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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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
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内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注
宋紀八〔起重光單阏(辛卯),盡玄黓執徐(壬辰),凡二年。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四五一)〕 1春,止月,丙戌朔,魏主大會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賞有差。
魏人緣江舉火;太子左〔【章:十二行本「左」作「右」;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衛率尹弘言于上曰:六夷如此,必走。
」〔北兵欲退,慮南兵之追截,故舉火以示威。
尹弘習知北軍情,因言于上。
自晉失馭,劉、石以來,始有六九之名。
率,所律翻。
〕丁亥,魏掠居民,焚廬舍而去。
胡誕世之反也,〔見上卷二十四年。
〕江夏王義恭等奏彭城王義康數有怨言搖動民聽,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
〔夏,戶雅翻。
數,所角翻。
不逞之族,謂廢放之家不得逞志于時者也。
〕請徙義康廣州。
上将徙義康,先遣使語之;〔使,疏吏翻。
語,牛倨翻。
〕義康曰:「人生會死,吾豈愛生!必為亂階,雖遠何益!請死于此,恥複屢遷。
」〔複,扶又翻。
屢,力住翻,又如字。
〕竟未及往。
魏至瓜步,人情忷懼。
〔忷,許拱翻。
〕上慮不逞之人複奉義康為亂;太子劭武陵王駿、尚書左仆射何尚之屢啟宜早為之所;〔武陵王駿時在彭城,蓋馳密啟言之也。
〕上乃遣中書舍人嚴龍赍藥賜義康死。
義康不肯服,曰:「佛敦不許自殺;〔佛教謂自殺者不複得人身。
〕願随宜處分。
」〔處,昌呂翻。
分,扶問翻。
〕使者以被揜殺之。
2江夏王義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谟還曆城;魏人追擊敗之,遂取碻磝。
〔敗,蒲賣翻。
去年,蕭斌使王玄谟戌碻磝。
〕 初,上聞魏将入寇,命廣陵太守劉懷之逆燒城府、船乘,〔守,手又翻。
敵未至而先燒,故曰逆。
乘,謂車也,音繩證翻。
〕盡帥其民渡江。
〔帥,讀曰率。
〕山陽太守蕭僧珍悉斂其民人城,台送糧仗詣盱眙及滑台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陽;〔晉安帝義熙中土斷,分廣陵立山陽郡,境内有地名山陽,因以名郡,今楚州即其地。
盱眙,音籲怡。
〕蓄陂水令滿,須魏人至,決以灌之。
〔須,待也。
〕魏人過山陽,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質求酒,質封溲便與之;〔溲,捤鸠翻。
便,毗連翻。
〕魏主怒,築長圍,一夕而合;運東山土石以填塹,作浮橋于君山,絕水陸道。
〔今盱眙縣北七裡有長圍。
山圖經雲:臧質守盱眙,魏太武于都梁山築長城,造浮橋,絕水路,即此。
塹,七豔翻。
〕魏主遺質書曰:〔遺,于季翻。
〕「吾今所遣鬬兵,盡非我國人,〔國人,謂與拓跋氏同出北荒之子孫也。
凡九十九姓。
〕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
設使丁零死正可減常山、趙郡賊;〔丁零自翟真叛慕容皆投常山、趙郡界,阻山而居,故雲然。
〕胡死減并州賊;〔自後漢納南匈奴分居并州界,其地率皆雜處胡、漢;西河、離石以西則皆稽胡據之為寇。
〕氐、義死,減關中賊。
〔自苻、姚據關中,其種類蕃滋,雖其國已滅,而其種實繁。
〕卿若殺之,無所不利。
」〔言于魏國無所不利。
〕質複書曰:「省示,具悉奸懷。
〔省示,省來書所示也。
悉,詳也,盡也。
省,悉景翻。
〕爾自恃四足,屢犯邊。
〔恃四足,謂負戎馬足也。
〕王玄谟退于東,申坦散于西,〔按王玄谟自滑台敗退,蕭斌使申坦據清口。
