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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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至元十三年,瀛國公降,年六歲。
至元二十五年,瀛國學佛于土番,年十八歲。
延七年,順帝生之歲,瀛國公年五十。
計其年歲,亦不懸殊。
作史者縱不便确指其故,而于明宗後《邁來的傳》,何妨略見其由瀛國公歸于明宗之源委,所謂疑以傳疑也。
乃并不書,豈以其不經耶?然《南史》梁武帝納東昏妃,七月生豫章王綜,亦未嘗不書也。
○守節絕域 《元史》,伊勒默色(舊名月裡麻思。
)使宋,被囚于長沙飛虎寨,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使于海都,亦被留二十八年乃歸。
俱見各本傳。
○郝經昔班帖木兒 奇聞駭見之事,流傳已久,在古未必真,而後人仿之,竟有實有其事者。
蘇武雁書,事本烏有,特常惠教漢使者,謂天子射上林,得武系帛書于雁足,使匈奴不得匿武耳。
而元時郝經使宋,被拘于真州,日久買一雁,題帛書系其足,放去。
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之,以進世祖。
其詩雲:“霜落風高恣所如,歸期回首是春初。
上林天子援弓繳,窮海累臣有帛書。
”後題“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獲者弗殺,國信大使郝經書于真州忠勇軍營新館。
”後經竟得歸國,卒于途。
是蘇武雁書之事虛,而郝經雁書之事實也。
程嬰、公孫杵臼存趙氏孤之事,本《史紀》采無稽之談,以新聽聞,未必實有其事也。
而元順帝時,有昔班帖木兒者,在趙王位下,其妻嘗保育趙王。
後部落滅裡滅叛,欲殺趙王。
昔班帖木兒與妻謀,以己子觀音奴服王服,居宮内,夜半夫妻二人衛趙王遁去。
賊至,遂殺觀音奴,而趙王得免。
事聞,授昔班帖木兒同知河東宣慰司,其妻剌八哈敦雲中郡夫人,觀音奴亦贈同知大同路事,仍旌其門。
是嬰、杵臼存趙氏孤之事猶虛,而昔班帖木兒夫妻存趙王之事實也。
《元史》各有傳。
郝經事人猶或知之,昔班帖木兒事則鮮知者,故摘書于此。
(案《宋史》,侯延廣在襁褓時,遭王景崇之難,乳母劉氏以己子代延廣死,劉氏行丐,抱延廣至京師,還其祖侯益。
此又與嬰、杵臼之事相類,而出于一婦人,尤為甚難。
) ○元初用兩國狀元 王鹗本金正大元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仕至尚書左右司郎中。
金亡将被殺,元将張柔聞其名,救之,館于家,後薦于世祖,擢翰林學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
宋留夢炎本四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鹹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德元年,官右丞相,兼樞密使,又為江東西、湖南北宣撫大使。
國亡,遁去。
入元亦為翰林學士承旨。
是兩國狀元俱為元所用也。
○縱囚 縱囚事已見《陔餘叢考》,今又得數事。
