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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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車三十六乘,最後車懸豹尾。
玺,斯氏翻。
〕裕乘勝逐北至固;丙子,克其大城。
超收衆入保小城。
裕築長圍守飲,湋高三丈,穿塹三重;〔高,古号翻。
重,直龍翻;塹,七豔翻。
〕撫維降附,采拔賢俊,華、九大悅。
于是因齊地糧儲,悉停江、淮漕運。
超遣尚書郎張綱乞師于秦,赦桂林王鎮,以為錄尚書、都督中外諸軍事,引見,謝之,且問計焉。
鎮曰:「百姓之心,系于一人。
今陛下親董六師,奔敗而還,〔還,從宣翻,又如字。
〕群臣離心,士民喪氣。
聞秦人自有内患,〔謂秦内有赫連之患也。
喪,息浪翻。
〕恐不暇分救人。
散卒還者尚有數萬,宜悉出金帛以餌之,更決一戰。
若天命我,必能破敵;如其不然,死亦為美,比于閉門待盡,不猶愈乎!」司徒樂浪王惠曰:「不然。
〔樂浪,音洛琅。
〕晉兵乘勝,氣勢百倍,我以敗軍之卒當之,不亦難乎!秦雖與勃勃相持,不足為患;且與我分據中原,勢如唇齒,安得不來相救!但不遣大臣則不能得重兵。
尚書令韓範為燕、秦所重,〔事見上卷三年。
〕宜遣乞師。
」超從之。
秋,七月,加劉裕北青、冀二州刺史。
〔晉氏南渡,立南青、冀二州于淮南,北青、冀二州于齊地。
〕 南燕尚書略陽垣尊及弟京兆太守苗踰城來降,裕以為行參軍。
〔垣氏子孫後遂為南國道将,着功名。
〕尊、苗皆超所委任以為腹心者也。
或謂裕曰:「張綱有巧思,〔思,相吏翻。
〕若得綱使為攻具,度固必可拔也。
」會綱自長安還,太山太守申宣執之,送于裕。
裕升綱于樓車,〔杜預曰:樓車,車上望橹。
〕使周城呼曰:〔呼,火故翻。
〕「劉勃勃大破秦軍,無兵相救。
」城中莫不失色。
江南每發兵及遣使者至廣固,裕辄潛遣兵夜迎之,明日,張旗鳴鼓而至,〔董卓之入洛,計亦出此。
〕北方之民執兵負糧歸裕者,日以千數,圍城益急。
張華、封恺皆為裕所獲。
超請割大岘以南地為藩臣,裕不許。
秦王興遣使謂裕曰:「慕容氏相與鄰好,〔好,呼到翻。
〕今晉攻之急,秦已遣鐵騎十萬屯洛陽;晉軍不還,當長驅而進。
」裕呼秦使者謂曰:「語汝姚興:〔使,疏吏翻;下同。
語,牛倨翻;下相語同。
〕我克燕之後,息兵三年,當取關、洛;今能自送便可速來!」劉穆之聞有秦使,馳入見裕,而秦使者已去。
裕以所言告穆之。
穆之尤之〔尤,怪也,過也。
〕曰:「常日事無大小,必賜預謀,此宜善詳,〔善,謂善為之辭;詳,謂審谛也。
〕雲何遽爾答之!此語不足以威敵,适足以怒之。
若廣固未下,羌寇奄至,不審何以待之﹖」裕笑曰:「此是兵機,非卿所解,〔解,戶買翻,曉也。
〕故不相語耳。
〔語,牛倨翻。
〕夫兵貴神速,彼若審能赴救,必畏我知,甯容先遣信命,逆設此言!是自張大之辭也。
晉師不出,為日久矣。
羌見伐齊,殆将内懼,自保不暇,何能救人邪!」 乞伏幹歸複即秦王位,〔複,扶又翻。
〕大赦,改元更始,〔更,工衡翻。
〕公卿以下皆複本位。
〔幹歸降公卿将帥為僚佐偏裨,見一百十二卷隆安五年。
〕 慕容氏在魏者百餘家,謀逃去,魏主珪盡殺之。
初,魏太尉穆崇與衛王儀伏甲謀弒魏主珪,不果;珪惜崇、儀之功,秘而不問。
