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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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邪,力與之為難者。
楊秉為太尉時,宦官任人及子弟為官,布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
秉與司空周景劾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将燕瑗、青州刺史羊亮、遼東太守孫喧等五十餘人,或死或免,遂連及中常侍侯覽、具瑗等,皆坐黜,天下肅然。
(《秉》及《景傳》)秉又奏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暴虐一州,乃檻車征參詣廷尉,參懼自殺,秉并劾奏覽。
桓帝诏問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有何典故,秉以申屠嘉召诘鄧通事為對。
帝不得已,乃免覽官。
(《秉傳》)李膺為司隸校尉,中常侍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懼膺按問,逃還京師,匿讓家,藏于合柱中。
膺知狀,率将吏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
(《膺傳》)韓演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左罪,并及其兄太仆稱,請托州郡,賓客放縱,侵犯吏民,、稱皆自殺。
(《單超傳》)陽球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王甫、于登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太尉段阿附佞幸,宜并誅。
乃悉收甫、等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
球自臨考,五毒備至。
萌曰:“父子既當并誅,乞少寬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死不塞責,乃欲求假借耶。
”萌乃大罵,球使窒萌口,捶撲交下,父子悉死杖下,亦自殺。
球乃磔甫屍于城門,盡沒入其财産,妻子皆徙比景。
(《球傳》)此廷臣之劾治宦官者也。
杜密為太山太守、北海相,凡宦官子弟為令長有奸惡者,辄案捕之。
(《密傳》)劉為河東太守,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黜其權強,平理冤結。
中常侍管霸用事于内,占天下良田美宅,悉沒入之。
(《傳》)蔡衍為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托其弟恭舉茂才,衍收其赍書人案之。
又劾奏河間相曹鼎贓罪,鼎乃中常侍曹騰之弟也。
(《衍傳》)朱穆為冀州刺史,宦官趙忠葬父,僭用玉匣,穆聞之,下郡案驗。
吏畏穆,乃發墓剖棺,陳屍出之,而收其家屬。
(《穆傳》)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财産。
小黃門趙津及南陽大猾張等,恃中官勢犯法,二郡太守劉質、成晉考案其罪,雖經赦令,竟考殺之。
(《陳蕃傳》)王宏為弘農太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二千石亦考殺之,凡數十人。
(《王允傳》)陳翔為揚州刺史,劾奏豫章太守王永、吳郡太守徐參,在職貪穢,皆中官親黨也。
(《翔傳》)範康為太山太守,時張儉殺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康皆收捕無遺脫。
(《康傳》)黃浮為東海相,有中常侍徐璜兄子宣為下邳令,肆貪暴,浮乃收宣及家屬,無少長皆考之。
掾吏固争,浮曰:“宣國賊,今日殺之,明日坐死不恨。
”即殺宣,暴其屍于市。
(《單超傳》)荀昱為沛相,荀昙為廣陵太守,志除宦官,其支黨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
(《荀淑傳》)史弼為平原相,當舉孝廉,侯覽遣諸生赍書請之,弼即殺赍書者。
(《弼傳》)此外僚之劾治宦官也。
甚至朱震為州從事,奏濟陰太守單匡贓罪,并連匡兄中常侍單超,遂收匡下廷尉。
