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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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臣一員往鎮永興、或親往鎮守,酌可而行。

     乙醜,削副都統德業立等職,留任圖功。

    先是,賊乘船自嶽州赴湘陰取糧米、火藥,副都統德業立、提督周蔔世等駐扁山不行擒獲,俾賊逸出;已而賊船由扁山入嶽州,彼等又不邀擊,縱之入城。

    将軍鄂鼐等以聞。

    上谕:以如許錢糧造成船艦、調集諸路官兵,水陸并進以圍嶽州;乃賊船沖出,既不行阻禦,竟緻逸出!及其入城,以如許舟師,何以不行邀擊,任意縱入?大将軍貝勒察尼其嚴察明白具奏。

    至是,察尼奏言:德業立、周蔔世等特率一百三十船截剿茲賊,賊僅二十餘船,未能獲其一艘;畏縮怯懦,縱賊入城。

    議政王等議:德業立、周蔔世等應革職充伍,令軍前效力。

    上谕:德業立、周蔔世等本宜如議處分;但值剿賊之際,可俱革職留任,效力贖罪。

    鄂鼐總統舟師、身為主将,乃用庸懦之徒,緻誤大事;事平之日,從重議處。

     丙寅,尚之信請開海禁,上不許。

    之信奏:剿除海逆,亟需船艘;其如公帑方匮,勢難營造。

    請暫開海禁,許商民造船由廣州至瓊州,采捕自便;則臣得藉商船大創海寇,由廣海海陵、龍門一帶進取,以收搗巢之功。

    上谕:向因尚之信言粵東雖已底定,鄭逆仍踞廈門,宜申海禁,以絕亂萌;故準舊界,嚴行禁戢。

    今若開海禁、令商民采捕自便,恐奸徒乘此與賊交通,侵擾邊海人民,亦未可定;海禁不可輕開。

    其鼓勵地方官員捐助造船,備征剿之用。

     丁卯,授尚之信為奮武大将軍。

    初,将軍莽依圖奏言:進定廣西,亟需厚集兵力。

    見在綠旗之兵,有名而無實。

    臣思平南親王尚之信練習戎行,器械整備;請調赴梧州統轄官兵,委以平粵之責,與臣等協謀而行,實于大事有濟。

    上命尚之信會同将軍額楚、總督金光祖、巡撫金儁等定議以聞。

    至是,之信奏:臣向以逆賊偏注永興,恐都統王國棟不能制敵,拟于九月初旬親徃策應。

    頃聞吳三桂已死、永興賊遁,今湖南勢如瓦解,取之甚易;臣當進定廣西。

    上谕:乘此逆賊驚擾之時,大兵亟宜前進,剿撫并用,綏定疆圉。

    授平南親王尚之信為奮武大将軍,統兵赴永興、郴州諸處,會合大将軍簡親王、将軍穆占等并力同心,以圖進取。

    将軍莽依圖、額楚、傅宏烈、總督金光祖等各駐本汛,相度機宜,規定廣西。

    應給尚之信敕印,準滿洲大将軍、王等例,遣内閣官員赍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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