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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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仕是也。
至徽宗時,則宰相在朝者亦兼此官,如左仆射蔡京兼安遠軍節度使是也。
南渡以後,則功臣為大帥者為之,并有兼兩鎮三鎮者,如韓世忠兼鎮南、武安、甯國節度使,張浚兼靜江、甯武、靜海節度使是也。
○繼世為相 再世為相,漢推韋、平,唐推蘇、李,已屬僅事,宋則有三世為相者。
呂蒙正相太宗,其侄夷簡相仁宗,夷簡子公著哲宗時亦為相,傳贊謂世家之盛,古所未有。
南宋則史浩相孝宗,其子彌遠相甯宗、理宗,浩孫嵩之,(彌遠之侄)理宗時亦為相。
其再世為相者,韓琦曆相仁、英、神三帝,其子忠彥,徽宗時亦為相。
按琦固名相,忠彥亦不失父風。
史氏則彌遠擅廢立為無君,嵩之謀起複為無父,家門雖盛而名節有虧。
若呂氏奕世勳猷,輝映史冊,可謂極盛矣。
而公著于重圭襲組之後,不以門閥自高,益能守正不撓,為時名相,尤不可及也。
○三入相 《宋史呂蒙正傳贊》謂,國朝三次入相者,惟趙普及蒙正。
然蒙正後又有王欽若、張士遜、呂夷簡、文彥博、陳康伯亦皆三次入相,蔡京并至四次入相,宋史所雲尚未深考也。
今錄于左: 趙普(乾德三年,為門下侍郎平章事,後出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太平興國初,再入相,拜司徒兼侍郎,八年,出為武勝軍節度使。
雍熙三年,再入相,拜太保兼侍中。
) 呂蒙正(太平興國中,拜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化初,罷為吏部尚書。
四年,又以本官入相,至道中,出判河南府。
真宗鹹平四年,又以本官同平章事。
) 王欽若(大中祥符中,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與馬知節争論罷。
尋又拜左仆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尋出判杭州。
仁宗初,複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 張士遜(仁宗初,由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江甯。
明道初,再入相,進中書侍郎,尋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寶元初,又入為門下侍郎,封郢國公。
) 呂夷簡(由尚書拜中書同平章事,後出判陳州。
未幾複相,封申國公,再出判許州。
未幾又以右仆射入相,進位司空。
) 文彥博(平貝州歸,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唐介劾罷,出知許州。
至和二年,又以吏部尚書入相,久之,出判河南,以太師緻仕。
元初,召平章軍國重事,六日一朝。
) 陳康伯(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仆射,出判信州。
隆興初,又拜尚書左仆射同中書平章事,出知建康府。
熙九年,拜右丞相。
時孝宗以仆射名不正,改為丞相。
) ○四次入相 蔡京(崇甯二年,以右仆射入相,尋免為開府儀同三司。
大觀元年,又拜左仆射,三年罷,出居杭州。
政和二年,召還再相,三日一至都堂,宣和二年,令緻仕。
六年再起,領三省。
凡四當國。
) ○兩次入相 張齊賢(化三年,由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河南府。
真宗初,又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李(太平興國中,拜平章事,加中書侍郎,尋罷。
化二年,複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 向敏中(鹹平四年,以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尋出知永興軍。
大中祥符五年,又拜同平章事,加中書侍郎,進右仆射兼門下侍郎。
) 陳堯叟(大中祥符初,以戶部尚書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尋罷,領群牧使。
明年,又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 陳執中(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降給事中。
皇中,又以吏部尚書拜同平章事。
) 馮拯(先拜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出為武勝軍節度使。
