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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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間公齊救之,道盛敗死。
甲子,魏主還,至朔方,诏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
〔考異曰:宋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谮之。
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
佛狸夢其祖父并慈,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狸驚爵,下僞诏曰:『王者大業,篡承為重,儲宮嗣紹,百王舊例。
自今以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
』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
〕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随時朝請,飨宴朕前,論道陳谟而已,不宜複煩以劇職;〔朝,直遙翻。
複,扶又翻。
〕更舉賢俊以備百官。
」十二月,丁〔【章:十二行本「丁」作「辛」;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卯,魏主還平城。
〔自伐柔然還也。
〕 二十一年〔(甲申、四四四)〕 1春,正月,己亥,帝耕藉田,大赦。
〔藉,秦昔翻。
考異曰:宋略「辛酉,藉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
今從宋書。
〕 2壬寅,魏太子始總白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
〔據北史古弼傳:「時上谷人上書,言苑囿過度,人無田業,宜減太半以賜貧者。
」蓋上谷距代都甚遠,魏末嘗置苑囿于其地。
而道武帝起鹿苑于南台陰,北距長城,東苞白登,屬之西山,廣輪數十裡。
天興六年,幸南平城,規度灅南夏屋山背黃瓜堆以建新邑。
至天賜三年,遂築灅南宮阙,引溝穿池,廣苑囿,所謂太廣者此也,不在上谷。
當以北史為正。
見,賢遍翻。
〕帝方與給事中劉樹圍碁,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
〔坐,徂卧翻。
〕忽起,猝樹頭,〔猝,昨沒翻。
〕掣下床,搏其背,〔掣,尺列翻。
毆,烏口翻。
〕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治,直之翻。
〕帝失容,舍碁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帝皆可其奏。
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
」出詣公交車,免冠徒跣請罪。
帝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蜀注曰:跛蹇而颠蹶也。
〕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
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
茍可以利社稷,便百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 太子課民稼穑,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為,于僞翻。
〕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為是率。
使民各标姓名于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
于是墾田大增。
3戊申,魏主诏:「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于家者,〔男曰巫,女曰觋。
觋,刑狄翻。
〕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死,主人門誅。
」〔門誅者,阖門盡誅之。
〕庚戍,又诏:「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白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賈,音古。
〕毋得私立學校;〔校,戶教翻。
〕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 4二月,辛未,魏中山王辰、内都坐大官薛辨、〔魏置中都大官、外都大官、都坐大官,皆掌折獄,謂之三都。
坐,徂卧翻。
〕尚書奚眷等八将〔将,即亮翻;下同。
〕坐擊柔然後期,斬于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絜,久典機要,〔宋高祖永初末,魏明元帝寝疾,魏主監國,劉絜與古弼等選侍東宮,對綜機要,至是二十餘年矣。
