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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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外喧甚,乃卒長杖一卒不伏。
呼入問狀,令引出與杖,又不受。
複呼入斬之,竟球乃歸。
(見《彥博傳》。
)舒為臨海尉,有民詈逐後母,至前,命殺之,不服,起手斬之,投劾去。
(見《傳》。
)定罪既歸刑部,乃尚有擅殺如數公者。
按鄭疏謂:軍法便宜止行于所轄軍伍,其餘當奏朝廷,然則軍政原有便宜行法之條。
如張詠在益州,正當王均、李順等叛亂之後,固宜用重典以儆兇頑,其餘亦皆軍士之玩法者,故不妨概以便宜處之欤。
舒以小吏而擅殺逆子,雖不悖于律,而事非軍政,官非憲府,生殺專之,亦可見宋政之太弛也。
○宋遼金夏交際儀 《金史》有《交聘表》,凡與宋、夏、高麗和戰慶吊之事,開卷了如。
然宋之與為鄰者,比金較多,則《宋史》益宜有《交聘表》,乃反無之,此修史者之疏也。
大概兩國交際,每重在儀節之間。
澶淵之盟,宋為兄,遼為弟,故遼使常稍屈。
《宋史程琳傳》: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坐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乃下,請升之。
”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也。
”乃已。
然則真宗初定和議時,宋使至遼,燕享之禮較尊于遼使之至宋矣。
然遼人亦往往故自尊大,不肯稍屈。
程師孟使遼至涿州,契丹來迓者正席南面,涿州官西向,而設宋使席東向,師孟不肯就坐,叱傧者易之,乃與迓者東西相向。
(見《師孟傳》。
)吳奎使契丹歸,遇契丹使于途,契丹以金冠為重,紗冠次之,舊時兩使相見必重輕适均,至是契丹使服紗冠,奎乃亦殺其儀以見。
(見(奎傳》。
)沈立使契丹,适其國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否則見于門。
立曰:“北使來南,未嘗令其變服,況門見耶?”乃止。
(見《立傳》。
)哲宗崩,遼使來吊祭,胡宗炎迓境上,使者不易服,宗炎以禮折之,須其聽命乃相見。
(見《宗炎傳》。
)遼道宗遣使以己像來求徽宗畫像,未報而道宗殂,天祚帝立,複以為請。
宋使張升往,欲先得其新主像,乃谕之曰:“昔文成弟為兄屈,尚先緻敬,況今伯父耶?”天祚帝乃以己像先來。
(見《升傳》。
)此宋、遼兄弟之國使命往來故事也。
至宋與金交際之儀,則前後不同。
據《金史》:使張通古至江南,宋主欲南面,使通古北面,通古不肯,索馬欲北歸,宋主乃設東西位,使者東面,宋主西面,受書诏拜起皆如儀。
(見《金吏張通古傳》。
)然《宋史》本紀:通古至,帝以方居諒ウ,難行吉禮,命秦桧攝冢宰,受書以進。
又《桧傳》及《王倫》、《李彌遜》、《勾龍如淵》等傳皆言金使來,朝議洶洶,桧迫于公議,屬王倫力言于通古等,聽桧就館受書,以省吏朝服導引,納其書禁中,自是當日實事。
而《通古傳》所雲拜诏如儀者,或通古歸自诩之詞也。
至宋孝宗與金世宗重定和議,則改奉表為國書,稱臣為侄,凡報聘皆用敵國禮。
(《孝宗紀》)然金使至宋,宋主尚有起立受書之儀。
金完顔仲初為報問使,仲奏請與宋主相見儀,世宗曰:“宋主起立接書則授之。
”及至宋,如禮。
(《金史完顔仲傳》。
)孝宗嘗欲改受書儀,遣範成大至金陳奏,世宗不允。
後金遣完顔璋賀宋正旦,宋使人就館取書而去,璋還,杖一百,除名。
金遣梁肅來诘問,宋仍以書謝。
(見《金史完顔璋傳》。
)次年,劉仲誨來賀正旦,宋仍欲變接書儀,仲誨不可,乃仍用舊儀。
(按此事《宋史》有錯誤處。
《孝宗紀》雲:璋來賀正旦,以議受書儀不合,诏俟改日,别以太上皇旨,姑聽仍舊,是璋初未嘗失禮也。
而《金史璋傳》以使事失禮歸杖黜,則在宋虧禮之處自是實事。
《宋史》所雲:以太上皇诏姑仍舊禮者,蓋次年劉仲誨賀正旦之事,誤記于璋至之日耳。
)已而金使烏林答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孝宗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天錫跪不起,宰相虞允文請帝還内,令使者明日随班上壽。
(見《宋史孝宗紀》及《允文傳》。
)蓋又因宋就璋館取書之事,故欲宋加禮以為報複,而孝宗遽起入内,亦一時機變也。