又以吏部尚書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右仆射。
) 賈昌朝(慶曆中,以工部侍郎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大名府。
嘉元年,又兼侍中,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樞密使。
) 李迪(真宗時,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罷知郓州。
仁宗時,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王曾(仁宗初,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知青州。
景二年,由樞密使再拜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 富弼(至和二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英宗時,以足疾辭,出判揚州。
熙甯二年,以左仆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 苑純仁(元三年,拜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出知穎昌。
召還,複拜右仆射入相。
) 趙鼎(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出知紹興府。
紹興七年,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張浚(紹興五年,除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江稽餌馬,以呂祉事罷。
孝宗初,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如故。
凡兩為節相。
) 朱勝非(建炎三年,拜尚書右仆射,尋出知洪州。
紹興二年,又入相。
) 呂頤浩(建炎四年,守尚書右仆射,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為江東安撫使。
紹興元年,又拜少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秦桧(自金歸,紹興元年,拜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年罷。
八年,又拜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湯思退(紹興二十七年,拜尚書右仆射,尋罷。
隆興六年,又拜左仆射。
) 史浩(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尋奉祠。
熙五年,又為右丞相。
時孝宗改仆射為丞相。
) 梁克家(乾道八年,拜右丞相,後出知建康。
熙九年,再拜右丞相,封儀國公。
) 鄭清之(端平初,為右丞相,尋乞罷。
七年,又拜太傅右丞相。
) 吳潛(十一年,拜右丞相,十五年,出判慶元。
尋又拜特進左丞相。
) 程元鳳(寶中,拜右丞相,出判福州。
度宗初,又拜少傅右丞相。
) 陳宜中(德元年,拜特進右丞相,被劾竟去,召之入朝,仍為右丞相,元兵入,宵遁。
益王立于福州,又以為左丞相。
) 文天祥(德初,拜右丞相,使元軍脫歸。
益王立,仍拜右丞相。
) ○王安石之得君 王安石以新法害天下,引用奸邪,更張法令,馴至靖康之難,人皆咎安石為禍首,而不知實根柢于神宗之有雄心也。
帝自命大有為之才,嘗欲克複燕雲,恢張先烈。
當其為穎王時,已與韓維論功名。
(見《維傳》。
)及即位,富弼因奏對,即曰:“願陛下二十年不談兵。
”蓋已窺見意旨矣。
(見《弼傳》。
)帝又與王安禮論漢文帝,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
(見《安禮傳》。
)蘇頌使契丹歸,帝問以山川人情,頌曰:“彼講和日久,未有他意。
若漢武久勤征讨,匈奴終不服,至宣帝時,呼韓邪單于稽首稱藩。
唐中葉以後,河湟陷于吐蕃,憲宗欲複之而不能,至宣宗時,乃以三關七州來歸。
蓋外國之叛服不常,不系乎中國之盛衰也。
”頌意蓋有所諷雲。
(見《頌傳》。
)初藝祖嘗欲積缣帛二百萬以取幽、薊,别儲于景福殿,後神宗題此庫雲:“五季失圖,犭嚴狁孔熾。
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内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
”又詩曰:“每虔惕心,妄意遵遺業。
顧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見《食貨志》。
)是帝久有取燕、雲之志,後帝與大臣定議,将遂舉兵,朝慈聖光獻太後白其事,太後曰:“吉兇悔吝生乎動,得之不過南面受賀而已。
