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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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師李惶撰次諸國法,着法經。
以為王者之政,莫急盜賊,盜賊須劾捕,故着網、捕二篇。
其輕狡、越城、博戲、假借、不廉、淫侈、踰制,以為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
故所著六篇,皆罪名之制也。
漢蕭何條益事律興、廄、戶三篇,合為九篇。
魏陳群等采漢律,制新律十八篇。
集罪例為刑名,冠于律首。
盜律有劫略、恐猲、和賣買人,科有持質,皆非盜事,分以為劫略律。
賊律有欺謾、詐僞、踰封、矯制,囚律有詐僞、生死,令丙有詐自複免,事類衆多,分為詐律。
賊律有賊伐樹木,殺傷人畜産及諸亡印,金布律有毀傷、亡失縣官财物,分為毀亡律。
囚律有告劾、傳覆,廄律有告反、逮受,科有登聞道辭,分為告劾律。
囚律有系囚、鞠獄、斷獄之法,興律有上獄之事,科有考事、報谳,宜别為篇,分為系訊斷獄律。
盜律有受所監、受财枉法,雜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呵人受錢,科有使者驗賂,其事相類,分為請赇律。
盜律有勃辱、強賊,興律月擅興傜役,具律有出賣,科有擅作修舍事,分為興擅律。
興律有乏傜、稽留,賊律有儲峙不辦,廄律有乏軍、乏興及舊典有奉法不謹、不承用诏書,漢氏施行,不宜複以為法,别為之留律。
秦世舊有廄置、乘傳、副車、食廚,後漢但設騎置,無車馬,而律猶着其文,則為虛設,故除廄律,取其可用合科者為郵驿令。
告劾律上言□事、令以驚事告急與興律烽燧及科令者,以為驚事律。
盜律有還贓畀主,金布律有罰贖入責、以呈黃金為價,科有平庸坐贓事,以為償贓律。
律之初制,無免坐之文,張湯、趙禹始作監臨部主見知故縱之例,其見知而故不舉劾,以贖論;其不見、不知者不坐,科條免坐繁多,宜總為免例,以省科文,故更定以為免坐律。
晉初賈充定法,就漢九章增十一篇,改舊律為刑名法例,辨囚律為告劾、系訊、斷獄,分盜律為請赇、詐僞、水火、毀亡,因事類為衛禁、違制,撰周官為諸侯律,合二十篇。
孔穎達曰:古之贖罪皆用銅,漢始改用黃金,但少其斤兩,令與金相敵。
漢及後魏,贖罪皆用黃金,後魏以金難得,合金一兩,收絹十匹。
今律乃複依古贖銅。
〕此不足以懲惡而利于王府,甚無謂也。
自今皆令立功以自贖,勿複輸金帛。
〔複,扶又翻。
〕 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卒。
〔南川,地名。
宣,谥也。
〕 秦齊公崇、鎮東将軍楊佛嵩寇洛陽,河南太守隴西辛恭靖嬰城固守。
雍州刺史楊佺期遣使求救于魏常山王遵,〔雍,于用翻。
使,疏吏翻;下同。
〕魏主珪以散騎侍郎西河張濟為遵從事中郎以報之。
佺期問于濟曰:「魏之伐中山,戎士幾何﹖」濟曰:「四十餘萬。
」〔事見一百八卷孝武太元二十一年。
〕佺期曰:「以魏之強,小羌不足滅也。
且晉之與魏,本為一家,〔謂猗盧救劉琨時也。