《後漢書戴封傳》,封為西華令,有囚四百餘人當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克期日,皆無違者。
《三國志賈逵傳》,曹操征蜀,先遣逵至斜谷觀形勢。
道逢水衡載囚數十車,逵以軍事急,辄究重者一人,餘皆放之。
此則竟行縱遣,不複治罪者。
《晉書範廣傳》,廣為堂邑令,劉榮坐劾當死,家有老母,廣聽歸省,榮如期而返。
縣堂失火,榮脫械救火,畢,還自著械。
又《喬智明傳》,智明為隆慮令,部人張兌為父報仇,母老而身無子,智明憫之,令其妻入獄,并陰縱之。
或勸之逃。
兌曰:“有君如此,何忍累之。
”《宋史戚綸傳》,綸知太和縣,每歲時必與獄囚約,放歸祀其先,皆如期返。
《元史》本紀,世祖至元十年,诏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八月内至大都者赦之。
至期凡赦死罪二十二人。
(亦見《王盤傳》。
)陳天祥知壽昌府,冬至日,放囚還家,約三日來歸獄,囚如期至,乃白宣慰司盡縱之。
(《陳天祥傳》) ○元封乳母及其夫 乳母之貴,無有過于元魏者。
蓋魏制,子為皇太子,其母必先賜死,故登極後,反以乳母為保太後,其崇奉與皇太後無二也。
唐哀帝封爾婆楊氏号昭儀,王氏郡夫人。
中書奏乳母古無封夫人及内職之例,漢順帝以乳母宋氏為山陽君,安帝以乳母王氏為野王君,當時朝議已非之。
今宜賜楊氏号安聖君,王氏号福聖君,第二王氏号康聖君。
是唐制乳母之封尚有限制,元代則不惟乳母封夫人,并其夫亦得封。
世祖封皇子燕王乳母趙氏為豳國夫人,其夫鞏德祿封德育公。
成宗封乳母楊氏為趙國安翼夫人。
武宗封乳母夫壽國公楊燕家奴開府儀同三司。
仁宗封乳母夫楊德榮為雲國公。
英宗封乳母忽秃台定襄郡夫人,其夫阿來定襄郡王,谥忠愍。
(以上皆見本紀。
)文宗封乳母夫為營郡王。
(見《虞集傳》。
)哈嗎爾(舊名哈麻。
)母為甯宗乳母,故其父圖噜(舊名秃魯。
)封冀國公,加太尉。
(見《哈麻傳》。
) ○安南王居漢陽 至元二十二年征安南,其王陳日ピ遁。
日ピ弟陳益稷率其本宗與妻子來降,诏封為安南國王,賜符印,居于漢陽。
二十七年入觐,遂遙授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仁宗初,益稷又入朝,謂:“臣自世祖時來歸,賜漢陽田五百頃,俾終餘年。
今臣年垂七十,而有司拘臣田,就食無所。
”帝亟命還其田。
天曆二年卒,文宗賜谥忠懿。
○老爺同寅臬司 世呼官長曰老爺,稱同僚曰同寅,按察使曰臬司,其來已久,然不見于記載。
惟《元史董搏霄傳》,搏霄營于南皮,毛貴兵猝至,問搏霄曰:“汝為誰?”答曰:“我董老爺也。
”遂被殺。
此“老爺”之見于正史者也。
宋元中,除呂公著右仆射,制詞雲:“被遇先帝,嘗入贊于樞庭。
暨予沖人,遂同寅于政路。
”南宋慶元中,餘端禮除右丞相,制詞雲:“迄予嗣曆之初,尤藉同寅之助。
”是“同寅”者,乃君臣同敬雲爾,非以稱同官也。
及黃震《謝黃提舉啟》有雲:“托故老以旁詢,賴同寅而再葺。
”又《宋史趙希怿傳》,韓胄敗後,同寅有坐胄黨者,諸酥霜敢舉,希怿獨舉之。
此則以同寅屬同官,南宋時已有此稱。
《元史商挺傳》,帝謂挺曰:“卿在關中有治效,而毀言日至,豈同寅中有阻卿者耶?”又《拜降傳》,同寅有貪穢者,拜降抗章劾之。
此“同寅”之見于正史者也。
《宋史李韶傳》韶父文饒為司理參軍,嘗曰:“吾司臬多陰德,後當有興者。
”《孫子秀傳》,提點浙西刑獄,兼知常州,子秀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司臬事。
