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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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則相世芳等二十七人,工部則趙儒等十五人,大理之屬則毋德純等十一人,俱跪伏左順門。

    帝命中官谕退,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

    ”自辰至午,凡再傳谕猶不起。

    帝大怒,遣錦衣官先執為首者豐熙等八人系獄。

    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衆皆哭,聲震阙廷。

    帝益怒,命收四品以下官。

    明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杖死,熙、慎、元正俱谪戍。

    (《何孟春傳》)而帝本生父興獻帝卒稱皇考。

    同一伏阙,而從違各異,固由憲宗仁厚,世宗剛決,性各不同,然亦以所争典禮有當有不當也。

    慈懿本英宗正後,禮宜葬,憲宗特以生母故欲别葬,其事本不順于理,故群臣争而周太後亦心折,遂得如禮。

    世宗生于孝宗崩後二年,孝宗初未立為子,而欲使之考孝宗,而抹其本生之親,情理皆不協,故愈争而愈激成事變也。

    說見《大禮之議》條内。

     ○正德中谏南巡受杖百官 成化、嘉靖兩次伏阙,固屬大案,而正德中百官谏南巡被杖之多,亦不減此二案也。

    武宗南巡诏下,員外郎夏良勝、主事萬潮、博士陳九川連疏谏,而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先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一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疏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疏又繼之。

    帝與諸幸臣大怒,遂令良勝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

    而大理寺正周叙等十人,行人司餘廷瓒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辂等疏又上。

    帝益怒,并下诏獄。

    跪午門者,晚亦系獄,晨出暮入,累累若重囚。

    佥事張英且肉袒戟刃于胸,囊土數升,當跸道跪哭,即自刺血流出。

    衛士奪其刃,送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耳。

    诏杖八十,死。

    舒芬等百七人跪既畢,各杖三十。

    良勝等六人及叙、廷瓒、大辂各杖五十。

    餘三十人,各杖四十。

    有死者。

    (《良勝傳》)然是時南巡之行究因群臣之谏而止,其後南巡,則又自宸濠之變借為詞耳。

     ○明代文人不必皆翰林 唐、宋以來,翰林尚多書畫醫蔔雜流,其清華者,惟學士耳。

    至前明則專以處文學之臣,宜乎一代文人盡出于是。

    乃今曆數翰林中以詩文著者,惟程敏政、李東陽、吳寬、王鏊、康海、王九思、陸深、楊慎、焦、陳仁錫、董其昌、錢福、錢謙益、張溥、金聲、吳偉業耳。

    其次則夏、張泰、羅、王維祯、王淮、晏铎、王廷陳、王韋、陳沂、袁、黃輝、袁宗道,雖列《文苑傳》中,姓氏已不甚著。

    而一代中赫然以詩文名者,乃皆非詞館。

    如李夢陽、何景明、王世貞、李攀龍,世所稱四大家,皆部郎及中書舍人也。

    其次如徐祯卿、邊貢、楊循吉、柯維骐、王慎中、唐順之、田汝成、皇甫氵孝兄弟、王世懋、袁中道、曹學、鐘惺、李日華、陳際泰,亦皆部曹及行人博士也。

    其名稱稍次,而亦列《文苑傳》者,儲、鄭善夫、陸師道、高叔嗣、蔡汝楠、陳束、梁有譽、宗臣、徐中行、吳國倫、王志堅,亦皆部曹及中書行人也。

    顧、王圻、李濂、茅坤、歸有光、胡友信、屠隆、袁宏道、王惟儉,則并非部曹而皆知縣矣,然此猶進士出身也。

    若祝允明、唐寅、黃省曾、瞿九思、李流芳、譚元春、艾南英、章世純、羅萬藻,則并非進士而舉人矣。

    并有不由科目而才名傾一時者,王绂、沈度、沈粲、劉溥、文征明、蔡羽、王寵、陳、周天球、錢、謝榛、盧丹、徐渭、沈明臣、餘寅、王犀登、俞允文、王叔承、沈周、陳繼儒、婁堅、程嘉燧,或諸生,或布衣山人,各以詩文書畫表見于時,并傳及後世。

    回視詞館諸公,或轉不及焉,其有愧于翰林之官多矣。

     ○明中葉才士傲誕之習 《明史文苑傳》,吳中自祝允明、唐寅輩,才情輕豔,傾動流輩,放誕不羁,每出名教外。

    今按諸書所載,寅慕華虹山學士家婢,詭身為仆得娶之,後事露,學士伏哆資奁,締為姻好。

    (《朝野異聞錄》)文征明書畫冠一時,周、徽諸王争以重寶為贈。

    (《玉堂叢語》)甯王宸濠慕寅及征明,厚币延緻,征明不赴,寅徉狂脫歸。

    (《明史文苑傳》)又桑悅為訓導,學使者召之,吏屢促,悅怒曰:“天下乃有無耳者!”期以三日始見,僅長揖而已。

    王廷陳知裕州,有分巡過其地,稍淩挫之,廷陳怒,即散遣吏卒,禁不得隻應,分巡者窘而去,于是監司相戒勿入裕州。

    康德涵六十生日,召名妓百人為百年會,各書小令付之,使送諸王府,皆厚獲。

    謝榛為趙穆王所禮,王命賈姬獨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詞,歌罷,即飾姬送于榛。

    大河南北無不稱謝榛先生者。

    (俱見《稗史彙編》。

    )此等恃才傲物,斥也不羁,宜足以取禍,乃聲光所及,到處逢迎,不特達官貴人傾接恐後,即諸王亦以得交為幸,若惟恐失之。

    可見世運升平,物力豐裕,故文人學士得以跌蕩于詞場酒海間,亦一時盛事也。

     ○明仕宦僭越之甚 鄢懋卿恃嚴嵩之勢,總理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其按部嘗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

    (見《嚴嵩傳》。

    )張居正奉旨歸葬,藩臬以上皆跪迎,巡方禦史為之前驅。

    真定守錢普創為坐輿,前軒後室,旁有兩庑,各立一童子給使令,凡用舁夫三十二人。

    所過牙盤上食,味逾百品,猶以為無下箸處。

    普,無錫人,能為吳馔,居正甘之,曰:“吾至此始得一飽。

    ”于是吳人之能庖者,召募殆盡。

    (《居正傳》) ○擅撻品官 唐時大吏有擅杖官吏之弊,明制已革除,然權勢在手,亦竟有違例肆威者。

    王來為參政,以公事杖死縣令不職者十餘人。

    (《來傳》)陳懷鎮四川,笞佥事柴震。

    (《懷傳》)雍泰為山西按察使,太原府尹珍不避道,泰責之不服,泰竟笞之。

    珍訴于朝,下泰獄,釋之。

    泰巡撫宣府,參将李稽坐事畏劾,乞受杖,泰以大杖決之,稽奏泰淩虐。

    (《泰傳》)黃澤為浙江布政使,鹽運使丁不避道,澤撻之,為所奏下獄。

    (《澤傳》)副都禦史周铨以私撼撻禦史,諸禦史共劾之,遂下铨獄。

    (《铨傳》)巡鹽禦史祝徽、巡按禦史畢佐周皆擅撻指揮使。

    崇祯帝以指揮秩崇,非禦史可撻,下部稽典制,禦史無撻指揮例,都禦史陳于廷引巡撫提問四品武職敕書對,帝以比拟不倫,斥之。

    (《于廷傳》)是故事本無擅撻品官之例,而威柄在手,辄肆行之,亦可見是時仕宦之橫也。

     ○明鄉官虐民之害 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

    而缙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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