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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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益甚,數暴怒,責左右,以緻暴崩。
(《憲》、《穆》二紀及《裴》、《王守澄傳》)是又憲宗之以藥自誤也。
穆宗即位,诏泌、大通付京兆府決杖處死,是固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
乃未幾聽僧惟賢、道士趙歸真之說,亦餌金石。
有處士張臯上書切谏,诏求之,臯已去,不可得,尋而上崩。
是穆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敬宗即位,诏惟賢、歸真流嶺南,是更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
尋有道士劉從政說以長生久視之術,請求異人,冀獲異藥。
帝惑之,乃以從政為光祿卿,号升玄先生,又遣使往湖南、江南及天台采藥。
(《敬宗本紀》)是敬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武宗在藩邸,早好道術修攝之事,及即位,又召趙歸真等八十一人于禁中,修符,煉丹藥,(《武宗本紀》)所幸王賢妃私謂左右曰:“陛下日服丹,言不可死,然膚澤日消槁,吾甚憂之。
”(《王賢妃傳》)後藥發燥甚,喜怒不常,疾既笃,旬日不能言,宰相李德裕請見不得,未幾崩。
是武宗又為藥所誤也。
宣宗親見武宗之誤,然即位後,遣中使至魏州,谕韋澳曰:“知卿奉道,得何藥術,可令來使口奏。
”澳附奏曰:“方士不可聽,金石有毒不宜服。
”(《澳傳》)帝竟餌太醫李玄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
懿宗立杖殺元伯。
(《崔慎由》、《畢П》二傳)是宣宗又為藥所誤也。
統計唐代服丹藥者六君,穆、敬昏愚,其被惑固無足怪,太、憲、武、宣皆英主,何為甘以身殉之?實由貪生之心太甚,而轉以速其死耳。
李德裕谏穆宗服道士藥疏雲:“高宗朝有劉道合,玄宗朝有孫甑生,皆能以藥成黃金,二祖竟不敢服。
”(《德裕傳》)然則二帝可謂知養生矣,其臣下之餌金石者,如杜伏威好神仙術,餌雲母,被毒暴卒。
(《伏威傳》)李道古既存柳泌,後道古貶循州,終以服藥,歐血而卒。
(《道古傳》)李抱真好方術,有孫季長者為治丹,雲服此當仙去,抱真信之,謂人曰:“秦、漢君不遇此,我乃遇之,後升天不複見公等矣。
”餌丹至二萬丸,不能食且死,道士牛洞玄以豬肪谷漆下之,病少閑。
季長來曰:“将得仙,何自棄也?”乃益服三千丸而卒。
(《抱真傳》)斯真愚而可憫矣。
惟武後時,張昌宗兄弟亦曾為之合丹藥,蕭至忠謂其有功于聖體,則武後之餌之可知,然壽至八十一。
豈女體本陰,可服燥烈之藥,男體則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 ○玄宗五代一堂 肅宗為太子時,生代宗,為嫡皇孫。
生之三日,玄宗臨澡,嫡孫體弱,負姆嫌陋,更取他宮兒是。
玄宗觀之不樂,姆叩頭言非是。
玄宗曰:“非爾所知,趣取兒來。
”于是見嫡孫,玄宗大喜,向日視之曰:“福過其父。
”顧力士曰:“一日見三天子,樂哉!”(《吳皇後傳》)此已屬盛事。
