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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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歸,遂被誅戮。
武帝北伐,田子先入武關,據青泥,姚泓率大衆來禦,田子大破之,遂平長安。
武帝宴諸将于文昌殿,舉酒屬田子曰:“鹹陽之平,卿之功也。
”後旋師,留田子及王鎮惡、傅弘之、王修等輔桂陽公義真鎮長安。
會赫連勃勃來寇,田子與鎮惡出師禦之。
或言鎮惡本北人,欲盡殺南人,自據關中,田子乃矯武帝令誅之,而自歸于義真,為長史王修所殺。
是其身雖死,而勇烈固在諸将之右也。
林子從武帝滅慕容超,而盧循奄至京邑,林子與徐赤特斷拒查浦,赤特輕戰而敗,林子收敗卒,再戰破之。
徐道覆又至,林子複斷塘而鬥,會朱齡石至,與林子并力,賊乃散去,武帝每征讨,林子皆摧鋒居前,至夜辄召還宿衛。
武帝北伐,林子為先鋒,殺董神虎于襄邑,襲薛帛于解縣。
與道濟等攻蒲坂,林子以蒲坂城池堅深,非可猝下,潼關天險,而王鎮惡孤軍無援,若使姚紹先據之則難圖,乃亟赴潼關。
而姚紹已舉關中之衆來,設長圍,諸将疑沮,議欲渡河避其鋒。
林子力争不可,率麾下犯其西北,紹衆稍卻,林子乘其亂而薄之,紹乃大潰。
遂進屠定城,殺姚鸾,屯河上,走姚瓒。
紹又遣姚伯子等憑河固險,以絕糧援,武帝使林子累戰大破之,于是糧運無阻,遂平長安,擒姚泓。
是克關中之功,林子又其最也。
沈約撰《宋書》,所以不入列傳者,以此二人功績詳載于《自序》中,以顯其家世勳伐,故功臣傳缺之,李延壽作《南史》,既非如沈約另有《自序》載其功績,則自應将此二人作傳,與道濟、齡石等同入列傳中,乃竟遺之,而仍于附《沈約傳》内。
可見延壽作史,但就正史所有者删節之,離合之,不複另加訂正也。
○齊書舊本 齊書亦有所本,建元二年,即诏檀超與江淹掌史職。
超等表上條例,開元紀号,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志,《律曆》、《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範蔚宗,日庶渡載《五行》,應改入《天文志》,帝女應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
诏内外詳議。
王儉議以為食貨乃國家本務,至朝會前史不書,乃伯喈一家之意,宜立《食貨》,省《朝會》;日月應仍隸《五行》;帝女若有高德絕行,當載《列女傳》,若止于常美不立傳。
诏日月災隸《天文》,餘如儉議。
(見《檀超傳。
)此齊時修國史體例也。
又有豫章熊襄著《齊典》,沈約亦著《齊紀》二十卷,江淹撰《齊史》十志,吳均撰《齊春秋》,俱見各本傳。
今案蕭子顯《齊書》,但有《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八志。
而《食貨》、《刑法》、《藝文》仍缺,列傳内亦無《帝女》及《列女》,其節義可傳者總入于《孝義傳》,改《處士》為《高逸》,又另立《幸臣傳》。
其體例與超、淹及儉所議皆小有不同,蓋本超、淹之舊而小變之。
《超傳》内謂超史功吸鍛而卒,淹撰成之,猶未備也。
此正見子顯之修《齊書》不全襲前人也。
○齊書缺一卷 《梁書蕭子顯傳》謂所著齊書六十卷。
今齊書隻有五十九卷,蓋子顯欲仿沈約作《自序》一卷附于後,未及成,或成而未列入耶。
