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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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栗城南高山,東徑區栗城北,林邑兵器戰具悉在城中。
将,即亮翻。
〕陽邁遣其将範毗沙達救之,宗悫潛兵迎擊毗沙達,破之。
4魏主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奉其道。
浩素不喜佛法,〔喜,許記翻。
〕每言于魏主,以為佛法虛誕,為世費害,宜悉除之。
及魏主讨蓋吳,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室,〔飲,于鸠翻。
從,才用翻。
〕見大有兵器,出以白帝,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必與蓋吳通謀,欲為亂耳。
」命有司按誅阖寺沙門,閱其财産,大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守,式又翻。
〕又為窟室以匿婦女。
〔窟,苦骨翻。
〕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說,輸芮翻。
〕帝從之。
寇謙之與浩固争,浩不從。
先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并敕留台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
〔魏主出征,太子居守,故謂平城為留台。
下,遐稼翻。
〕诏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僞以亂天常,〔佛法自漢明帝時入中國,楚王英最先好之,至桓帝始事浮屠。
〕自古九州島之中,未嘗有此。
誇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
〔目無常主,不辯白黑,謂之眩。
〕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九服之内,鞠為丘墟。
〔鞠,窮也。
〕朕承天緒,欲除僞定真,複羲、農之治,〔治,直吏翻。
〕其一切蕩除,減其蹤迹。
自今已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
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執能去此曆代之僞物!〔去,羌呂翻。
〕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浮圖形像及胡經,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少,詩照翻。
長,知兩翻。
〕太子晃素好佛法,〔好,呼到翻。
〕屢谏不聽;乃援宣诏書,使遠近豫聞之,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複孑遺。
〔複,扶又翻。
〕 5魏主徒長安工巧二千家于平城。
還,至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6太原顔白鹿私入魏境,〔太原郡本屬并州,江左以郡人南徒者僑立太原郡。
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太原縣,屬泰山郡。
元嘉十年,割濟南泰山為太原郡境,屬青州。
〕為魏人所得,将殺之,詐雲「青州刺史杜骥使其歸城。
」魏人送白鹿詣平城,魏主喜曰:「我外家也。
」〔魏主母杜氏,故謂骥為外家。
〕使崔浩作書與骥,且命永昌王仁、高涼王那将兵迎骥,攻冀州刺史申恬于曆城;杜骥遣其府司馬夏侯祖歡等将兵救曆城。
魏人遂寇兖、青、冀三州,至清東而還,〔清東,清水之東也。
〕殺掠甚衆,北邊騷動。
〔考異曰: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兖、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
」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仁至高平,〔禽劉義隆将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于河北。
