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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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癸酉,诏赈恤郡縣民遭寇者,蠲其稅調。
〔赈,津忍翻。
蠲,工玄翻。
調,徒釣翻。
〕 甲戌,降太尉義恭為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骠,匹妙翻。
騎奇計翻。
〕 戊寅,魏主濟河。
〔自丙辰盱眙退師,二十三日始濟河。
辛巳,降鎮軍将軍武陵王駿為北中郎将。
壬午,上臨瓜步,解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魏神脈四年,征盧玄。
〕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罴家。
〔崔浩事見上卷二十七年。
高陽縣,前漢屬涿郡,後漢屬河間國,晉分屬高陽郡。
〕吏囚罴子,掠治之。
〔掠,音亮。
〕罴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論語載孔子之言。
〕雖死不可言。
」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爇,如悅翻。
〕終不言而死。
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将軍黃延年使于魏,自晉以來有殿中将軍,殿上将軍當是宋所置。
使,疏吏翻。
〕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
」延年曰:「都下不聞有度世也。
」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沒者,〔凡度世之族逃亡而籍沒其家者并赦之。
〕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
〔考異曰:宋柳元景傳:「元景從祖弟光世,先留鄉裡,索虜以為折沖将軍、河北太守,封西陵男。
光世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
元嘉二十七年,虜主拓跋焘南寇汝、颍,浩密有異圖。
光世要河北義士與浩應接,謀洩被誅,河東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衆,光世南奔得免,太祖以為振武将軍。
」與魏事不同。
今從魏書。
〕度世為其弟娶鄭罴妹以報德。
〔為,于僞翻。
〕 三月,乙酉,帝還宮。
己亥,魏主還平城,〔魏主戊寅濟河,行二十二日至平城。
〕令至告廟,〔左傳:凡公行告于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
又曰: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
杜豫注曰:飲于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
〕以降民五萬餘家分置近畿。
〔近畿,謂環平城千裡之地。
降,戶江翻。
〕 初,魏主過彭城,遣人語城中曰:〔語,牛倨翻。
〕「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
」及期,江夏王義恭議欲芟麥翦苗,移民堡聚。
〔芟,所銜翻。
〕鎮軍錄事參軍王孝曰孫曰:〔白氏六帖曰:州主簿、郡督郵,并今錄事參軍。
餘按晉琅邪王睿都督揚州,以陳頵為錄事參軍。
當時自别有州主簿、督郵庂吏,亦猶存古;而錄事之職,掌正違失,麘符印。
〕「虜不能複來,〔複,扶又翻。
〕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議亦不可立。
百姓閉在内城,饑馑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虜若必來,芟麥無晚。
」四坐默然,莫之敢對。
〔坐,徂卧翻。
〕長史張暢曰:」孝孫之議,實有可尋。
」〔尋,繹理也,用也。
左傳:将尋師焉。
又曰,日尋幹戈。
杜預注皆雲:尋,用也。
〕鎮軍府典簽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
」别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
」暢斂版白駿曰:〔版,手版。
僚佐于府公之前斂版白事,崇敬也。
〕「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
」〔錄事參軍掌糾彈,故雲然。
彈,徒丹翻。
〕駿曰:「王别駕有合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系于此。
子夏親為州端,〔州别駕居群僚之右,故曰州端。
〕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歡笑酬答。
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寝。
3初,魯宗之奔魏,〔晉安帝義熙十一年,魯宗之自襄陽奔秦,十三年,秦亡奔魏。
〕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父,〔劉康祖父虔之,徐湛之父達之,義熙十一年為魯軌所殺。
〕故不敢來。
軌卒,子爽襲父官爵。
爽少有武幹,〔少,詩照翻。
〕與弟秀皆有寵于魏主。
〔【章:十二行本「主」下有「秀為中書郎」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诘責之。
〔爽粗中使酒多過失,秀以檢校邺人謀反事,因病還遲,并為魏主所诘責。
诘,去吉翻。
〕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陵,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爽祖父皆葬長社。
〕乞共迎喪還葬平城。
」魏主許之。
爽至長社,殺魏戌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
〔自長社至汝南不及三百裡。
帥,讀曰率。
〕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于南平王铄以請降。
〔铄,式灼翻。
降,戶江翻。
〕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沈約曰: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
雖永和、太元,王化蹔及,及太和、隆安,還複湮陷。
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領河南、荥陽、弘農實土三郡。
少帝景平初,司州複沒,元嘉末,僑立,治汝南,是後遂治義陽,領義陽、随陽、安陸、南汝南郡。