〕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
〔惡,烏路翻。
〕及将襲柔然,絜谏曰:「蠕蠕遷徒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絜之言蓋指太延四年魏主伐柔然至白阜時也。
蠕,人兖翻。
〕不如廣農積谷以待其來。
」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
絜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敗,補邁翻。
〕魏主與諸将期會鹿渾谷,絜矯诏易其期。
帝至鹿渾谷〔【章:十二行本「谷」下有「欲擊柔然,絜留鹿渾谷」十七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六日,諸将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
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
絜陰使人驚魏軍,勸帝委軍輕還,帝不從。
絜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
〔治,直之翻;下同。
〕帝曰:「諸将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絜矯诏事白帝,帝至五原,收絜,囚之。
帝之北行也,絜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
」嵩曰:「有姓無名。
」帝聞之,命有司窮治,索嵩家,得谶書。
〔索,山客翻。
〕事連南康公狄鄰,絜、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
絜在勢要,好作威福,〔好,呼到翻。
〕諸将破敵,所得财物皆與絜分之。
既死,籍其家,财巨萬,帝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丕以憂卒。
初,魏主築白台,高二百餘尺。
〔魏主嗣泰常二年秋七月乙酉,起白台于平城南,高二十丈。
〕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
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
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當依附勸以忠孝。
〔漢嚴君平蔔筮于成都也,〔人有邪惡非正之間,則依着龜為言利害,與人子言依着龜為言利害,與人子依于孝,與人弟依于順,與人臣言依于忠;各因勢道之以善。
高允之言。
祖君平之術也。
〕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
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易幹上九及文言之辭。
亢,苦浪翻。
〕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
』如此,則王安于上,身全于下矣。
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 5庚辰,魏主幸廬。
〔自南、北國分治,人主所至,例不書幸,此必誤也。
〕 6己醜,江夏王義恭進位太尉,領司徒。
〔夏,戶雅翻。
〕 7庚寅,以侍中、領右衛将軍沈演之為中領軍,左衛将軍範晔為太子詹事。
8辛卯,立皇子宏為建平王。
9三月,甲辰,魏主還宮。
10癸醜,魏主遣司空孫道生鎮統萬。
〔長,知兩翻。
〕 11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将軍衡陽公莫孤,帥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徒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杜佑曰:魏道武天興中,诏采漏戶,令輸綸綿。
自後諸逃戶占為紬繭羅谷者甚衆,于是雜營戶率徧于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同;景穆皇帝一切罷之,以屬郡縣。
孤帥,讀曰率,渠帥,所類翻。
相,息亮翻。
〕 吐谷渾王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緯世,即阿柴之長子緯代也,北史避唐太宗諱,改「世」為「代」。
使,疏吏翻。
降,戶江翻。
〕慕利延殺之。
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14沮渠無諱卒,〔沮,子餘翻。
〕弟安周代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衆。
崔浩請存合于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
〔重,直龍翻。
〕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隋志:绛郡,後魏置東雍州,後周改曰绛州。
雍,于用翻。
〕 八月,乙醜,魏主畝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