高涼王那至濟南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于河北。
」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
宋索虜傳又雲:「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誇張其數故不同耳。
〕 帝以寇為憂,咨訪群臣。
禦史中丞何承天上表,以為:「凡備匈奴之策,不過二科:武夫盡征伐之謀,儒生講和親之約。
今欲追蹤衛、霍,自非大田淮、泗,内實青、徐,使民有赢儲,野有積谷,然後發精卒十萬,一舉蕩夷,則不足為也。
若但欲遣軍追讨,報其侵暴,則彼必輕騎奔走,不肯會戰;〔騎,奇寄翻。
〕徒興巨費,不損于彼,報複之役,将遂無已,斯策之最末者也。
安邊固守,于計為長。
臣竊以曹、孫之霸,江、淮之間,不居各數百裡。
〔曹、孫、謂曹操、孫權也。
〕何者﹖斥候之郊,非耕牧之地,故堅壁清野以俟其來,整甲繕兵以乘其弊;保民全境,不出此塗。
要而歸之其策有四:一曰移遠就近。
今青、兖舊民及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三萬餘家,可悉徒置大岘之南,以實内地。
〔岘,戶典翻。
〕二百多築城邑以居新徒之家,假其經用,春夏佃牧,〔佃,讀曰田。
〕秋冬入保。
寇至之時,一城千家,堪戰之士,不下二千,其餘赢弱,猶能登陴鼓噪,足抗群虜三萬矣。
〔赢,倫為翻。
陴,音疲。
〕三曰篡偶軍牛以載糧械。
〔篡,綜集也。
〕計千家之資,不下五百耦牛,為車五百兩,〔兩,力讓翻。
〕參合鈎連以衛其衆;設使城不可固,平行趨險,〔趨,七喻翻。
〕賊所不能幹,有急征發,信宿可聚。
四曰計丁課仗。
凡戰士二千,随其便能,各自有仗,素所服習,銘刻由己,還保輸之于庫,出行請以自新。
〔請器仗,各自磨砺使精新。
〕弓簳利鐵,民不得者,官以漸充之。
〔簳,古旱翻。
〕數年之内,軍用粗備矣。
〔粗,坐五翻,〕近郡之師,遠屯清、濟,〔近郡,謂南徐州所領諸僑郡及三吳,近在邦域之中者。
濟,子禮翻。
〕功費既重,嗟怨亦深,以臣料之,未若即用彼衆之易也。
〔易,弋鼓翻。
〕今因民所利,導而師之,〔帥,讀曰率。
〕兵強而敵不戒。
國富而民不勞,比于優複隊伍,〔複,方目翻〕坐食糧廪者,不可同年而校矣。
」 7魏金城邊固、〔【嚴:「固」改「冏」;下同。
】〕天水梁會,與秦、益雜民萬餘戶據上邽東城反,攻逼西城。
秦、益二州刺史封敕文拒卻之。
氐、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種,屠,直于翻。
〕皆起兵應固、會,敕文擊固,斬之,餘衆推會為主,與敕文相攻。
8夏,四月,甲申,魏主至長安。
10仇池人李洪聚衆,自言應王;梁會求救于氐王楊文德,文德約曰:「兩雄不并立,若須我者,宜先殺洪。
」會誘洪斬之,〔誘,音酉。
〕送首于文德。
五月,癸亥,魏主遣安豐公闾根帥騎赴上邽,〔帥,讀曰率。
騎,奇寄翻。
〕未至,會棄東城走。
敕文先掘重塹于外,〔重,直龍翻。
〕嚴兵守之,格從夜至旦。
敕文曰:「賊知無生路,緻死于我,多殺傷士卒,未易克也。
」〔易,以鼓翻。
〕乃以白虎幡宣告會衆,降者敕之,〔降,戶江翻。
〕會衆逐潰;分兵追讨,悉平之。
略陽人王元達聚衆屯松多川,〔水經注:松多水出隴山,西南流,徑降隴城北,又西南注秦水。
〕敕文又讨平之。
11蓋吳收兵屯杏城,自号秦地王,聲勢複振。
〔複,扶又翻。
〕魏主遣永昌王仁、高涼王那督北道諸軍讨之。
〔北道諸軍,謂魏兵分屯長安以北者。
〕 12檀和之等拔區栗,斬範扶龍,乘勝入象浦;〔象浦即盧容浦。
盧容縣即其秦象林縣地,故亦謂之象浦。
〕林邑王陽邁傾國來戰,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
〔馬甲謂之具裝被,皮義翻。
〕宗悫曰:「吾聞外國有師子,威服百獸。
」〔師子似虎,正黃,有征耏,尾端茸毛大如鬥。
爾雅冀曰:穆天子傳:狻猊日走五百裡,其為物最猛,雖虎豹亦畏之。
象至,以鼻卷自塗數尺,數數噴鼻隅立,師子直搏而殺之。
〕乃制其形,與象相拒,象果驚走,林邑兵大敗。
和之逐克林邑,〔水經注:林邑國都治典沖,在壽泠縣阿贲暴浦,西去海岸四十裡。
考異曰: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
當是六月當檀和之等。
今從傳。
〕陽邁父子挺身走。
所獲未名之寶,不可勝計,宗悫一無所取,還家之日,衣栉蕭然。
