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憂瘁永歎,如疾首。

    ”以上諸诏,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

    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

     ○漢時以經義斷事 漢初法制未備,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經義以折衷是非。

    如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谳。

    (《湯傳》)倪寬為廷尉掾,以古義決疑獄,奏辄報可。

    (《寬傳》)張敞為京兆尹,每朝廷大議,敞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是也。

    (《敞傳》)今見于各傳者:宣帝時,有一男子詣阙,自稱衛太子,舉朝莫敢發言,京兆尹隽不疑至,即令縛之。

    或以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違命出奔,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已為罪人矣。

    ”帝及霍光聞之曰:“公卿當用經術明大義者。

    ”(《不疑傳》)匈奴大亂,議者遂欲舉兵滅之。

    蕭望之曰:“春秋士モ侵齊,聞齊侯卒,引師還,君子善其不伐喪。

    今宜遣使吊問,則四夷聞之,鹹服中國之仁義。

    ”宣帝從之。

    呼韓邪單于遂内屬。

    (《望之傳》)朱博、趙玄、傅晏等奏,何武、傅喜雖已罷退,仍宜革爵。

    彭宣劾奏,博玄、晏等欲禁锢大臣,以專國權。

    诏下公卿議,龔勝引叔孫僑如欲專國,谮季孫行父于晉,晉人執囚行父,《春秋》重而書之。

    今傅晏等職為亂階,宜治其罪。

    哀帝乃削晏封戶,坐玄罪。

    (《朱博傳》)哀帝寵董賢,以武庫兵送其第,毋将隆奏:“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

    孔子曰:‘奚取于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

    ”(《隆傳》)賈捐之與楊興迎合石顯,上書薦顯,為顯所惡,下獄定谳,引《書》“讒說殄行”,《王制》“順非而澤”,請論如法。

    捐之遂棄市,興減死一等,(《捐之傳》)此皆無成例可援,而引經義以斷事者也。

    援引古義,固不免于附會,後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無庸援古證今,第條例過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經義盡為虛設耳。

     ○賢良方正茂材直言多舉現任官 漢時賢良方正等人,大抵從布衣舉者甚少,今見于各列傳者,賢良惟公孫弘由布衣起。

    晁錯則已為太子家令;董仲舒已為博士;馮唐已為騎都尉,歸家,群臣舉為賢良,唐年九十餘,不能為官;王吉已為雲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貢禹已為涼州刺史,病去官,更頓賢良,為河南令。

    此賢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欽舉方正時已為武庫令;朱雲舉方正時已為槐裡令;孔光已為議郎,舉方正,遷谏大夫;蓋寬饒亦已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亦遷谏大夫;陳鹹已為九卿,罷歸,舉方正直言,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為不其丞,舉茂才,遷樂浪都尉;尹賞為樓煩長,舉茂材,遷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于孝廉之舉,其名雖合為一,而廉與孝不分,大約舉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縣孝者,不能繁劇。

    其他如趙廣漢以察廉為陽翟令尹,翁歸舉廉為缑氏尉,又舉廉為弘農尉,張敞察廉為泉倉長,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王尊察廉為鹽官長,黃霸察廉為太守丞是也。

     ○漢時諸王國各自紀年 三代諸侯,各自紀年。

    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魯公編年,蓋成例相沿,雖聖人不能改也。

    至漢猶然。

    《史記》諸侯王世家,紀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諸侯王之年紀事。

    如《楚元王傳》,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傳》,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複朝。

    最後雲:梁共王三年,景帝崩。

    是轉以侯國歲年記天子之事矣。

    《漢書》亦同。

    蓋當時雖已大一統,而列國紀載猶用古法也。

    案《漢書齊悼惠傳》,城陽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虛侯與東牟侯興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

    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

    是又以帝年紀侯國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 漢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

    力田,為生之本也。

    三老,衆民之師也。

    其以戶口率置常員。

    ”章懷《後漢書注》,“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之名也。

    三老,高帝置。

    孝悌、力田,高後。

    ”雲。

    而其時孝與悌又稍有差别。

    文帝賜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诏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東漢章帝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其賜帛人各一匹。

    ” ○漢三公官 漢承秦制,設丞相、禦史大夫,以理朝政,謂之二府。

    劉向封事所雲:“今二府奏佞谄,不當在位”是也。

    亦稱三公。

    晁錯之父謂錯曰:“人口議多怨公者。

    ”以父而呼子為公,徐孚遠曰:“禦史大夫,三公也。

    ”錯父蓋以官稱之。

    又汲黯謂公孫弘,身為三公而猶布被,是時弘為禦史大夫,是禦史大夫已稱三公也。

    其掌兵者則曰太尉,武帝改為大司馬,而冠以将軍之号。

    (如衛青為大司馬大将軍,霍去病為大司馬骠騎将軍。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煩多,丞相一人事多廢滞,于是改禦史大夫為大司空,與丞相、大司馬備三公官。

    哀帝又改丞相為大司徒。

    至東漢光武又改大司馬為太尉。

    于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诏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劉昭《百官志》稱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

    安帝以旱蝗诏責三公曰:“三司之職,内外是監。

    ”順帝诏亦雲,“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是也。

    鄧骘以車騎将軍儀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号,自骘始也。

    東漢諸帝多幼年嗣位,于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錄尚書事。

    如和帝初,窦太後臨朝,以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

    殇帝初,鄧太後臨朝,以張禹為太傅錄尚書事是也。

    于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稱四府,種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之親為二千石殘穢者”是也。

    至大将軍、骠騎、車騎将軍,本由太尉改為大司馬而冠以此号,後省大司馬仍為太尉,則将軍之号可不必設,然自霍光以大司馬大将軍受遺輔政,自後外戚輔政者往往為是官,于是大将軍之權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舊制大将軍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東平王蒼為骠騎将軍輔政,故位在三公上,後仍更渡制。

    和帝初,窦憲以大将軍輔政,權勢既盛,公卿希旨,奏憲位在太傅下三公上。

    嗣後梁商、梁冀為大将軍皆因之,故順帝舉将帥、選武猛等诏,皆以大将軍列三公之首。

    終漢之世,以外戚秉權者為大将軍,以老臣錄尚書者為太傅,否則不設,惟三公官常為宰相之任。

    至獻帝時,董卓自為相國,(相國又在丞相上,蕭何由丞相進位相國。

    )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舊。

    迨曹操柄國,慮人分權,乃複漢初舊制,罷三公官,專設丞相、禦史大夫,而自為丞相,于是大權盡歸于操矣。

     ○災異策免三公 案《周官》三公之職,本以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務。

    漢初猶重此說,陳平謂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遂萬物之宜者也。

    ”丙吉問牛喘,以為“三公調和陰陽,今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因暑而喘,則時節失氣,有所傷害。

    ”魏相亦奏:“臣備位宰相,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是漢時三公官,猶知以調和陰陽引為己職,因而遇有災異,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徐防傳》,防為太尉,與張禹參錄尚書事,後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策免自防始也。

    (《防傳》)然薛宣為丞相,成帝冊曰:“災異數見,比歲不登,百姓饑馑,盜賊并興。

    君為丞相,無以帥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绶罷歸。

    ”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如《漢書注》謂:“天文大變,天下大禍,則使侍中以上尊養牛賜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殺。

    ”則并有不止策免者矣。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無光,丞相于定國自劾,歸侯印,乞骸骨。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蝕,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蓋西漢三公之官,無所不統,觀安帝诏謂:“三司之職,内外是監。

    ”順帝诏謂:“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此雖東漢之诏,而職任實自西京。

    可見選用牧守,舉劾奸邪,皆
0.07972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