〕秀為颍川太守,〔考異曰:宋略雲「荥陽太守」,今從宋書。
餘謂帝蓋以秀兄弟自颍川來降,遂因以颍川太守授秀。
〕餘弟侄并授官爵,賞賜甚厚。
魏人毀其墳墓。
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裡;不許。
〔屏,迸郢翻。
〕 4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衆号齊王。
梁鄒戌主崔勳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梁鄒城。
〔梁鄒縣,漢屬濟南郡,晉省;宋置梁鄒戌,為平原太守治所。
水經注:濟水自管縣東過梁鄒縣北,又東北過臨濟縣南。
參而考之,其地蓋在唐齊州臨濟縣界。
〕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衆号安定王以應之。
5壬寅,魏大赦。
6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兖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7戊申,以尚書左仆射何尚之為當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仆射、護軍将軍,〔晉志曰:自魏、晉迄于江左,仆射置二則分左、右,或不兩置,但曰尚書仆射;令阙,則左為自主;若左右并阙,則置尚書仆射以主左事。
今湛之蓋以尚書仆射領護軍将軍也。
〕尚之以湛之國戚,〔湛之,帝之甥,會稽公主之子。
〕任遇隆重,每事推之。
诏湛之與尚之并受辭欣。
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朝,直遙翻。
〕 8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9魏主命太子少傅遊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10魏太子晃盛國,〔監,工銜翻。
〕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覆,敷又翻。
〕王者無私,故能容養。
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畜,許六翻。
〕乃至酤販市廛,與民争利,〔廛,市中空地;一曰,固也。
說文曰:廛,一畝半,一家之居也。
孔穎達曰:市廛而不稅者,廛,謂公家邸舍,使商人停物于中,直稅其所舍之處,不稅其在市所賣之物。
市内空地曰廛,城内空地曰肆。
按載師雲;以廛裡任國中之地。
鄭注雲:廛裡,邑居裡矣,廛,民居之區域也。
司農雲:廛,市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也。
遂人授民田,夫一廛,田百畝,詩:胡取禾三百廛兮。
傳雲:一夫之居曰廛。
謂一夫之田百畝也。
揚子雲:有田一廛,謂百畝之居,與詩傳同。
夫田之廛與市廛之廛,其義不同,各有攸當也。
〕謗聲流布,不可追掩。
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服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賜之土田,〔注見前。
〕漢靈帝私立府藏,〔事見五十七卷光和元年。
藏,徂浪翻。
〕皆有颠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
武王愛周、邵、齊、畢,所以王天下;〔史記周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
〕 癸酉,诏赈恤郡縣民遭寇者,蠲其稅調。
〔赈,津忍翻。
蠲,工玄翻。
調,徒釣翻。
〕 甲戌,降太尉義恭為骠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骠,匹妙翻。
騎奇計翻。
〕 戊寅,魏主濟河。
〔自丙辰盱眙退師,二十三日始濟河。
辛巳,降鎮軍将軍武陵王駿為北中郎将。
壬午,上臨瓜步,解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魏神脈四年,征盧玄。
〕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罴家。
〔崔浩事見上卷二十七年。
高陽縣,前漢屬涿郡,後漢屬河間國,晉分屬高陽郡。
〕吏囚罴子,掠治之。
〔掠,音亮。
〕罴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論語載孔子之言。
〕雖死不可言。
」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爇,如悅翻。
〕終不言而死。
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将軍黃延年使于魏,自晉以來有殿中将軍,殿上将軍當是宋所置。
使,疏吏翻。
〕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
」延年曰:「都下不聞有度世也。
」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沒者,〔凡度世之族逃亡而籍沒其家者并赦之。
〕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
〔考異曰:宋柳元景傳:「元景從祖弟光世,先留鄉裡,索虜以為折沖将軍、河北太守,封西陵男。
光世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
元嘉二十七年,虜主拓跋焘南寇汝、颍,浩密有異圖。
光世要河北義士與浩應接,謀洩被誅,河東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衆,光世南奔得免,太祖以為振武将軍。
」與魏事不同。
今從魏書。
〕度世為其弟娶鄭罴妹以報德。
〔為,于僞翻。
〕 三月,乙酉,帝還宮。
己亥,魏主還平城,〔魏主戊寅濟河,行二十二日至平城。
〕令至告廟,〔左傳:凡公行告于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
又曰: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
杜豫注曰:飲于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
〕以降民五萬餘家分置近畿。
〔近畿,謂環平城千裡之地。
降,戶江翻。
〕 初,魏主過彭城,遣人語城中曰:〔語,牛倨翻。
〕「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
」及期,江夏王義恭議欲芟麥翦苗,移民堡聚。
〔芟,所銜翻。
〕鎮軍錄事參軍王孝曰孫曰:〔白氏六帖曰:州主簿、郡督郵,并今錄事參軍。
餘按晉琅邪王睿都督揚州,以陳頵為錄事參軍。
當時自别有州主簿、督郵庂吏,亦猶存古;而錄事之職,掌正違失,麘符印。