萬一不諧,生炅所系,可勝言哉!苟可取,則太祖、太宗已取之,何待今日!”(見《慈聖光獻曹後傳》。
)觀此數傳,則帝意在用武開邊,複中國舊地,以成蓋世之功,而環顧朝臣,皆習故守常,莫有能任其事者。
安石一出,悉斥為流俗,别思創建非常,突過前代,帝遂适如所願,不覺如魚得水,如膠投漆,而傾心納之。
欲用兵必先聚财,于是青苗、免役之法行。
欲聚财必先用人,于是呂惠卿、章之徒進。
雖舉朝争之甚至,内而慈聖光獻太後,外而韓琦、富弼諸老臣,俱以安石為不可用,而帝持之愈力,護之愈堅,故當時有謂帝與介甫如出一人者,史臣亦謂神宗以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出而與之遇,宜其流毒不能止。
然則非安石之誤帝,實帝一念急功名之心自誤也。
厥後兵不敢用于北,而稍試于西,炅武之役,喪師覆将,塗炭百萬,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寐。
(見《宣仁高後傳》。
)蓋至是始知非常之事之不可幸成也,已晚矣。
善乎韓維之論曰:“聖人功名,因事而見,不可先有功名心。
”此真深識治道之論也哉! ○青苗錢不始于王安石 王安石以青苗錢禍天下,人皆知之,然青苗錢之名不自安石始也。
《宋史》,趙瞻對神宗雲,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範鎮亦言,唐季之制不足法。
按《通鑒》,唐代宗永泰二年秋七月,稅青苗錢以給百官俸,此青苗之始也。
《舊唐書》,乾元以來用兵,百官缺俸,乃議于天下地畝青苗上量配稅錢,命禦史府差官征之,以充百官俸料。
永泰二年,侍禦韋光裔為使,得錢四百九十萬貫。
其冬,诏減青苗地頭錢,三分取一,遂為常制。
每歲特設使者,如崔渙兼稅地青苗使,劉晏兼諸道青苗使,杜佑充江淮青苗使是也。
《食貨志》,大曆元年,天下青苗錢共四百九十萬缗,每畝稅三十文。
永泰八年,诏天下青苗地頭錢每畝一例十五文,德宗又增三文,以給廣騎。
《通鑒集覽》謂,青苗錢者,不及待秋斂,當苗方青即征之也。
是唐所謂青苗錢,并與宋制不同,宋制尚有錢貸民而加征其息,唐直計畝加稅耳。
(按唐時長安、萬年二縣有官置本錢,配納各戶,收其息以供雜費。
宋之青苗錢,正唐雜稅錢之法耳。
)宋之青苗錢則始于長吏之自為之,本以利民。
《宋史李參傳》,參為陝西轉運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參令民自度麥粟之赢餘,先貸以錢,俟麥粟熟輸之官,号青苗錢。
經數年,廪有羨糧。
此安石青苗錢之所本也。
在參行之,固為善政,然仁宗天聖五年,已特诏罷之,當亦以行之久則弊生耳。
至安
至徽宗時,則宰相在朝者亦兼此官,如左仆射蔡京兼安遠軍節度使是也。
南渡以後,則功臣為大帥者為之,并有兼兩鎮三鎮者,如韓世忠兼鎮南、武安、甯國節度使,張浚兼靜江、甯武、靜海節度使是也。
○繼世為相 再世為相,漢推韋、平,唐推蘇、李,已屬僅事,宋則有三世為相者。
呂蒙正相太宗,其侄夷簡相仁宗,夷簡子公著哲宗時亦為相,傳贊謂世家之盛,古所未有。
南宋則史浩相孝宗,其子彌遠相甯宗、理宗,浩孫嵩之,(彌遠之侄)理宗時亦為相。
其再世為相者,韓琦曆相仁、英、神三帝,其子忠彥,徽宗時亦為相。
按琦固名相,忠彥亦不失父風。
史氏則彌遠擅廢立為無君,嵩之謀起複為無父,家門雖盛而名節有虧。
若呂氏奕世勳猷,輝映史冊,可謂極盛矣。
而公著于重圭襲組之後,不以門閥自高,益能守正不撓,為時名相,尤不可及也。
○三入相 《宋史呂蒙正傳贊》謂,國朝三次入相者,惟趙普及蒙正。
然蒙正後又有王欽若、張士遜、呂夷簡、文彥博、陳康伯亦皆三次入相,蔡京并至四次入相,宋史所雲尚未深考也。
今錄于左: 趙普(乾德三年,為門下侍郎平章事,後出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太平興國初,再入相,拜司徒兼侍郎,八年,出為武勝軍節度使。
雍熙三年,再入相,拜太保兼侍中。
) 呂蒙正(太平興國中,拜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化初,罷為吏部尚書。
四年,又以本官入相,至道中,出判河南府。
真宗鹹平四年,又以本官同平章事。
) 王欽若(大中祥符中,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與馬知節争論罷。
尋又拜左仆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尋出判杭州。
仁宗初,複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 張士遜(仁宗初,由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江甯。
明道初,再入相,進中書侍郎,尋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寶元初,又入為門下侍郎,封郢國公。
) 呂夷簡(由尚書拜中書同平章事,後出判陳州。