〕今既結好,〔好,呼到翻。
〕義無所隐。
此間兵弱糧寡,洛陽之救,恃魏而已。
若其保全,必有厚報;若其不守,與其使羌得之,不若使魏得之。
」〔若楊佺期者,豈可使之扞禦封疆哉!〕濟還報。
八月,珪遣太尉穆崇将六萬騎往救之。
燕遼西太守李朗在郡十年,威行境内,〔燕遼西郡治令支。
〕恐燕主盛疑之,累征不赴。
以其家在龍城,未敢顯叛,陰召魏兵,許以郡降魏;〔降,戶江翻;下同。
〕遣使馳詣龍城,廣張寇勢。
盛曰:「此必詐也。
」召使者诘問,〔诘,去吉翻。
〕果無事實。
監盡滅朗族;丁酉,遣輔國将軍李旱讨之。
初,魏奮武将軍張衮以才謀為魏主珪所信重,委以腹心。
珪問中州士人于衮,衮薦盧溥及崔逞,珪皆用之。
珪圍中山久未下,軍食乏,〔見一百九卷隆安元年。
〕問計于群臣,逞為禦史中丞,對曰:「桑椹可以佐糧;飛鸮食椹而改音,詩人所稱也。
」珪雖用其言,聽民以椹當租,然以逞為侮慢,心銜之。
〔詩:翩彼飛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懷我好音。
注雲:鸮,惡聲之鳥也。
鸮恒惡鳴,今食桑椹,故改其鳴,歸就我以善音。
珪本北人而入中原,故銜逞以為侮慢。
〕秦人寇襄陽,雍州刺史郗恢以書求救于魏常山王遵曰:「賢兄虎步中原。
」珪以恢無君臣之禮,命衮及逞為複書,必貶其主。
衮、逞謂帝為貴主。
珪怒曰:「命汝貶之而謂之『貴主』,何如『賢兄』也!」逞之降魏也,〔見一百九卷隆安元年。
〕以天下方亂,恐無複遺種,〔種,章勇翻。
〕使其妻張氏與四子留冀州,逞獨與幼子赜【嚴:「赜」改「頤」。
】詣平城,〔赜,士革翻。
〕所留妻子遂奔南燕。
珪并以是責逞,賜逞死。
盧溥受燕爵命,侵掠魏郡縣,殺魏幽州刺史封沓幹。
珪謂衮所舉皆非其人,黜衮為尚書令史。
衮乃阖門不通人事,惟手校經籍,歲餘而終。
燕主寶之敗也,中書令、民部尚書封懿降于魏。
珪以懿為給事黃門侍郎、都坐大官。
〔魏官有三都大官:都坐大官、外都大官、内都大都。
坐,徂卧翻。
〕珪問懿以燕氏舊事,懿應對疏慢,亦坐廢于家。
〔珪蓋自疑,以為衣冠之士慢之也。
〕 武威王秃發烏孤醉,走馬傷脅而卒,遺令立長君。
〔長,知兩翻。
〕國人立其弟利鹿孤,谥烏孤曰武王,廟号烈祖。
利鹿孤大赦,徙治西平。
南燕王德遣使說幽州刺史辟闾渾,欲下之;晉氏南渡,僑立幽、冀、青、并四州于江北;秦圍幽州刺史田洛于三阿,是其證也。
孝武太元之季,複取齊地,徙幽、冀二州于齊,是後鎮齊者,率領青、冀二州刺史。
渾領幽州刺史,蓋自北而南,未純為晉臣,使領幽州而鎮廣固也。
說,輸芮翻。
〕渾不從;德遣北地王锺帥步騎二萬擊之。
〔帥,讀曰率。
〕德進據琅邪,徐、衮之民歸附者十餘萬。
德自琅邪引兵而北,以南海王法為兖州刺史,鎮梁父。
〔父,音甫。
〕進攻莒城,守将任安委城走。
德以潘聰為徐州刺史,鎮莒城。
〔莒縣,前漢屬城陽國,後漢屬琅邪,晉分屬東莞郡。
将,即亮翻。
任,音壬。
〕蘭汗之亂,燕吏部尚書封孚南奔辟闾渾,渾表為勃海太守;及德至,孚出降,〔降,戶江翻;下同。
〕德大喜曰:「孤得青州不為喜,喜得卿耳!」遂委以機密。
北地王锺傳檄青州諸郡,谕以禍福。
辟闾渾徙八千餘家入守廣固,遣司馬崔誕戍薄荀【張:「荀」作「苟」。
