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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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侍郎禅塔海造船于茶陵。

    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奏:茶陵、攸縣水陸俱通衡州,諸處宜造戰船及小沙船百艘備用。

    議政王等議如所請,令勸勉紳衿百姓輸助,速行營造。

    上谕:造船事關緊要,令刑部侍郎禅塔海于江南動支正項錢糧:備藥炮及需用器物,前赴茶陵諸處督理修造。

    前尚書伊桑阿帶徃造船官員,仍令皆徃。

     丁巳,大将軍康親王傑書奏泉州圍解。

    時,傑書遣署副都統禅布等進剿海逆,兩路夾擊;遂敗賊衆,恢複惠安,解泉州圍。

    是日,福建巡撫吳興祚奏:敗賊于白鴿嶺,複永春、德化等縣,賊渠劉國軒等悉遁。

    随遣官兵擊海賊,敗之于赤澳諸處,沈燒賊船六千餘,斬六千餘級。

     辛酉,敕将軍穆占等遣兵守永興。

    先是,穆占奏:因華善等至郴州,永興賊遁;故臣未赴永興,遣副都統保住、總兵官趙應奎、署副都統雅秦等各以所部兵從華善往守,撤臣所部前鋒護軍甲兵及漢軍綠旗兵盡還郴州休息軍馬,以候谕旨。

    已而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奏:臣聞上三旗内府佐領兵三百人未發永興,因檄詢華善等。

    華善等言:此兵至郴州,皆願軍前效力;穆占遂留之。

    以臣所遣之兵,華善不啟臣知,竟留穆占軍前,穆占亦不以留兵之事聞之于臣。

    倘遇警急有所調發,亦皆如此,恐誤軍事。

    嗣後華善之兵,或聽穆占調遣、或聽臣調遣,伏候睿裁。

    上谕;簡親王方剿撫逆寇之際,穆占盡撤其屬兵,茶陵、攸縣、安仁諸處所存兵每佐領不足七人;大将軍安親王每佐領兵二人複遣還長沙,緻簡親王兵力單弱。

    遇有調遣,穆占又相去甚遠,誠難應時即至。

    今簡親王赴安仁相機進剿,其所部兵當聽随宜調遣。

    簡親王所發官兵,穆占并未商酌,任意留之,不合!其内府佐領兵三百人,仍令發回。

    至永興地方,本令穆占、簡親王協同鎮守。

    今若止令簡親王兵駐守,倘簡親王相機前進,或逆賊來犯,恐兵力單弱,關系匪輕。

    其令穆占、簡親王協議,各酌遣官兵共守永興。

    今逆賊吳三桂已死,正急宜剿撫之會。

    穆占、簡親王其凜遵谕旨,同心合力,以圖濟事。

    已而,喇布複奏:華善、多諾俱已降黜,永興見缺統帥,因授内大臣阿密達揚威将軍印,以誇蘭大碩塔、阿進泰等副之,遣往駐鎮。

    上谕:簡親王既赴安仁,參贊不可無人,阿密達仍與簡親王偕徃。

    永興去郴州不遠,況穆占前奏郴州别付一大臣鎮守,以便親赴永興;宜令穆占或選彼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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