〔守,手又翻。
〕诏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
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騎,奇寄翻。
量,音良。
〕朕還台,先斬此奴!」弼頭銳,故帝常以筆目之。
弼官屬惶怖,恐并坐誅,〔怖,普布翻。
〕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遊畝,〔盤,樂也。
〕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
機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為,于僞翻。
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
」帝聞之,歎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
」賜衣一襲,〔衣一稱為一襲,猶今言一副衣服也。
〕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複畝于山北,〔山北,平城北山之北。
複,扶又翻。
〕獲糜鹿數千頭。
诏尚書發車五百乘以運之。
〔觀下載弼表,蓋發民車也。
乘,繩證翻。
〕诏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以馬運之。
」遂還。
行百餘裡,得弼表曰:「今秋谷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烏鴈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
〔言夕之所收,較于朝之所得失三倍,收獲不可以不速,載糜鹿猶可緩。
〕乞賜矜緩,使得收載。
」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為征北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兖州刺史,以南谯王義宣為荊州刺史。
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
〔會稽公主,高祖長女,帝深加禮敬,家事大小必咨之。
會,工外翻。
〕先賜中诏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诏自中出,不經門下者,謂之中诏,今之手诏是也。
敕,戒也。
義季,小字師護。
〕比表求還,〔比,毗至翻,頻也。
〕今欲聽許,以汝代之。
師護雖無殊績,絜己節用,〔絜,與潔同。
〕通懷期物,不崰恣群下,聲着西土,為土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
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為,于僞翻。
〕欲各試其能。
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礙,〔江左六朝以荊楚為西夏。
夏,戶雅翻。
〕遷代之譏,必歸責于吾矣。
〔言遷代之際,所任非人也。
〕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複生評論也!」〔易,以鼓翻。
複,扶又翻。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事亦修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長,知兩翻。
卒,子恤翻。
〕 吐谷渾叱力延等請師于魏以讨吐谷渾王慕利延,魏主使晉王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将襲柔然,柔然敕連可汗遠遁,乃止。
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号處羅可汗。
〔魏收曰:處羅,魏言唯也。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 魏晉王伏羅至樂都,〔樂,音洛。
〕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間,古苋翻。
〕至大母橋。
吐谷渾王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
慕利延從弟伏念等帥萬三千落降于魏。
〔慕利延背阿柴折箭之誡,使之招引外寇,至于衆叛親離,固其宜也。
從,才用翻。
帥,讀曰率。
降,戶江翻。
〕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将軍徐瓊為兖州刺史,大将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
徒兖州鎮須昌,〔沈約曰:武帝定河南,以兖州治滑台,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鄒山,又寄治彭城;此又自彭城徒須昌也。
〕冀州鎮曆下。
〔曆下,即曆城。
〕恬,谟之弟也。
十二月〔【章:十二行本「月」下有「丙戍」二字;乙十一
甲子,魏主還,至朔方,诏令皇太子副理萬機,總統百揆。