〔勝,音升。
栉,側瑟翻梳枇總名。
〕 13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15帝築北堤,立玄武湖,〔以其地在台城之後,故名玄湖,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北十裡。
祝穆曰:朔今為後軍寨。
〕築景陽山于華林園。
16秋,七月,辛未,以散騎常侍杜坦為青州刺史。
坦,骥之兄也。
初,杜預之子耽,避晉亂,居河西仕張氏。
前秦克涼州,子孫始還關中。
高祖滅後秦,坦兄弟從高祖過江。
時江東主、謝諸族方盛,北人晚渡者,朝廷悉以伧荒遇之,〔伧,助耕翻;南人呼北人為伧。
荒,言其自荒外來也。
〕雖複人才可施,皆不得踐清塗。
上嘗與坦論金日磾,曰:「恨今無複此輩人!」〔複,扶又翻。
磾,丁奚翻。
〕坦曰:「日磾假生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量,,音良。
〕坦曰:「請以臣言之:臣本中華高族,晉氏喪亂,〔喪,息浪翻。
〕播遷涼土,世業相承,不殒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伧賜隔。
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乃超登内侍,齒列名賢。
〔金日磾事見二十二卷漢武帝後元二年。
〕聖朝雖複拔才,臣恐未必能也。
」上默然。
17八月,魏高涼王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将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将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将,即亮翻。
忮,支義翻,狼也。
〕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
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衆以追一人,又非長策。
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
」諸将鹹曰:「今賊黨衆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
〔斷,丁管翻。
〕吳天性兇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
」諸将曰:「公言是也。
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逐往不返,将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
」〔為,于僞翻。
任,音壬。
〕高涼王那亦以俟計為然,逐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
及期,吳叔不至,諸将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
」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
〔伺,相吏翻。
傳,知戀翻,又直戀翻。
考異曰:宋索虜傳雲:「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失所中死。
吳弟吾生率衆入木面山,尋皆破散。
」今從後書。
〕永昌王仁讨吳黨白廣平、路那羅,悉平之。
以陸俟為内都大官。
會安定盧水胡劉超等聚衆萬餘人反,魏主以俟維恩于關中,複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複,扶又翻;下複選、複還同。
〕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魏主平夏始得關中。
〕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
〔數,所角翻。
〕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易,以鼓翻。
〕若兵少,則不能制賊;〔少,詩沼翻。
〕卿當自以方略取之。
」俟乃單馬之鎮。