案《南史子顯傳》載其《自序》二百餘字,豈即其附《齊書》後之作,而延壽撮其略入于本傳者耶? ○齊書書法用意處 蕭子顯本齊高帝之孫,豫章王嶷之子,故《高帝本紀》于帝使王敬則結楊玉夫等弑宋蒼梧王之事不書,但雲玉夫弑帝,以首與敬則,呈送高帝,此為尊者諱也。
其于受禅于宋順帝之處,亦仿《宋書》例,載九錫文、禅位诏,絕不見篡奪之迹。
然于順帝遜位時,出東掖門,問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答者,則亦微露禅受事皆高帝為之,而宋帝不知也。
郁林王無道,為蕭鸾(即明帝。
)廢殺,固無所隐諱。
于《海陵王紀》則書宣城王(即鸾。
)輔政,帝起居皆咨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太官答以無錄公命,竟不與,見明帝之目無幼主,久視為機上肉也。
七月廢帝,十一月即稱海陵王有疾,數遣禦醫占視,乃殒之。
本紀直書其事,尤深著明帝悖逆之罪也。
明帝殺高、武子孫幾盡,子顯本高帝孫,幸而不死,于明帝有隐痛焉,故不複為之諱也。
子顯修書在梁武時,其叙郁林失德之處不過六七百字,叙東昏無道之處則二千餘字,甚東昏之惡,正以見梁武之兵以義舉,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褚淵傳》先叙其在宋時,宋明帝在藩,與淵素善,及即位,深相委寄,臨崩馳召淵,付以後事,而下即叙其見蕭道成,識為非常人,蒼梧無道,道成與淵及袁粲謀廢立,粲不肯,淵獨贊成之。
順帝時,沈攸之事起,袁粲有異圖,淵謂道成曰:“西釁易弭,公當先備其内耳。
”道成遂殺粲。
傳末又叙其子贲,恨淵失節于宋,遂終身不仕于齊,以封爵讓其弟蓁。
通篇于淵之失節處不置一議,而其負恩喪節自見。
又如《王晏傳》,先叙其在宋時,傾心于齊高,常參密議。
至齊武帝更位任親重,朝夕進見,言論朝事,自豫章王以下皆降意接之。
武帝臨崩,遺诏以尚書事付晏,令久于其職。
及郁林無道,明帝輔政,謀廢立,晏即響應,推奉明帝即位,晏自以為有佐命功。
又如《蕭谌傳》,先叙其在武帝時,帝倚以心膂,密事皆使參掌,臨崩猶敕谌在左右宿直。
郁林即位,更深委信,谌每出宿,帝通夕不寐,谌入乃安。
明帝輔政,或不得進說,則托谌入内言之。
其親信如此,而谌已潛附明帝。
廢立之際,郁林猶手書呼谌,而不知谌已為明帝領兵作先驅也。
又《蕭坦之傳》,先叙其在郁林時,親信不離左右,得入内見皇後,其見信如此,乃改附明帝。
謀廢立,蕭谌尚遲疑未敢舉事,坦之曰:“廢天子何等大事,今曹道剛等已有猜疑,明日若不就事,弟有百歲老母,豈能坐受禍敗,正應作别計耳。
”谌遑遽,明日遂廢帝,坦之力也。
此數傳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議,而其人品自見,亦良史也。
古未有子孫為祖父作正史者,獨子顯為祖作本紀,為父豫章王作傳,故于《豫章傳》鋪張至九千餘字,雖過于繁冗,然亦不失為顯揚之孝思也。
惟豫章乃高帝第二子,則應入高帝諸子傳内,與臨川王映等同卷,乃以臨川等為高祖十二王,編在三十五卷,而豫章則另為一卷,編在二十二卷,與文惠太子相次,以見豫章之不同諸子。
此則苟欲尊其父,而于義無當也。
又《宗室傳》,衡陽王道度、始安王道生皆高帝兄也,自應編在高武諸子之前,乃高帝子在三十五卷,武帝子在四十卷,而道度等反在四十五卷,此亦編次之失檢也。
至蕭寶寅避梁武之難逃入魏,封齊王,此豈得沒其實?且《和帝紀》既稱寶寅入魏矣,而《寶寅傳》則雲中興二年謀反誅。
(《南史》雲,謀反奔魏。
)豈子顯修史時,寶寅在魏尚無音耗,而以誅字了此局耶?(汲古閣本如是,或系傳刻之誤,當别求他本校對。
