、駕部、南部、北部五尚書,選部尚書蓋此時方置。
〕與州郡合兵讨滅之。
7閏月,戊午,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丹楊尹。
8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9太傅義恭以南兖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将避之,乃辭揚州。
秋,七月,解義恭揚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
時熒惑守南鬥,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
〔厭,于葉翻,又于琰翻。
鬥,揚州分,故厭之。
〕揚州别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
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
」不從。
懷文,懷遠之兄也。
10八月,魏平西将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李寶以伊吾、敦煌降-魏。
寶既入朝,伊吾複叛,故擊之。
尉,纡勿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 11九月,壬戌,以丹楊尹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12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亦不書所如之地。
〕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14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剌史,更賜爵隴西王。
〔更,工衡翻。
〕賀上言:「今北虜遊魂,南寇負險,疆埸之間,猶須防戍。
〔埸,音亦。
〕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入死者,皆可原宥,?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傜役之家蒙休息之惠。
」魏高宗從之。
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少,詩沼翻。
〕增戍兵亦多。
卿等人人如賀,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武邑縣,前漢屬信都,後漢屬安平,晉武帝分立武邑郡,至隋唐為武邑、武強、衡水三縣地。
〕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為,于僞翻。
〕無此,明矣。
」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自引服誣告之罪。
〕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15十二月,濮陽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棄【章:甲十一行本「棄」上有「帥吏民」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邵奔魏。
〔按沈約志:新平皆屬兖州而不載治所,蓋僑郡也。
新平郡,又明帝泰始七年立,當考。
又按五代志:鄄城縣舊置濮陽郡。
濮,博木翻。
〕 16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鎮曆城,議者多不同。
青、冀二州剌史垣護之曰:「青州有北河、濟〔濟,子禮翻。
〕」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曆城。
二州并鎮,此經遠之略也。
北又近河,歸順者易。
〔近,其靳翻。
易,以豉翻。
〕近息民患,遠田王威,安邊之上計也。
」由是遂定。
〔青州本治東陽,冀州治曆城,今并為一鎮。
〕 17元嘉中,官鑄四铢錢,形制與五铢同,用費無利,〔言鑄一錢之費适當一錢之用,無赢利也。
〕故民不盜鑄。
及上即位,又鑄孝建四铢,形式薄小,輪郭不成。
〔錢,外圓為輪,内圓為郭。
〕于是盜鑄者衆,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小。
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
盜鑄益甚,物價踴貴,朝廷患之。
去歲春,诏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
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内,〔樂,音洛。
〕平其準式,去其雜僞。
〔去,羌呂翻。
〕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
萬稅三千,嚴檢盜鑄。
」〔檢,東也,勘察也。
〕丹楊尹顔竣駁之,〔竣,七倫翻。
駁,北角翻。
〕以為「五铢輕重,定于漢世,〔漢武帝元狩五年行铢錢。
〕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僞生故也。
今雲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僞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财貨未贍,大錢已竭,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
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匮,實為重憂。
」〔藏,徂浪翻;下同。
〕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贍,昌豔翻。
〕無解官乏。
唯簡費去華,〔去,羌呂翻。
〕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
」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铢錢。
」竣曰:「議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官藏空虛,無錢以贍用,而天下銅少,又無以鑄錢,是交弊也。
議者緣此欲改鑄小錢之。
少,詩沼翻。
〕赈國舒民。
〔赈,富也,又舉救也。
舒,緩也,寬也。
赈,津忍翻。
〕愚以為不然。
今鑄二铢,恣行新細,于官無解于乏,而民間奸巧大興,天下之貨将糜碎至盡;空嚴立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複救。
〔言不待一二年而弊甚也。
複,扶又翻。
〕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必生分擾。
遠利未聞,切患猥及,
〔騎,奇寄翻。
〕 2鎮北大将軍、南兖州刺史慶之請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面自陳,乃至稽颡泣涕。
〔上,時掌翻。
稽,音啟。
〕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
頃之,上複欲用慶之,〔複,扶又翻;下同。
〕使何尚之往起之。
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複返。
