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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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袁粲、劉秉同獎宋室,沈攸之子景和之世特有乃心,歲月彌往,宜特優獎,可皆為改葬,其諸子喪柩在西者,亦符送還舊墓。

    ”則帝亦不能掩天下之公論耳。

     案沈約不諱齊高帝廢弑之事,非彰齊之惡,乃正以見蒼梧之當廢也。

    廢昏立明,本有故事,晉、宋間去漢未遠,霍光廢昌邑之例,在人耳目間。

    故少帝義符以失德為徐羨之等所弑,時論亦但以廢殺為過,未嘗以廢立為非也。

    前廢帝子業無道,明帝結阮佃夫等弑之,時論亦未嘗以明帝為非也。

    當蒼梧無道時,阮佃夫、申伯宗、朱幼等已有廢立之謀,事洩而死。

    (《廢帝紀》)齊高亦先與袁粲、褚淵謀廢立,袁、褚不敢承而止。

    (《齊高帝紀》)是當時朝野内外,本無一不以蒼梧為當廢,齊高之舉固協于天下之公。

    其答沈攸之書亦雲:“黜昏樹明,實惟前則。

    甯宗靜國,何愧前修。

    ”固已明目張膽,自認為理所宜然。

    故約明書齊王順天人之心,與王敬則謀廢立而不諱也。

    其後齊郁林無道,齊明帝廢而弑之,論者亦止惡其假廢立為篡奪,而未嘗以廢郁林為非也。

    至東昏無道,内而始安王蕭遙光起兵欲廢之,張欣泰、胡松等又結黨欲廢之,許準又勸宰相徐孝嗣廢之,外而陳顯達起兵欲廢之,崔慧景又起兵欲廢之,最後梁武起兵,卒令殒命,夫固皆以廢立為勢所不得已也。

    當東昏賜徐孝嗣、沈昭略死時,昭略罵孝嗣曰:“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緻有今日。

    下官與龍逢、比幹欣然相對,霍光若問明府今日之事,何辭答之?”又梁武圍城日久,張稷召王亮等曰:“桀有昏德,鼎遷于商。

    商纣暴虐,鼎遷于周。

    今獨夫自絕于天,斯微子去殷之時也。

    ”乃遣範雲等詣梁武。

    可見當時人意中各有伊、霍故事,以為理之當然。

    約之書此,正見齊高之應天順人也。

     ○宋書本紀書法 《史記》,漢高祖初起事稱劉季,封沛公稱公,封漢王稱王,及即位稱帝,此本《虞書》舊法也。

    《宋書》本紀,于劉裕起事即稱高祖,及封豫章公乃稱公,封宋王後稱王,登極後稱上,此又仿陳壽《魏志》例。

    《魏志》,曹操初起事即稱太祖,後乃稱公,稱王,然操之封公在建安十八年,而本紀建安元年方叙天子封太祖為武平侯,下忽改稱公,殊覺兩無所著。

    《宋書》于封公後稱公,封王後稱王,尚為得實矣。

    《南史》則于起事時即稱帝,以後封公、封王及登極皆稱帝,亦是一法。

    《宋書》于蕭道成書法尤有窒礙者,沈約在齊朝作《宋書》,自不敢直書道成之名,故于《宋明帝紀》已稱齊王,《順帝紀》又稱錄公齊王、太尉齊王、太傅齊王,其時實未嘗進爵為王也。

    至升平三年始進爵為齊公,若蒙上文而下,應書進齊王爵為齊公,而文不可通,乃書進太傅位相國,封十郡為齊公,下始雲進齊公爵為齊王。

    是稱齊王在前,封齊王在後,終覺文義不順。

    《南史》直書蕭道成,蓋易世之後,無所避諱,故易于下筆也。

     ○宋齊書帶叙法 《宋書》有帶叙法,其人不必立傳,而其事有附見于某人傳内者,即于某人傳内叙其履曆以畢之,而下文仍叙某人之事。

    如《劉道規傳》,攻徐道覆時,使劉遵為将,攻破道覆,即帶叙遵淮西人,官至淮南太守,義熙十年卒,下文又重叙道規事,以完本傳。

    是劉遵帶叙在《劉道規傳》内也。

    《廬陵王義真傳》,義真從關中逃回,藏匿草中,值段宏來尋,始得就路,因帶叙宏鮮卑人,敝私容超尚書,元嘉中為青、冀二州刺史,下文又重叙義真事,以完本傳,是段宏帶叙于《義真傳》内也。