(《陳蕃傳》)張儉為東部督郵,奏侯覽及其母罪惡,覽遮截其章不得上。
儉遂破覽家,籍沒赀财,具奏其罪狀。
(《儉》及《覽傳》)此又小臣劾治宦官者也。
蓋其時宦官之為民害最烈,天下無不欲食其肉,而東漢士大夫以氣節相尚,故各奮死與之扌耆拄,雖湛宗滅族,有不顧焉。
至唐則僅有一劉ナ,對策懇切言之。
明則劉瑾時,僅有韓文、蔣欽等數人。
魏忠賢時,僅有楊漣、左光鬥、魏大中、缪昌期、李應升、周順昌等數人,其餘幹兒義子,建生祠頌九千歲者,且遍于紳,此亦可以觀世變也。
○宦官亦有賢者 後漢宦官之貪惡肆橫,固已十人而九,然其中亦間有清慎自守者,不可一概抹煞也。
鄭衆謹敏有心,和帝初,窦太後秉政,其兄憲為大将軍,竊威權,朝臣莫不附之,衆獨乃心王室,憲兄弟謀不軌,衆與帝定策誅之。
(《衆傳》)蔡倫在和帝時,預參帷幄,盡心敦慎,匡弼得失。
每休沐,辄閉門謝客,為尚方令,監作器械,莫不精工。
創意用樹膚、麻頭、敞布、魚網以為紙,天下稱蔡侯紙。
又典東觀,校雠經傳。
(《倫傳》)安帝聽宦官李閏、江京、劉安、陳達等谮,廢皇太子保為濟陰王,帝崩,太子不得立。
閻後立北鄉侯懿,未幾薨,後與兄顯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孫程不平,乃與王康等十九人歃血盟,迎立濟陰王,先斬江京、劉安、陳達并閻顯及其弟景,遷閻後于别宮,于是濟陰王即位,是為順帝。
後司隸校尉虞诩劾奏宦官,自詣廷尉,宦官張防等臨考,一日中傳考四獄,必欲殺诩。
程上殿陳诩之冤,時防在帝後,程叱曰:“賊臣張防,何不下殿!”防走入東廂,程勸帝急收防,毋令求請,防乃徙邊。
(《程傳》)良賀清儉退厚,诏九卿舉武猛,賀獨無所舉。
帝問之曰:“臣生長深宮,未嘗交士類。
昔衛鞅因景監以進,有識鄙之,今得臣所舉,匪榮伊辱,故不敢也。
”(《賀傳》)曹騰在省闼三十餘年,未嘗有過,所進達皆海内名人。
有蜀郡守遣人賂騰,刺史種搜得其書币奏之,并劾騰。
帝以書自外來,非騰之過,事遂寝。
騰反稱種為能吏。
後為司徒,嘗曰:“我為公,曹常侍力也。
”(《騰傳》)呂強盡忠奉公,上疏力陳宦官之亂政,及後宮采女之多,河間解渎館不宜築,蔡邕對策切直,不宜罪,郡國貢獻,不宜索導行費。
又有宦官丁肅、徐衍、郭耽、李巡、趙五人,亦皆清忠。
巡請刻五經于石,即蔡邕所書也。
博學多覽,著作諸儒稱之。
又吳伉博達奉公,知不見用,常托病從容養志。
此皆漢宦官之賢者,可與北魏之仇洛齊、王、趙黑、北齊之田敬宣、唐之俱文珍、張承業、明之覃吉、王承恩并觀也。
楊秉為太尉時,宦官任人及子弟為官,布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
秉與司空周景劾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将燕瑗、青州刺史羊亮、遼東太守孫喧等五十餘人,或死或免,遂連及中常侍侯覽、具瑗等,皆坐黜,天下肅然。
(《秉》及《景傳》)秉又奏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暴虐一州,乃檻車征參詣廷尉,參懼自殺,秉并劾奏覽。
桓帝诏問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有何典故,秉以申屠嘉召诘鄧通事為對。
帝不得已,乃免覽官。
(《秉傳》)李膺為司隸校尉,中常侍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懼膺按問,逃還京師,匿讓家,藏于合柱中。
膺知狀,率将吏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
(《膺傳》)韓演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左罪,并及其兄太仆稱,請托州郡,賓客放縱,侵犯吏民,、稱皆自殺。
(《單超傳》)陽球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王甫、于登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太尉段阿附佞幸,宜并誅。
乃悉收甫、等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
球自臨考,五毒備至。
萌曰:“父子既當并誅,乞少寬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死不塞責,乃欲求假借耶。
”萌乃大罵,球使窒萌口,捶撲交下,父子悉死杖下,亦自殺。
球乃磔甫屍于城門,盡沒入其财産,妻子皆徙比景。
