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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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細民為弱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

    今按《楊士奇傳》,士奇子稷居鄉,嘗侵暴殺人,言官交劾,朝廷不加法,以其章示士奇。

    又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乃下之理。

    士奇以老病在告,天子不忍傷其意,降诏慰免,士奇感泣,遂不起。

    是時士奇方為首相,而其子至為言官所劾,平民所控,則其肆虐已極可知也。

    又《梁儲傳》,儲子次摅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人楊端争民田,端殺田主,次摅遂滅端家二百餘人。

    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

    《朝野異聞錄)又載,次摅最好束人臂股或陰莖,使急迫而以針刺之,血縷高數尺,則大叫稱快。

    此尤可見其恣虐之大概矣。

    《焦芳傳》,芳治第宏麗,治作勞數郡,是數郡之民皆為所役。

    又《姬文允傳》,文允宰滕縣,白蓮賊反,民皆從亂,文允問故,鹹曰禍由董二。

    董二者,故延綏巡撫董國光子,居鄉暴橫,民不聊生,故被虐者至甘心從賊,則其肆毒更可知也。

    又《琅琊漫抄》載,松江錢尚書治第,多役鄉人,磚甓亦取給于役者。

    有老傭後至,錢責之,對曰:“某擔自黃瀚墳,路遠,故遲耳。

    ”錢益怒,答曰:“黃家墳亦吾所築,其磚亦取自舊家,勿怪也。

    ”此又鄉官役民故事也。

    其後昆山顧秉謙附魏忠賢,得入閣,忠賢敗,秉謙家居,昆民焚掠其家,秉謙竄漁舟以免。

    (《秉謙傳》)時秉謙已失勢,其受侮或不足為異。

    至如宜興周延儒方為相,陳于泰方為翰林,二家子弟暴邑中,宜興民至發延儒祖墓,又焚于泰、于鼎廬。

    (《祁彪佳傳》)王應熊方為相,其弟應熙橫于鄉,鄉人詣阙擊登聞鼓,列狀至四百八十餘條,贓一百七十餘萬,其肆毒積怨于民可知矣。

    溫體仁當國,唐世濟為都禦史,皆烏程人,其鄉人盜太湖者以兩家為奧主,兵備馮元捕得其魁,則世濟族子也。

    (《元傳》)是鄉官之族且庇盜矣。

    又有投獻田産之例,有田産者,為奸民籍而獻諸勢要,則悉為勢家所有。

    天順中,曾為山東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閑田,獻諸戚畹,斷還民。

    (見《李棠傳》)河南瀕黃河淤地,民就墾,奸民指為周王府屯場,獻王邀賞,王辄據而有之。

    原傑請罪獻者,并罪受者。

    (《原傑傳》)又《戒庵漫筆》,萬曆中,嘉定青浦間有周星卿,素豪俠。

    一寡婦薄有赀産,子方幼,有侄陰獻其産于勢家,勢家方坐樓船鼓吹至閱莊,星卿不平,糾強有力者突至索鬥,乃懼而去。

    訴于官,會新令韓某頗以扶抑為己任,遂直其事。

    此亦可見當時獻産惡習,此一家因周星卿及韓令得直,其他小民被豪占而不得直者,正不知凡幾矣。

    由斯以觀,民之生于我朝者,何其幸也! 按鄧茂七之亂,其俗佃人送租至田主家,茂七倡其侪毋送,令田主自往受租。

    田主訴于縣官,官遣巡檢往攝,茂七殺弓兵數人,遂反,陷二十餘州縣。

    後大舉剿之,始滅。

    (事具《丁傳》。

    )此亦可見激變之由。

    然惡佃恃強,辄敢拒官倡亂,此風亦不可開。

    是在長民者禁勢家之欺淩,又懲奸民之兇悍,則兩得其平,不至滋事矣。

     ○吏役至大官 《梁景傳》,天順八年,修隆善寺。