是刑官稱可臬,亦起于南宋。
又《元史伊克台伊爾丹傳》,(舊名奕赫抵雅爾丁。
)為建康道廉訪使,始視事,有獄具陳庭下,皆前官創制者,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何用此也。
”此“臬司”之見于正史者也。
(《元史朵兒隻傳》,朵兒隻年少為學士,同寅如郭貫等諸老,皆器重之。
) ○牛腹療重傷 布紮爾(舊名布智兒。
)從征回回,身中數矢,悶絕。
太祖命剖一牛,納布紮爾于腹,浸熱血中,移時遂蘇。
郭寶玉從讨契丹遺族,胸中流矢,太祖命剖牛腹納其中,少頃乃蘇。
李庭攻沙洋新城,中炮墜城下,矢又貫胸,氣垂絕,巴延命剖水牛腹,納其中乃活。
俱見各本傳。
謝睦歡從攻西京,被三矢,仆城下,太宗命人拔其矢,刳牛腸,裸而納諸牛腹中,良久乃蘇,見《謝仲溫傳》。
此蒙古治重傷法,蓋借生氣以續命也。
○忍痛 《北史》,魏長生子彥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笑自若。
歐《五代史》,苌從{艹間}中流矢,镞入骨,工無良藥,欲鑿其骨出之,從{艹間}便令鑿之。
工遲疑不忍下,從{艹間}趣之,左右皆若不勝其苦,而從{艹間}自若。
《元史》,張榮為流矢貫眦,拔之不出,令人以足抵額而拔出之,神色自若。
趙實喇(舊名趙匣剌。
)與宋兵戰,镞入右肩不出,主将取死囚,其肩,視骨節,知淺深可出,即為鑿其創,拔镞出之,實喇神色不動,俱見各本傳。
○牛皮船 《元史》,石抹案隻攻宋叙州,江不得渡,乃聚軍中牛皮,作渾脫及皮船乘之,奪其渡口。
又宋兵屯萬州,汪世顯從上流鼓革舟襲破之。
俱見各本傳。
○彌勒佛謠言 順帝至正十一年,韓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
江淮愚民多信之,果寇賊蜂起,遂至國亡。
然此謠不自至正中起也。
順帝至元三年,汝甯獻所獲棒胡,有彌勒佛小旗、紫金印、量天尺。
而泰定帝時,又先有息州民趙醜斯、郭菩薩等倡謠言,謂彌勒佛當有天下。
有司以聞,命河南行省鞫治之。
是彌勒佛之謠已久播民間矣。
蓋亂之初起,不拔其根株,遂至蔓延而不可救,皆法令玩弛之所緻也。
○賈魯治河 至正四年,河決白茅堤及金堤,被淹者幾遍山東全省,浸淫及于河間,為患者凡七八年。
會脫脫為相,專任賈魯治之。
十一年四月,诏發民夫十五萬,軍二萬,以是月起工,十一月告成,河複故道。
其勞績具見歐陽玄所著《河平碑》。
凡疏、、塞之方,及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弋、用ㄌ之法,至今治河者猶莫不遵用,其心力之專精可謂至矣。
然賈魯後四百餘年以來,河之為患又百出而不窮。
則以魯但救之于既潰決之後,而未潰決之前,如何使之常由地中行,不至潰決,則未計及也。
河之所以潰決者,以其挾沙而行,易于停積,以緻河身日高,海口日塞,惟恃兩邊堤岸為之障束,一遇盛漲,兩堤之間不能容受,則必沖破而泛濫不可制。
今欲使河身不高,海口不塞,則莫如開南北兩河,互相更換。
一則尋古來曹、濮、開、滑、大名、東平北流故道,合漳、沁之水,入會通河,由清滄出海。
一則就現在南河大加疏,别開新路出海。
是謂南北兩河。
然非兩河并用,亦非兩役并興也。
兩河并用,則河流弱而沙益易停,欲河之通轉速河之塞。
兩役并興,則騷及數省,延及數年,欲河之治而轉或啟民之亂。
所謂開兩河者,雖有兩河,而行走仍隻用一河,每五十年一換。