】固,平原太守張豁戍柳泉;〔薄荀,蓋人姓名,遇亂聚衆保固此地,因以為名。
齊人率謂保聚之地為固。
漢書地理志:北海郡有柳泉侯國,後漢、晉省。
〕誕、豁承檄皆降于德。
渾懼,攜妻子奔魏,德道射聲校尉劉綱追之,及于莒城,斬之。
渾子道秀自詣德,請與父俱死。
德曰:「父雖不忠〔以辟闾渾背燕為不忠。
〕而子能孝。
」特赦之。
渾參軍張瑛為渾作檄,〔瑛,音英。
為,于僞翻。
〕辭多不遜,德執而讓之。
瑛神色自若,徐曰:「渾之有臣,猶韓信之有蒯通。
通遇漢祖而生,〔事見十二卷高祖十一年。
〕臣遭陛下而死,比之古人,竊為不幸耳!」德殺之。
遂定都廣固。
燕李旱行至建安,燕主盛急召之,群臣莫測其故。
九月,辛未,複遣之。
李朗聞其家被誅,〔被,皮義翻。
〕擁二千餘戶以自固;及聞旱還,謂有内變,不複設備,〔複,扶又翻。
〕留其子養守令支,〔應劭曰:令,音鈴;師古曰:音郎定翻。
孟康曰:支,音祗;裴松之其兒翻。
〕自迎魏師于北平。
〔前漢北平郡治平剛,後漢治土垠,晉治徐無,後魏治盧龍。
〕壬子,旱襲令支,克之,遣廣威将軍孟廣平追及朗于無終,斬之。
〔無終,春秋無終子之國,自漢以來,為縣,屬右北平。
劉昫曰:唐薊州玉田縣,漢無終縣地。
〕 秦主興以災異屢見,〔見,賢遍翻。
〕降号稱王,下诏令群公、卿士、将牧、守宰各降一等;〔将,即亮翻。
守,式又翻;下同。
〕大赦,改元弘始。
存問孤貧,舉拔賢俊,簡省法令,清察獄訟,守令之有政迹者賞之,貪殘者誅之,遠近肅然。
冬,十月,甲午,燕中衛将軍衛雙有罪,賜死。
李旱還,聞雙死,懼,棄軍而亡,至闆陉,〔陉,音刑。
〕複還歸罪。
〔複,扶又翻。
〕燕主盛複其爵位,謂侍中孫勍曰:「旱為将而棄軍,罪在不赦。
〔勍,渠京翻。
将,即亮翻。
〕然昔先帝蒙塵,骨肉離心,公卿失節,惟旱以宦者忠勤不懈,始終如一,〔事見上卷二年。
〕故吾念其功而赦之耳。
」 辛恭靖固守百餘日,魏救未至,秦兵拔洛陽,獲恭靖。
恭靖見秦王興,不拜,曰:「吾不為羌賊臣!」興囚之,恭靖逃歸。
自淮、漢以北,諸城多請降,送任于秦。
〔降,戶江翻。
〕 魏主珪以穆崇為豫州刺史,鎮野王。
〔秦既克洛陽,魏置鎮于野王,以備其渡河侵轶。
〕 會稽世子元顯,性苛刻,〔會,工外翻。
〕生殺任意;發東土諸郡免奴為客者,〔奴戶者,有罪沒為官奴;公卿以下至九品官及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占蔭以為客戶,是謂免奴為客。
〕号曰樂屬,〔樂,徒各翻。
〕移置京師,以充兵役,東土嚣然苦之。
孫恩因民心騷動,自海島帥其黨殺上虞令,〔上虞縣,自漢以來屬會稽郡,西北距郡城百餘裡。
帥,讀曰率。
〕遂攻會稽。
會稽内史王凝之,羲之之子也,世奉天師道,〔天師道,即張道陵之所傳也。
會,工外翻。
〕不出兵,亦不設備,日于道室稽颡跪菷。
〔道室,奉道之室也。
稽,音啟。
〕官屬請出兵讨恩,凝之曰:「我已請大道,借鬼兵守諸津要,各數萬,賊不足憂也。
」及恩漸近,乃聽出兵,恩已至郡下。
甲寅,恩陷會稽,凝之出走,恩執而殺之,并其諸子。
凝之妻謝道蘊,奕之女也,聞寇至,舉措自若,命婢肩輿,抽刀出門,手殺數人,乃被執。
〔被,皮義翻。
〕吳國内史桓謙、臨海太守新秦王崇、〔晉書作「新蔡王崇」。
