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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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則初知鄞縣時,貸谷與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民甚便之。
安石操履廉潔,親施之于一縣,民自有利而無害。
及登朝柄用,以此事已效于一縣,遂欲行之天下,然猶未敢遽行,使蘇轍議之,轍力陳其弊,乃不複言。
會河北轉運使王廣廉奏乞度牒為本錢,于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即本李參之術。
)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于是決然行之。
(見《蘇轍傳》。
)世但知宋之青苗法始于安石,而不知李參先私行于下,廣廉又奏請于上也。
然使聽賢吏自行于一州一路,非惟安石能利民,而李參已先有成績,即廣廉亦未必遂至病民也。
至著為功令,則幹進者以多借為能,而不顧民之願否,不肖者又藉以行其頭會箕斂之術,所以民但受其害而不見其利。
天下事固有一人行之能為利,天下行之則又為害者。
況青苗錢雖曰不得過加二之息,而一歲凡兩放兩收,則其息已加四,有司又約中熟為價,令民償必以錢,則所定之價又必逾于市價,而民之償息且十加五六,則并非安石之初法矣,此所以病民也。
即如常平社倉,何嘗古人善政,然沿及後世,常平春借秋還,出則克扣,入則浮收,徒供不肖官吏之漁利。
社倉聽民自為經理,宜更無弊矣,然州縣慮司其事者之幹沒,必歲簽殷戶承充,于是有得錢賣放之弊。
又必歲遣小官稽核,于是有需索饋送之弊。
古來未嘗無良法,一經不肖官吏,辄百弊叢生,所謂有治人無治法也。
《孟子》謂:“有仁心而無仁政,則民不被其澤。
”豈知有仁政而無仁心,非惟不被其澤,且轉受其害也哉! ○車蓋亭詩 哲宗即位,蔡确播浮言,謂由己擁護。
既失勢,遂怨望,至安陸,嘗遊車蓋亭,賦詩十章,内有用郝甑山事。
甑山者,唐郝處俊封甑山公,高宗欲遜位武後,處俊谏而止,确引之以比宣仁後,兼有“滄海揚塵”等語,尤悖逆。
知漢陽軍吳處厚得其詩,箋釋上之。
于是左、右谏議張焘、範祖禹,左、右司谏王岩叟、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連劾之,遂貶英州别駕,新州安置。
宣仁後曰:“帝以子繼父,有何間言,而确自謂有定策功,妄煽事端,規為異時炫惑地。
吾不忍明言,姑托讪上為名逐之耳。
”此正後之深識遠慮,若論确設心之奸險,措詞之兇悖,雖誅戮尚不足蔽辜,僅從遠竄,已屬寬典。
乃當時萬口同聲,以為太過,即号為正人君子者,亦出死力救之。
謂聖朝務宜寬厚,力言于宣仁後簾前,并言于哲宗者,範純仁及王存也。
謂注釋詩語近于捃摭,不可以開告讦之風者,盛陶也。
謂以詩罪确,非所以厚風俗者李常也。
謂恐啟羅織之漸,上疏論列,及聞确谪命,又封還除目者,彭汝砺也。
謂薄确之罪則于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确則于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累,皇帝宜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後出手诏赦之,則仁孝兩全者,蘇轼也。
甚而範祖禹先既劾确,及聞新州之命,又謂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已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恐人情不安。
又甚而邵康節局外評論,亦謂确不足惜,然為宰相當以宰相處之,而以範純仁為知國體。
可見是時朝野内外,無不以谪确為過當。
此則有宋待士太厚之故,縱有罪惡,止從黜谪,絕少嶺海之行,久已習見以為當然,一旦有此遠谪,便群相驚怪,不論其得罪之深,反以為用刑之濫。
政令縱弛,人無畏懼,實由于此,宋之所以不競也。
○同文館之獄 神宗不豫時,邢恕與蔡确密謀援立,誘宣仁後侄公繪曰:“延安幼沖,(即哲宗。
