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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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世經學
古人習一業,則累世相傳,數十百年不墜。
蓋良治之子必學為裘,良弓之子必學為箕,所謂世業也。
工藝且然,況于學士大夫之術業乎!今案周、秦以來,世以儒術著者,自以孔聖之後為第一。
伯魚、子思後,子上生求,求生箕,箕生穿、穿生順,為魏相。
順生鲋,為陳涉博士。
鲋弟子襄,漢惠帝時為博士,曆長沙太傅。
襄生忠,忠生武及安國,武生延年,安國、延年皆以治《尚書》武帝時為博士,安國至臨淮太守。
延年生霸,亦治《尚書》,昭帝時為博士,宣帝時為大中大夫,授皇太子經,元帝即位,賜爵關内侯,号褒成君。
霸生光,尤明經學,曆成、哀、平三帝,官禦史大夫、丞相、太傅、太師、博山侯,猶會門下生講問疑難。
(《孔光傳》)霸曾孫奮,少從劉歆受《春秋左氏》,歆稱之曰:“吾已從君魚(奮字。
)受道矣。
”(《奮傳》)安國後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有名子健者,不仕王莽。
元和中,子建曾孫僖,受爵褒成侯。
其子長彥好章句學,季彥亦守家學。
(《僖傳》)霸七世孫昱,少習家學,征拜議郎。
自霸至昱,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
(《孔昱傳》)計自孔聖後,曆戰國、秦及兩漢,無代不以經義為業,見于前、後《漢書》,此儒學之最久者也。
其次則伏氏,自伏勝以《尚書》教授,其後有名理者,為當世名儒。
其子湛,少傳家學,教授常數百人。
湛弟黯,明《齊詩》,改定章句。
湛兄子恭,傳黯學,減省黯章句為二十萬言。
湛子翕,翕子光,光子晨,晨子無忌,亦皆傳家學。
順帝時,無忌奉诏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
桓帝時,又與崔等共撰《漢記》。
又自采集古今删著事要,号曰《伏侯注》。
伏氏自伏生以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東州号為“伏不鬥”雲。
此一家曆兩漢四百年,亦儒學之最久者也。
(《伏湛傳》)又次則桓榮,以宿學授明帝經,封關内侯。
帝即位,親行養老禮,以榮為五更,備極尊崇。
其子郁,當章帝為太子時,又入授經。
及和帝即位,以年少宜習經學,郁又侍講禁中,凡教授二帝。
先是榮受朱普章句四十萬言,榮減為二十三萬言,郁又删省成十二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郁中子焉,又以明經笃行,授安帝經。
順帝為太子時,又為少傅授經,亦教授二帝。
焉兄孫彬,亦以文學與蔡邕齊名。
(各本傳。
)計桓氏經學著于東漢一朝,視孔、伏二家稍遜其久,然一家三代皆以明經為帝王師,且至于五帝,則又孔、伏二氏所不及也。
○四世三公 西漢韋、平再世宰相,已屬僅事,(韋賢,宣帝時為丞相,其子元成,元帝時亦為丞相,鄒、魯諺曰:“黃金滿ぷ,不如教子一經。
”又平當為丞相,其子晏為大司徒,時已改丞相為大司徒,大司徒即相也。
《平當傳》謂漢興,惟韋平父子至宰相。
)東漢則有曆世皆為公者。
楊震官太尉,其子秉代劉矩為太尉,秉子賜代劉為司徒,又代張溫為司空,賜子彪代董卓為司空,又代黃琬為司徒,代于嘉為司空,代朱俊為太尉錄尚書事。
自震至彪凡四世,皆為三公。
袁安官司空,又官司徒,其子敞及京皆為司空,京子湯亦為司空,曆太尉,封安國亭侯,湯子逢亦官司空,逢弟隗先逢為三公,官至太傅。
故臧洪謂袁氏四世五公,比楊氏更多一公。
古來世族之盛,未有如二家者。
範蔚宗謂西京韋、平,方之蔑如,真可謂僅事矣。
而二家代以名德,為國世臣,非徒以名位門第相高,則尤難得也。
于定國為丞相,其子永為禦史大夫。
(系兩代三公。
西漢丞相、大司馬、禦史大夫稱三公也。
) ○東漢尚名節 自戰國豫讓、聶政、荊轲、侯嬴之徒,以意氣相尚,一意孤行,能為人所不敢為,世競慕之。
其後貫高、田叔、朱家、郭解輩,徇人刻己,然諾不欺,以立名節。
馴至東漢,其風益盛。