)至《魏虜傳》謂魏太子晃以謀殺太武,遂見殺,此蓋仍《宋書》之誤,又謂魏文明太後馮氏,本江都人,太武南侵掠得之,以為妾。
案馮後系長樂信都人,父西域郡公朗,
武帝北伐,田子先入武關,據青泥,姚泓率大衆來禦,田子大破之,遂平長安。
武帝宴諸将于文昌殿,舉酒屬田子曰:“鹹陽之平,卿之功也。
”後旋師,留田子及王鎮惡、傅弘之、王修等輔桂陽公義真鎮長安。
會赫連勃勃來寇,田子與鎮惡出師禦之。
或言鎮惡本北人,欲盡殺南人,自據關中,田子乃矯武帝令誅之,而自歸于義真,為長史王修所殺。
是其身雖死,而勇烈固在諸将之右也。
林子從武帝滅慕容超,而盧循奄至京邑,林子與徐赤特斷拒查浦,赤特輕戰而敗,林子收敗卒,再戰破之。
徐道覆又至,林子複斷塘而鬥,會朱齡石至,與林子并力,賊乃散去,武帝每征讨,林子皆摧鋒居前,至夜辄召還宿衛。
武帝北伐,林子為先鋒,殺董神虎于襄邑,襲薛帛于解縣。
與道濟等攻蒲坂,林子以蒲坂城池堅深,非可猝下,潼關天險,而王鎮惡孤軍無援,若使姚紹先據之則難圖,乃亟赴潼關。
而姚紹已舉關中之衆來,設長圍,諸将疑沮,議欲渡河避其鋒。
林子力争不可,率麾下犯其西北,紹衆稍卻,林子乘其亂而薄之,紹乃大潰。
遂進屠定城,殺姚鸾,屯河上,走姚瓒。
紹又遣姚伯子等憑河固險,以絕糧援,武帝使林子累戰大破之,于是糧運無阻,遂平長安,擒姚泓。
是克關中之功,林子又其最也。
沈約撰《宋書》,所以不入列傳者,以此二人功績詳載于《自序》中,以顯其家世勳伐,故功臣傳缺之,李延壽作《南史》,既非如沈約另有《自序》載其功績,則自應将此二人作傳,與道濟、齡石等同入列傳中,乃竟遺之,而仍于附《沈約傳》内。
可見延壽作史,但就正史所有者删節之,離合之,不複另加訂正也。
○齊書舊本 齊書亦有所本,建元二年,即诏檀超與江淹掌史職。
超等表上條例,開元紀号,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志,《律曆》、《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範蔚宗,日庶渡載《五行》,應改入《天文志》,帝女應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
诏内外詳議。
王儉議以為食貨乃國家本務,至朝會前史不書,乃伯喈一家之意,宜立《食貨》,省《朝會》;日月應仍隸《五行》;帝女若有高德絕行,當載《列女傳》,若止于常美不立傳。
诏日月災隸《天文》,餘如儉議。
(見《檀超傳。
)此齊時修國史體例也。
又有豫章熊襄著《齊典》,沈約亦著《齊紀》二十卷,江淹撰《齊史》十志,吳均撰《齊春秋》,俱見各本傳。
今案蕭子顯《齊書》,但有《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八志。
而《食貨》、《刑法》、《藝文》仍缺,列傳内亦無《帝女》及《列女》,其節義可傳者總入于《孝義傳》,改《處士》為《高逸》,又另立《幸臣傳》。
其體例與超、淹及儉所議皆小有不同,蓋本超、淹之舊而小變之。
《超傳》内謂超史功吸鍛而卒,淹撰成之,猶未備也。
此正見子顯之修《齊書》不全襲前人也。
○齊書缺一卷 《梁書蕭子顯傳》謂所著齊書六十卷。
今齊書隻有五十九卷,蓋子顯欲仿沈約作《自序》一卷附于後,未及成,或成而未列入耶。
案《南史子顯傳》載其《自序》二百餘字,豈即其附《齊書》後之作,而延壽撮其略入于本傳者耶? ○齊書書法用意處 蕭子顯本齊高帝之孫,豫章王嶷之子,故《高帝本紀》于帝使王敬則結楊玉夫等弑宋蒼梧王之事不書,但雲玉夫弑帝,以首與敬則,呈送高帝,此為尊者諱也。
其于受禅于宋順帝之處,亦仿《宋書》例,載九錫文、禅位诏,絕不見篡奪之迹。