)雍、曹皆賢王也。
”公繪驚趨出,恕計不行,反揚言太後屬意雍王,使首相王知之。
确乃約同入問疾,陽以語勾緻,使開封府蔡京伏劍士于外,俟語小異即誅之。
既而言上自有子,恕計無所施。
而語稍聞于宣仁後,遂黜恕出知随州。
恕與确則又揚言太後有廢立意,绐司馬光子康手書,謂其父光曾語範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尤可慮。
”宣訓者,北齊婁太後宮名,婁太後嘗廢孫濟南王,而立少子演,以比宣仁後欲廢哲宗而立雍王也。
司馬光為天下所信服,故欲以此語為出自光,又恐人疑非光言,故必绐其子康手書而後可使人信,其設心可謂黠矣。
會确貶新州,恕亦遠谪,事不果行。
紹聖初,章、蔡卞當國,欲甘心元諸賢,引恕入為禦史中丞,于是恕追理前說,并怵高遵榕之子士京,追訟其父在日知王謀立雍王,以實其言,總欲以此為題,陷害諸正人,并誣宣仁後,以見己與确有擁護哲宗之功也。
先是劉摯、呂大防為相時,文潞公之子及甫居喪,恐服除不得京官,抵書邢恕曰:“改月遂除,入朝之命未可必。
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濟之以粉昆,必欲以藐躬為甘心之地,可為寒心。
”其謂司馬昭者,本指呂大防。
粉昆者,世以驸馬都尉為粉侯,時韓忠彥執政,其弟嘉彥尚主,故以忠彥為粉昆也。
至是恕以此書示蔡确之子渭,(《劉摯傳》謂蔡渭,《邢恕傳》謂蔡懋,皆确子也。
)使上其書,訟當時宰相劉摯、呂大防等,陷其父确謀危宗社,引此書為證。
、卞遂欲因是誣摯及梁焘、王岩叟等,以為有廢立意,置獄于同文館,用蔡京、安雜治之。
及甫乃變詞,托其亡父嘗說司馬昭指劉摯,粉謂王岩叟面白如粉,昆謂梁焘字況之,況猶兄也。
将鍛成廢立之事,以殺摯等,并以悖逆坐司馬光、呂公著,甚至欲追廢宣仁後;會無實據,及甫但雲,疑其事勢如此,而向太後及太妃等亦力言宣仁後之誣于哲宗,乃止。
章又疏言,司馬光、劉摯、梁焘、呂大防等變神宗成法,懼陛下一日新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
帝曰:“元諸臣果如是乎?”、京曰:“誠有是心,但反形吸哆耳。
”帝乃锢摯、焘等子孫。
(見《劉摯》、《邢恕》、《蔡确》、《章》、《安》等傳。
)嗚呼!固一己之權位,而欲以悖逆誣正人,以圖一網打盡,甚至誣及母後,奸人之處心設計,真可畏哉! ○秦桧文字之禍 秦桧贊成和議,自以為功,惟恐人議己,遂起文字之獄,以傾陷善類。
因而附勢幹進之徒承望風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諱者,無不争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
今見于《高宗本紀》者,茶陵縣丞王庭,作詩送胡铨,坐謗讪停官,辰州編管。
曹詠言李孟堅誦其父光所撰私史,語涉謗讪,诏送大理寺。
獄成,光遇赦,永不檢舉,孟堅除名,峽州編管。
(《光傳》則謂陸升讦孟堅以私撰國史。
)胡寅、程、潘良貴、張焘等八人緣坐,黜降有差,胡寅責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又诏大理寺鞫太常主簿吳元美謗詩獄。
右迪功郎安誠坐文字謗讪,惠州編管。
副尉劉允中坐指斥謗讪,棄市。
葉三省、王遠、通書趙鼎、王庶三省落職,筠州居住;遠除名,高州編管。
黃岩縣令楊炜诽謗除名,萬安軍編管。
知台州蕭振落職,池州居住。
大府丞範彥輝謗讪除名,荊門軍編管。
從政郎楊炬坐其弟煜嘗上書诽謗,邕州編管。
知建康府王循友以桧捃摭,命大理寺鞫之,貸死,循州安置。
王以交通李光,下獄,除名,辰州編管。
故學士程、知饒州。
洪興祖、轉運使魏安行以《論語講解》被猜,興祖昭州,安行欽州,俱編管,子孫并論罪。
通判沈長卿、縣尉芮烨作詩譏讪,除名,長卿化州,烨武岡軍,俱編管。
知泉州宗室令衤令坐交結罪人,汀州安置。
又命大理寺鞫張析附麗胡寅獄。
此皆本紀所書也。
其散見于各傳者,胡铨先以上書诋和議,谪監廣州鹽。
羅汝楫劾其橫議,除名,編管新州,守臣張棣又讦其與客唱酬怨謗,再移吉陽軍。
李光以忤和議谪藤州,守臣言其作詩風刺,再移瓊海。
呂願中又告光與铨作詩譏讪,乃又移昌化軍。
趙鼎竄潮州,又移吉陽軍。