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谕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超自恃其衆,猶無降意。
俟乃帥其帳下親往見超,〔誘,音酉。
降,戶江翻。
帥,讀曰率。
〕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從,才用翻。
〕當以弓馬相待;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
」俟乃将二百騎詣超。
〔将,即亮翻。
騎,奇寄翻。
〕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
〔還,而宣翻,又如字。
〕頃之,俟複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複,扶又翻。
〕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
」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呼,火故翻。
〕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逐平之。
魏主征俟還,為外都大官。
将,即亮翻。
〕陽邁遣其将範毗沙達救之,宗悫潛兵迎擊毗沙達,破之。
4魏主與崔浩皆信重寇謙之,奉其道。
浩素不喜佛法,〔喜,許記翻。
〕每言于魏主,以為佛法虛誕,為世費害,宜悉除之。
及魏主讨蓋吳,至長安,入佛寺,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室,〔飲,于鸠翻。
從,才用翻。
〕見大有兵器,出以白帝,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必與蓋吳通謀,欲為亂耳。
」命有司按誅阖寺沙門,閱其财産,大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守,式又翻。
〕又為窟室以匿婦女。
〔窟,苦骨翻。
〕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說,輸芮翻。
〕帝從之。
寇謙之與浩固争,浩不從。
先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并敕留台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
〔魏主出征,太子居守,故謂平城為留台。
下,遐稼翻。
〕诏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僞以亂天常,〔佛法自漢明帝時入中國,楚王英最先好之,至桓帝始事浮屠。
〕自古九州島之中,未嘗有此。
誇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
〔目無常主,不辯白黑,謂之眩。
〕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九服之内,鞠為丘墟。
〔鞠,窮也。
〕朕承天緒,欲除僞定真,複羲、農之治,〔治,直吏翻。
〕其一切蕩除,減其蹤迹。
自今已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
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執能去此曆代之僞物!〔去,羌呂翻。
〕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浮圖形像及胡經,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少,詩照翻。
長,知兩翻。
〕太子晃素好佛法,〔好,呼到翻。
〕屢谏不聽;乃援宣诏書,使遠近豫聞之,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複孑遺。
〔複,扶又翻。
〕 5魏主徒長安工巧二千家于平城。
還,至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6太原顔白鹿私入魏境,〔太原郡本屬并州,江左以郡人南徒者僑立太原郡。
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太原縣,屬泰山郡。
元嘉十年,割濟南泰山為太原郡境,屬青州。
