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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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景帝末年,募求天下遺書,藏之秘府。

     魯共王壞孔子故宅,得古文科鬥《尚書》、《孝經》、《論語》等書。

     武帝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

     成帝使谒者陳農求天下遺書,诏光祿大夫劉向等校定,每一書畢,向辄條其篇目,據其指意,錄而奏之。

     光武中興,日不暇給,而入洛之書二千餘兩,後于東觀及仁壽閣集新書,校書郎班固、傳毅等典掌焉。

     明帝大會諸儒于白虎觀,考詳同異,連月乃罷。

     靈帝诏諸儒正定五經,刊于石碑,為古文、篆、隸三體書法,樹之學門。

     魏道武命郡縣大收書籍,悉送平城。

     隋文帝分遣使人搜讨異本,每書一卷,賞絹一匹,校寫既定,本即歸主。

     炀帝于東都觀文殿東、西廂,構屋貯書,東屋藏甲乙,西屋藏丙丁。

     唐貞觀中魏征、虞世南、顔師古繼為秘書監,請購天下書,選五品以上子孫工書者為書手繕寫,藏于内庫,以宮人掌之。

     玄宗幸東都,議借民間異本傳錄,及還京師,遷書東宮麗正殿,置修書院于著作院,歲給紙墨筆材。

    元載為相,奏以千錢購書一卷,又命拾遺、苗發等使江淮括訪。

     後唐莊宗同光中,募民獻書,及三百卷,授以試銜;其選調之官,每百卷減一選。

     明宗長興中,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印賣之。

     後漢乾祐中,禮部郎司徒調請開獻書之路,凡儒學之士、衣冠舊族,有以三館亡書來上者,計其卷帙,賜之金帛,數多者授秩。

     周世宗銳意求訪,凡獻書者悉加優賜,以誘緻之。

    民間之書傳寫舛誤,乃選常參官校雠刊正,令于卷末署其名銜焉。

     宋太祖乾德四年,下诏購募亡書。

    三禮涉弼、三傳彭幹、學究朱載等皆詣阙獻書,合千二百二十八卷,诏分置書府,弼等并賜以科名。

    閏八月,又诏史館,凡吏民有以書籍來獻,當視其篇目,館中所無者,收之,獻書人送學士院試問吏理,堪任職官者,具以名聞。

     太宗太平興國初,構崇文院以藏書,院之東廊為昭文書庫,南廊為集賢書庫,西廊分經史子集四庫,為史館書庫,謂之六庫。

    九年,又诏以館閣所阙書中外購募,有以亡書來上,及三百卷,當議甄錄酬獎;餘第卷帙之數,等級優賜;不願送官者,借本寫畢還之。

     仁宗嘉祐中,诏中外士庶并許上館閣阙書,卷支絹一匹,五百卷與文資官。

     神宗熙甯中,成都府進士郭友直及其子大亨獻書三千七百七十九卷,得秘閣所無者五百三卷,诏官大亨為将作監主簿。

     徽宗宣和中,诏令郡縣谕旨訪求秘書,許士民以家藏書所在自陳,不以卷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舉秘書省以聞,聽旨遞進,可備收錄,當優與支賜,或有所■〈宀兌〉未示見之書,有足觀采,即命以官議加崇獎,給還。

    于是,榮州助教張頤所進二百二十五卷,李東一百六十卷,皆系阙遺,诏賜頤進士出身,東補迪功郎。

    又取到王闡、張宿等家藏書,以三館秘閣書目比對,所無者凡六百五十八部,二千四百一十七卷,悉善本,比前後所進書數稍多,诏闡補承務郎,宿補迪功郎。

     高宗渡江,獻書有賞,故官家藏,或命就錄鬻者,悉市之。

    又令監司、郡守各谕所部,悉上送官,多者優賞。

    又複置補寫所,令秘書省提舉掌求遺書,定獻書賞格。

     元世祖至元庚辰,以許衡言,遣使至杭州等處取在官書籍,版刻至京師。

     我太祖高皇帝于至正丙午秋命求遺書。

     太宗文皇帝遷都北京,敕翰林院南京文淵閣所貯古今一切書籍,自一部至有百部以上,各取一部送京。

     牛弘購求遺書,劉炫遂造僞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後事覺,坐除名。

     秦始皇三十四年,燒詩書百家語。

     按:秦焚書,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說者謂:“《易》以蔔筮傳,若藥醫惟《素難》最古,其次《本草》,雖稱《黃帝》,然皆漢人以後之書,不知先秦所遺者,今果何書耶?” 本朝丘文莊公濬有言:“長生邊陲者,慣戰而耐苦,不徒為國,而亦各自為其家。

    ”皆通論也。

     河入中國,古今異宜,後世講河事者,非一家,總之,文多實少,故罕成迹。

    惟有費才力、費日月以俟其自定而已。

    《禹貢》曰:“浚川。

    ”《孟子》曰:“水由地中行。

    ”此二言者,古今不可易之定理也。

    後世之明于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