桧令本軍月具存亡申省,鼎知桧必殺己,遂不食而死。
張浚竄連州,又徙永州。
蓋此數人者,名愈高,桧忌之愈甚,故不惟使之身受竄谪,屢瀕于死,而凡與之交際者,亦必被禍不少貸。
王庭既以作詩贈铨得禍,而铨先谪廣州時,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谪知安遠軍。
又有宜興吳師古镌铨疏以傳,流袁州。
通判方疇亦以通書于铨,除名,永州編管。
此以铨而連及者也。
葉三省、王遠、王既以通書趙鼎、李光得禍。
吳元美之下獄也,以家有潛光亭、商隐堂,為人首告,謂亭号潛光,有心于黨李,堂名商隐,無意于事秦。
所謂黨李者,亦指光也。
此因鼎、光而連及者也。
江西運判張常先注前帥張宗元與張浚書上之,連逮數十家,将誣以不軌。
此因浚而連及者也。
桧嘗書铨、鼎、光、浚等姓名于一德格天閣,必欲殺之。
趙汾之獄,其父鼎已死,桧令大理寺鞫之,欲汾自誣與铨、光、浚等謀大逆,所連及一時名士至五十三人。
會桧死,始得免。
設桧不死,則肆害更未有已也。
他如程等之以《論語》得罪,則以嘗為《論語說》。
至“弋不射宿”,謂孔子不欲陰中人,洪興祖序之,魏安行锓之,故皆及禍。
趙令衤令之得罪也,則因觀桧《家廟記》,口誦“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為桧侄婿汪召錫所告,故安置汀州,後再牽入趙汾獄,幾死。
又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
黃龜年以論桧貶。
太學生張伯麟題壁曰:“夫差,而亡越之殺而父乎。
”杖脊刺配吉陽軍。
閩、浙大水,白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高登亦以考試策問閩、浙大水之由,郡守以達,桧坐以事,編管容州。
進士黃友龍坐謗讪,黥配嶺南。
内侍裴詠坐指斥,編管邕州。
徑山僧清言以謗讪,被黥。
何兌誦其師馬伸在靖康圍城中乞存趙氏書,桧以為分己功,編管英州。
鄭圮、賈子展以會中有嘲谑講和之語,圮竄容州,子展竄德慶。
此則不必與铨等相涉,第語言文字稍觸其忌,即橫遭誣害,更不可數計矣。
桧又疏禁野史,許人首告,并禁民間結集經社。
甚至司馬自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所著,李光家亦舉光藏書萬卷悉焚之
安石操履廉潔,親施之于一縣,民自有利而無害。
及登朝柄用,以此事已效于一縣,遂欲行之天下,然猶未敢遽行,使蘇轍議之,轍力陳其弊,乃不複言。
會河北轉運使王廣廉奏乞度牒為本錢,于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即本李參之術。
)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于是決然行之。
(見《蘇轍傳》。
)世但知宋之青苗法始于安石,而不知李參先私行于下,廣廉又奏請于上也。
然使聽賢吏自行于一州一路,非惟安石能利民,而李參已先有成績,即廣廉亦未必遂至病民也。
至著為功令,則幹進者以多借為能,而不顧民之願否,不肖者又藉以行其頭會箕斂之術,所以民但受其害而不見其利。
天下事固有一人行之能為利,天下行之則又為害者。
況青苗錢雖曰不得過加二之息,而一歲凡兩放兩收,則其息已加四,有司又約中熟為價,令民償必以錢,則所定之價又必逾于市價,而民之償息且十加五六,則并非安石之初法矣,此所以病民也。
即如常平社倉,何嘗古人善政,然沿及後世,常平春借秋還,出則克扣,入則浮收,徒供不肖官吏之漁利。
社倉聽民自為經理,宜更無弊矣,然州縣慮司其事者之幹沒,必歲簽殷戶承充,于是有得錢賣放之弊。
又必歲遣小官稽核,于是有需索饋送之弊。
古來未嘗無良法,一經不肖官吏,辄百弊叢生,所謂有治人無治法也。
《孟子》謂:“有仁心而無仁政,則民不被其澤。
”豈知有仁政而無仁心,非惟不被其澤,且轉受其害也哉! ○車蓋亭詩 哲宗即位,蔡确播浮言,謂由己擁護。
既失勢,遂怨望,至安陸,嘗遊車蓋亭,賦詩十章,内有用郝甑山事。
甑山者,唐郝處俊封甑山公,高宗欲遜位武後,處俊谏而止,确引之以比宣仁後,兼有“滄海揚塵”等語,尤悖逆。
知漢陽軍吳處厚得其詩,箋釋上之。