及珪有疾,殺〔【章:甲十一行本「殺」上有「多」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大臣。
儀自疑而出亡,追獲之。
八月,賜儀死。
封融詣劉裕降。
〔封融奔魏,見上卷二年。
魏殺慕容氏,故融歸裕。
降,戶江翻。
〕 九月,加劉裕太尉;裕固辭。
秦王興自将擊夏王勃勃,至貳城,〔貳城,貳縣城也,在杏城西北、平涼東南。
〕遣安遠将軍姚詳等分督租運。
勃勃乘虛奄至,興懼,欲輕騎就詳等。
〔騎,奇寄翻。
〕右仆射韋華曰:「若銮輿一動,衆心駭懼,必不戰自潰,詳營亦未必可至也。
」興與勃勃戰,秦兵大敗,将姚榆生為勃勃所禽,左将軍姚文崇〔【章:十一行本「崇」作「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等力戰,勃勃乃退,興還長安。
勃勃複攻秦敕奇堡、黃石固、〔魏收地形志:原州長城郡有黃石縣。
五代志,西魏改黃石為長城;隋開皇初,廢郡為縣,大業初,改長城縣為百泉縣。
複,扶又翻。
〕我羅城,皆拔之,徙七千餘家于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領幽州牧以鎮之。
初,興遣衛将軍姚強帥步騎一萬随韓範往就姚紹于洛陽,并兵以救南燕,〔帥,讀曰率。
騎,奇寄翻。
〕及為勃勃所敗,〔敗,補邁翻。
〕追強兵還長安。
韓範歎曰:「天滅燕矣!」南燕尚書張俊自長安還,降于劉裕,〔降,戶江翻;下同。
〕因說裕曰:〔說,輸芮翻。
〕「燕人所恃者,謂韓範必能緻秦師也,今得範以示之,燕必降矣。
」裕乃表範為散騎常侍,〔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且以書招之。
長水校尉王蒲勸範秦,範曰:「裕起布衣,滅桓玄,複晉室,今興師伐燕,所向崩潰,此殆天授,非人力也。
燕亡,則秦為之次矣,吾不可以再辱。
」遂降于裕。
〔漢李降降匈奴,霍光、上官桀使其故人任立政招之使歸,陵,陵曰:「大丈夫不能再辱。
」〕裕将範循城,城中人情離沮。
〔将,如字,引也。
沮,在呂翻。
〕或勸燕主超誅範家。
超以範弟辺盡忠無貳,并範家赦之。
冬,十月,段宏自魏奔于裕。
〔宏奔魏見上卷三年。
〕 張綱為裕造攻其,盡諸奇巧;超怒,縣其母于城上,支解之。
〔為,于僞翻。
縣,讀曰懸。
〕 西秦王幹歸立夫人邊氏為皇〔【章:甲十一行本「皇」作「王」;乙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後,世子熾盤為太子,仍命熾盤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熾,昌志翻。
〕以屋引破光為河州刺史,鎮枹罕;〔枹,音膚。
〕以南安焦遺為太子太師,與參軍國大謀。
幹歸曰:「焦生非特名儒,乃王佐之才也。
」謂熾盤曰:「汝事之當如事吾。
」熾盤拜遺于床下。
遺子華至孝,幹歸欲以女妻之。
〔妻,七細翻。
〕辭曰:「凡娶妻者,欲與之共事二親也。
今以王姬之貴,〔周,姬姓也,故王女謂之王姬,後世因而稱之,凡王者之女皆謂之王姬。
〕下嫁蓬茅之士,誠非其匹,臣懼其阙于中饋,〔易家人之六二曰:在中饋。
言以陰應陽,居中得正,盡婦人之義,職乎中饋,巽順而已。
饋,食也。
〕非所願也。
」幹歸曰:「卿之所行,古人之事,孤女不足以強卿。
」乃以為尚書民部郎。
〔魏尚書郎有民曹,晉初分置左民右民,江左以後,省右民郎,有左民郎。
