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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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從未見蒙古起兵之事,使閱者茫然不知何處之兵,直至大安三年四月,始書大元太祖來征,一似上年之戒嚴,别有兵禍而非蒙古者。
又《纥石烈牙吾塔傳》,(今作赫舍哩納赫德。
)太昌原戰勝,既解慶陽之圍,時元使斡骨栾來行省,蒲阿等因此一勝,志氣驕滿,乃謂斡骨栾曰:“我已準備軍馬,可戰鬥來。
”是此召釁之語乃出自蒲阿也。
其下又雲,内族垂慶使北還,始知牙吾塔不遜激怒之語,是此語又是牙吾塔所言矣。
此又一傳中自相岐互。
(《移剌蒲阿傳》,三峰山之戰,元兵開鈞州路,縱金兵走,而以生軍夾擊之,楊沃衍、樊澤等皆戰死于路。
《沃衍傳》則謂已入鈞州,元使人招之,沃衍不從,乃自缢死。
兩傳亦不符合。
) ○遼金二史各有疏漏處 按《金史》,金太祖自珠赫店之捷,即于次年正月稱帝,建國号曰金,年号曰收國,凡二年,又改元天輔。
《遼史》,珠赫店之敗在天慶四年,則金之建國應在天慶五年,乃《遼史》本紀是年并不載金建國之事,直至天慶七年始雲,是歲女直阿固達(舊名阿骨打,即金太祖也。
)用鐵州楊樸策,即皇帝位,改元天輔,國号金。
則似金太祖至是年始稱尊,而收國兩年俱抹煞矣,此《遼史》之疏漏也,《金史》太祖初以烏奇邁、(舊名吳乞買,即金太宗也。
)薩哈(舊名撒改。
)等之請,始建國稱帝,其改元天輔也,亦以烏奇邁等上大聖皇帝之号而改元,并無楊樸定策之事。
《遼史》又載楊樸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禅,必先求大國封冊,遂遣使議和以求冊封。
是楊樸者,固金初一策士,而《金史》亦不載此事,并列傳亦無楊樸其人。
○金史避諱處 遼天祚帝幸混同江,界外生女直酋長在千裡内者,以故事皆來朝。
适遇頭魚宴,上臨軒,命諸酋起舞,獨阿固達辭以不能,谕之再三,終不從。
上密谕樞密使蕭奉先以事誅之,奉先以為粗人釋之。
其弟烏奇邁、尼瑪哈(舊名粘沒喝。
)等嘗從獵,能呼鹿刺虎,上喜,辄加官賞。
阿固達歸,遂稱兵,先并旁近部族。
女直趙三等拒之,阿固達虜其家屬。
趙三走訴鹹州詳衮司,(舊作詳穩。
)詳衮司數召阿固達不至。
一日,阿固達率騎五百突至詳衮司,與趙三面折庭下,阿固達不屈,送所司問狀,一夕遁去,自是召不複至。
此事載《遼史》而《金史》不書。
及天祚帝親征,下诏有“女直作過,大軍翦除”之語。
女直主聚衆,嫠面仰天恸哭,以激勵其衆,謂不若殺我一族,汝等迎降,可轉禍為福。
諸軍皆曰:“事已至此,惟有戰耳!”又天祚帝遣蕭實讷(舊名蕭習泥烈。
)等冊金主為東懷皇帝,金以冊文無兄事之語,不稱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遂不受,以書複之。
事皆載《遼史》而《金史》亦不書。
又如宋劉順昌之捷,金葛王烏祿從烏珠(即兀術。
)來攻,亦大敗而去。
《宋史》本紀及《傳》載之甚詳,葛王即金世宗也。