未幾複相,封申國公,再出判許州。
未幾又以右仆射入相,進位司空。
) 文彥博(平貝州歸,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唐介劾罷,出知許州。
至和二年,又以吏部尚書入相,久之,出判河南,以太師緻仕。
元初,召平章軍國重事,六日一朝。
) 陳康伯(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仆射,出判信州。
隆興初,又拜尚書左仆射同中書平章事,出知建康府。
熙九年,拜右丞相。
時孝宗以仆射名不正,改為丞相。
) ○四次入相 蔡京(崇甯二年,以右仆射入相,尋免為開府儀同三司。
大觀元年,又拜左仆射,三年罷,出居杭州。
政和二年,召還再相,三日一至都堂,宣和二年,令緻仕。
六年再起,領三省。
凡四當國。
) ○兩次入相 張齊賢(化三年,由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河南府。
真宗初,又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李(太平興國中,拜平章事,加中書侍郎,尋罷。
化二年,複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 向敏中(鹹平四年,以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尋出知永興軍。
大中祥符五年,又拜同平章事,加中書侍郎,進右仆射兼門下侍郎。
) 陳堯叟(大中祥符初,以戶部尚書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尋罷,領群牧使。
明年,又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 陳執中(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降給事中。
皇中,又以吏部尚書拜同平章事。
) 馮拯(先拜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出為武勝軍節度使。
又以吏部尚書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右仆射。
) 賈昌朝(慶曆中,以工部侍郎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大名府。
嘉元年,又兼侍中,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樞密使。
) 李迪(真宗時,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罷知郓州。
仁宗時,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王曾(仁宗初,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知青州。
景二年,由樞密使再拜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 富弼(至和二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英宗時,以足疾辭,出判揚州。
熙甯二年,以左仆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 苑純仁(元三年,拜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出知穎昌。
召還,複拜右仆射入相。
) 趙鼎(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出知紹興府。
紹興七年,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張浚(紹興五年,除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江稽餌馬,以呂祉事罷。
孝宗初,又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如故。
凡兩為節相。
) 朱勝非(建炎三年,拜尚書右仆射,尋出知洪州。
紹興二年,又入相。
) 呂頤浩(建炎四年,守尚書右仆射,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為江東安撫使。
紹興元年,又拜少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秦桧(自金歸,紹興元年,拜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年罷。
八年,又拜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湯思退(紹興二十七年,拜尚書右仆射,尋罷。