民部郎至是始見于通鑒。
強,其兩翻。
〕 北燕王雲自以無功德而居大位,内懷危懼,常畜養壯士以為腹心、爪牙。
〔畜,籲玉翻。
〕寵臣離班、桃仁專典禁衛,〔離、桃,皆姓也;班、仁,其名。
〕賞賜以巨萬計,衣食起居皆與之同,而班、仁志願無厭,〔厭,于鹽翻。
〕猶有怨憾。
戊辰,雲臨東堂,班、仁懷劍執豊而入,〔豊,與紙同,通俗書也。
〕稱有所啟。
班抽劍擊雲,雲以幾扞之,仁從旁擊雲,弒之。
〔高雲以勇力發身,叨居君位,自謂非壯士以為翼衛不足以防其身,豈知小人之難養也。
是以古之綴衣虎贲,左右攜仆,必用吉士,其慮患誠深遠也。
雲得燕見上卷三年。
〕 馮跋升洪光門以觀變,帳下督張泰、李桑言于跋曰:「此豎勢何所至,請為公斬之!」〔為,于僞翻。
〕及奮劍而下,桑斬班于西門,泰殺仁于庭中。
衆推跋為主,跋以讓其弟範陽公素弗,素弗不可。
跋乃即天王位于昌黎,〔載記:馮跋,字文起,長樂信都人,其先畢萬之後也;萬之子孫有食采馮鄉者,因氏焉。
〕大赦,诏曰:「陳氏代姜,不改齊國,周師尚父始封于齊,姜姓也。
戰國時,齊太公田和,陳敬仲之後也,篡姜氏之後而取其國,仍号曰齊。
〕宜即國号曰燕。
」改元太平,谥雲曰惠懿皇帝。
跋尊母張氏為太後,立妻孫氏為王後,子永為太子,以範陽公表素弗為車騎大将軍、錄尚書事,孫護為尚書令,張興為左仆射,汲郡公弘為右仆射,廣川公萬泥為幽、平二州牧,上谷公孔陳為并、青二州牧。
素弗少豪俠放蕩,〔少,詩照翻。
俠,戶頰翻。
蕩,徒浪翻。
〕嘗請婚于尚書左丞韓業,業拒之。
及為宰輔,待業尤厚;好申拔舊門,〔好,呼到翻。
〕謙恭儉約,以身帥下,〔帥,讀曰率。
〕百僚憚之,論者美其有宰相之度。
〔溫公作通鑒,雖相小國者,苟有片善,必因舊史而表章之,以言為輔之難。
〕 魏主珪将立齊王嗣為太子;魏故事,凡立嗣子辄先殺其母,乃賜嗣母劉貴人死。
珪召嗣谕之曰:「漢武帝殺鈎弋夫人,以防母後豫政,外家為亂也。
〔事見二十二卷漢武帝後元元年。
〕汝當繼統,吾故遠亦古人,〔蜀本作「故吾」。
〕為國家長久之計耳。
」嗣子孝,哀泣不自勝。
珪怒之。
嗣還舍,日夜号泣,〔勝,音升。
号,戶高翻。
〕珪知而複召之。
〔複,扶又翻。
〕左右曰:「上怒甚,入将不測,不如且避之,俟上怒解而入。
」嗣乃逃匿于外,惟帳下代人車路頭、〔車焜氏,拓跋氏之疏屬也,至後魏孝文改為車氏。
〕京兆王洛兒二人随之。
初,珪如賀蘭部,見獻明賀太後之妹美,〔珪父寔,魏昭成帝什翼犍之嫡子也,先昭成而薨,追谥獻明皇帝。
賀太後從夫谥。
〕言于賀太後,請納之。
賀太後曰:「不可。
是過美,必有不善。
〔左傳:晉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止之曰:「甚美必甚惡。
」此言類之。
〕且已有夫,不可奪也。
」珪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清河王紹。
紹兇很無賴,好輕遊裡巷,劫剝行人以為樂。
〔很,戶墾翻。
好,呼到翻。
樂,音洛。
〕珪怒之,嘗倒懸井中,垂死,乃出之。
齊王嗣屢誨責之,紹由是與嗣不協。
戊辰,珪譴責賀夫人,〔譴,去戰翻。
〕囚,将殺之,會日暮,未決。
夫人密使告絕曰:「汝何以救我﹖」左右以珪殘忍,人人危懼。
紹年十六,夜,與帳下及宦者宮人數人通謀,踰垣入宮,至天安殿。
左右呼曰:「賊至!」〔呼,火故翻。
〕珪驚起,求弓刀不獲,遂弒之。
〔年三十九。