崇,汝南王佑之曾孫,自其祖父以來,嗣新蔡國封。
「秦」,當作「蔡」。
〕義興太守魏隐皆棄郡走。
于是會稽謝針、吳郡陸緕、吳興丘両、〔針,其廉翻。
緕,姑回翻。
両,烏光翻。
〕義興許允之、臨海周冑、永嘉張永等及東陽、新安凡
以為王者之政,莫急盜賊,盜賊須劾捕,故着網、捕二篇。
其輕狡、越城、博戲、假借、不廉、淫侈、踰制,以為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
故所著六篇,皆罪名之制也。
漢蕭何條益事律興、廄、戶三篇,合為九篇。
魏陳群等采漢律,制新律十八篇。
集罪例為刑名,冠于律首。
盜律有劫略、恐猲、和賣買人,科有持質,皆非盜事,分以為劫略律。
賊律有欺謾、詐僞、踰封、矯制,囚律有詐僞、生死,令丙有詐自複免,事類衆多,分為詐律。
賊律有賊伐樹木,殺傷人畜産及諸亡印,金布律有毀傷、亡失縣官财物,分為毀亡律。
囚律有告劾、傳覆,廄律有告反、逮受,科有登聞道辭,分為告劾律。
囚律有系囚、鞠獄、斷獄之法,興律有上獄之事,科有考事、報谳,宜别為篇,分為系訊斷獄律。
盜律有受所監、受财枉法,雜律有假借、不廉,令乙有呵人受錢,科有使者驗賂,其事相類,分為請赇律。
盜律有勃辱、強賊,興律月擅興傜役,具律有出賣,科有擅作修舍事,分為興擅律。
興律有乏傜、稽留,賊律有儲峙不辦,廄律有乏軍、乏興及舊典有奉法不謹、不承用诏書,漢氏施行,不宜複以為法,别為之留律。
秦世舊有廄置、乘傳、副車、食廚,後漢但設騎置,無車馬,而律猶着其文,則為虛設,故除廄律,取其可用合科者為郵驿令。
告劾律上言□事、令以驚事告急與興律烽燧及科令者,以為驚事律。
盜律有還贓畀主,金布律有罰贖入責、以呈黃金為價,科有平庸坐贓事,以為償贓律。
律之初制,無免坐之文,張湯、趙禹始作監臨部主見知故縱之例,其見知而故不舉劾,以贖論;其不見、不知者不坐,科條免坐繁多,宜總為免例,以省科文,故更定以為免坐律。
晉初賈充定法,就漢九章增十一篇,改舊律為刑名法例,辨囚律為告劾、系訊、斷獄,分盜律為請赇、詐僞、水火、毀亡,因事類為衛禁、違制,撰周官為諸侯律,合二十篇。
孔穎達曰:古之贖罪皆用銅,漢始改用黃金,但少其斤兩,令與金相敵。
漢及後魏,贖罪皆用黃金,後魏以金難得,合金一兩,收絹十匹。
今律乃複依古贖銅。
〕此不足以懲惡而利于王府,甚無謂也。
自今皆令立功以自贖,勿複輸金帛。
〔複,扶又翻。
〕 西秦丞相南川宣公出連乞都卒。
〔南川,地名。
宣,谥也。
〕 秦齊公崇、鎮東将軍楊佛嵩寇洛陽,河南太守隴西辛恭靖嬰城固守。
雍州刺史楊佺期遣使求救于魏常山王遵,〔雍,于用翻。
使,疏吏翻;下同。
〕魏主珪以散騎侍郎西河張濟為遵從事中郎以報之。
佺期問于濟曰:「魏之伐中山,戎士幾何﹖」濟曰:「四十餘萬。
」〔事見一百八卷孝武太元二十一年。
〕佺期曰:「以魏之強,小羌不足滅也。
且晉之與魏,本為一家,〔謂猗盧救劉琨時也。
〕今既結好,〔好,呼到翻。
〕義無所隐。
此間兵弱糧寡,洛陽之救,恃魏而已。
若其保全,必有厚報;若其不守,與其使羌得之,不若使魏得之。
」〔若楊佺期者,豈可使之扞禦封疆哉!〕濟還報。
八月,珪遣太尉穆崇将六萬騎往救之。
燕遼西太守李朗在郡十年,威行境内,〔燕遼西郡治令支。
〕恐燕主盛疑之,累征不赴。