而《世宗本紀》不叙其事,宣宗即位,乃赫舍哩呼沙呼(舊作纥石烈胡沙虎。
)弑衛紹王後,圖克坦镒(舊名徒單镒。
)勸其迎立也,(見《镒》及《胡沙虎傳》。
)而《紹》、《宣》二紀皆不載。
薩裡罕(舊作撒離喝。
)被李世輔(即李顯忠。
)劫執,将挾以歸宋,追兵至,世輔乃與折箭為誓,推下山,而《薩裡罕傳》不載。
(見《完顔彀英傳》。
)珠格高琪(舊作術虎高琪。
)為相,專寵作威,與高汝砺相倚,高琪主機務,汝砺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
(見《珠格高琪傳》。
)而《汝砺傳》絕不見附和高琪之處,反載其谏阻遣兵護麥及閱田征租榷油等事,皆與高琪異議者,其與高琪意合,隻谏阻遣使與宋議和一事而已。
傳贊稍示貶,謂其循默避事,貪戀不去,士論頗以為譏,然終未著其黨附之迹也。
至《張邦昌傳》,亦但雲金立邦昌為大楚皇帝,時二帝已出汴京,邦昌出質始回,康王入歸德,邦昌勸進于歸德,後以隐事誅之。
傳中并不見僭位稱号之事,一若金冊立後,即向康王勸進,而康王之殺之不免冤抑者,則并邦昌亦為之回護矣。
○金史誤處 《遼史》,天祚帝命宰相張琳、李處溫與秦晉國王耶律守燕,帝遁入夾山,命令不通,奚和勒博、(《遼史》名回離保。
)耶律達實及李處溫、左企弓、虞仲文、曹勇義、康公弼等立為帝,改元建福。
未幾死,衆又立其妻德妃蕭氏為皇太後,主軍國事,将迎天祚次子秦王定為帝,皇太後稱制,改元德興。
是年号建福,蕭氏年号德興也。
而《金史左企弓傳》乃雲,遼天祚帝亡保陰山,秦晉國王耶律自立于燕,改元德興。
則以其妻之年号為之年号矣。
又《遼史》左企弓、曹勇義、虞仲文、康公弼等降金後,過平州,張(《遼史》名,《金史》名覺。
)數以十罪,皆缢殺之,而《金史》惟《企弓傳》記其為張覺所殺,《仲文傳》則雲,為翰林侍講學士,卒谥文正。
《勇義傳》雲,為三司使,加宣政殿大學士,卒谥文莊。
《公弼傳》雲,權乾州節度使,卒谥忠肅。
俱不見被害之迹,一似考終于官者。
況《企弓傳》已叙明,降金後,金授企弓守太傅、中書令,仲文樞密使、侍中、秦國公,勇義以授官守司空,公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此諸人所受金官也。
既受金官,則臨死時應以金官書之,乃《仲文》等傳所雲翰林侍講學士、宣政殿大學士、權乾州節度使之類,仍是仕于遼之官,尤覺兩無所據,此《金史》之失也。
○金史紀傳不相符處 《金史》有紀傳不相符處。
元光元年用兵侵宋,主兵者完顔訛可也,本紀既書遣元帥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下又書訛可、時全軍大敗,訛可當死,面責而釋之。
《時全傳》亦載,五月師還,全令軍留淮收麥,訛可恐雨至水漲,不得善歸,力争之,全不聽。
是夜暴雨,水大至,為橋以濟,遂為宋兵所襲。
乃訛可本傳絕無與宋交兵一字,亦可見記載之疏矣。
《宋本紀》,嘉定十二年書金帥訛可攻棗陽;《孟宗政傳》亦書訛可棗陽敗歸之事,《金史》本傳轉不載,何耶? ○金史氏名不畫一 《金史纥石烈牙吾塔傳》末雲,“塔”亦作“太”,亦曰“牙忽帶”,女直語本無正字也。
故流傳于宋,往往記載互異。
至《金史》一朝之書,則纂修者應各傳彼此校訂,以歸劃一。
