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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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叙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蓋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學宏詞諸臣分纂《明史》,葉方藹、張玉書總裁其事,繼又以湯斌、徐乾學、王鴻緒、陳廷敬、張英先後為總裁官,而諸纂修皆博學能文,論古有識。
後玉書任志書,廷敬任本紀,鴻緒任列傳。
至五十三年,鴻緒傳稿成,表上之,而本紀、志、表尚吸鍛,鴻緒又加纂輯,雍正元年再表上。
世宗憲皇帝命張廷玉等為總裁,即鴻緒本,選詞臣再加訂正,乾隆初始進呈,蓋閱六十年而後訖事。
古來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于康熙時,去前朝未遠,見聞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後漢書》之修于宋,《晉書》之修于唐,徒據舊人記載而整齊其文也。
又經數十年參考訂正,或增或删,或離或合,故事益詳而文益簡。
且是非久而後定,執筆者無所徇隐于其間,益可征信,非如元末之修《宋》、《遼》、《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時日迫促,不暇緻詳而潦草完事也。
他不具論。
自魏收、李延壽以子孫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譜,一傳中有數十百年事,閱一傳即須檢數朝之史,宋子京以為簡要,其實轉滋瞀惑。
《明史》立傳,則各随時代之先後。
除徐達、常遇春等子孫即附本傳,此仿《史記》、《漢書》之例,以叙功臣世次。
楊洪、李成梁等子孫亦附本傳,則以其家世為将,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孫各有大事可記者,如張玉、張輔,父子也,而一著功于靖難,一著功于征交,則各自為傳。
以及周、周經,耿裕、耿九疇,楊廷和、楊慎,瞿景、瞿式耜,劉顯、劉纟廷等,莫不皆然。
其無大事可記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淵先叙于其子《何喬新傳》首,劉仁宅先叙于其子《劉大夏傳》首,此以父附子也。
《林瀚傳》後附其子廷機及孫子濂,《許進傳》後附其子诰、贊、議、論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則如楊肇基及子禦蕃,各有戰功,則禦蕃可附《肇基傳》矣,而以其功在登、萊,則甯附于同事之《徐從治傳》,而不附《肇基傳》。
其他又有稍變通者,徐壽輝僭号稱帝,應列群雄傳,而以其不久為陳友諒所殺,則并入《友諒傳》,而壽輝不另傳。
姚廣孝非武臣,而以其為永樂功臣之首,則與張玉、朱能等同卷。
黃福、陳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則文武同卷。
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總兵,有戰功,則與諸将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術,應入《方技傳》,而以其藉此邀寵,則另入《佞幸傳》。
此皆排次之得當者也。
自《宋史》數人共事者必各立一傳,而傳中又不彼此互見,一若各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閱易眩。
《明史》則數十人共一事者,舉一人立傳,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傳于此人傳後。
即同事者另有專傳,而此一事不複詳叙,但雲語在某人傳中。
如孫承宗有傳,而柳河之役,則雲語在《馬世龍傳》中。
祖寬有傳,而平登州之事,則雲語在《朱大典傳》是也。
否則傳一人而兼叙同事者,如《陳奇瑜傳》雲,與盧象升同破賊烏林關等處;《象升傳》亦雲,與奇瑜同破賊烏林關等處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貞,一主戰,一主守,意見不同也而事相涉,則化貞不另傳,而并入《廷弼傳》内。
袁崇煥、毛文龍,一經略,一島帥,官職不同也而事相涉,則文龍不另傳,而并入《崇煥傳》内。
此又編纂之得當也。
而其尤簡而括者,莫如附傳之例。
如《擴廓傳》附蔡子英等,《陳友定傳》附靳義等,《方孝孺傳》附盧原質等,以其皆抗節也。
《柳升傳》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
《李孜省傳》附鄧常恩等,以其皆以技術寵幸也。
至末造殉難者,附傳尤多。
如《朱大典傳》附王道等數十人,《張肯堂傳》附吳鐘巒等數十人,而《史可法傳》既附文臣同死揚州之難者數十人,若再附武臣則篇幅太冗,乃以諸武臣盡附于《劉肇基傳》。
以及《忠義》、《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義傳》既案其尤異者,各為立傳,而其他曾經旌表者數十百人,則一一見其氏名于傳序内。
又如正德中谏南巡,罰跪午門杖谪者一百四十餘人;嘉靖中伏阙争大禮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載其姓名。
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概删之則盡歸泯滅,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諸人名姓仍得見于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