〕「虜不能複來,〔複,扶又翻。
〕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議亦不可立。
百姓閉在内城,饑馑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虜若必來,芟麥無晚。
」四坐默然,莫之敢對。
〔坐,徂卧翻。
〕長史張暢曰:」孝孫之議,實有可尋。
」〔尋,繹理也,用也。
左傳:将尋師焉。
又曰,日尋幹戈。
杜預注皆雲:尋,用也。
〕鎮軍府典簽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
」别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
」暢斂版白駿曰:〔版,手版。
僚佐于府公之前斂版白事,崇敬也。
〕「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
」〔錄事參軍掌糾彈,故雲然。
彈,徒丹翻。
〕駿曰:「王别駕有合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系于此。
子夏親為州端,〔州别駕居群僚之右,故曰州端。
〕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歡笑酬答。
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寝。
3初,魯宗之奔魏,〔晉安帝義熙十一年,魯宗之自襄陽奔秦,十三年,秦亡奔魏。
〕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父,〔劉康祖父虔之,徐湛之父達之,義熙十一年為魯軌所殺。
〕故不敢來。
軌卒,子爽襲父官爵。
爽少有武幹,〔少,詩照翻。
〕與弟秀皆有寵于魏主。
〔【章:十二行本「主」下有「秀為中書郎」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诘責之。
〔爽粗中使酒多過失,秀以檢校邺人謀反事,因病還遲,并為魏主所诘責。
诘,去吉翻。
〕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陵,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爽祖父皆葬長社。
〕乞共迎喪還葬平城。
」魏主許之。
爽至長社,殺魏戌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
〔自長社至汝南不及三百裡。
帥,讀曰率。
〕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于南平王铄以請降。
〔铄,式灼翻。
降,戶江翻。
〕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沈約曰: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
雖永和、太元,王化蹔及,及太和、隆安,還複湮陷。
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領河南、荥陽、弘農實土三郡。
少帝景平初,司州複沒,元嘉末,僑立,治汝南,是後遂治義陽,領義陽、随陽、安陸、南汝南郡。
〕秀為颍川太守,〔考異曰:宋略雲「荥陽太守」,今從宋書。
餘謂帝蓋以秀兄弟自颍川來降,遂因以颍川太守授秀。
〕餘弟侄并授官爵,賞賜甚厚。
魏人毀其墳墓。
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裡;不許。
〔屏,迸郢翻。
〕 4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衆号齊王。
梁鄒戌主崔勳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梁鄒城。
〔梁鄒縣,漢屬濟南郡,晉省;宋置梁鄒戌,為平原太守治所。
水經注:濟水自管縣東過梁鄒縣北,又東北過臨濟縣南。
參而考之,其地蓋在唐齊州臨濟縣界。
〕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衆号安定王以應之。
5壬寅,魏大赦。
6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兖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7戊申,以尚書左仆射何尚之為當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仆射、護軍将軍,〔晉志曰:自魏、晉迄于江左,仆射置二則分左、右,或不兩置,但曰尚書仆射;令阙,則左為自主;若左右并阙,則置尚書仆射以主左事。
今湛之蓋以尚書仆射領護軍将軍也。
〕尚之以湛之國戚,〔湛之,帝之甥,會稽公主之子。
〕任遇隆重,每事推之。
诏湛之與尚之并受辭欣。
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朝,直遙翻。
〕 8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9魏主命太子少傅遊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10魏太子晃盛國,〔監,工銜翻。
〕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覆,敷又翻。
〕王者無私,故能容養。
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畜,許六翻。
〕乃至酤販市廛,與民争利,〔廛,市中空地;一曰,固也。
說文曰:廛,一畝半,一家之居也。
孔穎達曰:市廛而不稅者,廛,謂公家邸舍,使商人停物于中,直稅其所舍之處,不稅其在市所賣之物。
市内空地曰廛,城内空地曰肆。
按載師雲;以廛裡任國中之地。
鄭注雲:廛裡,邑居裡矣,廛,民居之區域也。
司農雲:廛,市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也。
遂人授民田,夫一廛,田百畝,詩:胡取禾三百廛兮。
傳雲:一夫之居曰廛。
謂一夫之田百畝也。
揚子雲:有田一廛,謂百畝之居,與詩傳同。
夫田之廛與市廛之廛,其義不同,各有攸當也。
〕謗聲流布,不可追掩。
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服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賜之土田,〔注見前。
〕漢靈帝私立府藏,〔事見五十七卷光和元年。
藏,徂浪翻。
〕皆有颠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
武王愛周、邵、齊、畢,所以王天下;〔史記周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