明元帝永興二年,上谥曰宣武皇帝,廟号烈;泰常五年,改谥道武。
〕 己巳,宮門至日中不開。
紹稱诏,集百官于端門前,〔宮門正南門曰端門。
〕北面立。
〔句斷。
〕
玺,斯氏翻。
〕裕乘勝逐北至固;丙子,克其大城。
超收衆入保小城。
裕築長圍守飲,湋高三丈,穿塹三重;〔高,古号翻。
重,直龍翻;塹,七豔翻。
〕撫維降附,采拔賢俊,華、九大悅。
于是因齊地糧儲,悉停江、淮漕運。
超遣尚書郎張綱乞師于秦,赦桂林王鎮,以為錄尚書、都督中外諸軍事,引見,謝之,且問計焉。
鎮曰:「百姓之心,系于一人。
今陛下親董六師,奔敗而還,〔還,從宣翻,又如字。
〕群臣離心,士民喪氣。
聞秦人自有内患,〔謂秦内有赫連之患也。
喪,息浪翻。
〕恐不暇分救人。
散卒還者尚有數萬,宜悉出金帛以餌之,更決一戰。
若天命我,必能破敵;如其不然,死亦為美,比于閉門待盡,不猶愈乎!」司徒樂浪王惠曰:「不然。
〔樂浪,音洛琅。
〕晉兵乘勝,氣勢百倍,我以敗軍之卒當之,不亦難乎!秦雖與勃勃相持,不足為患;且與我分據中原,勢如唇齒,安得不來相救!但不遣大臣則不能得重兵。
尚書令韓範為燕、秦所重,〔事見上卷三年。
〕宜遣乞師。
」超從之。
秋,七月,加劉裕北青、冀二州刺史。
〔晉氏南渡,立南青、冀二州于淮南,北青、冀二州于齊地。
〕 南燕尚書略陽垣尊及弟京兆太守苗踰城來降,裕以為行參軍。
〔垣氏子孫後遂為南國道将,着功名。
〕尊、苗皆超所委任以為腹心者也。
或謂裕曰:「張綱有巧思,〔思,相吏翻。
〕若得綱使為攻具,度固必可拔也。
」會綱自長安還,太山太守申宣執之,送于裕。
裕升綱于樓車,〔杜預曰:樓車,車上望橹。
〕使周城呼曰:〔呼,火故翻。
〕「劉勃勃大破秦軍,無兵相救。
」城中莫不失色。
江南每發兵及遣使者至廣固,裕辄潛遣兵夜迎之,明日,張旗鳴鼓而至,〔董卓之入洛,計亦出此。
〕北方之民執兵負糧歸裕者,日以千數,圍城益急。
張華、封恺皆為裕所獲。
超請割大岘以南地為藩臣,裕不許。
秦王興遣使謂裕曰:「慕容氏相與鄰好,〔好,呼到翻。
〕今晉攻之急,秦已遣鐵騎十萬屯洛陽;晉軍不還,當長驅而進。
」裕呼秦使者謂曰:「語汝姚興:〔使,疏吏翻;下同。
語,牛倨翻;下相語同。
〕我克燕之後,息兵三年,當取關、洛;今能自送便可速來!」劉穆之聞有秦使,馳入見裕,而秦使者已去。
裕以所言告穆之。
穆之尤之〔尤,怪也,過也。
〕曰:「常日事無大小,必賜預謀,此宜善詳,〔善,謂善為之辭;詳,謂審谛也。
〕雲何遽爾答之!此語不足以威敵,适足以怒之。
若廣固未下,羌寇奄至,不審何以待之﹖」裕笑曰:「此是兵機,非卿所解,〔解,戶買翻,曉也。
〕故不相語耳。
〔語,牛倨翻。
〕夫兵貴神速,彼若審能赴救,必畏我知,甯容先遣信命,逆設此言!是自張大之辭也。
晉師不出,為日久矣。
羌見伐齊,殆将内懼,自保不暇,何能救人邪!」 乞伏幹歸複即秦王位,〔複,扶又翻。
〕大赦,改元更始,〔更,工衡翻。
〕公卿以下皆複本位。
〔幹歸降公卿将帥為僚佐偏裨,見一百十二卷隆安五年。
〕 慕容氏在魏者百餘家,謀逃去,魏主珪盡殺之。
初,魏太尉穆崇與衛王儀伏甲謀弒魏主珪,不果;珪惜崇、儀之功,秘而不問。
及珪有疾,殺〔【章:甲十一行本「殺」上有「多」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大臣。
儀自疑而出亡,追獲之。
八月,賜儀死。
封融詣劉裕降。
〔封融奔魏,見上卷二年。