又案《舊書順宗紀》,順宗生于肅宗上元二年,時玄宗尚為太上皇,是玄宗、肅宗、代宗、德宗、順宗,凡五代共一堂,則不惟一日見三天子,且一堂有五代天子也。
○唐有兩上元年号 年号重襲,已見《叢考》前編,皆異代之君,不知詳考,緻有誤襲前代年号者。
至唐則高宗有上元年号,而肅宗亦以上元紀年,高之與肅,相去不過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豈無記憶,乃以子孫複其祖宗之号,此何謂耶?元順帝慕元世祖創業緻治,而用其至元紀年,故當時有“重紀至元”之稱,衰亂之朝,不知典故,固無論矣。
○德宗好為詩 唐諸帝能詩者甚多,如太宗、玄宗、文宗、宣宗,皆有禦制流傳于後,而尤以德宗為最。
《劉太真傳》謂,帝文思俊拔,每有禦制,辄命朝臣畢和。
今案本紀,貞元二年,宴群臣于麟德殿,賦詩一章,令群臣和。
四年,賜百寮宴曲江亭,賦《重陽賜宴詩》六韻。
六年,又宴曲江亭,賦《中和節賜宴詩》七韻。
上巳節,又宴,賦《上巳詩》一章。
九年正月,朝罷,賦《退朝觀仗歸營詩》。
十年,曲江九日賜宴,又賦詩。
十一年,賜宰臣兩省供奉官宴曲江,賦詩六韻。
十二年,禦制《刑政箴》一首。
又制《中和樂武曲》,于禦殿奏之。
是年仲春,賜宴麟德殿,九日,賜宴曲江,皆賦詩。
十七年仲春及重陽,賜宴曲江,亦皆賦詩。
十八年,九日宴馬嶙山池,亦賦詩,皆命群臣屬和。
此見于本紀者也。
貞元四年九日之宴,帝親為詩序,令朝官和進,帝親考其詩,以劉太真、李纾等四人為上,鮑防、于邵等四人為次,張、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詩不加優劣。
(見《太真傳》。
)韋绶在内直,帝作《黃菊歌》,顧左右曰:“不可不示韋绶。
”即遣人持往,绶即附和進。
(《绶傳》)又嘗制《宸》、《台衡》二銘賜馬燧。
(《燧傳》)杜希全赴鎮天德,獻《體要》八章,多所規諷,帝制《君臣箴》賜之。
(《希全傳》)張建封入朝将還鎮,帝賦詩餞之。
(《建封傳》)此皆見于列傳者也。
今載其數首。
貞元四處《曲江賜宴詩》曰:“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
時此萬機暇,适與佳節并。
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氣澄,台殿秋光清。
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
永懷無荒戒,良士同斯情。
”其賜建封詩曰:“牧守寄所重,才賢生為時。
宣風自淮甸,授钺膺藩維。
入觐展遐戀,臨軒慰來思。
忠誠在方寸,感激陳情詞。
報國爾所尚,恤人予是資。
歡宴不盡懷,車馬當還期。
谷雨将應候,行春猶未遲。
勿以千裡遙,而雲無己知。
” ○褒貶前代忠奸 式闾表墓,為新朝激揚首務,所以表是非之公,新天下之耳目也。
唐武德元年,诏隋高、賀若弼、薛道衡、宇文[A102]、董純等,并抗節懷忠,陷于極刑,特贈官加谥。
貞觀元年,诏齊崔季舒、郭遵、封孝琰,以極言蒙難,褒叙其子孫。
則不惟贈恤死者,且官其後人矣。
麟德元年,又诏訪周宇文孝伯子孫,授以官。
此皆褒忠令典也。
貞觀元年,追論隋臣裴虔通手弑炀帝之罪,削爵流州。
七年,又诏宇文化及、及弟智及、司馬德戡、裴虔通、孟景、元禮、楊覽、唐奉義、牛方裕、元敏、薛良、馬舉、元武達、李孝本、孝哲、張恺、許弘仁、令狐行達、席德方、李覆等弑炀帝者,其子孫并禁锢,勿得齒叙。
此亦足昭瘅惡之公。