如行北河,将五十年,則預南河,屆期驅黃水而南之,其北河入口之處亟為堵閉,不使一滴入北。
及行南河,将五十年,亦預北河,屆期驅黃水而北之,其南河入口之處亦亟堵閉,不使一滴入南。
如此更番替代,使洶湧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則自無潰決之患。
即河工官員兵役亦可不設,蘆皆土方埽木之費亦可不用,但令督撫就近照管,自保無虞。
此雖千古未有之創論,實萬世無患之長策也。
舍此不圖,而徒歲歲修防,年年堵築,正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病終不去。
無論遇有潰決,所費不赀,即一二年偶獲安流,而歲修仍不下數十萬,以五十年計算,正不知幾千百萬。
與其以如許金錢空擲于橫流,何如為此經久無患之計乎!或謂地勢北高南下,既已南徙,必難挽使北流。
此不然也。
中國地之高下在東西,不在南北。
如果北高南下,則自神禹導河以來,何以數千年不南徙,直至宋始徙乎?豈南方之地從前本高,至宋而忽下乎?迩年河決,受害之地多在北而不在南,則非北高南下可知也。
宋之南徙,蓋亦因北河淤高,不得不别尋出路耳。
今南河亦淤高矣,高則仍使北流,是亦窮變通久之會也。
又或謂挽使北流,将不利于漕運。
此亦非也。
漕運所資黃水者,隻洪澤下流,由楊家莊上至宿遷草壩數十裡耳。
現在黃河以北之運河,本月南旺分注七分之水以資浮送,不藉黃水倒灌也。
而洪澤之水,至楊家莊則仍如故,果移黃水北去,南旺之水自可直下楊家莊,與洪澤之水相接,糧艘仍可通行,此南路之無礙于漕運也。
臨清以北之會通河,本屬運道,增入黃水,或慮其不能容,則于濱、棣、清滄一帶,尋九河故道,多分支流,使易于出海,則河流迅駛,糧艘益得遄行,此北路之無礙漕運也。
區區之見,頗自謂有一得之愚,或取其言而行之,當有一勞永逸之利耳。
案至元十三年,瀛國公降,年六歲。
至元二十五年,瀛國學佛于土番,年十八歲。
延七年,順帝生之歲,瀛國公年五十。
計其年歲,亦不懸殊。
作史者縱不便确指其故,而于明宗後《邁來的傳》,何妨略見其由瀛國公歸于明宗之源委,所謂疑以傳疑也。
乃并不書,豈以其不經耶?然《南史》梁武帝納東昏妃,七月生豫章王綜,亦未嘗不書也。
○守節絕域 《元史》,伊勒默色(舊名月裡麻思。
)使宋,被囚于長沙飛虎寨,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使于海都,亦被留二十八年乃歸。
俱見各本傳。
○郝經昔班帖木兒 奇聞駭見之事,流傳已久,在古未必真,而後人仿之,竟有實有其事者。
蘇武雁書,事本烏有,特常惠教漢使者,謂天子射上林,得武系帛書于雁足,使匈奴不得匿武耳。
而元時郝經使宋,被拘于真州,日久買一雁,題帛書系其足,放去。
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之,以進世祖。
其詩雲:“霜落風高恣所如,歸期回首是春初。
上林天子援弓繳,窮海累臣有帛書。
”後題“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獲者弗殺,國信大使郝經書于真州忠勇軍營新館。
”後經竟得歸國,卒于途。
是蘇武雁書之事虛,而郝經雁書之事實也。
程嬰、公孫杵臼存趙氏孤之事,本《史紀》采無稽之談,以新聽聞,未必實有其事也。
而元順帝時,有昔班帖木兒者,在趙王位下,其妻嘗保育趙王。
後部落滅裡滅叛,欲殺趙王。