然于順帝遜位時,出東掖門,問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答者,則亦微露禅受事皆高帝為之,而宋帝不知也。
郁林王無道,為蕭鸾(即明帝。
)廢殺,固無所隐諱。
于《海陵王紀》則書宣城王(即鸾。
)輔政,帝起居皆咨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太官答以無錄公命,竟不與,見明帝之目無幼主,久視為機上肉也。
七月廢帝,十一月即稱海陵王有疾,數遣禦醫占視,乃殒之。
本紀直書其事,尤深著明帝悖逆之罪也。
明帝殺高、武子孫幾盡,子顯本高帝孫,幸而不死,于明帝有隐痛焉,故不複為之諱也。
子顯修書在梁武時,其叙郁林失德之處不過六七百字,叙東昏無道之處則二千餘字,甚東昏之惡,正以見梁武之兵以義舉,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褚淵傳》先叙其在宋時,宋明帝在藩,與淵素善,及即位,深相委寄,臨崩馳召淵,付以後事,而下即叙其見蕭道成,識為非常人,蒼梧無道,道成與淵及袁粲謀廢立,粲不肯,淵獨贊成之。
順帝時,沈攸之事起,袁粲有異圖,淵謂道成曰:“西釁易弭,公當先備其内耳。
”道成遂殺粲。
傳末又叙其子贲,恨淵失節于宋,遂終身不仕于齊,以封爵讓其弟蓁。
通篇于淵之失節處不置一議,而其負恩喪節自見。
又如《王晏傳》,先叙其在宋時,傾心于齊高,常參密議。
至齊武帝更位任親重,朝夕進見,言論朝事,自豫章王以下皆降意接之。
武帝臨崩,遺诏以尚書事付晏,令久于其職。
及郁林無道,明帝輔政,謀廢立,晏即響應,推奉明帝即位,晏自以為有佐命功。
又如《蕭谌傳》,先叙其在武帝時,帝倚以心膂,密事皆使參掌,臨崩猶敕谌在左右宿直。
郁林即位,更深委信,谌每出宿,帝通夕不寐,谌入乃安。
明帝輔政,或不得進說,則托谌入内言之。
其親信如此,而谌已潛附明帝。
廢立之際,郁林猶手書呼谌,而不知谌已為明帝領兵作先驅也。
又《蕭坦之傳》,先叙其在郁林時,親信不離左右,得入内見皇後,其見信如此,乃改附明帝。
謀廢立,蕭谌尚遲疑未敢舉事,坦之曰:“廢天子何等大事,今曹道剛等已有猜疑,明日若不就事,弟有百歲老母,豈能坐受禍敗,正應作别計耳。
”谌遑遽,明日遂廢帝,坦之力也。
此數傳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議,而其人品自見,亦良史也。
古未有子孫為祖父作正史者,獨子顯為祖作本紀,為父豫章王作傳,故于《豫章傳》鋪張至九千餘字,雖過于繁冗,然亦不失為顯揚之孝思也。
惟豫章乃高帝第二子,則應入高帝諸子傳内,與臨川王映等同卷,乃以臨川等為高祖十二王,編在三十五卷,而豫章則另為一卷,編在二十二卷,與文惠太子相次,以見豫章之不同諸子。
此則苟欲尊其父,而于義無當也。
又《宗室傳》,衡陽王道度、始安王道生皆高帝兄也,自應編在高武諸子之前,乃高帝子在三十五卷,武帝子在四十卷,而道度等反在四十五卷,此亦編次之失檢也。
至蕭寶寅避梁武之難逃入魏,封齊王,此豈得沒其實?且《和帝紀》既稱寶寅入魏矣,而《寶寅傳》則雲中興二年謀反誅。
(《南史》雲,謀反奔魏。
)豈子顯修史時,寶寅在魏尚無音耗,而以誅字了此局耶?(汲古閣本如是,或系傳刻之誤,當别求他本校對。
)至《魏虜傳》謂魏太子晃以謀殺太武,遂見殺,此蓋仍《宋書》之誤,又謂魏文明太後馮氏,本江都人,太武南侵掠得之,以為妾。
案馮後系長樂信都人,父西域郡公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