于是左、右谏議張焘、範祖禹,左、右司谏王岩叟、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連劾之,遂貶英州别駕,新州安置。
宣仁後曰:“帝以子繼父,有何間言,而确自謂有定策功,妄煽事端,規為異時炫惑地。
吾不忍明言,姑托讪上為名逐之耳。
”此正後之深識遠慮,若論确設心之奸險,措詞之兇悖,雖誅戮尚不足蔽辜,僅從遠竄,已屬寬典。
乃當時萬口同聲,以為太過,即号為正人君子者,亦出死力救之。
謂聖朝務宜寬厚,力言于宣仁後簾前,并言于哲宗者,範純仁及王存也。
謂注釋詩語近于捃摭,不可以開告讦之風者,盛陶也。
謂以詩罪确,非所以厚風俗者李常也。
謂恐啟羅織之漸,上疏論列,及聞确谪命,又封還除目者,彭汝砺也。
謂薄确之罪則于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确則于太皇太後仁政為小累,皇帝宜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後出手诏赦之,則仁孝兩全者,蘇轼也。
甚而範祖禹先既劾确,及聞新州之命,又謂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已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恐人情不安。
又甚而邵康節局外評論,亦謂确不足惜,然為宰相當以宰相處之,而以範純仁為知國體。
可見是時朝野内外,無不以谪确為過當。
此則有宋待士太厚之故,縱有罪惡,止從黜谪,絕少嶺海之行,久已習見以為當然,一旦有此遠谪,便群相驚怪,不論其得罪之深,反以為用刑之濫。
政令縱弛,人無畏懼,實由于此,宋之所以不競也。
○同文館之獄 神宗不豫時,邢恕與蔡确密謀援立,誘宣仁後侄公繪曰:“延安幼沖,(即哲宗。
)雍、曹皆賢王也。
”公繪驚趨出,恕計不行,反揚言太後屬意雍王,使首相王知之。
确乃約同入問疾,陽以語勾緻,使開封府蔡京伏劍士于外,俟語小異即誅之。
既而言上自有子,恕計無所施。
而語稍聞于宣仁後,遂黜恕出知随州。
恕與确則又揚言太後有廢立意,绐司馬光子康手書,謂其父光曾語範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尤可慮。
”宣訓者,北齊婁太後宮名,婁太後嘗廢孫濟南王,而立少子演,以比宣仁後欲廢哲宗而立雍王也。
司馬光為天下所信服,故欲以此語為出自光,又恐人疑非光言,故必绐其子康手書而後可使人信,其設心可謂黠矣。
會确貶新州,恕亦遠谪,事不果行。
紹聖初,章、蔡卞當國,欲甘心元諸賢,引恕入為禦史中丞,于是恕追理前說,并怵高遵榕之子士京,追訟其父在日知王謀立雍王,以實其言,總欲以此為題,陷害諸正人,并誣宣仁後,以見己與确有擁護哲宗之功也。
先是劉摯、呂大防為相時,文潞公之子及甫居喪,恐服除不得京官,抵書邢恕曰:“改月遂除,入朝之命未可必。
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濟之以粉昆,必欲以藐躬為甘心之地,可為寒心。
”其謂司馬昭者,本指呂大防。
粉昆者,世以驸馬都尉為粉侯,時韓忠彥執政,其弟嘉彥尚主,故以忠彥為粉昆也。
至是恕以此書示蔡确之子渭,(《劉摯傳》謂蔡渭,《邢恕傳》謂蔡懋,皆确子也。
)使上其書,訟當時宰相劉摯、呂大防等,陷其父确謀危宗社,引此書為證。
、卞遂欲因是誣摯及梁焘、王岩叟等,以為有廢立意,置獄于同文館,用蔡京、安雜治之。
及甫乃變詞,托其亡父嘗說司馬昭指劉摯,粉謂王岩叟面白如粉,昆謂梁焘字況之,況猶兄也。
将鍛成廢立之事,以殺摯等,并以悖逆坐司馬光、呂公著,甚至欲追廢宣仁後;會無實據,及甫但雲,疑其事勢如此,而向太後及太妃等亦力言宣仁後之誣于哲宗,乃止。
章又疏言,司馬光、劉摯、梁焘、呂大防等變神宗成法,懼陛下一日新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
帝曰:“元諸臣果如是乎?”、京曰:“誠有是心,但反形吸哆耳。
”帝乃锢摯、焘等子孫。
(見《劉摯》、《邢恕》、《蔡确》、《章》、《安》等傳。
)嗚呼!固一己之權位,而欲以悖逆誣正人,以圖一網打盡,甚至誣及母後,奸人之處心設計,真可畏哉! ○秦桧文字之禍 秦桧贊成和議,自以為功,惟恐人議己,遂起文字之獄,以傾陷善類。