」〔尚之不能固志,見一百二十六卷文帝元嘉二十八年。
〕尚之慚而止。
辛巳,以尚書右仆射劉延孫為南兖刺史。
3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4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5甲子,大赦。
6甲申,魏主還平城。
〔史亦不書所如之地。
〕 7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佑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8丙辰,魏主如河西。
9雍州刺史武昌王渾〔朱修之已赴江陵,柳元景又留建康,以渾雍州。
雍,于用翻。
〕與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
長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
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
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明寶诘責渾,〔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诘,去吉翻。
〕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10丁亥,魏主還平城。
11诏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晉氏南渡草創,二郊無樂;宗廟雖有登歌,亦無二舞。
及破符堅,得樂工,始有金石之樂。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歌。
此所謂備樂,非能備雅樂,魏、晉以來世俗之樂耳。
順帝升明二年,王僧虔所謂「朝廷禮樂多違舊典」,蓋指此類。
〕 12上欲削弱王侯。
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章:甲十一行本「裁」下有「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王、侯車服、器用、樂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并亂。
蕃國官正、冬不得徒跣登國殿及夾侍國師,傳令及油戟。
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
輿不得重択。
鄣扇不得雉尾。
槊毦不得孔雀白氅。
夾毂隊不得绛襖。
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
胡伎不得彩衣。
舞妓正、冬着覧衣,不得莊面蔽花。
正、冬會不得劍舞、杯柈舞。
長蹻伎、竜舒丸劍、博山伎、緣大橦伎、五案伎,自非正、冬會奏舞曲不得舞。
諸妃、主不得着绲帶。
信幡,非台省官悉用绛。
郡、縣内史、相及封内官長,于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複追敬;不合稱臣,止宜上下官敬而已。
諸鎮常行車,前後不得過六隊,白直夾毂不在其限;刀不得過銀銅飾。
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并不得鹵簿。
諸王子繼體為王,婚葬吉兇,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
車輿非轺車不得油幢。
平乘船皆平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拟象龍舟。
悉不得朱油帳。
錯不得作五花及堅筍形。
〕聽事不得向坐;劍不得為鹿盧形;〔晉灼曰:古長劍,首以玉作井鹿盧形。
〕内史、相及封内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複追敬。
〔長,知兩翻。
複,扶又翻。
〕诏可。
13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14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宏為尚書令。
15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将軍,楊頭為輔國将軍。
頭,文德之從祖兄也。
元和雖楊氏正統,〔從,才用翻。
楊保宗,氐王楊玄之子,故元和為楊氏正統。
〕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無定主。
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并為魏所執,〔文帝元嘉二十年,魏克仇池,楊文德敗走;頭母妻子弟為魏所執,當在是年。
二十七年,始使頭戍葭蘆。
〕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
〔為,于僞翻。
〕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雍,于用翻。
上,時掌翻。
〕「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衆。
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
若元和才用不稱,〔長,知兩翻。
稱,尺證翻。
〕便應歸頭。
頭能藩扞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
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
」上不從。
三年〔(丙申、四五六)〕 1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範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
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王。
2壬子,納右衛将軍何瑀女為太子妃。
瑀,澄之曾孫也。
甲寅,大赦。
3乙卯,魏立貴人馮氏為皇後。
後,遼西郡公朗之女也;〔馮朗降魏見一百二十二卷文帝元嘉九年。
〕朗為秦、雍二州刺史,〔雍,于用翻。
〕坐事誅,後由是沒人宮。
〔為馮後專魏政張本。
〕 4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付托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5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悫為豫州刺史。
故事,府州部内論事,皆簽前直所論之事,置典簽以主之。
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近,其靳翻。
〕典簽之權梢重。
至是,雖長王臨藩,〔長,知兩翻。
〕素族出鎮,典簽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
及悫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簽。
〔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臨安,屬吳興郡。