    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卿任道遜等以書碑亦進秩。

    王诏上疏切谏。

    工匠授官,已濫觞于此。

    正德初,劉健等疏中,有畫史工匠濫授官職,多至數百人,豈可不罷。

    (《健傳》)劉瑾擅權,《通鑒纂要》成,誣諸翰林纂修官謄寫不謹,皆被譴,而命文華殿書辦張駿等改謄。

    駿擢至禮部尚書,他授京卿者又數人,裝潢匠役亦授官秩。

    (見《瑾傳》。

    )世宗時匠役徐杲以營造擢官工部尚書,其屬冒太仆少卿、苑馬卿以下職銜者以百數。

    (《李芳傳》)又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亦以中官請,悉授職。

    (《胡世甯傳》) ○海外諸番多内地人為通事 《明史外國傳》,洪熙時,黃岩民周來保、龍岩民鐘普福逃入日本,為之鄉導,犯樂清。

    成化四年,日本貢使至,其通事三人,自言敝塔波人,為賊所掠,賣與日本,今請便道省祭,許之。

    五年,琉球貢使蔡景言祖父本福建南安人,為琉球通事,擢長史,乞封贈其父母,不許。

    十四年,禮部奏言,琉球所遣使多閩中逋逃罪人,專貿中國之貨,以擅外番之利。

    時有閩人謝文彬入暹羅國,仕至坤嶽,猶天朝學士也,充貢使來朝,下之吏。

    正德三年,滿剌加入貢,其通事亞劉本江西人蕭明舉,負罪逃入其國,随貢使來,尋伏誅。

    五年,日本使臣宋素卿本鄞縣朱氏子,名缟,幼習歌唱,倭使悅之,缟叔澄因鬻焉,至是充使至蘇州,與澄相見。

    又琉球王左長史朱輔本江西饒州人,仕其國多年,年八十餘,彼國貢使偕來,奏明許其緻仕還鄉。

    又佛郎機貢使内有火者亞三,夤緣江彬,得侍帝側,自言本華人,為番所使,後伏誅。

    萬曆中,有漳州人王姓者,為氵孛呢國那督,華言尊官也。

    又有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勾荷蘭人,賄稅使高き,求借澎湖為互市之地。

    此皆内地民闌入外番之明據,然猶未至結隊聚黨也。

    三佛齊國為爪哇所占,改名舊港,閩、粵人多據之,至數千家,有廣東人陳祖義為頭目,群奉之。

    又嘉靖末,廣東大盜張琏為官軍所逐,後商人至舊港,見琏為市舶長,漳、泉人多附之,猶中國市舶官雲。

    又呂宋地近閩,閩人商販其國者至數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

    後佛郎機奪其國,多逐歸,留者悉被侵辱。

    (以上俱見《明史外國傳》。

    )是内地民人且有千百為群,家于外番者矣。

    及嘉靖中,倭寇之亂,先有閩人林汝美、李七、許二誘日本倭劫海上,(《七修類稿》)繼有汪直、葉碧川、王清溪、謝和等據五島,煽諸倭入寇,又有徐海、陳東、麻葉等偕倭人巢柘林、乍浦等處劫掠,(《胡宗憲傳》)内地亡命者附之,如蕭顯、沈南山、葉明等,實繁有徒,凡十年而亂始定。

    (《七修類稿》)是奸民不惟向外番滋事,且引外番為内地害矣。

    (《鄭曉傳》謂,倭寇中國,奸民利倭賄為之鄉道,以故倭入所據營砦,皆得要害,盡知官兵虛實。

    倭恃漢人為耳目,漢人以倭為牙爪。

    ) ○嘉靖中倭寇之亂 明祖定制,片闆不許入海。

    承平日久,奸民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國,私來互市。

    閩人李光頭、歙人許棟踞甯波之雙嶼,為之主,勢家又護持之。

    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

    負直者脅将吏捕之,故洩師期令去。

    期他日償,他日負如初,倭大怨,益剽掠。

    朱纨為浙撫,訪知其弊,乃革渡船,嚴保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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