然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化及等已死,锢其子孫是矣,裴虔通尚在,而徒以前代之事,不複正以誅殛,僅配流遐裔,尚不免失刑也。
武後聖曆元年,又追貶隋楊素子孫,不許仕京官及侍衛。
○谥兼美惡 唐制,三品以上皆得請谥,而其人之賢否不同,則必核其生平以定之,蓋猶存古道也。
皇甫無逸官于蜀,其母卒于京。
無逸奔喪歸,在途而死,太常谥曰“孝”。
王駁之,謂無逸赴官,不與母偕,不可稱孝,乃更谥“良”。
蕭卒,太常谥曰“肅”,太宗以其多忌,改谥“貞褊”。
裴矩卒,初谥曰“恭”,劉洎以其侈肆駁之,乃改谥“縱”。
封儉卒後,奸邪事發,改谥曰“缪”。
許敬宗卒,博士袁思古議,敬宗棄子荒徼,嫁女蠻落,谥曰“缪”。
敬宗孫彥伯請改谥,博士王福執不可,诏尚書省更議,以既過能改為恭,乃請谥曰“恭”。
(《新書》謂更谥“蔡”。
)韋巨源卒,太常谥曰“昭”。
李邕以其附武、韋為相,不當得美谥,雖不聽而議者是之。
楊炎卒,谥“肅愍”,孔駁之,改谥“平厲”。
高璩卒,博士曹邺議其為相時交遊醜雜,請谥為“刺”,從之。
皆見各本傳。
是俱能存彰瘅之公,不專以美舉阿人者。
然其時已多請囑失實之弊。
李虞仲奏言,古者将葬請谥,今近或二三年,遠或數十年方請,人殁已久,采諸傳聞不可考信,取諸诔狀亦多浮詞。
請自今凡應得谥者,前葬一月,請考功太常定谥。
在京者不得過半期,在外者不得過一期,若不請者,許考功即察行谥之。
(《虞仲傳》)蓋唐猶詳慎谥法如此。
後世惟賜谥者始得谥,既邀恩賜,自必其人履行無虧,故谥皆有美而無惡也。
○唐追贈太子之濫 子帝而追帝其父,禮也。
弟而追帝其兄,兄而追帝其弟,已屬過當。
如玄宗追冊中宗子襄王重茂為帝,以重茂本韋後所立為帝,後退封襄王,故薨而仍以帝号還之,尚不失為厚。
玄宗又以兄憲讓己為太子,得立,憲薨,追贈讓皇帝。
肅宗以長兄琮早薨,追贈奉天皇帝。
代宗以弟亻炎有功,被讒死,追贈承天皇帝。
皆禮之過者,然猶有說以處此。
至太子而
(《憲》、《穆》二紀及《裴》、《王守澄傳》)是又憲宗之以藥自誤也。
穆宗即位,诏泌、大通付京兆府決杖處死,是固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
乃未幾聽僧惟賢、道士趙歸真之說,亦餌金石。
有處士張臯上書切谏,诏求之,臯已去,不可得,尋而上崩。
是穆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敬宗即位,诏惟賢、歸真流嶺南,是更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
尋有道士劉從政說以長生久視之術,請求異人,冀獲異藥。
帝惑之,乃以從政為光祿卿,号升玄先生,又遣使往湖南、江南及天台采藥。
(《敬宗本紀》)是敬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武宗在藩邸,早好道術修攝之事,及即位,又召趙歸真等八十一人于禁中,修符,煉丹藥,(《武宗本紀》)所幸王賢妃私謂左右曰:“陛下日服丹,言不可死,然膚澤日消槁,吾甚憂之。
”(《王賢妃傳》)後藥發燥甚,喜怒不常,疾既笃,旬日不能言,宰相李德裕請見不得,未幾崩。
是武宗又為藥所誤也。
宣宗親見武宗之誤,然即位後,遣中使至魏州,谕韋澳曰:“知卿奉道,得何藥術,可令來使口奏。
”澳附奏曰:“方士不可聽,金石有毒不宜服。
”(《澳傳》)帝竟餌太醫李玄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
懿宗立杖殺元伯。
