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論說第五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論《路史》說若木君費之妄
《史紀》載舜命益之詞曰:“咨爾費”,是以費為伯益之名矣。
《竹書紀年》稱:“費侯伯益”,是以費為伯益之國矣。
兩說相歧,莫能定一。
羅氏哓哓辨伯益、伯翳為二人,今曰伯翳封費,據《竹書》乎,則合益、翳為一,顯與己說矛盾。
不據《竹書》乎,則羅氏生趙宋之世,去唐虞遠之又遠,安從知之然此猶依違之說,不足深诘。
而伯益之子若木,則凡在《路史》以前諸書,若《百家譜》、《廣韻》、《姓纂》、《唐書》之屬,靡不雲封徐者,而羅氏忽自立一說,曰若木事夏,襲翳之封,誰告之則必有執《史記》以相難者。
《史》曰: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
二曰若木,實費氏。
又曰若木玄孫曰費昌。
是蓋羅氏之所本,夫《史》固以費為名者也,羅氏方以為國,何得反據《史記》且由《史》說觀之,費為國名,将無鳥俗亦國名耶實費氏者,是言費氏之所自出,非若木即費氏也。
正如楚國芈姓,史明載為周成王封熊繹之日,而《帝系》及《世本》叙陸終之子季連曰”是為芈姓,亦是言芈姓所自出耳。
或曰費昌、費仲,若木支子之後,所謂以王父字氏者;或曰即是徐國之君,徐為國名而費為君号,若楚為國名而熊為君号者然;或曰益封費,益子若木封徐,而益他子有襲費封者,費昌、費仲其後也。
然年代荒遠,不可周知,費之果為國名為人名費昌、費仲果為徐國君為費國君或非國君而為氏費之人皆莫能決,而若木襲費封,則斷斷乎為羅氏之臆說而無疑也。
又按《墨子》雲:夏後開使蜚廉折金于山。
或謂蜚廉即大廉,蜚與費通,據此則即從《竹書》,以費為國,其嗣君亦當是大廉,安得漫無考索,而以若木為費君耶! 第二,論《路史》說夏王封調于徐之妄 若木封徐之說,雖始見于齊、梁以後書,然記載之筆,衆口同聲,則必有所由本。
特書缺有間,無從知其原始耳。
今羅氏既辟衆說,以若木為費國繼統之君,然則安從而有徐國乎于是特地為徐造始封之君曰調,造始封之爵曰伯,造始封之時曰夏,大書特書之曰:“其立于淮者為嬴氏。
”按其文義,似所謂調,乃若木之後也者,又似非若木之後也者,又似嬴氏是始于調也者,遁辭遊說,真可謂離奇而恍惚矣。
而世之妄人為徐氏譜者,遂私造世系,于夏初則大書調名,以為始封之祖。
故餘每閱徐氏譜,凡有調名者,即棄去弗覽。
童時作《月湖徐氏家乘》,即已疑之,然不敢辟之,以為泌既作書,豈敢白日夢呓,創立名号因故附載其說于下,乃積十餘年而此疑始豁然解也。
《水經徐縣注》曰:《地理志》曰:臨淮郡,漢武帝元狩五年置,治徐縣。
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國也。
夫但曰“徐調國”,則未知其為夏封欤商封欤周封欤确鑿之曰:夏世有調,已為大妄。
《地理志》非他,班固《漢書》之《地理志》也。
泌既著書立說,據《水經注》為文,宜取其所引原書略考之。
《地理志》曰:“臨淮郡,武帝元狩六年置,莽曰淮平。
又曰:縣二十九,徐,故國,盈姓,至春秋時,徐子章禹為楚所滅。
莽曰:徐調。
”是正與改黎縣為黎治,莒縣、陳縣為莒陵、陳陵,郢縣、驺縣為郢亭、驺亭之屬同,一紛更可笑。