(《球傳》)此廷臣之劾治宦官者也。
杜密為太山太守、北海相,凡宦官子弟為令長有奸惡者,辄案捕之。
(《密傳》)劉為河東太守,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黜其權強,平理冤結。
中常侍管霸用事于内,占天下良田美宅,悉沒入之。
(《傳》)蔡衍為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托其弟恭舉茂才,衍收其赍書人案之。
又劾奏河間相曹鼎贓罪,鼎乃中常侍曹騰之弟也。
(《衍傳》)朱穆為冀州刺史,宦官趙忠葬父,僭用玉匣,穆聞之,下郡案驗。
吏畏穆,乃發墓剖棺,陳屍出之,而收其家屬。
(《穆傳》)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财産。
小黃門趙津及南陽大猾張等,恃中官勢犯法,二郡太守劉質、成晉考案其罪,雖經赦令,竟考殺之。
(《陳蕃傳》)王宏為弘農太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二千石亦考殺之,凡數十人。
(《王允傳》)陳翔為揚州刺史,劾奏豫章太守王永、吳郡太守徐參,在職貪穢,皆中官親黨也。
(《翔傳》)範康為太山太守,時張儉殺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康皆收捕無遺脫。
(《康傳》)黃浮為東海相,有中常侍徐璜兄子宣為下邳令,肆貪暴,浮乃收宣及家屬,無少長皆考之。
掾吏固争,浮曰:“宣國賊,今日殺之,明日坐死不恨。
”即殺宣,暴其屍于市。
(《單超傳》)荀昱為沛相,荀昙為廣陵太守,志除宦官,其支黨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
(《荀淑傳》)史弼為平原相,當舉孝廉,侯覽遣諸生赍書請之,弼即殺赍書者。
(《弼傳》)此外僚之劾治宦官也。
甚至朱震為州從事,奏濟陰太守單匡贓罪,并連匡兄中常侍單超,遂收匡下廷尉。
(《陳蕃傳》)張儉為東部督郵,奏侯覽及其母罪惡,覽遮截其章不得上。
儉遂破覽家,籍沒赀财,具奏其罪狀。
(《儉》及《覽傳》)此又小臣劾治宦官者也。
蓋其時宦官之為民害最烈,天下無不欲食其肉,而東漢士大夫以氣節相尚,故各奮死與之扌耆拄,雖湛宗滅族,有不顧焉。
至唐則僅有一劉ナ,對策懇切言之。
明則劉瑾時,僅有韓文、蔣欽等數人。
魏忠賢時,僅有楊漣、左光鬥、魏大中、缪昌期、李應升、周順昌等數人,其餘幹兒義子,建生祠頌九千歲者,且遍于紳,此亦可以觀世變也。
○宦官亦有賢者 後漢宦官之貪惡肆橫,固已十人而九,然其中亦間有清慎自守者,不可一概抹煞也。
鄭衆謹敏有心,和帝初,窦太後秉政,其兄憲為大将軍,竊威權,朝臣莫不附之,衆獨乃心王室,憲兄弟謀不軌,衆與帝定策誅之。
(《衆傳》)蔡倫在和帝時,預參帷幄,盡心敦慎,匡弼得失。
每休沐,辄閉門謝客,為尚方令,監作器械,莫不精工。
創意用樹膚、麻頭、敞布、魚網以為紙,天下稱蔡侯紙。
又典東觀,校雠經傳。
(《倫傳》)安帝聽宦官李閏、江京、劉安、陳達等谮,廢皇太子保為濟陰王,帝崩,太子不得立。
閻後立北鄉侯懿,未幾薨,後與兄顯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孫程不平,乃與王康等十九人歃血盟,迎立濟陰王,先斬江京、劉安、陳達并閻顯及其弟景,遷閻後于别宮,于是濟陰王即位,是為順帝。
後司隸校尉虞诩劾奏宦官,自詣廷尉,宦官張防等臨考,一日中傳考四獄,必欲殺诩。
程上殿陳诩之冤,時防在帝後,程叱曰:“賊臣張防,何不下殿!”防走入東廂,程勸帝急收防,毋令求請,防乃徙邊。
(《程傳》)良賀清儉退厚,诏九卿舉武猛,賀獨無所舉。
帝問之曰:“臣生長深宮,未嘗交士類。
昔衛鞅因景監以進,有識鄙之,今得臣所舉,匪榮伊辱,故不敢也。
”(《賀傳》)曹騰在省闼三十餘年,未嘗有過,所進達皆海内名人。
有蜀郡守遣人賂騰,刺史種搜得其書币奏之,并劾騰。
帝以書自外來,非騰之過,事遂寝。
騰反稱種為能吏。
後為司徒,嘗曰:“我為公,曹常侍力也。
”(《騰傳》)呂強盡忠奉公,上疏力陳宦官之亂政,及後宮采女之多,河間解渎館不宜築,蔡邕對策切直,不宜罪,郡國貢獻,不宜索導行費。
又有宦官丁肅、徐衍、郭耽、李巡、趙五人,亦皆清忠。
巡請刻五經于石,即蔡邕所書也。
博學多覽,著作諸儒稱之。
又吳伉博達奉公,知不見用,常托病從容養志。
此皆漢宦官之賢者,可與北魏之仇洛齊、王、趙黑、北齊之田敬宣、唐之俱文珍、張承業、明之覃吉、王承恩并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