〕為魏人所得,将殺之,詐雲「青州刺史杜骥使其歸城。
」魏人送白鹿詣平城,魏主喜曰:「我外家也。
」〔魏主母杜氏,故謂骥為外家。
〕使崔浩作書與骥,且命永昌王仁、高涼王那将兵迎骥,攻冀州刺史申恬于曆城;杜骥遣其府司馬夏侯祖歡等将兵救曆城。
魏人遂寇兖、青、冀三州,至清東而還,〔清東,清水之東也。
〕殺掠甚衆,北邊騷動。
〔考異曰: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兖、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
」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仁至高平,〔禽劉義隆将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于河北。
高涼王那至濟南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于河北。
」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
宋索虜傳又雲:「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誇張其數故不同耳。
〕 帝以寇為憂,咨訪群臣。
禦史中丞何承天上表,以為:「凡備匈奴之策,不過二科:武夫盡征伐之謀,儒生講和親之約。
今欲追蹤衛、霍,自非大田淮、泗,内實青、徐,使民有赢儲,野有積谷,然後發精卒十萬,一舉蕩夷,則不足為也。
若但欲遣軍追讨,報其侵暴,則彼必輕騎奔走,不肯會戰;〔騎,奇寄翻。
〕徒興巨費,不損于彼,報複之役,将遂無已,斯策之最末者也。
安邊固守,于計為長。
臣竊以曹、孫之霸,江、淮之間,不居各數百裡。
〔曹、孫、謂曹操、孫權也。
〕何者﹖斥候之郊,非耕牧之地,故堅壁清野以俟其來,整甲繕兵以乘其弊;保民全境,不出此塗。
要而歸之其策有四:一曰移遠就近。
今青、兖舊民及冀州新附,在界首者三萬餘家,可悉徒置大岘之南,以實内地。
〔岘,戶典翻。
〕二百多築城邑以居新徒之家,假其經用,春夏佃牧,〔佃,讀曰田。
〕秋冬入保。
寇至之時,一城千家,堪戰之士,不下二千,其餘赢弱,猶能登陴鼓噪,足抗群虜三萬矣。
〔赢,倫為翻。
陴,音疲。
〕三曰篡偶軍牛以載糧械。
〔篡,綜集也。
〕計千家之資,不下五百耦牛,為車五百兩,〔兩,力讓翻。
〕參合鈎連以衛其衆;設使城不可固,平行趨險,〔趨,七喻翻。
〕賊所不能幹,有急征發,信宿可聚。
四曰計丁課仗。
凡戰士二千,随其便能,各自有仗,素所服習,銘刻由己,還保輸之于庫,出行請以自新。
〔請器仗,各自磨砺使精新。
〕弓簳利鐵,民不得者,官以漸充之。
〔簳,古旱翻。
〕數年之内,軍用粗備矣。
〔粗,坐五翻,〕近郡之師,遠屯清、濟,〔近郡,謂南徐州所領諸僑郡及三吳,近在邦域之中者。
濟,子禮翻。
〕功費既重,嗟怨亦深,以臣料之,未若即用彼衆之易也。
〔易,弋鼓翻。
〕今因民所利,導而師之,〔帥,讀曰率。
〕兵強而敵不戒。
國富而民不勞,比于優複隊伍,〔複,方目翻〕坐食糧廪者,不可同年而校矣。
」 7魏金城邊固、〔【嚴:「固」改「冏」;下同。
】〕天水梁會,與秦、益雜民萬餘戶據上邽東城反,攻逼西城。
秦、益二州刺史封敕文拒卻之。
氐、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萬餘人〔休官、屠各二種,屠,直于翻。
〕皆起兵應固、會,敕文擊固,斬之,餘衆推會為主,與敕文相攻。
8夏,四月,甲申,魏主至長安。
10仇池人李洪聚衆,自言應王;梁會求救于氐王楊文德,文德約曰:「兩雄不并立,若須我者,宜先殺洪。
」會誘洪斬之,〔誘,音酉。
〕送首于文德。
五月,癸亥,魏主遣安豐公闾根帥騎赴上邽,〔帥,讀曰率。
騎,奇寄翻。
〕未至,會棄東城走。
敕文先掘重塹于外,〔重,直龍翻。
〕嚴兵守之,格從夜至旦。
敕文曰:「賊知無生路,緻死于我,多殺傷士卒,未易克也。
」〔易,以鼓翻。
〕乃以白虎幡宣告會衆,降者敕之,〔降,戶江翻。
〕會衆逐潰;分兵追讨,悉平之。
略陽人王元達聚衆屯松多川,〔水經注:松多水出隴山,西南流,徑降隴城北,又西南注秦水。
〕敕文又讨平之。
11蓋吳收兵屯杏城,自号秦地王,聲勢複振。
〔複,扶又翻。
〕魏主遣永昌王仁、高涼王那督北道諸軍讨之。
〔北道諸軍,謂魏兵分屯長安以北者。
〕 12檀和之等拔區栗,斬範扶龍,乘勝入象浦;〔象浦即盧容浦。
盧容縣即其秦象林縣地,故亦謂之象浦。