以其家在龍城,未敢顯叛,陰召魏兵,許以郡降魏;〔降,戶江翻;下同。
〕遣使馳詣龍城,廣張寇勢。
盛曰:「此必詐也。
」召使者诘問,〔诘,去吉翻。
〕果無事實。
監盡滅朗族;丁酉,遣輔國将軍李旱讨之。
初,魏奮武将軍張衮以才謀為魏主珪所信重,委以腹心。
珪問中州士人于衮,衮薦盧溥及崔逞,珪皆用之。
珪圍中山久未下,軍食乏,〔見一百九卷隆安元年。
〕問計于群臣,逞為禦史中丞,對曰:「桑椹可以佐糧;飛鸮食椹而改音,詩人所稱也。
」珪雖用其言,聽民以椹當租,然以逞為侮慢,心銜之。
〔詩:翩彼飛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懷我好音。
注雲:鸮,惡聲之鳥也。
鸮恒惡鳴,今食桑椹,故改其鳴,歸就我以善音。
珪本北人而入中原,故銜逞以為侮慢。
〕秦人寇襄陽,雍州刺史郗恢以書求救于魏常山王遵曰:「賢兄虎步中原。
」珪以恢無君臣之禮,命衮及逞為複書,必貶其主。
衮、逞謂帝為貴主。
珪怒曰:「命汝貶之而謂之『貴主』,何如『賢兄』也!」逞之降魏也,〔見一百九卷隆安元年。
〕以天下方亂,恐無複遺種,〔種,章勇翻。
〕使其妻張氏與四子留冀州,逞獨與幼子赜【嚴:「赜」改「頤」。
】詣平城,〔赜,士革翻。
〕所留妻子遂奔南燕。
珪并以是責逞,賜逞死。
盧溥受燕爵命,侵掠魏郡縣,殺魏幽州刺史封沓幹。
珪謂衮所舉皆非其人,黜衮為尚書令史。
衮乃阖門不通人事,惟手校經籍,歲餘而終。
燕主寶之敗也,中書令、民部尚書封懿降于魏。
珪以懿為給事黃門侍郎、都坐大官。
〔魏官有三都大官:都坐大官、外都大官、内都大都。
坐,徂卧翻。
〕珪問懿以燕氏舊事,懿應對疏慢,亦坐廢于家。
〔珪蓋自疑,以為衣冠之士慢之也。
〕 武威王秃發烏孤醉,走馬傷脅而卒,遺令立長君。
〔長,知兩翻。
〕國人立其弟利鹿孤,谥烏孤曰武王,廟号烈祖。
利鹿孤大赦,徙治西平。
南燕王德遣使說幽州刺史辟闾渾,欲下之;晉氏南渡,僑立幽、冀、青、并四州于江北;秦圍幽州刺史田洛于三阿,是其證也。
孝武太元之季,複取齊地,徙幽、冀二州于齊,是後鎮齊者,率領青、冀二州刺史。
渾領幽州刺史,蓋自北而南,未純為晉臣,使領幽州而鎮廣固也。
說,輸芮翻。
〕渾不從;德遣北地王锺帥步騎二萬擊之。
〔帥,讀曰率。
〕德進據琅邪,徐、衮之民歸附者十餘萬。
德自琅邪引兵而北,以南海王法為兖州刺史,鎮梁父。
〔父,音甫。
〕進攻莒城,守将任安委城走。
德以潘聰為徐州刺史,鎮莒城。
〔莒縣,前漢屬城陽國,後漢屬琅邪,晉分屬東莞郡。
将,即亮翻。
任,音壬。
〕蘭汗之亂,燕吏部尚書封孚南奔辟闾渾,渾表為勃海太守;及德至,孚出降,〔降,戶江翻;下同。
〕德大喜曰:「孤得青州不為喜,喜得卿耳!」遂委以機密。
北地王锺傳檄青州諸郡,谕以禍福。
辟闾渾徙八千餘家入守廣固,遣司馬崔誕戍薄荀【張:「荀」作「苟」。
】固,平原太守張豁戍柳泉;〔薄荀,蓋人姓名,遇亂聚衆保固此地,因以為名。
齊人率謂保聚之地為固。
漢書地理志:北海郡有柳泉侯國,後漢、晉省。
〕誕、豁承檄皆降于德。
渾懼,攜妻子奔魏,德道射聲校尉劉綱追之,及于莒城,斬之。
渾子道秀自詣德,請與父俱死。
德曰:「父雖不忠〔以辟闾渾背燕為不忠。
〕而子能孝。
」特赦之。