昔班帖木兒與妻謀,以己子觀音奴服王服,居宮内,夜半夫妻二人衛趙王遁去。
賊至,遂殺觀音奴,而趙王得免。
事聞,授昔班帖木兒同知河東宣慰司,其妻剌八哈敦雲中郡夫人,觀音奴亦贈同知大同路事,仍旌其門。
是嬰、杵臼存趙氏孤之事猶虛,而昔班帖木兒夫妻存趙王之事實也。
《元史》各有傳。
郝經事人猶或知之,昔班帖木兒事則鮮知者,故摘書于此。
(案《宋史》,侯延廣在襁褓時,遭王景崇之難,乳母劉氏以己子代延廣死,劉氏行丐,抱延廣至京師,還其祖侯益。
此又與嬰、杵臼之事相類,而出于一婦人,尤為甚難。
) ○元初用兩國狀元 王鹗本金正大元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仕至尚書左右司郎中。
金亡将被殺,元将張柔聞其名,救之,館于家,後薦于世祖,擢翰林學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
宋留夢炎本四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鹹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德元年,官右丞相,兼樞密使,又為江東西、湖南北宣撫大使。
國亡,遁去。
入元亦為翰林學士承旨。
是兩國狀元俱為元所用也。
○縱囚 縱囚事已見《陔餘叢考》,今又得數事。
《後漢書戴封傳》,封為西華令,有囚四百餘人當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克期日,皆無違者。
《三國志賈逵傳》,曹操征蜀,先遣逵至斜谷觀形勢。
道逢水衡載囚數十車,逵以軍事急,辄究重者一人,餘皆放之。
此則竟行縱遣,不複治罪者。
《晉書範廣傳》,廣為堂邑令,劉榮坐劾當死,家有老母,廣聽歸省,榮如期而返。
縣堂失火,榮脫械救火,畢,還自著械。
又《喬智明傳》,智明為隆慮令,部人張兌為父報仇,母老而身無子,智明憫之,令其妻入獄,并陰縱之。
或勸之逃。
兌曰:“有君如此,何忍累之。
”《宋史戚綸傳》,綸知太和縣,每歲時必與獄囚約,放歸祀其先,皆如期返。
《元史》本紀,世祖至元十年,诏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八月内至大都者赦之。
至期凡赦死罪二十二人。
(亦見《王盤傳》。
)陳天祥知壽昌府,冬至日,放囚還家,約三日來歸獄,囚如期至,乃白宣慰司盡縱之。
(《陳天祥傳》) ○元封乳母及其夫 乳母之貴,無有過于元魏者。
蓋魏制,子為皇太子,其母必先賜死,故登極後,反以乳母為保太後,其崇奉與皇太後無二也。
唐哀帝封爾婆楊氏号昭儀,王氏郡夫人。
中書奏乳母古無封夫人及内職之例,漢順帝以乳母宋氏為山陽君,安帝以乳母王氏為野王君,當時朝議已非之。
今宜賜楊氏号安聖君,王氏号福聖君,第二王氏号康聖君。
是唐制乳母之封尚有限制,元代則不惟乳母封夫人,并其夫亦得封。
世祖封皇子燕王乳母趙氏為豳國夫人,其夫鞏德祿封德育公。
成宗封乳母楊氏為趙國安翼夫人。
武宗封乳母夫壽國公楊燕家奴開府儀同三司。
仁宗封乳母夫楊德榮為雲國公。
英宗封乳母忽秃台定襄郡夫人,其夫阿來定襄郡王,谥忠愍。
(以上皆見本紀。
)文宗封乳母夫為營郡王。
(見《虞集傳》。
)哈嗎爾(舊名哈麻。
)母為甯宗乳母,故其父圖噜(舊名秃魯。
)封冀國公,加太尉。
(見《哈麻傳》。
) ○安南王居漢陽 至元二十二年征安南,其王陳日ピ遁。