    他如《何承天傳》帶叙謝玄也,《何尚之傳》帶叙孟ダ也,《謝炅運傳》帶叙荀雍、羊之、何長瑜三人也,皆是此法。

    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不為立傳則其人又有事可傳,有此帶叙法,則既省多立傳,又不沒其人,此誠作史良法。

    但他史于附傳者,多在本傳後方綴附傳者之履曆,此則正在叙事中,而忽以附傳者履曆入之,此例乃《宋書》所獨創耳。

    至如《劉義慶傳》,因叙義慶好延文士鮑照等,而即叙鮑照字明遠,文詞贍逸,又因照文詞贍逸,而即載其《河清頌》一篇二千餘字,并叙照懼孝武忌其才,故為鄙言累句以免禍。

    而其下又重叙義慶之事,以完本傳。

    遂覺一傳中義慶事轉少,鮑照事轉多,此未免暄客奪主矣。

    照本才士,何不入《文苑傳》,而載其賦頌于本傳中?今乃不立照傳,而以照頌附入《義慶傳》,成何史體也?《齊書》亦多帶叙法。

    如《文惠太子傳》,因文惠誘執梁州刺史範柏年,而帶叙柏年先在梁州平氐賊之績。

    又帶叙襄陽有盜發冢,得竹簡書,王僧虔以為科鬥書《考工記》阙文也。

    因文惠使徐文景作乘輿服禦之屬,而帶叙文景父陶仁惡文景所作,曰終當滅門,乃移家避之。

    後文景果賜死,陶仁遂不哭。

    又如《張敬兒傳》,因敬兒斬沈攸之使,而姚道和不斬攸之使,遂帶叙道和本姚興之孫,自稱祖天子,父天子,身經作皇太子雲雲。

     ○宋書紀魏事多誤 《宋書》有《索虜傳》,叙魏太武後文成帝即位之事,謂太武有六子:長名晃,為太子;次晉王,被太武賜死;次秦王烏奕肝,與晃對掌國事,為晃所谮,遣鎮&chi罕;次燕王;次吳王;次楚王。

    太武南征,所虜獲甚多,晃私遣人擇取,太武聞之,大加搜檢,晃懼,謀行弑。

    焘詐死,遣近侍召晃迎喪,至則執之,罩以鐵籠,殺之,立秦王為太子。

    會太武死,時使嬖人宗愛立吳王博真後,宗愛、博真恐為烏奕肝所害,殺之而自立。

    燕王曰:“博真非正嫡,當立晃子耳。

    ”乃弑博真及宗愛而立,即文成帝也。

    案《魏書》,太子晃極有令德,正平元年薨,谥景穆。

    次秦王翰,改封東平王,即《宋書》所謂烏奕肝也。

    次燕王譚,改封臨淮王。

    次楚王建,改封廣陽王。

    次吳王餘,改封南安王。

    正平二年,太武為中常侍宗愛所弑,宗愛又矯皇太後令,賜秦王翰死,迎南安王餘立之。

    已而餘為宗愛所害,大臣長孫渴侯、陸麗等迎立皇孫,是為文成帝。

    據此則太子晃以疾薨,非太武賜死也。

    吳子為宗愛所擅立,非太武遺命也;繼又為宗愛所害,非燕王殺之也。

    《宋書》所雲,蓋南北分裂,徒以傳聞為記載,故有此誤耳。

    又如《宋書柳元景傳》,元景有從弟光世,留仕于魏。

    司徒崔浩,其姊夫也。

    拓跋焘南寇時,浩密有異志,光世邀河北義士為浩應。

    浩謀洩被誅,河東大姓連坐者甚衆,光世南奔得免。

    案《魏書》,崔浩之誅,以修國史刊石于路衢,為衆所嫉,事上聞,故至族誅,并連及柳氏、盧氏等族。

    是浩之死以國史,初非别有異圖也。

    《宋書》所雲,蓋光世南奔時詭托之詞,後遂筆之于記載耳,自當以《魏書》為正。

    《北史》叙太子晃、秦王翰及南安王餘事,俱據《魏書》。

    《南史柳元景傳》亦但雲,從弟光世留鄉裡,仕魏為河北太守,與崔浩親,浩被誅,光世南奔,而不言浩有異圖被禍,固以《宋書》所記不足憑也。

     ○宋書南史俱無沈田子沈林子傳 宋武開國,武将功臣以檀道濟、檀韶、檀、王鎮惡、朱齡石、朱超石、沈田子、沈林子為最。

    田子從武帝克京口,平京邑,滅慕容超。

    盧循内逼,田子與孫季高從海道襲廣州,傾其巢穴,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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