若“調”為徐始封之君,則“治”與“陵”與“亭”,皆将為五國分茅之祖耶泌胡不據而改正之既考原書,複取《水經注》覆視之,則“王莽更之曰淮平”為句,“縣曰徐調”為句,而“國也”二字,或誤或衍,或有脫文,皆不待智而博者,始能知之,而乃略不加察,遂據訛本,自造三代典故,其鹵莽若此。
武英殿刻《水經注》,是改正之曰:“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故徐國也。
”注曰:近刻脫“故徐”二字。
而趙氏一清校《水經注》曰《漢書地理志》曰:徐,故國,莽曰徐調。
《寰宇記》引《班志》雲:故徐國也。
此文“徐調”下落“故徐”字,精明詳慎,真熙朝儒者之言。
又按:王冰《黃帝經序》稱:黃帝九子,二曰金天,封荊,三曰挈,封青。
四曰青陽,封徐。
夫挈者,摯之誤也,金天、摯、青陽,同是一人即是。
第三,論王逸說周宣封于徐之謬 《松高》之詩曰:“虋虋申伯,王缵之事。
于邑于謝,南國是式。
”又曰:“申伯番番,既入于謝。
”謝也,非徐也。
謝為申國封内之境,宣王命召伯城謝,使居之,故曰“于邑于謝。
”又曰“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
”謝者,城邑也,非封國也。
《漢地理志》:南陽郡,有縣三十六,其首曰宛,故申伯國。
有屈申城。
而其支縣曰棘陽,棘陽東北有謝城,地去徐之在淮泗間者甚遠,豈得混而一之《易林》大畜之中孚:“周公禱,謝。
”“謝”字與“安甯如故”“故”字為韻;左思《魏都賦》:“慎墨而謝”,“謝”字與“神蕊形茹”“茹”字為韻,蓋古者徐、謝二字音近,故有此誤。
齊、魯、韓詩未亡時,或有作“既入于徐”者,然不過詩之異文,而即據為典要,王氏之疏矣。
且申侯爵而姜姓,徐子爵而嬴姓,此其謬誤無待深論。
第四,論偃王名号 以誕為名,據之《竹書》,無可疑者。
偃王之稱,周秦人無解之者。
而生号當時所無,自當從王逸說,以偃為谥。
《竹書紀年》稱:“費侯伯益”,是以費為伯益之國矣。
兩說相歧,莫能定一。
羅氏哓哓辨伯益、伯翳為二人,今曰伯翳封費,據《竹書》乎,則合益、翳為一,顯與己說矛盾。
不據《竹書》乎,則羅氏生趙宋之世,去唐虞遠之又遠,安從知之然此猶依違之說,不足深诘。
而伯益之子若木,則凡在《路史》以前諸書,若《百家譜》、《廣韻》、《姓纂》、《唐書》之屬,靡不雲封徐者,而羅氏忽自立一說,曰若木事夏,襲翳之封,誰告之則必有執《史記》以相難者。
《史》曰: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
二曰若木,實費氏。
又曰若木玄孫曰費昌。
是蓋羅氏之所本,夫《史》固以費為名者也,羅氏方以為國,何得反據《史記》且由《史》說觀之,費為國名,将無鳥俗亦國名耶實費氏者,是言費氏之所自出,非若木即費氏也。
正如楚國芈姓,史明載為周成王封熊繹之日,而《帝系》及《世本》叙陸終之子季連曰”是為芈姓,亦是言芈姓所自出耳。
或曰費昌、費仲,若木支子之後,所謂以王父字氏者;或曰即是徐國之君,徐為國名而費為君号,若楚為國名而熊為君号者然;或曰益封費,益子若木封徐,而益他子有襲費封者,費昌、費仲其後也。
然年代荒遠,不可周知,費之果為國名為人名費昌、費仲果為徐國君為費國君或非國君而為氏費之人皆莫能決,而若木襲費封,則斷斷乎為羅氏之臆說而無疑也。
又按《墨子》雲:夏後開使蜚廉折金于山。
或謂蜚廉即大廉,蜚與費通,據此則即從《竹書》,以費為國,其嗣君亦當是大廉,安得漫無考索,而以若木為費君耶! 第二,論《路史》說夏王封調于徐之妄 若木封徐之說,雖始見于齊、梁以後書,然記載之筆,衆口同聲,則必有所由本。