(《崔慎由》、《畢П》二傳)是宣宗又為藥所誤也。
統計唐代服丹藥者六君,穆、敬昏愚,其被惑固無足怪,太、憲、武、宣皆英主,何為甘以身殉之?實由貪生之心太甚,而轉以速其死耳。
李德裕谏穆宗服道士藥疏雲:“高宗朝有劉道合,玄宗朝有孫甑生,皆能以藥成黃金,二祖竟不敢服。
”(《德裕傳》)然則二帝可謂知養生矣,其臣下之餌金石者,如杜伏威好神仙術,餌雲母,被毒暴卒。
(《伏威傳》)李道古既存柳泌,後道古貶循州,終以服藥,歐血而卒。
(《道古傳》)李抱真好方術,有孫季長者為治丹,雲服此當仙去,抱真信之,謂人曰:“秦、漢君不遇此,我乃遇之,後升天不複見公等矣。
”餌丹至二萬丸,不能食且死,道士牛洞玄以豬肪谷漆下之,病少閑。
季長來曰:“将得仙,何自棄也?”乃益服三千丸而卒。
(《抱真傳》)斯真愚而可憫矣。
惟武後時,張昌宗兄弟亦曾為之合丹藥,蕭至忠謂其有功于聖體,則武後之餌之可知,然壽至八十一。
豈女體本陰,可服燥烈之藥,男體則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 ○玄宗五代一堂 肅宗為太子時,生代宗,為嫡皇孫。
生之三日,玄宗臨澡,嫡孫體弱,負姆嫌陋,更取他宮兒是。
玄宗觀之不樂,姆叩頭言非是。
玄宗曰:“非爾所知,趣取兒來。
”于是見嫡孫,玄宗大喜,向日視之曰:“福過其父。
”顧力士曰:“一日見三天子,樂哉!”(《吳皇後傳》)此已屬盛事。
又案《舊書順宗紀》,順宗生于肅宗上元二年,時玄宗尚為太上皇,是玄宗、肅宗、代宗、德宗、順宗,凡五代共一堂,則不惟一日見三天子,且一堂有五代天子也。
○唐有兩上元年号 年号重襲,已見《叢考》前編,皆異代之君,不知詳考,緻有誤襲前代年号者。
至唐則高宗有上元年号,而肅宗亦以上元紀年,高之與肅,相去不過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豈無記憶,乃以子孫複其祖宗之号,此何謂耶?元順帝慕元世祖創業緻治,而用其至元紀年,故當時有“重紀至元”之稱,衰亂之朝,不知典故,固無論矣。
○德宗好為詩 唐諸帝能詩者甚多,如太宗、玄宗、文宗、宣宗,皆有禦制流傳于後,而尤以德宗為最。
《劉太真傳》謂,帝文思俊拔,每有禦制,辄命朝臣畢和。
今案本紀,貞元二年,宴群臣于麟德殿,賦詩一章,令群臣和。
四年,賜百寮宴曲江亭,賦《重陽賜宴詩》六韻。
六年,又宴曲江亭,賦《中和節賜宴詩》七韻。
上巳節,又宴,賦《上巳詩》一章。
九年正月,朝罷,賦《退朝觀仗歸營詩》。
十年,曲江九日賜宴,又賦詩。
十一年,賜宰臣兩省供奉官宴曲江,賦詩六韻。
十二年,禦制《刑政箴》一首。
又制《中和樂武曲》,于禦殿奏之。
是年仲春,賜宴麟德殿,九日,賜宴曲江,皆賦詩。
十七年仲春及重陽,賜宴曲江,亦皆賦詩。
十八年,九日宴馬嶙山池,亦賦詩,皆命群臣屬和。
此見于本紀者也。
貞元四年九日之宴,帝親為詩序,令朝官和進,帝親考其詩,以劉太真、李纾等四人為上,鮑防、于邵等四人為次,張、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詩不加優劣。
(見《太真傳》。
)韋绶在内直,帝作《黃菊歌》,顧左右曰:“不可不示韋绶。
”即遣人持往,绶即附和進。
(《绶傳》)又嘗制《宸》、《台衡》二銘賜馬燧。
(《燧傳》)杜希全赴鎮天德,獻《體要》八章,多所規諷,帝制《君臣箴》賜之。
(《希全傳》)張建封入朝将還鎮,帝賦詩餞之。
(《建封傳》)此皆見于列傳者也。
今載其數首。