乃一撒離喝也,(今作斡裡雅布。
)《熙宗紀》作撒離合,《睿宗紀》作撒離喝。
(《宋史》作撒離曷。
)一合達、蒲阿也,(今作哈達、布哈。
)本傳作合達、蒲阿,《訛可傳》又作合打、蒲阿。
一阿忽帶也,《馮璧傳》作阿虎帶,《訛可傳》又作阿祿帶,其下又雲阿魯帶。
一撒合辇也,(今作薩哈連。
)一傳中忽作撒合辇,忽作撒曷辇。
纥石烈執中(今作赫舍裡執中。
)即胡沙虎也。
(今作呼沙呼。
)乃紀傳忽而纥石烈執中,忽而胡沙虎,忽而纥石烈胡沙虎。
内族承立即慶山奴也,乃本傳忽而慶山奴,忽而承立。
蒲察琦即仁卿也,乃本傳忽而蒲察琦,忽而仁卿。
此皆修史時倉猝成書不暇刊正,故多歧誤也。
○宋史金人名多與金史不符 《金史》書本國人名已多彼此互異,流傳于宋,益多訛誤,故《宋史》所記金人名,考之《金史》,相同者不過十之一二,其餘竟無一可核對者。
如《李若水》、《宗澤》等傳之粘罕(今改尼堪)、斡離不,(今改斡裡雅布。
)《韓世忠傳》之撻辣,(《金史》作撻懶,今作達蘭)《嶽飛》等傳之兀術(今作烏珠),《吳傳》之撒離喝(今作薩裡罕)、婁宿(今作羅索。
),《張浚傳》之仆散忠義(今作布哈忠義),《吳傳》之合喜(即《金史》徒單合喜,今作圖克坦喀濟哈),《湯思退傳》之纥石烈種塔(今改赫舍哩種塔),《李寶傳》之完顔鄭家奴(今作鄭家努),《趙方》、《扈再興傳》之高琪、烏古論慶壽(今改烏庫哩慶壽)、完顔賽不(今作完顔薩布)、完顔訛可(今作完顔額爾克),《孟珙傳》之移剌瑗(今作伊喇瑗)。
尚二史名字相同,然撻辣《金史》作撻懶,婁宿《金史》作婁室,其字已不畫一。
此外尚有可以意會者,如兀術為韓世忠扼于黃天蕩,《世忠傳》謂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金史宗弼傳》則謂遣移剌古(今作伊喇古)來援,蓋即一人也。
《畢再遇傳》有纥石烈都統,按《金史》是時統兵者為纥石烈種塔,則都統乃種塔也,而《宋史》但記其姓。
其他如悟室、(見《洪皓》及《韓世忠傳。
》)聶兒孛堇、牙合孛堇、訛裡也、(《世忠傳》)拓跋耶烏、烏陵思謀、忄乞查粘罕、索孛堇、龍虎大王、蓋天大王、夏金吾、(《嶽飛傳》)沒立、烏魯折合、(《吳傳》)胡盞、習不祝、完顔悉列、耶律九斤、(《吳傳》)室、(《秦桧傳》)耶律溫、(《王德傳》)蒙恬鎮國、五斤太師、(《魏勝傳》)萬戶撒八、(《楊再興傳》)完顔蒲辣都、千戶尼龐古、(《畢再遇傳》)阿海、完顔小驢、合答、奇哥、(《趙方傳》)從義、納撻達、(《扈再興傳》)巴土魯、(《張威傳》)溫端、兀陵達等,(《孟珙傳》)考之(《金史》,絕無其人,即按其事以求其人,亦無一相合者。
《宋史》,李顯忠之取炅壁也,陰結金統軍蕭琦為内應,已而琦背約傈盾,顯忠屢敗之,遂複炅壁,而虹縣未下,顯忠又使人說金貴戚大周仁及蒲察徒穆來降,遂複虹縣。
又進克宿州,金帥孛撒率十萬衆來戰,顯忠敗走。
按《金史纥石烈種塔傳》,是時窩斡叛黨括裡、紮八逃入宋,顯忠用其謀,攻取炅壁,而無所謂蕭琦者。
虹縣叛降之将則都統奚撻不也,又非周仁、徒穆。
惟《張子蓋傳》,有招降金将蕭鹧巴及耶律造哩之語。
鹧巴或紮八之訛,而《顯忠傳》又無鹧巴其人。
(《孝宗本紀》,蕭琦、蕭鹧巴系兩人。