〕林邑王陽邁傾國來戰,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
〔馬甲謂之具裝被,皮義翻。
〕宗悫曰:「吾聞外國有師子,威服百獸。
」〔師子似虎,正黃,有征耏,尾端茸毛大如鬥。
爾雅冀曰:穆天子傳:狻猊日走五百裡,其為物最猛,雖虎豹亦畏之。
象至,以鼻卷自塗數尺,數數噴鼻隅立,師子直搏而殺之。
〕乃制其形,與象相拒,象果驚走,林邑兵大敗。
和之逐克林邑,〔水經注:林邑國都治典沖,在壽泠縣阿贲暴浦,西去海岸四十裡。
考異曰: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
當是六月當檀和之等。
今從傳。
〕陽邁父子挺身走。
所獲未名之寶,不可勝計,宗悫一無所取,還家之日,衣栉蕭然。
〔勝,音升。
栉,側瑟翻梳枇總名。
〕 13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15帝築北堤,立玄武湖,〔以其地在台城之後,故名玄湖,在今建康府上元縣北十裡。
祝穆曰:朔今為後軍寨。
〕築景陽山于華林園。
16秋,七月,辛未,以散騎常侍杜坦為青州刺史。
坦,骥之兄也。
初,杜預之子耽,避晉亂,居河西仕張氏。
前秦克涼州,子孫始還關中。
高祖滅後秦,坦兄弟從高祖過江。
時江東主、謝諸族方盛,北人晚渡者,朝廷悉以伧荒遇之,〔伧,助耕翻;南人呼北人為伧。
荒,言其自荒外來也。
〕雖複人才可施,皆不得踐清塗。
上嘗與坦論金日磾,曰:「恨今無複此輩人!」〔複,扶又翻。
磾,丁奚翻。
〕坦曰:「日磾假生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量,,音良。
〕坦曰:「請以臣言之:臣本中華高族,晉氏喪亂,〔喪,息浪翻。
〕播遷涼土,世業相承,不殒其舊;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伧賜隔。
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乃超登内侍,齒列名賢。
〔金日磾事見二十二卷漢武帝後元二年。
〕聖朝雖複拔才,臣恐未必能也。
」上默然。
17八月,魏高涼王那等破蓋吳,獲其二叔;諸将欲送詣平城,長安鎮将陸俟曰:「長安險固,風俗豪忮,〔将,即亮翻。
忮,支義翻,狼也。
〕平時猶不可忽,況承荒亂之餘乎!今不斬吳,則長安之變未已也。
吳一身潛竄,非其親信,誰能獲之!若停十萬之衆以追一人,又非長策。
不如私許吳叔,免其妻子,使自追吳,擒之必矣。
」諸将鹹曰:「今賊黨衆已散,唯吳一身,何所能至﹖」俟曰:「諸君不見毒蛇乎!不斷其首,猶能為害。
〔斷,丁管翻。
〕吳天性兇狡,今若得脫,必自稱王者不死,以惑愚民,為患愈大。
」諸将曰:「公言是也。
但得賊不殺,而更遣之,若逐往不返,将何以任其罪﹖」俟曰:「此罪,我為諸君任之。
」〔為,于僞翻。
任,音壬。
〕高涼王那亦以俟計為然,逐赦二叔,與刻期而遣之。
及期,吳叔不至,諸将皆咎俟,俟曰:「彼伺之未得其便耳,必不負也。
」後數日,吳叔果以吳首來,傳詣平城。
〔伺,相吏翻。
傳,知戀翻,又直戀翻。
考異曰:宋索虜傳雲:「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失所中死。
吳弟吾生率衆入木面山,尋皆破散。
」今從後書。
〕永昌王仁讨吳黨白廣平、路那羅,悉平之。
以陸俟為内都大官。
會安定盧水胡劉超等聚衆萬餘人反,魏主以俟維恩于關中,複加俟都督秦、雍二州諸軍事,鎮長安,〔複,扶又翻;下複選、複還同。
〕謂俟曰:「關中奉化日淺,〔魏主平夏始得關中。
〕恩信未洽,吏民數為逆亂。
〔數,所角翻。
〕今朕以重兵授卿,則超等必同心協力,據險拒守,未易攻也;〔易,以鼓翻。
〕若兵少,則不能制賊;〔少,詩沼翻。
〕卿當自以方略取之。
」俟乃單馬之鎮。
超等聞之,大喜,以俟為無能為也。
俟既至,谕以成敗,誘納超女,與為姻戚以招之;超自恃其衆,猶無降意。
俟乃帥其帳下親往見超,〔誘,音酉。
降,戶江翻。
帥,讀曰率。
〕超使人逆謂俟曰:「從者過三百人,〔從,才用翻。
〕當以弓馬相待;不及三百人,當以酒食相供。
」俟乃将二百騎詣超。
〔将,即亮翻。
騎,奇寄翻。
〕超設備甚嚴,俟縱酒盡醉而還。
〔還,而宣翻,又如字。
〕頃之,俟複選敢死士五百人出獵,〔複,扶又翻。
〕因詣超營;約曰:「發機當以醉為限。
」既飲,俟陽醉,上馬大呼,〔呼,火故翻。
〕手斬超首,士卒應聲縱擊,殺傷千數,逐平之。
魏主征俟還,為外都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