渾參軍張瑛為渾作檄,〔瑛,音英。
為,于僞翻。
〕辭多不遜,德執而讓之。
瑛神色自若,徐曰:「渾之有臣,猶韓信之有蒯通。
通遇漢祖而生,〔事見十二卷高祖十一年。
〕臣遭陛下而死,比之古人,竊為不幸耳!」德殺之。
遂定都廣固。
燕李旱行至建安,燕主盛急召之,群臣莫測其故。
九月,辛未,複遣之。
李朗聞其家被誅,〔被,皮義翻。
〕擁二千餘戶以自固;及聞旱還,謂有内變,不複設備,〔複,扶又翻。
〕留其子養守令支,〔應劭曰:令,音鈴;師古曰:音郎定翻。
孟康曰:支,音祗;裴松之其兒翻。
〕自迎魏師于北平。
〔前漢北平郡治平剛,後漢治土垠,晉治徐無,後魏治盧龍。
〕壬子,旱襲令支,克之,遣廣威将軍孟廣平追及朗于無終,斬之。
〔無終,春秋無終子之國,自漢以來,為縣,屬右北平。
劉昫曰:唐薊州玉田縣,漢無終縣地。
〕 秦主興以災異屢見,〔見,賢遍翻。
〕降号稱王,下诏令群公、卿士、将牧、守宰各降一等;〔将,即亮翻。
守,式又翻;下同。
〕大赦,改元弘始。
存問孤貧,舉拔賢俊,簡省法令,清察獄訟,守令之有政迹者賞之,貪殘者誅之,遠近肅然。
冬,十月,甲午,燕中衛将軍衛雙有罪,賜死。
李旱還,聞雙死,懼,棄軍而亡,至闆陉,〔陉,音刑。
〕複還歸罪。
〔複,扶又翻。
〕燕主盛複其爵位,謂侍中孫勍曰:「旱為将而棄軍,罪在不赦。
〔勍,渠京翻。
将,即亮翻。
〕然昔先帝蒙塵,骨肉離心,公卿失節,惟旱以宦者忠勤不懈,始終如一,〔事見上卷二年。
〕故吾念其功而赦之耳。
」 辛恭靖固守百餘日,魏救未至,秦兵拔洛陽,獲恭靖。
恭靖見秦王興,不拜,曰:「吾不為羌賊臣!」興囚之,恭靖逃歸。
自淮、漢以北,諸城多請降,送任于秦。
〔降,戶江翻。
〕 魏主珪以穆崇為豫州刺史,鎮野王。
〔秦既克洛陽,魏置鎮于野王,以備其渡河侵轶。
〕 會稽世子元顯,性苛刻,〔會,工外翻。
〕生殺任意;發東土諸郡免奴為客者,〔奴戶者,有罪沒為官奴;公卿以下至九品官及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占蔭以為客戶,是謂免奴為客。
〕号曰樂屬,〔樂,徒各翻。
〕移置京師,以充兵役,東土嚣然苦之。
孫恩因民心騷動,自海島帥其黨殺上虞令,〔上虞縣,自漢以來屬會稽郡,西北距郡城百餘裡。
帥,讀曰率。
〕遂攻會稽。
會稽内史王凝之,羲之之子也,世奉天師道,〔天師道,即張道陵之所傳也。
會,工外翻。
〕不出兵,亦不設備,日于道室稽颡跪菷。
〔道室,奉道之室也。
稽,音啟。
〕官屬請出兵讨恩,凝之曰:「我已請大道,借鬼兵守諸津要,各數萬,賊不足憂也。
」及恩漸近,乃聽出兵,恩已至郡下。
甲寅,恩陷會稽,凝之出走,恩執而殺之,并其諸子。
凝之妻謝道蘊,奕之女也,聞寇至,舉措自若,命婢肩輿,抽刀出門,手殺數人,乃被執。
〔被,皮義翻。
〕吳國内史桓謙、臨海太守新秦王崇、〔晉書作「新蔡王崇」。
崇,汝南王佑之曾孫,自其祖父以來,嗣新蔡國封。
「秦」,當作「蔡」。
〕義興太守魏隐皆棄郡走。
于是會稽謝針、吳郡陸緕、吳興丘両、〔針,其廉翻。
緕,姑回翻。
両,烏光翻。
〕義興許允之、臨海周冑、永嘉張永等及東陽、新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