)至所謂金帥孛撒者,蓋即仆散之訛,然是時仆散忠義駐汴梁,未嘗統兵來,統兵者乃種塔也,《宋史》稱孛撒又異。
總之金人名本無正字,即以音相呼,流傳鄰國,益至以訛傳訛,故二史各記所記,兩不符合。
惟《扈再興傳》之從義,有可以意揣者,當時金遣使至各行省措置兵事者,曰宣差,曰從宜,“從義”蓋“從宜”之訛,乃出使之官号,而非人名也。
《宋史邢恕傳》,恕之子亻京館伴金使趙倫,是時肅王使金未回,朝議亦欲留金使以相當,倫懼留,乃謂驚曰:“金有餘睹者,本遼大臣降金,今尚領契丹精銳,而心貳于金,可結以圖金。
”驚以聞,帝遂賜餘睹诏書,納倫衣領中,厚赉遣還。
倫歸,獻其書,金主怒,遂再發兵滅宋。
是詭詞誘宋結餘睹歸而獻其書者,趙倫也。
而《金史蕭仲恭傳》,則此乃仲恭所為,并無所謂趙倫者。
豈仲恭使宋時,改易姓名耶?倫親在宋,宋人記其姓名,又非傳聞可比。
乃一事也,而二史姓名互異,更不可解也。
○宋金二史不符處 宋、金二國交涉之事,二史本紀所載,事之大者大概相同,其小者多不符合。
如天會六年,(宋建炎二年)金徙宋二帝于韓州,《金紀》在十月,《宋紀》在八月。
七年拔離速襲宋主于揚州,《金紀》在五月,《宋紀》在二月。
(按是年三月,帝已在杭,遭苗劉之變,則避兵渡江,當是二月。
)八年,立劉豫為子皇帝,《金紀》在九月,《宋紀》在七月。
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拘王倫于河間,《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月。
皇統元年,(宋紹興十一年)宋和議成,兀術劃淮水中流為界,《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一月。
皇統三年,遣朱弁、洪皓等南歸
又《纥石烈牙吾塔傳》,(今作赫舍哩納赫德。
)太昌原戰勝,既解慶陽之圍,時元使斡骨栾來行省,蒲阿等因此一勝,志氣驕滿,乃謂斡骨栾曰:“我已準備軍馬,可戰鬥來。
”是此召釁之語乃出自蒲阿也。
其下又雲,内族垂慶使北還,始知牙吾塔不遜激怒之語,是此語又是牙吾塔所言矣。
此又一傳中自相岐互。
(《移剌蒲阿傳》,三峰山之戰,元兵開鈞州路,縱金兵走,而以生軍夾擊之,楊沃衍、樊澤等皆戰死于路。
《沃衍傳》則謂已入鈞州,元使人招之,沃衍不從,乃自缢死。
兩傳亦不符合。
) ○遼金二史各有疏漏處 按《金史》,金太祖自珠赫店之捷,即于次年正月稱帝,建國号曰金,年号曰收國,凡二年,又改元天輔。
《遼史》,珠赫店之敗在天慶四年,則金之建國應在天慶五年,乃《遼史》本紀是年并不載金建國之事,直至天慶七年始雲,是歲女直阿固達(舊名阿骨打,即金太祖也。
)用鐵州楊樸策,即皇帝位,改元天輔,國号金。
則似金太祖至是年始稱尊,而收國兩年俱抹煞矣,此《遼史》之疏漏也,《金史》太祖初以烏奇邁、(舊名吳乞買,即金太宗也。
)薩哈(舊名撒改。
)等之請,始建國稱帝,其改元天輔也,亦以烏奇邁等上大聖皇帝之号而改元,并無楊樸定策之事。
《遼史》又載楊樸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禅,必先求大國封冊,遂遣使議和以求冊封。
是楊樸者,固金初一策士,而《金史》亦不載此事,并列傳亦無楊樸其人。