因而附勢幹進之徒承望風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諱者,無不争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
今見于《高宗本紀》者,茶陵縣丞王庭,作詩送胡铨,坐謗讪停官,辰州編管。
曹詠言李孟堅誦其父光所撰私史,語涉謗讪,诏送大理寺。
獄成,光遇赦,永不檢舉,孟堅除名,峽州編管。
(《光傳》則謂陸升讦孟堅以私撰國史。
)胡寅、程、潘良貴、張焘等八人緣坐,黜降有差,胡寅責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又诏大理寺鞫太常主簿吳元美謗詩獄。
右迪功郎安誠坐文字謗讪,惠州編管。
副尉劉允中坐指斥謗讪,棄市。
葉三省、王遠、通書趙鼎、王庶三省落職,筠州居住;遠除名,高州編管。
黃岩縣令楊炜诽謗除名,萬安軍編管。
知台州蕭振落職,池州居住。
大府丞範彥輝謗讪除名,荊門軍編管。
從政郎楊炬坐其弟煜嘗上書诽謗,邕州編管。
知建康府王循友以桧捃摭,命大理寺鞫之,貸死,循州安置。
王以交通李光,下獄,除名,辰州編管。
故學士程、知饒州。
洪興祖、轉運使魏安行以《論語講解》被猜,興祖昭州,安行欽州,俱編管,子孫并論罪。
通判沈長卿、縣尉芮烨作詩譏讪,除名,長卿化州,烨武岡軍,俱編管。
知泉州宗室令衤令坐交結罪人,汀州安置。
又命大理寺鞫張析附麗胡寅獄。
此皆本紀所書也。
其散見于各傳者,胡铨先以上書诋和議,谪監廣州鹽。
羅汝楫劾其橫議,除名,編管新州,守臣張棣又讦其與客唱酬怨謗,再移吉陽軍。
李光以忤和議谪藤州,守臣言其作詩風刺,再移瓊海。
呂願中又告光與铨作詩譏讪,乃又移昌化軍。
趙鼎竄潮州,又移吉陽軍。
桧令本軍月具存亡申省,鼎知桧必殺己,遂不食而死。
張浚竄連州,又徙永州。
蓋此數人者,名愈高,桧忌之愈甚,故不惟使之身受竄谪,屢瀕于死,而凡與之交際者,亦必被禍不少貸。
王庭既以作詩贈铨得禍,而铨先谪廣州時,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谪知安遠軍。
又有宜興吳師古镌铨疏以傳,流袁州。
通判方疇亦以通書于铨,除名,永州編管。
此以铨而連及者也。
葉三省、王遠、王既以通書趙鼎、李光得禍。
吳元美之下獄也,以家有潛光亭、商隐堂,為人首告,謂亭号潛光,有心于黨李,堂名商隐,無意于事秦。
所謂黨李者,亦指光也。
此因鼎、光而連及者也。
江西運判張常先注前帥張宗元與張浚書上之,連逮數十家,将誣以不軌。
此因浚而連及者也。
桧嘗書铨、鼎、光、浚等姓名于一德格天閣,必欲殺之。
趙汾之獄,其父鼎已死,桧令大理寺鞫之,欲汾自誣與铨、光、浚等謀大逆,所連及一時名士至五十三人。
會桧死,始得免。
設桧不死,則肆害更未有已也。
他如程等之以《論語》得罪,則以嘗為《論語說》。
至“弋不射宿”,謂孔子不欲陰中人,洪興祖序之,魏安行锓之,故皆及禍。
趙令衤令之得罪也,則因觀桧《家廟記》,口誦“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為桧侄婿汪召錫所告,故安置汀州,後再牽入趙汾獄,幾死。
又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
黃龜年以論桧貶。
太學生張伯麟題壁曰:“夫差,而亡越之殺而父乎。
”杖脊刺配吉陽軍。
閩、浙大水,白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高登亦以考試策問閩、浙大水之由,郡守以達,桧坐以事,編管容州。
進士黃友龍坐謗讪,黥配嶺南。
内侍裴詠坐指斥,編管邕州。
徑山僧清言以謗讪,被黥。
何兌誦其師馬伸在靖康圍城中乞存趙氏書,桧以為分己功,編管英州。
鄭圮、賈子展以會中有嘲谑講和之語,圮竄容州,子展竄德慶。
此則不必與铨等相涉,第語言文字稍觸其忌,即橫遭誣害,更不可數計矣。
桧又疏禁野史,許人首告,并禁民間結集經社。
甚至司馬自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所著,李光家亦舉光藏書萬卷悉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