又金黃久約為賀宋生日副使,适宋館伴正使病,欲以館伴副使代正使行事,久約曰:“倘副使亦病,則将以都轄、掌儀等行禮乎?”竟令正使獨前行,己與館伴副使聯騎。
(見《金史黃久約傳》。
)蓋兩國交際儀節有關國體,故各不肯自屈耳。
至兩國使臣朝賀時,則皆有山呼舞蹈之禮。
金海陵愛宋使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
(見《金史蔡松年傳》。
)是宋使至金山呼也。
金張使宋,以世宗大行在殡,受賜不舞蹈。
(見《金史張傳》。
)是金使至宋,非國喪亦舞蹈也。
又兩國彼此有避諱之法,金海陵立太子光英,宋改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州為蔣州。
金章宗以完顔匡為賀宋正日使,命權易名弼,以避宋諱。
(見《金本紀》。
)此又彼此避諱故事也。
至西夏之于宋,初李繼遷、德明父子本臣屬于宋,自元昊自立為帝,不複稱臣,後議和,但稱“男邦泥定國兀卒”。
兀卒者,譯言吾祖也,宋以詞不順,未之許。
後再定和議,宋冊為夏國主,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诏而不名,使至其國,用賓客禮。
然使至常館于宥州,不令至興、炅,而元昊自帝其國中自若也。
(《宋史楊告傳》):告為西夏旌節官告使,元昊專席自尊,告徙坐賓位,元昊不能屈。
此蓋初冊封時之事。
)其于遼、金二朝亦稱臣,而交際之儀稍異。
金世宗問張汝弼曰:“夏、高麗皆稱臣,我使者至高麗,與王抗禮,夏王則立受使者拜,何也?”左丞完顔襄曰:“遼、夏本甥舅國,夏以遼公主故,受使者拜。
本朝與夏約,遵用遼禮故耳。
”汝弼曰:“行之已數十年,不可改也。
”世宗從之。
(見《金史張汝弼傳》。
)此可見西夏之于遼、金,雖稱臣而受其使拜,與宋所定與使臣賓主相見之禮不同矣。
及金哀宗時,重與夏國議和,則夏并不複稱臣,但以兄事金,各用本國年号,遣使來聘,奉書稱弟而已。
(見《金哀宗本紀》。
)劉豫受金冊為齊帝時,金宗翰等議,既為藩輔,奉表稱臣,則朝廷诏至,當避正殿,與使者抗禮。
金太宗诏曰:“既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惟使者始至躬問起居,及歸時有奏,則起立,餘并行帝禮。
”此又劉豫為子皇帝之儀注也。
呼入問狀,令引出與杖,又不受。
複呼入斬之,竟球乃歸。
(見《彥博傳》。
)舒為臨海尉,有民詈逐後母,至前,命殺之,不服,起手斬之,投劾去。
(見《傳》。
)定罪既歸刑部,乃尚有擅殺如數公者。
按鄭疏謂:軍法便宜止行于所轄軍伍,其餘當奏朝廷,然則軍政原有便宜行法之條。
如張詠在益州,正當王均、李順等叛亂之後,固宜用重典以儆兇頑,其餘亦皆軍士之玩法者,故不妨概以便宜處之欤。
舒以小吏而擅殺逆子,雖不悖于律,而事非軍政,官非憲府,生殺專之,亦可見宋政之太弛也。
○宋遼金夏交際儀 《金史》有《交聘表》,凡與宋、夏、高麗和戰慶吊之事,開卷了如。
然宋之與為鄰者,比金較多,則《宋史》益宜有《交聘表》,乃反無之,此修史者之疏也。
大概兩國交際,每重在儀節之間。
澶淵之盟,宋為兄,遼為弟,故遼使常稍屈。
《宋史程琳傳》: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坐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乃下,請升之。
”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也。
”乃已。
然則真宗初定和議時,宋使至遼,燕享之禮較尊于遼使之至宋矣。
然遼人亦往往故自尊大,不肯稍屈。
程師孟使遼至涿州,契丹來迓者正席南面,涿州官西向,而設宋使席東向,師孟不肯就坐,叱傧者易之,乃與迓者東西相向。
(見《師孟傳》。
)吳奎使契丹歸,遇契丹使于途,契丹以金冠為重,紗冠次之,舊時兩使相見必重輕适均,至是契丹使服紗冠,奎乃亦殺其儀以見。
(見(奎傳》。
)沈立使契丹,适其國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否則見于門。
立曰:“北使來南,未嘗令其變服,況門見耶?”乃止。
(見《立傳》。
)哲宗崩,遼使來吊祭,胡宗炎迓境上,使者不易服,宗炎以禮折之,須其聽命乃相見。
(見《宗炎傳》。
)遼道宗遣使以己像來求徽宗畫像,未報而道宗殂,天祚帝立,複以為請。