○金史避諱處 遼天祚帝幸混同江,界外生女直酋長在千裡内者,以故事皆來朝。
适遇頭魚宴,上臨軒,命諸酋起舞,獨阿固達辭以不能,谕之再三,終不從。
上密谕樞密使蕭奉先以事誅之,奉先以為粗人釋之。
其弟烏奇邁、尼瑪哈(舊名粘沒喝。
)等嘗從獵,能呼鹿刺虎,上喜,辄加官賞。
阿固達歸,遂稱兵,先并旁近部族。
女直趙三等拒之,阿固達虜其家屬。
趙三走訴鹹州詳衮司,(舊作詳穩。
)詳衮司數召阿固達不至。
一日,阿固達率騎五百突至詳衮司,與趙三面折庭下,阿固達不屈,送所司問狀,一夕遁去,自是召不複至。
此事載《遼史》而《金史》不書。
及天祚帝親征,下诏有“女直作過,大軍翦除”之語。
女直主聚衆,嫠面仰天恸哭,以激勵其衆,謂不若殺我一族,汝等迎降,可轉禍為福。
諸軍皆曰:“事已至此,惟有戰耳!”又天祚帝遣蕭實讷(舊名蕭習泥烈。
)等冊金主為東懷皇帝,金以冊文無兄事之語,不稱大金而雲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遂不受,以書複之。
事皆載《遼史》而《金史》亦不書。
又如宋劉順昌之捷,金葛王烏祿從烏珠(即兀術。
)來攻,亦大敗而去。
《宋史》本紀及《傳》載之甚詳,葛王即金世宗也。
而《世宗本紀》不叙其事,宣宗即位,乃赫舍哩呼沙呼(舊作纥石烈胡沙虎。
)弑衛紹王後,圖克坦镒(舊名徒單镒。
)勸其迎立也,(見《镒》及《胡沙虎傳》。
)而《紹》、《宣》二紀皆不載。
薩裡罕(舊作撒離喝。
)被李世輔(即李顯忠。
)劫執,将挾以歸宋,追兵至,世輔乃與折箭為誓,推下山,而《薩裡罕傳》不載。
(見《完顔彀英傳》。
)珠格高琪(舊作術虎高琪。
)為相,專寵作威,與高汝砺相倚,高琪主機務,汝砺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
(見《珠格高琪傳》。
)而《汝砺傳》絕不見附和高琪之處,反載其谏阻遣兵護麥及閱田征租榷油等事,皆與高琪異議者,其與高琪意合,隻谏阻遣使與宋議和一事而已。
傳贊稍示貶,謂其循默避事,貪戀不去,士論頗以為譏,然終未著其黨附之迹也。
至《張邦昌傳》,亦但雲金立邦昌為大楚皇帝,時二帝已出汴京,邦昌出質始回,康王入歸德,邦昌勸進于歸德,後以隐事誅之。
傳中并不見僭位稱号之事,一若金冊立後,即向康王勸進,而康王之殺之不免冤抑者,則并邦昌亦為之回護矣。
○金史誤處 《遼史》,天祚帝命宰相張琳、李處溫與秦晉國王耶律守燕,帝遁入夾山,命令不通,奚和勒博、(《遼史》名回離保。
)耶律達實及李處溫、左企弓、虞仲文、曹勇義、康公弼等立為帝,改元建福。
未幾死,衆又立其妻德妃蕭氏為皇太後,主軍國事,将迎天祚次子秦王定為帝,皇太後稱制,改元德興。
是年号建福,蕭氏年号德興也。
而《金史左企弓傳》乃雲,遼天祚帝亡保陰山,秦晉國王耶律自立于燕,改元德興。
則以其妻之年号為之年号矣。
又《遼史》左企弓、曹勇義、虞仲文、康公弼等降金後,過平州,張(《遼史》名,《金史》名覺。
)數以十罪,皆缢殺之,而《金史》惟《企弓傳》記其為張覺所殺,《仲文傳》則雲,為翰林侍講學士,卒谥文正。
《勇義傳》雲,為三司使,加宣政殿大學士,卒谥文莊。
《公弼傳》雲,權乾州節度使,卒谥忠肅。