戴延之所謂清口在壽張縣西界安民亭南,以水經注考之,其地不在滑台之西;此當謂梁坦出上蔡之師至虎牢潰散耳。
〕爾知其所以然邪﹖爾獨不聞童謠之言乎﹖蓋卯年未至,故以二軍開飲江之路耳;冥期然,非複人事。
〔謂冥冥之中,大期将至,天使之然,非由人事為之也。
複,扶又翻;下容複同。
〕寡人受命相滅,〔古者諸侯自稱曰寡人。
質自以當藩方之任,自稱寡人。
〕期之白登,師行未遠。
爾自送死,豈容複令爾生全,飨有桑幹哉!〔自登山、桑幹川皆在平城左右。
質言本期直指白登,師行至淮而逢魏兵,要當剿滅,石容令魏主生歸,飨有桑幹之地也。
此嫚書也。
兩陳相向,惡聲至,必反之,毋庸以此為據也。
幹,音幹。
〕爾有幸得為亂兵所殺,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直送都市耳。
我本不圖全,若大地無靈,力屈于爾齑之,粉之,〔細切姜蒜謂之齑,研碎米麥謂之粉。
齑,箋西翻。
〕屠之,裂之,猶未足以謝本朝。
〔朝,直遙翻。
〕爾智識及衆力,豈能勝苻堅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爾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糧食乏者可見語,〔語,牛倨翻;下爾語同。
〕當出廪相贻。
得所送劍刃,〔【章:十二行本「刃」作「刀」;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作「刃」。
】〕欲令我揮之爾身邪﹖」魏主大怒,作鐵床,于其上施鐵镵,〔镵,士衫翻,又士忏翻刺也,錐也。
〕曰:「破城得質,當坐之此上。
」質又與魏衆書曰:「爾語虜中諸士庶:佛狸所與書,相待如此。
〔以魏主書言其兵鬬死正減國中賊也,因而摧之,術莫近乎此矣。
魏主得質此書,豈不悔前所與質書乎﹖〕爾等正朔之民,何為自取糜滅,豈可不知轉禍為福邪!」〔中原之民本禀漢、晉正朔,故謂之正朔之民。
〕并寫台格以與之雲:「斬佛狸首,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匹。
」〔台格,宋台所立賞格也。
佛,讀如弼。
〕 魏人以鈎車鈎城樓,城内系以彄焴,〔彄恪侯翻。
焴,古恒翻,大索也。
〕數百人叫呼引之,車不能退。
既夜,缒桶懸卒出,截其鈎,獲庂。
〔缒,馳僞翻。
桶,他董翻;箍木為之。
〕明旦,又以沖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句絕。
謂沖車至着城身也。
〕頹落不過數升。
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墜而複升,〔複,扶又翻。
〕莫有退者,殺傷萬計,屍與城平。
凡攻之三旬,不拔。
會魏軍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軍自海人淮,〔水軍自建康下江,自江出海,轉料角則入淮。
〕又敕彭城斷其歸路;〔斷,丁管翻。
〕二月,丙辰朔,魏主燒攻具退走。
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雖可固守,不可出戰,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示若欲自盱眙渡淮而北以追截其後者。
〕以速其走,計不須實行也。
」 臧質以璞城主,使之上露版,〔露版者,書獲捷之狀,露版上聞,使天下悉知之也。
上,時掌翻。
〕璞固辭,歸功于質。
上聞,益嘉之。
〔已嘉璞之功,又益嘉其讓。
〕 魏師過彭城,江夏王義恭震懼不敢擊。
〔夏,戶雅翻。
〕或告「虜驅南口萬餘,夕應宿安王陂,去城數十裡,今追之,可悉得。
」諸将皆請行,義恭禁不許。
明日,驿使至,〔使,疏吏翻。
〕上敕義恭悉力急追。
魏師已遠,義恭乃遣鎮軍司馬檀和之向蕭城。
魏人先已聞之,盡殺所驅者而去。
程王祚逃歸。
〔天祚為魏所禽,見上卷二十六年。
〕 魏人凡破兖、徐、兖、豫、青、冀六州,〔殘破六州之生聚耳,六州城守未嘗失也。
〕殺傷不可勝計,〔勝,音升。
〕丁壯者即加斬截,嬰兒貫于槊上,〔槊,色角翻。
〕盤舞以為戲。
所過郡縣,赤地無餘,春燕歸,巢于林木。
〔室廬焚蕩,燕無所歸,故巢林木。
〕魏之士馬死傷亦過半,國人皆尤之。
上每命将出師,常授以成律,交戰日時,亦待中诏,是以将帥趑趄,莫敢自決。