特書缺有間,無從知其原始耳。
今羅氏既辟衆說,以若木為費國繼統之君,然則安從而有徐國乎于是特地為徐造始封之君曰調,造始封之爵曰伯,造始封之時曰夏,大書特書之曰:“其立于淮者為嬴氏。
”按其文義,似所謂調,乃若木之後也者,又似非若木之後也者,又似嬴氏是始于調也者,遁辭遊說,真可謂離奇而恍惚矣。
而世之妄人為徐氏譜者,遂私造世系,于夏初則大書調名,以為始封之祖。
故餘每閱徐氏譜,凡有調名者,即棄去弗覽。
童時作《月湖徐氏家乘》,即已疑之,然不敢辟之,以為泌既作書,豈敢白日夢呓,創立名号因故附載其說于下,乃積十餘年而此疑始豁然解也。
《水經徐縣注》曰:《地理志》曰:臨淮郡,漢武帝元狩五年置,治徐縣。
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國也。
夫但曰“徐調國”,則未知其為夏封欤商封欤周封欤确鑿之曰:夏世有調,已為大妄。
《地理志》非他,班固《漢書》之《地理志》也。
泌既著書立說,據《水經注》為文,宜取其所引原書略考之。
《地理志》曰:“臨淮郡,武帝元狩六年置,莽曰淮平。
又曰:縣二十九,徐,故國,盈姓,至春秋時,徐子章禹為楚所滅。
莽曰:徐調。
”是正與改黎縣為黎治,莒縣、陳縣為莒陵、陳陵,郢縣、驺縣為郢亭、驺亭之屬同,一紛更可笑。
若“調”為徐始封之君,則“治”與“陵”與“亭”,皆将為五國分茅之祖耶泌胡不據而改正之既考原書,複取《水經注》覆視之,則“王莽更之曰淮平”為句,“縣曰徐調”為句,而“國也”二字,或誤或衍,或有脫文,皆不待智而博者,始能知之,而乃略不加察,遂據訛本,自造三代典故,其鹵莽若此。
武英殿刻《水經注》,是改正之曰:“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故徐國也。
”注曰:近刻脫“故徐”二字。
而趙氏一清校《水經注》曰《漢書地理志》曰:徐,故國,莽曰徐調。
《寰宇記》引《班志》雲:故徐國也。
此文“徐調”下落“故徐”字,精明詳慎,真熙朝儒者之言。
又按:王冰《黃帝經序》稱:黃帝九子,二曰金天,封荊,三曰挈,封青。
四曰青陽,封徐。
夫挈者,摯之誤也,金天、摯、青陽,同是一人即是。
第三,論王逸說周宣封于徐之謬 《松高》之詩曰:“虋虋申伯,王缵之事。
于邑于謝,南國是式。
”又曰:“申伯番番,既入于謝。
”謝也,非徐也。
謝為申國封内之境,宣王命召伯城謝,使居之,故曰“于邑于謝。
”又曰“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
”謝者,城邑也,非封國也。
《漢地理志》:南陽郡,有縣三十六,其首曰宛,故申伯國。
有屈申城。
而其支縣曰棘陽,棘陽東北有謝城,地去徐之在淮泗間者甚遠,豈得混而一之《易林》大畜之中孚:“周公禱,謝。
”“謝”字與“安甯如故”“故”字為韻;左思《魏都賦》:“慎墨而謝”,“謝”字與“神蕊形茹”“茹”字為韻,蓋古者徐、謝二字音近,故有此誤。
齊、魯、韓詩未亡時,或有作“既入于徐”者,然不過詩之異文,而即據為典要,王氏之疏矣。
且申侯爵而姜姓,徐子爵而嬴姓,此其謬誤無待深論。
第四,論偃王名号 以誕為名,據之《竹書》,無可疑者。
偃王之稱,周秦人無解之者。
而生号當時所無,自當從王逸說,以偃為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