又《高倬傳》附書南都殉難者張捷、楊維垣、黃端伯、劉成治、吳嘉允、龔廷祥六人,而所附小傳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維垣獨缺,則以此二人本閹黨,其事已見各列傳中,
蓋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學宏詞諸臣分纂《明史》,葉方藹、張玉書總裁其事,繼又以湯斌、徐乾學、王鴻緒、陳廷敬、張英先後為總裁官,而諸纂修皆博學能文,論古有識。
後玉書任志書,廷敬任本紀,鴻緒任列傳。
至五十三年,鴻緒傳稿成,表上之,而本紀、志、表尚吸鍛,鴻緒又加纂輯,雍正元年再表上。
世宗憲皇帝命張廷玉等為總裁,即鴻緒本,選詞臣再加訂正,乾隆初始進呈,蓋閱六十年而後訖事。
古來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于康熙時,去前朝未遠,見聞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後漢書》之修于宋,《晉書》之修于唐,徒據舊人記載而整齊其文也。
又經數十年參考訂正,或增或删,或離或合,故事益詳而文益簡。
且是非久而後定,執筆者無所徇隐于其間,益可征信,非如元末之修《宋》、《遼》、《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時日迫促,不暇緻詳而潦草完事也。
他不具論。
自魏收、李延壽以子孫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譜,一傳中有數十百年事,閱一傳即須檢數朝之史,宋子京以為簡要,其實轉滋瞀惑。
《明史》立傳,則各随時代之先後。
除徐達、常遇春等子孫即附本傳,此仿《史記》、《漢書》之例,以叙功臣世次。
楊洪、李成梁等子孫亦附本傳,則以其家世為将,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孫各有大事可記者,如張玉、張輔,父子也,而一著功于靖難,一著功于征交,則各自為傳。
以及周、周經,耿裕、耿九疇,楊廷和、楊慎,瞿景、瞿式耜,劉顯、劉纟廷等,莫不皆然。
其無大事可記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淵先叙于其子《何喬新傳》首,劉仁宅先叙于其子《劉大夏傳》首,此以父附子也。
《林瀚傳》後附其子廷機及孫子濂,《許進傳》後附其子诰、贊、議、論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則如楊肇基及子禦蕃,各有戰功,則禦蕃可附《肇基傳》矣,而以其功在登、萊,則甯附于同事之《徐從治傳》,而不附《肇基傳》。
其他又有稍變通者,徐壽輝僭号稱帝,應列群雄傳,而以其不久為陳友諒所殺,則并入《友諒傳》,而壽輝不另傳。
姚廣孝非武臣,而以其為永樂功臣之首,則與張玉、朱能等同卷。
黃福、陳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則文武同卷。
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總兵,有戰功,則與諸将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術,應入《方技傳》,而以其藉此邀寵,則另入《佞幸傳》。
此皆排次之得當者也。
自《宋史》數人共事者必各立一傳,而傳中又不彼此互見,一若各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閱易眩。
《明史》則數十人共一事者,舉一人立傳,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傳于此人傳後。
即同事者另有專傳,而此一事不複詳叙,但雲語在某人傳中。
如孫承宗有傳,而柳河之役,則雲語在《馬世龍傳》中。
祖寬有傳,而平登州之事,則雲語在《朱大典傳》是也。
否則傳一人而兼叙同事者,如《陳奇瑜傳》雲,與盧象升同破賊烏林關等處;《象升傳》亦雲,與奇瑜同破賊烏林關等處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貞,一主戰,一主守,意見不同也而事相涉,則化貞不另傳,而并入《廷弼傳》内。
袁崇煥、毛文龍,一經略,一島帥,官職不同也而事相涉,則文龍不另傳,而并入《崇煥傳》内。
此又編纂之得當也。
而其尤簡而括者,莫如附傳之例。
如《擴廓傳》附蔡子英等,《陳友定傳》附靳義等,《方孝孺傳》附盧原質等,以其皆抗節也。
《柳升傳》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
《李孜省傳》附鄧常恩等,以其皆以技術寵幸也。
至末造殉難者,附傳尤多。
如《朱大典傳》附王道等數十人,《張肯堂傳》附吳鐘巒等數十人,而《史可法傳》既附文臣同死揚州之難者數十人,若再附武臣則篇幅太冗,乃以諸武臣盡附于《劉肇基傳》。
以及《忠義》、《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義傳》既案其尤異者,各為立傳,而其他曾經旌表者數十百人,則一一見其氏名于傳序内。
又如正德中谏南巡,罰跪午門杖谪者一百四十餘人;嘉靖中伏阙争大禮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載其姓名。
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概删之則盡歸泯滅,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諸人名姓仍得見于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
又《高倬傳》附書南都殉難者張捷、楊維垣、黃端伯、劉成治、吳嘉允、龔廷祥六人,而所附小傳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維垣獨缺,則以此二人本閹黨,其事已見各列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