〔考異曰:宋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谮之。
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
佛狸夢其祖父并慈,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狸驚爵,下僞诏曰:『王者大業,篡承為重,儲宮嗣紹,百王舊例。
自今以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
』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
〕且曰:「諸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随時朝請,飨宴朕前,論道陳谟而已,不宜複煩以劇職;〔朝,直遙翻。
複,扶又翻。
〕更舉賢俊以備百官。
」十二月,丁〔【章:十二行本「丁」作「辛」;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卯,魏主還平城。
〔自伐柔然還也。
〕 二十一年〔(甲申、四四四)〕 1春,正月,己亥,帝耕藉田,大赦。
〔藉,秦昔翻。
考異曰:宋略「辛酉,藉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
今從宋書。
〕 2壬寅,魏太子始總白揆,命侍中.中書監穆壽、司徒崔浩、侍中張黎、古弼輔太子決庶政,上書者皆稱臣,儀與表同。
古弼為人,忠慎質直;嘗以上谷苑囿太廣,乞減太半以賜貧民,入見魏主,欲奏其事。
〔據北史古弼傳:「時上谷人上書,言苑囿過度,人無田業,宜減太半以賜貧者。
」蓋上谷距代都甚遠,魏末嘗置苑囿于其地。
而道武帝起鹿苑于南台陰,北距長城,東苞白登,屬之西山,廣輪數十裡。
天興六年,幸南平城,規度灅南夏屋山背黃瓜堆以建新邑。
至天賜三年,遂築灅南宮阙,引溝穿池,廣苑囿,所謂太廣者此也,不在上谷。
當以北史為正。
見,賢遍翻。
〕帝方與給事中劉樹圍碁,志不在弼;弼侍坐良久,不獲陳聞。
〔坐,徂卧翻。
〕忽起,猝樹頭,〔猝,昨沒翻。
〕掣下床,搏其背,〔掣,尺列翻。
毆,烏口翻。
〕曰:「朝廷不治,實爾之罪!」〔治,直之翻。
〕帝失容,舍碁曰:「不聽奏事,朕之過也,樹何罪!置之!」弼具以狀聞,帝皆可其奏。
弼曰:「為人臣無禮至此,其罪大矣。
」出詣公交車,免冠徒跣請罪。
帝召入,謂曰:「吾聞築社之役,蹇蹶而築之,〔蜀注曰:跛蹇而颠蹶也。
〕端冕而事之,神降之福。
然則卿有何罪!其冠履就職。
茍可以利社稷,便百者,竭力為之,勿顧慮也。
」 太子課民稼穑,使無牛者借人牛以耕種,而為之芸田以償之,〔為,于僞翻。
〕凡耕種二十二畝而芸七畝,大略以為是率。
使民各标姓名于田首以知其勤惰,禁飲酒遊戲者。
于是墾田大增。
3戊申,魏主诏:「王、公以下至庶人,有私養沙門、巫于家者,〔男曰巫,女曰觋。
觋,刑狄翻。
〕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死,主人門誅。
」〔門誅者,阖門盡誅之。
〕庚戍,又诏:「王、公、卿、大夫之子皆詣太學,其白工、商賈之子,當各習父兄之業,〔賈,音古。
〕毋得私立學校;〔校,戶教翻。
〕違者,師死,主人門誅。
」 4二月,辛未,魏中山王辰、内都坐大官薛辨、〔魏置中都大官、外都大官、都坐大官,皆掌折獄,謂之三都。
坐,徂卧翻。
〕尚書奚眷等八将〔将,即亮翻;下同。
〕坐擊柔然後期,斬于都南。
初,魏尚書令劉絜,久典機要,〔宋高祖永初末,魏明元帝寝疾,魏主監國,劉絜與古弼等選侍東宮,對綜機要,至是二十餘年矣。
〕恃寵自專,魏主心惡之。
〔惡,烏路翻。
〕及将襲柔然,絜谏曰:「蠕蠕遷徒無常,前者出師,勞而無功,〔絜之言蓋指太延四年魏主伐柔然至白阜時也。
蠕,人兖翻。
〕不如廣農積谷以待其來。
」崔浩固勸魏主行,魏主從之。
絜恥其言不用,欲敗魏師;〔敗,補邁翻。
〕魏主與諸将期會鹿渾谷,絜矯诏易其期。
帝至鹿渾谷〔【章:十二行本「谷」下有「欲擊柔然,絜留鹿渾谷」十七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六日,諸将不至,柔然遂遠遁,追之不及。
軍還,經漠中,糧盡,士卒多死。
絜陰使人驚魏軍,勸帝委軍輕還,帝不從。
絜以軍出無功,請治崔浩之罪。
〔治,直之翻;下同。
〕帝曰:「諸将失期,遇賊不擊,浩何罪也!」浩以絜矯诏事白帝,帝至五原,收絜,囚之。
帝之北行也,絜私謂所親曰:「若車駕不返,吾當立樂平王。
」嵩曰:「有姓無名。
」帝聞之,命有司窮治,索嵩家,得谶書。
〔索,山客翻。
〕事連南康公狄鄰,絜、嵩、鄰皆夷三族,死者百餘人。
絜在勢要,好作威福,〔好,呼到翻。
〕諸将破敵,所得财物皆與絜分之。
既死,籍其家,财巨萬,帝每言之則切齒。
癸酉,樂平戾王丕以憂卒。
初,魏主築白台,高二百餘尺。
〔魏主嗣泰常二年秋七月乙酉,起白台于平城南,高二十丈。
〕丕夢登其上,四顧不見人,命術士董道秀筮之,道秀曰:「大吉」丕默有喜色。
及丕卒,道秀亦坐棄市。
高允聞之,曰:「夫筮者當依附勸以忠孝。
〔漢嚴君平蔔筮于成都也,〔人有邪惡非正之間,則依着龜為言利害,與人子言依着龜為言利害,與人子依于孝,與人弟依于順,與人臣言依于忠;各因勢道之以善。
高允之言。
祖君平之術也。
〕王之問道秀也,道秀宜曰:『窮高為亢。
易曰:「亢龍有悔,」又曰:「高而無民,」〔易幹上九及文言之辭。
亢,苦浪翻。
〕皆不祥也,王不可以不戒。