俱不見被害之迹,一似考終于官者。
況《企弓傳》已叙明,降金後,金授企弓守太傅、中書令,仲文樞密使、侍中、秦國公,勇義以授官守司空,公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此諸人所受金官也。
既受金官,則臨死時應以金官書之,乃《仲文》等傳所雲翰林侍講學士、宣政殿大學士、權乾州節度使之類,仍是仕于遼之官,尤覺兩無所據,此《金史》之失也。
○金史紀傳不相符處 《金史》有紀傳不相符處。
元光元年用兵侵宋,主兵者完顔訛可也,本紀既書遣元帥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下又書訛可、時全軍大敗,訛可當死,面責而釋之。
《時全傳》亦載,五月師還,全令軍留淮收麥,訛可恐雨至水漲,不得善歸,力争之,全不聽。
是夜暴雨,水大至,為橋以濟,遂為宋兵所襲。
乃訛可本傳絕無與宋交兵一字,亦可見記載之疏矣。
《宋本紀》,嘉定十二年書金帥訛可攻棗陽;《孟宗政傳》亦書訛可棗陽敗歸之事,《金史》本傳轉不載,何耶? ○金史氏名不畫一 《金史纥石烈牙吾塔傳》末雲,“塔”亦作“太”,亦曰“牙忽帶”,女直語本無正字也。
故流傳于宋,往往記載互異。
至《金史》一朝之書,則纂修者應各傳彼此校訂,以歸劃一。
乃一撒離喝也,(今作斡裡雅布。
)《熙宗紀》作撒離合,《睿宗紀》作撒離喝。
(《宋史》作撒離曷。
)一合達、蒲阿也,(今作哈達、布哈。
)本傳作合達、蒲阿,《訛可傳》又作合打、蒲阿。
一阿忽帶也,《馮璧傳》作阿虎帶,《訛可傳》又作阿祿帶,其下又雲阿魯帶。
一撒合辇也,(今作薩哈連。
)一傳中忽作撒合辇,忽作撒曷辇。
纥石烈執中(今作赫舍裡執中。
)即胡沙虎也。
(今作呼沙呼。
)乃紀傳忽而纥石烈執中,忽而胡沙虎,忽而纥石烈胡沙虎。
内族承立即慶山奴也,乃本傳忽而慶山奴,忽而承立。
蒲察琦即仁卿也,乃本傳忽而蒲察琦,忽而仁卿。
此皆修史時倉猝成書不暇刊正,故多歧誤也。
○宋史金人名多與金史不符 《金史》書本國人名已多彼此互異,流傳于宋,益多訛誤,故《宋史》所記金人名,考之《金史》,相同者不過十之一二,其餘竟無一可核對者。
如《李若水》、《宗澤》等傳之粘罕(今改尼堪)、斡離不,(今改斡裡雅布。
)《韓世忠傳》之撻辣,(《金史》作撻懶,今作達蘭)《嶽飛》等傳之兀術(今作烏珠),《吳傳》之撒離喝(今作薩裡罕)、婁宿(今作羅索。
),《張浚傳》之仆散忠義(今作布哈忠義),《吳傳》之合喜(即《金史》徒單合喜,今作圖克坦喀濟哈),《湯思退傳》之纥石烈種塔(今改赫舍哩種塔),《李寶傳》之完顔鄭家奴(今作鄭家努),《趙方》、《扈再興傳》之高琪、烏古論慶壽(今改烏庫哩慶壽)、完顔賽不(今作完顔薩布)、完顔訛可(今作完顔額爾克),《孟珙傳》之移剌瑗(今作伊喇瑗)。
尚二史名字相同,然撻辣《金史》作撻懶,婁宿《金史》作婁室,其字已不畫一。
此外尚有可以意會者,如兀術為韓世忠扼于黃天蕩,《世忠傳》謂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金史宗弼傳》則謂遣移剌古(今作伊喇古)來援,蓋即一人也。
《畢再遇傳》有纥石烈都統,按《金史》是時統兵者為纥石烈種塔,則都統乃種塔也,而《宋史》但記其姓。