〔将,即亮翻。
帥,所類翻。
趑,取私翻。
趄,七餘翻。
趑趄,不進也。
〕又江南白丁,輕易進退,〔易,以豉翻。
〕此其所以敗也。
自是邑裡蕭條,元嘉之政衰矣。
〔史言亟用兵之禍
〕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 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四五一)〕 1春,止月,丙戌朔,魏主大會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賞有差。
魏人緣江舉火;太子左〔【章:十二行本「左」作「右」;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衛率尹弘言于上曰:六夷如此,必走。
」〔北兵欲退,慮南兵之追截,故舉火以示威。
尹弘習知北軍情,因言于上。
自晉失馭,劉、石以來,始有六九之名。
率,所律翻。
〕丁亥,魏掠居民,焚廬舍而去。
胡誕世之反也,〔見上卷二十四年。
〕江夏王義恭等奏彭城王義康數有怨言搖動民聽,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
〔夏,戶雅翻。
數,所角翻。
不逞之族,謂廢放之家不得逞志于時者也。
〕請徙義康廣州。
上将徙義康,先遣使語之;〔使,疏吏翻。
語,牛倨翻。
〕義康曰:「人生會死,吾豈愛生!必為亂階,雖遠何益!請死于此,恥複屢遷。
」〔複,扶又翻。
屢,力住翻,又如字。
〕竟未及往。
魏至瓜步,人情忷懼。
〔忷,許拱翻。
〕上慮不逞之人複奉義康為亂;太子劭武陵王駿、尚書左仆射何尚之屢啟宜早為之所;〔武陵王駿時在彭城,蓋馳密啟言之也。
〕上乃遣中書舍人嚴龍赍藥賜義康死。
義康不肯服,曰:「佛敦不許自殺;〔佛教謂自殺者不複得人身。
〕願随宜處分。
」〔處,昌呂翻。
分,扶問翻。
〕使者以被揜殺之。
2江夏王義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谟還曆城;魏人追擊敗之,遂取碻磝。
〔敗,蒲賣翻。
去年,蕭斌使王玄谟戌碻磝。
〕 初,上聞魏将入寇,命廣陵太守劉懷之逆燒城府、船乘,〔守,手又翻。
敵未至而先燒,故曰逆。
乘,謂車也,音繩證翻。
〕盡帥其民渡江。
〔帥,讀曰率。
〕山陽太守蕭僧珍悉斂其民人城,台送糧仗詣盱眙及滑台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陽;〔晉安帝義熙中土斷,分廣陵立山陽郡,境内有地名山陽,因以名郡,今楚州即其地。
盱眙,音籲怡。
〕蓄陂水令滿,須魏人至,決以灌之。
〔須,待也。
〕魏人過山陽,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質求酒,質封溲便與之;〔溲,捤鸠翻。
便,毗連翻。
〕魏主怒,築長圍,一夕而合;運東山土石以填塹,作浮橋于君山,絕水陸道。
〔今盱眙縣北七裡有長圍。
山圖經雲:臧質守盱眙,魏太武于都梁山築長城,造浮橋,絕水路,即此。
塹,七豔翻。
〕魏主遺質書曰:〔遺,于季翻。
〕「吾今所遣鬬兵,盡非我國人,〔國人,謂與拓跋氏同出北荒之子孫也。
凡九十九姓。
〕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
設使丁零死正可減常山、趙郡賊;〔丁零自翟真叛慕容皆投常山、趙郡界,阻山而居,故雲然。
〕胡死減并州賊;〔自後漢納南匈奴分居并州界,其地率皆雜處胡、漢;西河、離石以西則皆稽胡據之為寇。
〕氐、義死,減關中賊。
〔自苻、姚據關中,其種類蕃滋,雖其國已滅,而其種實繁。
〕卿若殺之,無所不利。
」〔言于魏國無所不利。
〕質複書曰:「省示,具悉奸懷。
〔省示,省來書所示也。
悉,詳也,盡也。
省,悉景翻。
〕爾自恃四足,屢犯邊。
〔恃四足,謂負戎馬足也。
〕王玄谟退于東,申坦散于西,〔按王玄谟自滑台敗退,蕭斌使申坦據清口。
戴延之所謂清口在壽張縣西界安民亭南,以水經注考之,其地不在滑台之西;此當謂梁坦出上蔡之師至虎牢潰散耳。
〕爾知其所以然邪﹖爾獨不聞童謠之言乎﹖蓋卯年未至,故以二軍開飲江之路耳;冥期然,非複人事。
〔謂冥冥之中,大期将至,天使之然,非由人事為之也。
複,扶又翻;下容複同。
〕寡人受命相滅,〔古者諸侯自稱曰寡人。