宋使張升往,欲先得其新主像,乃谕之曰:“昔文成弟為兄屈,尚先緻敬,況今伯父耶?”天祚帝乃以己像先來。
(見《升傳》。
)此宋、遼兄弟之國使命往來故事也。
至宋與金交際之儀,則前後不同。
據《金史》:使張通古至江南,宋主欲南面,使通古北面,通古不肯,索馬欲北歸,宋主乃設東西位,使者東面,宋主西面,受書诏拜起皆如儀。
(見《金吏張通古傳》。
)然《宋史》本紀:通古至,帝以方居諒ウ,難行吉禮,命秦桧攝冢宰,受書以進。
又《桧傳》及《王倫》、《李彌遜》、《勾龍如淵》等傳皆言金使來,朝議洶洶,桧迫于公議,屬王倫力言于通古等,聽桧就館受書,以省吏朝服導引,納其書禁中,自是當日實事。
而《通古傳》所雲拜诏如儀者,或通古歸自诩之詞也。
至宋孝宗與金世宗重定和議,則改奉表為國書,稱臣為侄,凡報聘皆用敵國禮。
(《孝宗紀》)然金使至宋,宋主尚有起立受書之儀。
金完顔仲初為報問使,仲奏請與宋主相見儀,世宗曰:“宋主起立接書則授之。
”及至宋,如禮。
(《金史完顔仲傳》。
)孝宗嘗欲改受書儀,遣範成大至金陳奏,世宗不允。
後金遣完顔璋賀宋正旦,宋使人就館取書而去,璋還,杖一百,除名。
金遣梁肅來诘問,宋仍以書謝。
(見《金史完顔璋傳》。
)次年,劉仲誨來賀正旦,宋仍欲變接書儀,仲誨不可,乃仍用舊儀。
(按此事《宋史》有錯誤處。
《孝宗紀》雲:璋來賀正旦,以議受書儀不合,诏俟改日,别以太上皇旨,姑聽仍舊,是璋初未嘗失禮也。
而《金史璋傳》以使事失禮歸杖黜,則在宋虧禮之處自是實事。
《宋史》所雲:以太上皇诏姑仍舊禮者,蓋次年劉仲誨賀正旦之事,誤記于璋至之日耳。
)已而金使烏林答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孝宗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天錫跪不起,宰相虞允文請帝還内,令使者明日随班上壽。
(見《宋史孝宗紀》及《允文傳》。
)蓋又因宋就璋館取書之事,故欲宋加禮以為報複,而孝宗遽起入内,亦一時機變也。
又金黃久約為賀宋生日副使,适宋館伴正使病,欲以館伴副使代正使行事,久約曰:“倘副使亦病,則将以都轄、掌儀等行禮乎?”竟令正使獨前行,己與館伴副使聯騎。
(見《金史黃久約傳》。
)蓋兩國交際儀節有關國體,故各不肯自屈耳。
至兩國使臣朝賀時,則皆有山呼舞蹈之禮。
金海陵愛宋使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
(見《金史蔡松年傳》。
)是宋使至金山呼也。
金張使宋,以世宗大行在殡,受賜不舞蹈。
(見《金史張傳》。
)是金使至宋,非國喪亦舞蹈也。
又兩國彼此有避諱之法,金海陵立太子光英,宋改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州為蔣州。
金章宗以完顔匡為賀宋正日使,命權易名弼,以避宋諱。
(見《金本紀》。
)此又彼此避諱故事也。
至西夏之于宋,初李繼遷、德明父子本臣屬于宋,自元昊自立為帝,不複稱臣,後議和,但稱“男邦泥定國兀卒”。
兀卒者,譯言吾祖也,宋以詞不順,未之許。
後再定和議,宋冊為夏國主,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诏而不名,使至其國,用賓客禮。
然使至常館于宥州,不令至興、炅,而元昊自帝其國中自若也。
(《宋史楊告傳》):告為西夏旌節官告使,元昊專席自尊,告徙坐賓位,元昊不能屈。
此蓋初冊封時之事。
)其于遼、金二朝亦稱臣,而交際之儀稍異。
金世宗問張汝弼曰:“夏、高麗皆稱臣,我使者至高麗,與王抗禮,夏王則立受使者拜,何也?”左丞完顔襄曰:“遼、夏本甥舅國,夏以遼公主故,受使者拜。
本朝與夏約,遵用遼禮故耳。
”汝弼曰:“行之已數十年,不可改也。
”世宗從之。
(見《金史張汝弼傳》。
)此可見西夏之于遼、金,雖稱臣而受其使拜,與宋所定與使臣賓主相見之禮不同矣。
及金哀宗時,重與夏國議和,則夏并不複稱臣,但以兄事金,各用本國年号,遣使來聘,奉書稱弟而已。
(見《金哀宗本紀》。
)劉豫受金冊為齊帝時,金宗翰等議,既為藩輔,奉表稱臣,則朝廷诏至,當避正殿,與使者抗禮。
金太宗诏曰:“既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惟使者始至躬問起居,及歸時有奏,則起立,餘并行帝禮。
”此又劉豫為子皇帝之儀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