』如此,則王安于上,身全于下矣。
道秀反之,宜其死也。
」 5庚辰,魏主幸廬。
〔自南、北國分治,人主所至,例不書幸,此必誤也。
〕 6己醜,江夏王義恭進位太尉,領司徒。
〔夏,戶雅翻。
〕 7庚寅,以侍中、領右衛将軍沈演之為中領軍,左衛将軍範晔為太子詹事。
8辛卯,立皇子宏為建平王。
9三月,甲辰,魏主還宮。
10癸醜,魏主遣司空孫道生鎮統萬。
〔長,知兩翻。
〕 11夏,四月,乙亥,魏侍中、太宰、陽平王杜超為帳下所殺。
六月,魏北部民殺立義将軍衡陽公莫孤,帥五千餘落北走,遣兵追擊之,至漠南,殺其渠帥,餘徒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杜佑曰:魏道武天興中,诏采漏戶,令輸綸綿。
自後諸逃戶占為紬繭羅谷者甚衆,于是雜營戶率徧于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同;景穆皇帝一切罷之,以屬郡縣。
孤帥,讀曰率,渠帥,所類翻。
相,息亮翻。
〕 吐谷渾王慕利延兄子緯世與魏使者謀降魏,〔緯世,即阿柴之長子緯代也,北史避唐太宗諱,改「世」為「代」。
使,疏吏翻。
降,戶江翻。
〕慕利延殺之。
是月,緯世弟叱力延等八人奔魏,魏以叱力延為歸義王。
14沮渠無諱卒,〔沮,子餘翻。
〕弟安周代立。
魏入中國以來,雖頗用古禮祀天地、宗廟、百神,而猶循其舊俗,所祀胡神甚衆。
崔浩請存合于祀典者五十七所,其餘複重及小神悉罷之。
〔重,直龍翻。
〕魏主從之。
秋,七月,癸卯,魏東雍州刺史沮渠秉謀反,伏誅。
〔隋志:绛郡,後魏置東雍州,後周改曰绛州。
雍,于用翻。
〕 八月,乙醜,魏主畝于河西,尚書令古弼留守。
〔守,手又翻。
〕诏以肥馬給獵騎,弼悉以弱者給之。
帝大怒曰:「筆頭奴敢裁量朕!〔騎,奇寄翻。
量,音良。
〕朕還台,先斬此奴!」弼頭銳,故帝常以筆目之。
弼官屬惶怖,恐并坐誅,〔怖,普布翻。
〕弼曰:「吾為人臣,不使人主盤于遊畝,〔盤,樂也。
〕其罪小;不備不虞,乏軍國之用,其罪大。
機今蠕蠕方強,南寇未滅,吾以肥馬供軍,弱馬供獵,為國遠慮,〔為,于僞翻。
雖死何傷!且吾自為之,非諸君之憂也。
」帝聞之,歎曰:「有臣如此,國之寶也。
」賜衣一襲,〔衣一稱為一襲,猶今言一副衣服也。
〕馬二匹,鹿十頭。
他日,魏主複畝于山北,〔山北,平城北山之北。
複,扶又翻。
〕獲糜鹿數千頭。
诏尚書發車五百乘以運之。
〔觀下載弼表,蓋發民車也。
乘,繩證翻。
〕诏使已去,魏主謂左右曰:「筆公必不與我,汝輩不如以馬運之。
」遂還。
行百餘裡,得弼表曰:「今秋谷黃,麻菽布野,豬鹿竊食,烏鴈侵費,風雨所耗,朝夕三倍。
〔言夕之所收,較于朝之所得失三倍,收獲不可以不速,載糜鹿猶可緩。
〕乞賜矜緩,使得收載。
」帝曰:「果如吾言,筆公可謂社稷之臣矣!」 魏主使員外散騎常侍高濟來聘。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 戊辰,以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為征北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兖州刺史,以南谯王義宣為荊州刺史。
初,帝以義宣不才,故不用,會稽公主屢以為言,帝不得已用之。
〔會稽公主,高祖長女,帝深加禮敬,家事大小必咨之。
會,工外翻。
〕先賜中诏敕之曰:「師護以在西久,〔诏自中出,不經門下者,謂之中诏,今之手诏是也。
敕,戒也。
義季,小字師護。
〕比表求還,〔比,毗至翻,頻也。
〕今欲聽許,以汝代之。
師護雖無殊績,絜己節用,〔絜,與潔同。
〕通懷期物,不崰恣群下,聲着西土,為土庶所安,論者乃未議遷之。
今之回換,更為汝與師護年時一輩,〔為,于僞翻。
〕欲各試其能。
汝往,脫有一事減之者,既于西夏交有巨礙,〔江左六朝以荊楚為西夏。
夏,戶雅翻。
〕遷代之譏,必歸責于吾矣。
〔言遷代之際,所任非人也。
〕此事亦易勉耳,無為使人複生評論也!」〔易,以鼓翻。
複,扶又翻。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事亦修理。
庚辰,會稽長公主卒。
〔長,知兩翻。
卒,子恤翻。
〕 吐谷渾叱力延等請師于魏以讨吐谷渾王慕利延,魏主使晉王伏羅督諸軍擊之。
九月,甲辰,以沮渠安周為都督涼.河.沙三州諸軍事、涼州刺史、河西王。
丁未,魏主如漠南,将襲柔然,柔然敕連可汗遠遁,乃止。
敕連尋卒,子吐賀真立,号處羅可汗。
〔魏收曰:處羅,魏言唯也。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 魏晉王伏羅至樂都,〔樂,音洛。
〕引兵從間道襲吐谷渾,〔間,古苋翻。
〕至大母橋。
吐谷渾王慕利延大驚,逃奔白蘭,慕利延兄子拾寅奔河西;魏軍斬首五千餘級。
慕利延從弟伏念等帥萬三千落降于魏。
〔慕利延背阿柴折箭之誡,使之招引外寇,至于衆叛親離,固其宜也。
從,才用翻。
帥,讀曰率。
降,戶江翻。
〕 冬,十月,己卯,以左軍将軍徐瓊為兖州刺史,大将軍參軍申恬為冀州刺史。
徒兖州鎮須昌,〔沈約曰:武帝定河南,以兖州治滑台,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鄒山,又寄治彭城;此又自彭城徒須昌也。
〕冀州鎮曆下。
〔曆下,即曆城。
〕恬,谟之弟也。
十二月〔【章:十二行本「月」下有「丙戍」二字;乙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