〕悫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為國竭命,〔為,于僞翻。
〕正得一州如鬥大,〔正,一作「止」〕不能複與典簽共臨之!」喜稽颡流血,乃止。
〔複,扶又翻。
稽,音啟。
〕 6丁零數千家匿井陉山中為盜,〔陉,音刑。
〕魏選部尚書陸真〔初學記:漢成帝置列曹尚書四人,其一曰常侍曹;光武改侍曹曰吏部,主選舉;靈帝改吏部為選部。
後魏初有殿中、樂部、駕部、南部、北部五尚書,選部尚書蓋此時方置。
〕與州郡合兵讨滅之。
7閏月,戊午,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丹楊尹。
8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9太傅義恭以南兖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将避之,乃辭揚州。
秋,七月,解義恭揚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
時熒惑守南鬥,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
〔厭,于葉翻,又于琰翻。
鬥,揚州分,故厭之。
〕揚州别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
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
」不從。
懷文,懷遠之兄也。
10八月,魏平西将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李寶以伊吾、敦煌降-魏。
寶既入朝,伊吾複叛,故擊之。
尉,纡勿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 11九月,壬戌,以丹楊尹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12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亦不書所如之地。
〕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14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剌史,更賜爵隴西王。
〔更,工衡翻。
〕賀上言:「今北虜遊魂,南寇負險,疆埸之間,猶須防戍。
〔埸,音亦。
〕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入死者,皆可原宥,?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傜役之家蒙休息之惠。
」魏高宗從之。
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少,詩沼翻。
〕增戍兵亦多。
卿等人人如賀,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武邑縣,前漢屬信都,後漢屬安平,晉武帝分立武邑郡,至隋唐為武邑、武強、衡水三縣地。
〕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為,于僞翻。
〕無此,明矣。
」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自引服誣告之罪。
〕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15十二月,濮陽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棄【章:甲十一行本「棄」上有「帥吏民」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邵奔魏。
〔按沈約志:新平皆屬兖州而不載治所,蓋僑郡也。
新平郡,又明帝泰始七年立,當考。
又按五代志:鄄城縣舊置濮陽郡。
濮,博木翻。
〕 16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鎮曆城,議者多不同。
青、冀二州剌史垣護之曰:「青州有北河、濟〔濟,子禮翻。
〕」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曆城。
二州并鎮,此經遠之略也。
北又近河,歸順者易。
〔近,其靳翻。
易,以豉翻。
〕近息民患,遠田王威,安邊之上計也。
」由是遂定。
〔青州本治東陽,冀州治曆城,今并為一鎮。
〕 17元嘉中,官鑄四铢錢,形制與五铢同,用費無利,〔言鑄一錢之費适當一錢之用,無赢利也。
〕故民不盜鑄。
及上即位,又鑄孝建四铢,形式薄小,輪郭不成。
〔錢,外圓為輪,内圓為郭。
〕于是盜鑄者衆,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小。
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
盜鑄益甚,物價踴貴,朝廷患之。
去歲春,诏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
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内,〔樂,音洛。
〕平其準式,去其雜僞。
〔去,羌呂翻。
〕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
萬稅三千,嚴檢盜鑄。
」〔檢,東也,勘察也。
〕丹楊尹顔竣駁之,〔竣,七倫翻。
駁,北角翻。
〕以為「五铢輕重,定于漢世,〔漢武帝元狩五年行铢錢。
〕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僞生故也。
今雲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僞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财貨未贍,大錢已竭,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
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匮,實為重憂。
」〔藏,徂浪翻;下同。
〕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贍,昌豔翻。
〕無解官乏。
唯簡費去華,〔去,羌呂翻。
〕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
」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铢錢。
」竣曰:「議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官藏空虛,無錢以贍用,而天下銅少,又無以鑄錢,是交弊也。
議者緣此欲改鑄小錢之。
少,詩沼翻。
〕赈國舒民。
〔赈,富也,又舉救也。
舒,緩也,寬也。
赈,津忍翻。
〕愚以為不然。
今鑄二铢,恣行新細,于官無解于乏,而民間奸巧大興,天下之貨将糜碎至盡;空嚴立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複救。
〔言不待一二年而弊甚也。
複,扶又翻。
〕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必生分擾。
遠利未聞,切患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