蓋當時薦舉征辟,必采名譽,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為苟難,遂成風俗。
(《漢書遊俠傳序》,自信陵、平原、孟嘗、春申之徒競為遊俠,取重于諸侯,顯名天下。
漢興,禁網疏闊,布衣遊俠,權行州域,力折公卿,衆庶榮其名,觊而慕之,雖陷于刑辟不悔也。
)其大概有數端,是時郡吏之于太守,本有君臣名分,為掾吏者,往往周旋于死生患難之間。
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負斧上書,請收固屍。
杜喬被戮,故掾楊匡守護其屍不去,由是皆顯名。
(《固》、《喬》二傳》)第五種為衛相,善門下掾孫斌,種以劾宦官單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孫也,斌知種往必被害,乃追及種于途,格殺送吏,與種俱逃,以脫其禍。
(《種傳》)太原守劉質,以考殺小黃門趙津下獄死,王允為郡吏,送質喪還平原,終三年乃歸。
(《允傳》)公孫瓒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
”乃再拜而去。
(《瓒傳》)此盡力于所事,以著其忠義者也。
傅奕聞舉将沒,即棄官行服。
(《奕傳》)李恂為太守李鴻功曹,而州辟恂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歸葬,持喪三年。
(《恂傳》)樂恢為郡吏,太守坐法誅,恢獨行喪服。
(《恢傳》)桓典以國相王吉誅,獨棄官收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
(《典傳》)袁逢舉荀爽有道,爽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
(《爽傳》)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從厚者也。
然父母喪不過三年,而郡将舉主之喪與父母無别,亦太過矣。
又有以讓爵為高者。
西漢時,韋賢卒,子玄成應襲爵,讓于庶兄弘,宣帝高其節許之。
(《玄成傳》)至東漢鄧彪亦讓封爵于異母弟,明帝亦許之。
(《彪傳》)劉恺讓封于弟憲,逃去十餘年,
蓋良治之子必學為裘,良弓之子必學為箕,所謂世業也。
工藝且然,況于學士大夫之術業乎!今案周、秦以來,世以儒術著者,自以孔聖之後為第一。
伯魚、子思後,子上生求,求生箕,箕生穿、穿生順,為魏相。
順生鲋,為陳涉博士。
鲋弟子襄,漢惠帝時為博士,曆長沙太傅。
襄生忠,忠生武及安國,武生延年,安國、延年皆以治《尚書》武帝時為博士,安國至臨淮太守。
延年生霸,亦治《尚書》,昭帝時為博士,宣帝時為大中大夫,授皇太子經,元帝即位,賜爵關内侯,号褒成君。
霸生光,尤明經學,曆成、哀、平三帝,官禦史大夫、丞相、太傅、太師、博山侯,猶會門下生講問疑難。
(《孔光傳》)霸曾孫奮,少從劉歆受《春秋左氏》,歆稱之曰:“吾已從君魚(奮字。
)受道矣。
”(《奮傳》)安國後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有名子健者,不仕王莽。
元和中,子建曾孫僖,受爵褒成侯。
其子長彥好章句學,季彥亦守家學。
(《僖傳》)霸七世孫昱,少習家學,征拜議郎。
自霸至昱,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
(《孔昱傳》)計自孔聖後,曆戰國、秦及兩漢,無代不以經義為業,見于前、後《漢書》,此儒學之最久者也。
其次則伏氏,自伏勝以《尚書》教授,其後有名理者,為當世名儒。
其子湛,少傳家學,教授常數百人。
湛弟黯,明《齊詩》,改定章句。
湛兄子恭,傳黯學,減省黯章句為二十萬言。
湛子翕,翕子光,光子晨,晨子無忌,亦皆傳家學。
順帝時,無忌奉诏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
桓帝時,又與崔等共撰《漢記》。
又自采集古今删著事要,号曰《伏侯注》。
伏氏自伏生以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東州号為“伏不鬥”雲。
此一家曆兩漢四百年,亦儒學之最久者也。
