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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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招撫,或聽其遣人先通音問、然後身往招徕。

    其公議發遣。

    倘有濟于事,仍量功大小,從優議叙。

    于是議政王等列毓秀等名具奏,上乃加山東按察使何毓秀太常寺卿、工部郎中張光嶽太仆寺卿、奉天府治中佟啟聖通政使司左通政、安丘縣知縣胡端通政使司左參議、行人司行人崔啟元鴻胪寺卿、武鄉縣知縣齊漳通政使司左參議,各赍敕谕往諸路大将軍軍前招撫陷賊官員兵民。

    敕曰:自逆賊吳三桂煽亂以來,所在官民多被誘惑;故陷身賊中,莫能自拔。

    朕已洞悉情形,屢頒敕谕廣示招徕,開其自新之路。

    今逆首吳三桂已伏天誅,念在彼脅從文武官員兵民人等皆朕赤子,素受國家恩養,必非甘心從逆。

    或志存忠義,遲回待時;或勢被迫驅,無由歸化:朕甚憫馬。

    茲特命爾等赍敕往陝西大将軍、長沙大将軍、嶽州大将軍、征南大将軍、揚威大将軍、荊州大将軍等軍前,特行招撫。

    爾等曩在滇、黔素多親識,易于開導,必相信從;須宣布德音,相機勸谕,務令陷賊人員翻然悔悟,争先來歸。

    有密謀内應、擒斬賊渠及率領兵民獻城納款者,俱赦其前罪,論功叙錄,加恩安插,俾令得所。

    煌煌谕旨,朕不食言。

    爾等奉茲委任,務須殚心籌劃,勿失事機。

    或親身徑前招撫,或先遣人谕曉、後乃親往,俱同各将軍等會議酌量而行。

    若招撫成功,量功大小,從優議叙加恩。

    爾等其勉圖報效,以副朕定亂安民至意。

     大将軍貝勒察尼奏舟師敗賊于陸石口。

    十月二十二日,僞将軍杜輝、巴養元、姜義乘船二百五十艘犯陸石口,将軍鄂鼐等率師分擊,敗之;獲其船,斬賊無算。

    至二十九日,署副都統葉儲赫等複率師進擊嶽州,破賊衆萬餘,斬首甚衆。

     甲寅,敕大将軍貝勒察尼等水陸圍嶽州。

    察尼等奏:賊艘雖兩番出城取糧,據降人雲:取到之糧,僅支十一月。

    頃賊船悉出,意在疏通饷道,犯我柳林嘴,鏖戰移時;繼而僞将軍等率衆五千于高家廟渡江,犯我陸石口營。

    臣因增遣署前鋒統領杭奇率兵赴陸石口,俾禦賊之出求糧者。

    上谕:嶽州乃湖南咽喉,如嶽州克複,則常德、長沙之賊斷難屯踞;蕩平之績,指日可期。

    今湖水漸涸,賊船難出,故由陸路奮死來犯;苟糧無缺乏,豈肯如此累出沖突耶!以風濤之險,船艦将士雖有傷折;然賊急迫之形已着,貝勒察尼等速宜水陸圍逼,務期克複。

     庚申,調兵益大将軍貝勒察尼軍。

    先是,察尼奏:舟師泊湖以來,頻經出戰,炮多壞損;請發江南發貢子母等炮一千,送至嶽州。

    又以君山、高家廟陸地設營,請調荊州水營總兵官張忠并标兵赴嶽。

    上皆從之。

    至是,又奏:今湖水漸涸、陸地漸出,我兵營伍隔絕,恐賊潛通饋饷;請增發滿漢兵。

    議政王等議:不準行。

    上谕:困取嶽州,關系重要。

    據報賊糧将絕,宜以閑地滿兵量調。

    嶽州大将軍安親王遣赴永興每佐領兵二人,已經撤還;今長沙事機稍緩,可發每佐領兵或二人、或三人赴嶽州。

    江西總督董衛國标下官兵選調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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