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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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鼐及諸将佐俱令立功贖罪。

    今賊已多集糧饷、火藥于嶽州,或仍應困取及作何進發?貝勒察尼等速定議以聞。

     丙申,巡撫張朝珍請安置降兵于内地,上不許。

    朝珍奏:各路軍前投誠官兵,撥臣标效力者甚衆。

    其間臧否莫辨,請以臣标投誠效力各弁并嗣後自軍前發來官兵,令分布安插于江南、河南内地。

    上谕:今值剿撫并用之時,若以見在武昌投降官兵安置江南、河南,恐後此來歸者将疑畏不前。

    大将軍順承郡王、貝勒察尼等其勿令若輩聚處,随宜分布安置于湖廣諸處,俾各得所。

     臣謹按:投誠官兵,本皆附賊之人;一旦勢蹙,乃始來歸。

    雖其中傾心效順者固多,而稔惡未悛、圖為不靖者亦自不少。

    必處置得宜,始可以潛消奸狡之萌,開廣招徕之路。

    張朝珍昧于事理,請安插降兵于内地;皇上以無故遷移,已至者必将自疑,欲降者或困之中沮。

    若令聚處一方,又恐叢集生奸,緻煩誅戮,有乖好生之德。

    乃命王、貝勒等随宜分布,毋使群居;仍安置于湖廣諸處,俾各得所。

    于是,反側者鹹安、輸誠者益衆。

    蓋皇上措理之方、安輯之道,無事不盡善如此也。

     十一月己亥,诏授侍讀學士李光地為學士。

    将軍拉哈達奏:海賊斷江東橋等處,阻截援兵。

    有泉州守制在籍侍讀學士李光地遣人至臣軍中,為大兵鄉導,由漳平縣朝天嶺小路入安溪縣;光地複遣人沿途修通險阻,接濟軍需。

    光地身目前迎大兵,文臣為國盡勞,可否議叙?上谕:李光地當閩地變亂之初,不肯從逆,具疏遣人密陳機宜,殚竭忠貞。

    今又遣人迎接大兵,指引道路,平險隘、治浮橋、饋食物饷軍、率民兵備辦糧米供給兵衆口糧,矢志滅賊,實心為國,深為可嘉。

    其從優授為學士。

     诏予投誠官員俸。

    大将軍順承郡王勒爾錦言:先後投誠僞官及房縣來歸之僞總兵何以敬等,雖授紮以示鼓舞,而止食兵糧,生計難給。

    上谕:何以敬等慕化來歸,宜令得所以勵來者,其悉予半俸。

     甲辰,命侍郎禅塔海等監修嶽州戰船。

    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奏:臣今奉命進征,其船艘仍前修造或宜停罷,統候睿裁。

    上谕:簡親王前言茶陵、攸縣水陸俱達衡州諸處,亟宜預造船艦以備,故特遣侍郎禅塔海等前往監造。

    今觀所奏如此,足知從前初未詳審,草率具奏;宜俟事平察議。

    禅塔海可以所備物料運至武昌,監修嶽州損壞戰艦。

     丁未,敕總督董衛國等速平餘寇。

    上谕兵部:總督董衛國率師赴廣信剿賊已三月餘,曾否撲滅,迄今尚未報聞。

    總督、提督,封疆大吏;楊一豹等乃廣信一帶山谷小寇耳,宜即為掃除。

    總督董衛國、提督許貞,其速靖餘寇,各還駐所。

     辛亥,命遣官招撫陷賊官員兵民。

    上谕議政王等:吳逆既殒,賊心震動;宜遣吳三桂原屬人員,前往招撫。

    山東按察使何毓秀等十員内,擇數人量加職銜、給以敕書,發大将軍安親王、簡親王、順承郡王、貝勒察尼、公圖海、将軍穆占、莽依圖軍前,或徑令彼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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