隆興六年,又拜左仆射。
) 史浩(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尋奉祠。
熙五年,又為右丞相。
時孝宗改仆射為丞相。
) 梁克家(乾道八年,拜右丞相,後出知建康。
熙九年,再拜右丞相,封儀國公。
) 鄭清之(端平初,為右丞相,尋乞罷。
七年,又拜太傅右丞相。
) 吳潛(十一年,拜右丞相,十五年,出判慶元。
尋又拜特進左丞相。
) 程元鳳(寶中,拜右丞相,出判福州。
度宗初,又拜少傅右丞相。
) 陳宜中(德元年,拜特進右丞相,被劾竟去,召之入朝,仍為右丞相,元兵入,宵遁。
益王立于福州,又以為左丞相。
) 文天祥(德初,拜右丞相,使元軍脫歸。
益王立,仍拜右丞相。
) ○王安石之得君 王安石以新法害天下,引用奸邪,更張法令,馴至靖康之難,人皆咎安石為禍首,而不知實根柢于神宗之有雄心也。
帝自命大有為之才,嘗欲克複燕雲,恢張先烈。
當其為穎王時,已與韓維論功名。
(見《維傳》。
)及即位,富弼因奏對,即曰:“願陛下二十年不談兵。
”蓋已窺見意旨矣。
(見《弼傳》。
)帝又與王安禮論漢文帝,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
(見《安禮傳》。
)蘇頌使契丹歸,帝問以山川人情,頌曰:“彼講和日久,未有他意。
若漢武久勤征讨,匈奴終不服,至宣帝時,呼韓邪單于稽首稱藩。
唐中葉以後,河湟陷于吐蕃,憲宗欲複之而不能,至宣宗時,乃以三關七州來歸。
蓋外國之叛服不常,不系乎中國之盛衰也。
”頌意蓋有所諷雲。
(見《頌傳》。
)初藝祖嘗欲積缣帛二百萬以取幽、薊,别儲于景福殿,後神宗題此庫雲:“五季失圖,犭嚴狁孔熾。
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内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
”又詩曰:“每虔惕心,妄意遵遺業。
顧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見《食貨志》。
)是帝久有取燕、雲之志,後帝與大臣定議,将遂舉兵,朝慈聖光獻太後白其事,太後曰:“吉兇悔吝生乎動,得之不過南面受賀而已。
萬一不諧,生炅所系,可勝言哉!苟可取,則太祖、太宗已取之,何待今日!”(見《慈聖光獻曹後傳》。
)觀此數傳,則帝意在用武開邊,複中國舊地,以成蓋世之功,而環顧朝臣,皆習故守常,莫有能任其事者。
安石一出,悉斥為流俗,别思創建非常,突過前代,帝遂适如所願,不覺如魚得水,如膠投漆,而傾心納之。
欲用兵必先聚财,于是青苗、免役之法行。
欲聚财必先用人,于是呂惠卿、章之徒進。
雖舉朝争之甚至,内而慈聖光獻太後,外而韓琦、富弼諸老臣,俱以安石為不可用,而帝持之愈力,護之愈堅,故當時有謂帝與介甫如出一人者,史臣亦謂神宗以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出而與之遇,宜其流毒不能止。
然則非安石之誤帝,實帝一念急功名之心自誤也。
厥後兵不敢用于北,而稍試于西,炅武之役,喪師覆将,塗炭百萬,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寐。
(見《宣仁高後傳》。
)蓋至是始知非常之事之不可幸成也,已晚矣。
善乎韓維之論曰:“聖人功名,因事而見,不可先有功名心。
”此真深識治道之論也哉! ○青苗錢不始于王安石 王安石以青苗錢禍天下,人皆知之,然青苗錢之名不自安石始也。
《宋史》,趙瞻對神宗雲,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範鎮亦言,唐季之制不足法。
按《通鑒》,唐代宗永泰二年秋七月,稅青苗錢以給百官俸,此青苗之始也。
《舊唐書》,乾元以來用兵,百官缺俸,乃議于天下地畝青苗上量配稅錢,命禦史府差官征之,以充百官俸料。
永泰二年,侍禦韋光裔為使,得錢四百九十萬貫。
其冬,诏減青苗地頭錢,三分取一,遂為常制。
每歲特設使者,如崔渙兼稅地青苗使,劉晏兼諸道青苗使,杜佑充江淮青苗使是也。
《食貨志》,大曆元年,天下青苗錢共四百九十萬缗,每畝稅三十文。
永泰八年,诏天下青苗地頭錢每畝一例十五文,德宗又增三文,以給廣騎。
《通鑒集覽》謂,青苗錢者,不及待秋斂,當苗方青即征之也。
是唐所謂青苗錢,并與宋制不同,宋制尚有錢貸民而加征其息,唐直計畝加稅耳。
(按唐時長安、萬年二縣有官置本錢,配納各戶,收其息以供雜費。
宋之青苗錢,正唐雜稅錢之法耳。
)宋之青苗錢則始于長吏之自為之,本以利民。
《宋史李參傳》,參為陝西轉運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參令民自度麥粟之赢餘,先貸以錢,俟麥粟熟輸之官,号青苗錢。
經數年,廪有羨糧。
此安石青苗錢之所本也。
在參行之,固為善政,然仁宗天聖五年,已特诏罷之,當亦以行之久則弊生耳。
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