質自以當藩方之任,自稱寡人。
〕期之白登,師行未遠。
爾自送死,豈容複令爾生全,飨有桑幹哉!〔自登山、桑幹川皆在平城左右。
質言本期直指白登,師行至淮而逢魏兵,要當剿滅,石容令魏主生歸,飨有桑幹之地也。
此嫚書也。
兩陳相向,惡聲至,必反之,毋庸以此為據也。
幹,音幹。
〕爾有幸得為亂兵所殺,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直送都市耳。
我本不圖全,若大地無靈,力屈于爾齑之,粉之,〔細切姜蒜謂之齑,研碎米麥謂之粉。
齑,箋西翻。
〕屠之,裂之,猶未足以謝本朝。
〔朝,直遙翻。
〕爾智識及衆力,豈能勝苻堅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爾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糧食乏者可見語,〔語,牛倨翻;下爾語同。
〕當出廪相贻。
得所送劍刃,〔【章:十二行本「刃」作「刀」;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作「刃」。
】〕欲令我揮之爾身邪﹖」魏主大怒,作鐵床,于其上施鐵镵,〔镵,士衫翻,又士忏翻刺也,錐也。
〕曰:「破城得質,當坐之此上。
」質又與魏衆書曰:「爾語虜中諸士庶:佛狸所與書,相待如此。
〔以魏主書言其兵鬬死正減國中賊也,因而摧之,術莫近乎此矣。
魏主得質此書,豈不悔前所與質書乎﹖〕爾等正朔之民,何為自取糜滅,豈可不知轉禍為福邪!」〔中原之民本禀漢、晉正朔,故謂之正朔之民。
〕并寫台格以與之雲:「斬佛狸首,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匹。
」〔台格,宋台所立賞格也。
佛,讀如弼。
〕 魏人以鈎車鈎城樓,城内系以彄焴,〔彄恪侯翻。
焴,古恒翻,大索也。
〕數百人叫呼引之,車不能退。
既夜,缒桶懸卒出,截其鈎,獲庂。
〔缒,馳僞翻。
桶,他董翻;箍木為之。
〕明旦,又以沖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句絕。
謂沖車至着城身也。
〕頹落不過數升。
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墜而複升,〔複,扶又翻。
〕莫有退者,殺傷萬計,屍與城平。
凡攻之三旬,不拔。
會魏軍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軍自海人淮,〔水軍自建康下江,自江出海,轉料角則入淮。
〕又敕彭城斷其歸路;〔斷,丁管翻。
〕二月,丙辰朔,魏主燒攻具退走。
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雖可固守,不可出戰,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示若欲自盱眙渡淮而北以追截其後者。
〕以速其走,計不須實行也。
」 臧質以璞城主,使之上露版,〔露版者,書獲捷之狀,露版上聞,使天下悉知之也。
上,時掌翻。
〕璞固辭,歸功于質。
上聞,益嘉之。
〔已嘉璞之功,又益嘉其讓。
〕 魏師過彭城,江夏王義恭震懼不敢擊。
〔夏,戶雅翻。
〕或告「虜驅南口萬餘,夕應宿安王陂,去城數十裡,今追之,可悉得。
」諸将皆請行,義恭禁不許。
明日,驿使至,〔使,疏吏翻。
〕上敕義恭悉力急追。
魏師已遠,義恭乃遣鎮軍司馬檀和之向蕭城。
魏人先已聞之,盡殺所驅者而去。
程王祚逃歸。
〔天祚為魏所禽,見上卷二十六年。
〕 魏人凡破兖、徐、兖、豫、青、冀六州,〔殘破六州之生聚耳,六州城守未嘗失也。
〕殺傷不可勝計,〔勝,音升。
〕丁壯者即加斬截,嬰兒貫于槊上,〔槊,色角翻。
〕盤舞以為戲。
所過郡縣,赤地無餘,春燕歸,巢于林木。
〔室廬焚蕩,燕無所歸,故巢林木。
〕魏之士馬死傷亦過半,國人皆尤之。
上每命将出師,常授以成律,交戰日時,亦待中诏,是以将帥趑趄,莫敢自決。
〔将,即亮翻。
帥,所類翻。
趑,取私翻。
趄,七餘翻。
趑趄,不進也。
〕又江南白丁,輕易進退,〔易,以豉翻。
〕此其所以敗也。
自是邑裡蕭條,元嘉之政衰矣。
〔史言亟用兵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