魏殺慕容氏,故融歸裕。
降,戶江翻。
〕 九月,加劉裕太尉;裕固辭。
秦王興自将擊夏王勃勃,至貳城,〔貳城,貳縣城也,在杏城西北、平涼東南。
〕遣安遠将軍姚詳等分督租運。
勃勃乘虛奄至,興懼,欲輕騎就詳等。
〔騎,奇寄翻。
〕右仆射韋華曰:「若銮輿一動,衆心駭懼,必不戰自潰,詳營亦未必可至也。
」興與勃勃戰,秦兵大敗,将姚榆生為勃勃所禽,左将軍姚文崇〔【章:十一行本「崇」作「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等力戰,勃勃乃退,興還長安。
勃勃複攻秦敕奇堡、黃石固、〔魏收地形志:原州長城郡有黃石縣。
五代志,西魏改黃石為長城;隋開皇初,廢郡為縣,大業初,改長城縣為百泉縣。
複,扶又翻。
〕我羅城,皆拔之,徙七千餘家于大城,以其丞相右地代領幽州牧以鎮之。
初,興遣衛将軍姚強帥步騎一萬随韓範往就姚紹于洛陽,并兵以救南燕,〔帥,讀曰率。
騎,奇寄翻。
〕及為勃勃所敗,〔敗,補邁翻。
〕追強兵還長安。
韓範歎曰:「天滅燕矣!」南燕尚書張俊自長安還,降于劉裕,〔降,戶江翻;下同。
〕因說裕曰:〔說,輸芮翻。
〕「燕人所恃者,謂韓範必能緻秦師也,今得範以示之,燕必降矣。
」裕乃表範為散騎常侍,〔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且以書招之。
長水校尉王蒲勸範秦,範曰:「裕起布衣,滅桓玄,複晉室,今興師伐燕,所向崩潰,此殆天授,非人力也。
燕亡,則秦為之次矣,吾不可以再辱。
」遂降于裕。
〔漢李降降匈奴,霍光、上官桀使其故人任立政招之使歸,陵,陵曰:「大丈夫不能再辱。
」〕裕将範循城,城中人情離沮。
〔将,如字,引也。
沮,在呂翻。
〕或勸燕主超誅範家。
超以範弟辺盡忠無貳,并範家赦之。
冬,十月,段宏自魏奔于裕。
〔宏奔魏見上卷三年。
〕 張綱為裕造攻其,盡諸奇巧;超怒,縣其母于城上,支解之。
〔為,于僞翻。
縣,讀曰懸。
〕 西秦王幹歸立夫人邊氏為皇〔【章:甲十一行本「皇」作「王」;乙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後,世子熾盤為太子,仍命熾盤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熾,昌志翻。
〕以屋引破光為河州刺史,鎮枹罕;〔枹,音膚。
〕以南安焦遺為太子太師,與參軍國大謀。
幹歸曰:「焦生非特名儒,乃王佐之才也。
」謂熾盤曰:「汝事之當如事吾。
」熾盤拜遺于床下。
遺子華至孝,幹歸欲以女妻之。
〔妻,七細翻。
〕辭曰:「凡娶妻者,欲與之共事二親也。
今以王姬之貴,〔周,姬姓也,故王女謂之王姬,後世因而稱之,凡王者之女皆謂之王姬。
〕下嫁蓬茅之士,誠非其匹,臣懼其阙于中饋,〔易家人之六二曰:在中饋。
言以陰應陽,居中得正,盡婦人之義,職乎中饋,巽順而已。
饋,食也。
〕非所願也。
」幹歸曰:「卿之所行,古人之事,孤女不足以強卿。
」乃以為尚書民部郎。
〔魏尚書郎有民曹,晉初分置左民右民,江左以後,省右民郎,有左民郎。
民部郎至是始見于通鑒。
強,其兩翻。
〕 北燕王雲自以無功德而居大位,内懷危懼,常畜養壯士以為腹心、爪牙。
〔畜,籲玉翻。
〕寵臣離班、桃仁專典禁衛,〔離、桃,皆姓也;班、仁,其名。
〕賞賜以巨萬計,衣食起居皆與之同,而班、仁志願無厭,〔厭,于鹽翻。