日ピ弟陳益稷率其本宗與妻子來降,诏封為安南國王,賜符印,居于漢陽。
二十七年入觐,遂遙授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仁宗初,益稷又入朝,謂:“臣自世祖時來歸,賜漢陽田五百頃,俾終餘年。
今臣年垂七十,而有司拘臣田,就食無所。
”帝亟命還其田。
天曆二年卒,文宗賜谥忠懿。
○老爺同寅臬司 世呼官長曰老爺,稱同僚曰同寅,按察使曰臬司,其來已久,然不見于記載。
惟《元史董搏霄傳》,搏霄營于南皮,毛貴兵猝至,問搏霄曰:“汝為誰?”答曰:“我董老爺也。
”遂被殺。
此“老爺”之見于正史者也。
宋元中,除呂公著右仆射,制詞雲:“被遇先帝,嘗入贊于樞庭。
暨予沖人,遂同寅于政路。
”南宋慶元中,餘端禮除右丞相,制詞雲:“迄予嗣曆之初,尤藉同寅之助。
”是“同寅”者,乃君臣同敬雲爾,非以稱同官也。
及黃震《謝黃提舉啟》有雲:“托故老以旁詢,賴同寅而再葺。
”又《宋史趙希怿傳》,韓胄敗後,同寅有坐胄黨者,諸酥霜敢舉,希怿獨舉之。
此則以同寅屬同官,南宋時已有此稱。
《元史商挺傳》,帝謂挺曰:“卿在關中有治效,而毀言日至,豈同寅中有阻卿者耶?”又《拜降傳》,同寅有貪穢者,拜降抗章劾之。
此“同寅”之見于正史者也。
《宋史李韶傳》韶父文饒為司理參軍,嘗曰:“吾司臬多陰德,後當有興者。
”《孫子秀傳》,提點浙西刑獄,兼知常州,子秀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司臬事。
是刑官稱可臬,亦起于南宋。
又《元史伊克台伊爾丹傳》,(舊名奕赫抵雅爾丁。
)為建康道廉訪使,始視事,有獄具陳庭下,皆前官創制者,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何用此也。
”此“臬司”之見于正史者也。
(《元史朵兒隻傳》,朵兒隻年少為學士,同寅如郭貫等諸老,皆器重之。
) ○牛腹療重傷 布紮爾(舊名布智兒。
)從征回回,身中數矢,悶絕。
太祖命剖一牛,納布紮爾于腹,浸熱血中,移時遂蘇。
郭寶玉從讨契丹遺族,胸中流矢,太祖命剖牛腹納其中,少頃乃蘇。
李庭攻沙洋新城,中炮墜城下,矢又貫胸,氣垂絕,巴延命剖水牛腹,納其中乃活。
俱見各本傳。
謝睦歡從攻西京,被三矢,仆城下,太宗命人拔其矢,刳牛腸,裸而納諸牛腹中,良久乃蘇,見《謝仲溫傳》。
此蒙古治重傷法,蓋借生氣以續命也。
○忍痛 《北史》,魏長生子彥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笑自若。
歐《五代史》,苌從{艹間}中流矢,镞入骨,工無良藥,欲鑿其骨出之,從{艹間}便令鑿之。
工遲疑不忍下,從{艹間}趣之,左右皆若不勝其苦,而從{艹間}自若。
《元史》,張榮為流矢貫眦,拔之不出,令人以足抵額而拔出之,神色自若。
趙實喇(舊名趙匣剌。
)與宋兵戰,镞入右肩不出,主将取死囚,其肩,視骨節,知淺深可出,即為鑿其創,拔镞出之,實喇神色不動,俱見各本傳。
○牛皮船 《元史》,石抹案隻攻宋叙州,江不得渡,乃聚軍中牛皮,作渾脫及皮船乘之,奪其渡口。
又宋兵屯萬州,汪世顯從上流鼓革舟襲破之。
俱見各本傳。
○彌勒佛謠言 順帝至正十一年,韓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
江淮愚民多信之,果寇賊蜂起,遂至國亡。
然此謠不自至正中起也。
順帝至元三年,汝甯獻所獲棒胡,有彌勒佛小旗、紫金印、量天尺。