其他如悟室、(見《洪皓》及《韓世忠傳。
》)聶兒孛堇、牙合孛堇、訛裡也、(《世忠傳》)拓跋耶烏、烏陵思謀、忄乞查粘罕、索孛堇、龍虎大王、蓋天大王、夏金吾、(《嶽飛傳》)沒立、烏魯折合、(《吳傳》)胡盞、習不祝、完顔悉列、耶律九斤、(《吳傳》)室、(《秦桧傳》)耶律溫、(《王德傳》)蒙恬鎮國、五斤太師、(《魏勝傳》)萬戶撒八、(《楊再興傳》)完顔蒲辣都、千戶尼龐古、(《畢再遇傳》)阿海、完顔小驢、合答、奇哥、(《趙方傳》)從義、納撻達、(《扈再興傳》)巴土魯、(《張威傳》)溫端、兀陵達等,(《孟珙傳》)考之(《金史》,絕無其人,即按其事以求其人,亦無一相合者。
《宋史》,李顯忠之取炅壁也,陰結金統軍蕭琦為内應,已而琦背約傈盾,顯忠屢敗之,遂複炅壁,而虹縣未下,顯忠又使人說金貴戚大周仁及蒲察徒穆來降,遂複虹縣。
又進克宿州,金帥孛撒率十萬衆來戰,顯忠敗走。
按《金史纥石烈種塔傳》,是時窩斡叛黨括裡、紮八逃入宋,顯忠用其謀,攻取炅壁,而無所謂蕭琦者。
虹縣叛降之将則都統奚撻不也,又非周仁、徒穆。
惟《張子蓋傳》,有招降金将蕭鹧巴及耶律造哩之語。
鹧巴或紮八之訛,而《顯忠傳》又無鹧巴其人。
(《孝宗本紀》,蕭琦、蕭鹧巴系兩人。
)至所謂金帥孛撒者,蓋即仆散之訛,然是時仆散忠義駐汴梁,未嘗統兵來,統兵者乃種塔也,《宋史》稱孛撒又異。
總之金人名本無正字,即以音相呼,流傳鄰國,益至以訛傳訛,故二史各記所記,兩不符合。
惟《扈再興傳》之從義,有可以意揣者,當時金遣使至各行省措置兵事者,曰宣差,曰從宜,“從義”蓋“從宜”之訛,乃出使之官号,而非人名也。
《宋史邢恕傳》,恕之子亻京館伴金使趙倫,是時肅王使金未回,朝議亦欲留金使以相當,倫懼留,乃謂驚曰:“金有餘睹者,本遼大臣降金,今尚領契丹精銳,而心貳于金,可結以圖金。
”驚以聞,帝遂賜餘睹诏書,納倫衣領中,厚赉遣還。
倫歸,獻其書,金主怒,遂再發兵滅宋。
是詭詞誘宋結餘睹歸而獻其書者,趙倫也。
而《金史蕭仲恭傳》,則此乃仲恭所為,并無所謂趙倫者。
豈仲恭使宋時,改易姓名耶?倫親在宋,宋人記其姓名,又非傳聞可比。
乃一事也,而二史姓名互異,更不可解也。
○宋金二史不符處 宋、金二國交涉之事,二史本紀所載,事之大者大概相同,其小者多不符合。
如天會六年,(宋建炎二年)金徙宋二帝于韓州,《金紀》在十月,《宋紀》在八月。
七年拔離速襲宋主于揚州,《金紀》在五月,《宋紀》在二月。
(按是年三月,帝已在杭,遭苗劉之變,則避兵渡江,當是二月。
)八年,立劉豫為子皇帝,《金紀》在九月,《宋紀》在七月。
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拘王倫于河間,《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月。
皇統元年,(宋紹興十一年)宋和議成,兀術劃淮水中流為界,《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一月。
皇統三年,遣朱弁、洪皓等南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