〕猶有怨憾。
戊辰,雲臨東堂,班、仁懷劍執豊而入,〔豊,與紙同,通俗書也。
〕稱有所啟。
班抽劍擊雲,雲以幾扞之,仁從旁擊雲,弒之。
〔高雲以勇力發身,叨居君位,自謂非壯士以為翼衛不足以防其身,豈知小人之難養也。
是以古之綴衣虎贲,左右攜仆,必用吉士,其慮患誠深遠也。
雲得燕見上卷三年。
〕 馮跋升洪光門以觀變,帳下督張泰、李桑言于跋曰:「此豎勢何所至,請為公斬之!」〔為,于僞翻。
〕及奮劍而下,桑斬班于西門,泰殺仁于庭中。
衆推跋為主,跋以讓其弟範陽公素弗,素弗不可。
跋乃即天王位于昌黎,〔載記:馮跋,字文起,長樂信都人,其先畢萬之後也;萬之子孫有食采馮鄉者,因氏焉。
〕大赦,诏曰:「陳氏代姜,不改齊國,周師尚父始封于齊,姜姓也。
戰國時,齊太公田和,陳敬仲之後也,篡姜氏之後而取其國,仍号曰齊。
〕宜即國号曰燕。
」改元太平,谥雲曰惠懿皇帝。
跋尊母張氏為太後,立妻孫氏為王後,子永為太子,以範陽公表素弗為車騎大将軍、錄尚書事,孫護為尚書令,張興為左仆射,汲郡公弘為右仆射,廣川公萬泥為幽、平二州牧,上谷公孔陳為并、青二州牧。
素弗少豪俠放蕩,〔少,詩照翻。
俠,戶頰翻。
蕩,徒浪翻。
〕嘗請婚于尚書左丞韓業,業拒之。
及為宰輔,待業尤厚;好申拔舊門,〔好,呼到翻。
〕謙恭儉約,以身帥下,〔帥,讀曰率。
〕百僚憚之,論者美其有宰相之度。
〔溫公作通鑒,雖相小國者,苟有片善,必因舊史而表章之,以言為輔之難。
〕 魏主珪将立齊王嗣為太子;魏故事,凡立嗣子辄先殺其母,乃賜嗣母劉貴人死。
珪召嗣谕之曰:「漢武帝殺鈎弋夫人,以防母後豫政,外家為亂也。
〔事見二十二卷漢武帝後元元年。
〕汝當繼統,吾故遠亦古人,〔蜀本作「故吾」。
〕為國家長久之計耳。
」嗣子孝,哀泣不自勝。
珪怒之。
嗣還舍,日夜号泣,〔勝,音升。
号,戶高翻。
〕珪知而複召之。
〔複,扶又翻。
〕左右曰:「上怒甚,入将不測,不如且避之,俟上怒解而入。
」嗣乃逃匿于外,惟帳下代人車路頭、〔車焜氏,拓跋氏之疏屬也,至後魏孝文改為車氏。
〕京兆王洛兒二人随之。
初,珪如賀蘭部,見獻明賀太後之妹美,〔珪父寔,魏昭成帝什翼犍之嫡子也,先昭成而薨,追谥獻明皇帝。
賀太後從夫谥。
〕言于賀太後,請納之。
賀太後曰:「不可。
是過美,必有不善。
〔左傳:晉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止之曰:「甚美必甚惡。
」此言類之。
〕且已有夫,不可奪也。
」珪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清河王紹。
紹兇很無賴,好輕遊裡巷,劫剝行人以為樂。
〔很,戶墾翻。
好,呼到翻。
樂,音洛。
〕珪怒之,嘗倒懸井中,垂死,乃出之。
齊王嗣屢誨責之,紹由是與嗣不協。
戊辰,珪譴責賀夫人,〔譴,去戰翻。
〕囚,将殺之,會日暮,未決。
夫人密使告絕曰:「汝何以救我﹖」左右以珪殘忍,人人危懼。
紹年十六,夜,與帳下及宦者宮人數人通謀,踰垣入宮,至天安殿。
左右呼曰:「賊至!」〔呼,火故翻。
〕珪驚起,求弓刀不獲,遂弒之。
〔年三十九。
明元帝永興二年,上谥曰宣武皇帝,廟号烈;泰常五年,改谥道武。
〕 己巳,宮門至日中不開。
紹稱诏,集百官于端門前,〔宮門正南門曰端門。
〕北面立。
〔句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