而泰定帝時,又先有息州民趙醜斯、郭菩薩等倡謠言,謂彌勒佛當有天下。
有司以聞,命河南行省鞫治之。
是彌勒佛之謠已久播民間矣。
蓋亂之初起,不拔其根株,遂至蔓延而不可救,皆法令玩弛之所緻也。
○賈魯治河 至正四年,河決白茅堤及金堤,被淹者幾遍山東全省,浸淫及于河間,為患者凡七八年。
會脫脫為相,專任賈魯治之。
十一年四月,诏發民夫十五萬,軍二萬,以是月起工,十一月告成,河複故道。
其勞績具見歐陽玄所著《河平碑》。
凡疏、、塞之方,及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弋、用ㄌ之法,至今治河者猶莫不遵用,其心力之專精可謂至矣。
然賈魯後四百餘年以來,河之為患又百出而不窮。
則以魯但救之于既潰決之後,而未潰決之前,如何使之常由地中行,不至潰決,則未計及也。
河之所以潰決者,以其挾沙而行,易于停積,以緻河身日高,海口日塞,惟恃兩邊堤岸為之障束,一遇盛漲,兩堤之間不能容受,則必沖破而泛濫不可制。
今欲使河身不高,海口不塞,則莫如開南北兩河,互相更換。
一則尋古來曹、濮、開、滑、大名、東平北流故道,合漳、沁之水,入會通河,由清滄出海。
一則就現在南河大加疏,别開新路出海。
是謂南北兩河。
然非兩河并用,亦非兩役并興也。
兩河并用,則河流弱而沙益易停,欲河之通轉速河之塞。
兩役并興,則騷及數省,延及數年,欲河之治而轉或啟民之亂。
所謂開兩河者,雖有兩河,而行走仍隻用一河,每五十年一換。
如行北河,将五十年,則預南河,屆期驅黃水而南之,其北河入口之處亟為堵閉,不使一滴入北。
及行南河,将五十年,亦預北河,屆期驅黃水而北之,其南河入口之處亦亟堵閉,不使一滴入南。
如此更番替代,使洶湧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則自無潰決之患。
即河工官員兵役亦可不設,蘆皆土方埽木之費亦可不用,但令督撫就近照管,自保無虞。
此雖千古未有之創論,實萬世無患之長策也。
舍此不圖,而徒歲歲修防,年年堵築,正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病終不去。
無論遇有潰決,所費不赀,即一二年偶獲安流,而歲修仍不下數十萬,以五十年計算,正不知幾千百萬。
與其以如許金錢空擲于橫流,何如為此經久無患之計乎!或謂地勢北高南下,既已南徙,必難挽使北流。
此不然也。
中國地之高下在東西,不在南北。
如果北高南下,則自神禹導河以來,何以數千年不南徙,直至宋始徙乎?豈南方之地從前本高,至宋而忽下乎?迩年河決,受害之地多在北而不在南,則非北高南下可知也。
宋之南徙,蓋亦因北河淤高,不得不别尋出路耳。
今南河亦淤高矣,高則仍使北流,是亦窮變通久之會也。
又或謂挽使北流,将不利于漕運。
此亦非也。
漕運所資黃水者,隻洪澤下流,由楊家莊上至宿遷草壩數十裡耳。
現在黃河以北之運河,本月南旺分注七分之水以資浮送,不藉黃水倒灌也。
而洪澤之水,至楊家莊則仍如故,果移黃水北去,南旺之水自可直下楊家莊,與洪澤之水相接,糧艘仍可通行,此南路之無礙于漕運也。
臨清以北之會通河,本屬運道,增入黃水,或慮其不能容,則于濱、棣、清滄一帶,尋九河故道,多分支流,使易于出海,則河流迅駛,糧艘益得遄行,此北路之無礙漕運也。
區區之見,頗自謂有一得之愚,或取其言而行之,當有一勞永逸之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