貞元四處《曲江賜宴詩》曰:“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
時此萬機暇,适與佳節并。
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氣澄,台殿秋光清。
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
永懷無荒戒,良士同斯情。
”其賜建封詩曰:“牧守寄所重,才賢生為時。
宣風自淮甸,授钺膺藩維。
入觐展遐戀,臨軒慰來思。
忠誠在方寸,感激陳情詞。
報國爾所尚,恤人予是資。
歡宴不盡懷,車馬當還期。
谷雨将應候,行春猶未遲。
勿以千裡遙,而雲無己知。
” ○褒貶前代忠奸 式闾表墓,為新朝激揚首務,所以表是非之公,新天下之耳目也。
唐武德元年,诏隋高、賀若弼、薛道衡、宇文[A102]、董純等,并抗節懷忠,陷于極刑,特贈官加谥。
貞觀元年,诏齊崔季舒、郭遵、封孝琰,以極言蒙難,褒叙其子孫。
則不惟贈恤死者,且官其後人矣。
麟德元年,又诏訪周宇文孝伯子孫,授以官。
此皆褒忠令典也。
貞觀元年,追論隋臣裴虔通手弑炀帝之罪,削爵流州。
七年,又诏宇文化及、及弟智及、司馬德戡、裴虔通、孟景、元禮、楊覽、唐奉義、牛方裕、元敏、薛良、馬舉、元武達、李孝本、孝哲、張恺、許弘仁、令狐行達、席德方、李覆等弑炀帝者,其子孫并禁锢,勿得齒叙。
此亦足昭瘅惡之公。
然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化及等已死,锢其子孫是矣,裴虔通尚在,而徒以前代之事,不複正以誅殛,僅配流遐裔,尚不免失刑也。
武後聖曆元年,又追貶隋楊素子孫,不許仕京官及侍衛。
○谥兼美惡 唐制,三品以上皆得請谥,而其人之賢否不同,則必核其生平以定之,蓋猶存古道也。
皇甫無逸官于蜀,其母卒于京。
無逸奔喪歸,在途而死,太常谥曰“孝”。
王駁之,謂無逸赴官,不與母偕,不可稱孝,乃更谥“良”。
蕭卒,太常谥曰“肅”,太宗以其多忌,改谥“貞褊”。
裴矩卒,初谥曰“恭”,劉洎以其侈肆駁之,乃改谥“縱”。
封儉卒後,奸邪事發,改谥曰“缪”。
許敬宗卒,博士袁思古議,敬宗棄子荒徼,嫁女蠻落,谥曰“缪”。
敬宗孫彥伯請改谥,博士王福執不可,诏尚書省更議,以既過能改為恭,乃請谥曰“恭”。
(《新書》謂更谥“蔡”。
)韋巨源卒,太常谥曰“昭”。
李邕以其附武、韋為相,不當得美谥,雖不聽而議者是之。
楊炎卒,谥“肅愍”,孔駁之,改谥“平厲”。
高璩卒,博士曹邺議其為相時交遊醜雜,請谥為“刺”,從之。
皆見各本傳。
是俱能存彰瘅之公,不專以美舉阿人者。
然其時已多請囑失實之弊。
李虞仲奏言,古者将葬請谥,今近或二三年,遠或數十年方請,人殁已久,采諸傳聞不可考信,取諸诔狀亦多浮詞。
請自今凡應得谥者,前葬一月,請考功太常定谥。
在京者不得過半期,在外者不得過一期,若不請者,許考功即察行谥之。
(《虞仲傳》)蓋唐猶詳慎谥法如此。
後世惟賜谥者始得谥,既邀恩賜,自必其人履行無虧,故谥皆有美而無惡也。
○唐追贈太子之濫 子帝而追帝其父,禮也。
弟而追帝其兄,兄而追帝其弟,已屬過當。
如玄宗追冊中宗子襄王重茂為帝,以重茂本韋後所立為帝,後退封襄王,故薨而仍以帝号還之,尚不失為厚。
玄宗又以兄憲讓己為太子,得立,憲薨,追贈讓皇帝。
肅宗以長兄琮早薨,追贈奉天皇帝。
代宗以弟亻炎有功,被讒死,追贈承天皇帝。
皆禮之過者,然猶有說以處此。
至太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