(《伏湛傳》)又次則桓榮,以宿學授明帝經,封關内侯。
帝即位,親行養老禮,以榮為五更,備極尊崇。
其子郁,當章帝為太子時,又入授經。
及和帝即位,以年少宜習經學,郁又侍講禁中,凡教授二帝。
先是榮受朱普章句四十萬言,榮減為二十三萬言,郁又删省成十二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郁中子焉,又以明經笃行,授安帝經。
順帝為太子時,又為少傅授經,亦教授二帝。
焉兄孫彬,亦以文學與蔡邕齊名。
(各本傳。
)計桓氏經學著于東漢一朝,視孔、伏二家稍遜其久,然一家三代皆以明經為帝王師,且至于五帝,則又孔、伏二氏所不及也。
○四世三公 西漢韋、平再世宰相,已屬僅事,(韋賢,宣帝時為丞相,其子元成,元帝時亦為丞相,鄒、魯諺曰:“黃金滿ぷ,不如教子一經。
”又平當為丞相,其子晏為大司徒,時已改丞相為大司徒,大司徒即相也。
《平當傳》謂漢興,惟韋平父子至宰相。
)東漢則有曆世皆為公者。
楊震官太尉,其子秉代劉矩為太尉,秉子賜代劉為司徒,又代張溫為司空,賜子彪代董卓為司空,又代黃琬為司徒,代于嘉為司空,代朱俊為太尉錄尚書事。
自震至彪凡四世,皆為三公。
袁安官司空,又官司徒,其子敞及京皆為司空,京子湯亦為司空,曆太尉,封安國亭侯,湯子逢亦官司空,逢弟隗先逢為三公,官至太傅。
故臧洪謂袁氏四世五公,比楊氏更多一公。
古來世族之盛,未有如二家者。
範蔚宗謂西京韋、平,方之蔑如,真可謂僅事矣。
而二家代以名德,為國世臣,非徒以名位門第相高,則尤難得也。
于定國為丞相,其子永為禦史大夫。
(系兩代三公。
西漢丞相、大司馬、禦史大夫稱三公也。
) ○東漢尚名節 自戰國豫讓、聶政、荊轲、侯嬴之徒,以意氣相尚,一意孤行,能為人所不敢為,世競慕之。
其後貫高、田叔、朱家、郭解輩,徇人刻己,然諾不欺,以立名節。
馴至東漢,其風益盛。
蓋當時薦舉征辟,必采名譽,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為苟難,遂成風俗。
(《漢書遊俠傳序》,自信陵、平原、孟嘗、春申之徒競為遊俠,取重于諸侯,顯名天下。
漢興,禁網疏闊,布衣遊俠,權行州域,力折公卿,衆庶榮其名,觊而慕之,雖陷于刑辟不悔也。
)其大概有數端,是時郡吏之于太守,本有君臣名分,為掾吏者,往往周旋于死生患難之間。
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負斧上書,請收固屍。
杜喬被戮,故掾楊匡守護其屍不去,由是皆顯名。
(《固》、《喬》二傳》)第五種為衛相,善門下掾孫斌,種以劾宦官單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孫也,斌知種往必被害,乃追及種于途,格殺送吏,與種俱逃,以脫其禍。
(《種傳》)太原守劉質,以考殺小黃門趙津下獄死,王允為郡吏,送質喪還平原,終三年乃歸。
(《允傳》)公孫瓒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
”乃再拜而去。
(《瓒傳》)此盡力于所事,以著其忠義者也。
傅奕聞舉将沒,即棄官行服。
(《奕傳》)李恂為太守李鴻功曹,而州辟恂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歸葬,持喪三年。
(《恂傳》)樂恢為郡吏,太守坐法誅,恢獨行喪服。
(《恢傳》)桓典以國相王吉誅,獨棄官收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
(《典傳》)袁逢舉荀爽有道,爽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
(《爽傳》)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從厚者也。
然父母喪不過三年,而郡将舉主之喪與父母無别,亦太過矣。
又有以讓爵為高者。
西漢時,韋賢卒,子玄成應襲爵,讓于庶兄弘,宣帝高其節許之。
(《玄成傳》)至東漢鄧彪亦讓封爵于異母弟,明帝亦許之。
(《彪傳》)劉恺讓封于弟憲,逃去十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