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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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書亦但言歸太公、呂後,而不言父母妻子。
蓋以高祖之母久已前死,(高祖起兵時,母死于小黃。
)羽所得者,但有太公、呂後,而以《史記》所雲父母妻子者不過家屬之通稱,非真有母與子在項羽軍中,故改言太公、呂後也。
不知高祖母雖已前死,而楚元王為高祖異母弟,則高祖尚有庶母也。
(《史記》謂同母少弟,《漢書》則謂同父少弟。
顔師古注:“言同父則知其異母也。
”按《吳王濞傳》:晁錯曰:“高帝大封同姓,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
”則元王乃異母弟無疑。
陸機《漢高功臣頌》:“侯公伏轼,皇媪來歸。
”正指侯公說項羽,羽歸漢王家屬之事,曰皇媪來歸,明言漢高之母也。
)孝惠帝尚有庶兄肥,後封齊,為悼惠王。
當高祖道遇孝惠時,與孝惠偕行者但有魯元公主,則悼惠未偕行可知也。
悼惠既未偕行,又别無投歸高祖之事,則必與太公、呂後同為羽所得,故高祖有子在項軍也。
然則《史記》所謂父、母、妻、子,乃無一字虛設,而《漢書》改雲太公、呂後,轉疏漏矣。
○五世相韓 《史記》稱張良以五世相韓,故為韓報仇。
然五世指韓王而言,謂韓王五世皆張氏為相,非張氏五世皆相韓也。
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及宣惠王、襄哀王,良父相王及悼惠王,是為五世。
顔師古注:從昭侯至悼惠王,凡五君也。
○過秦論三處引用 賈誼《過秦論》大指謂秦尚法律,不施仁義,以至一夫作難,天下土崩。
史遷用之《秦本紀》後,最為切當。
乃褚少孫又引之于《陳涉世家》後,則以其中有“陳涉甕牖繩樞之子”數語,故牽用之,然已非正旨矣。
班固又于《陳涉項羽傳》後引此及史遷所論項羽者,以作二人傳贊,未免數典而忘其祖也。
再《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文,而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史遷”雲雲。
所引《過秦論》及《戰國策》陸賈《新語》之文,亦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某人”。
蓋古人著述往往如此,不以鈔竊為嫌也。
(《漢書五行志》記秦始皇氵高池君遺璧之事,卻書明引用《史記》之文。
) ○史記自相歧互處 《史記田儋傳》,項梁趣齊進兵,共擊章邯,儋欲楚殺田假,然後出兵。
據《項羽紀》,項梁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殺之不義。
”而《田榮傳》則以此語為楚懷王之言。
《齊悼惠王傳》,悼惠子哀王将發兵誅諸呂,乃先誘燕王劉澤入齊,使祝午至燕,發其國兵并将之。
澤不得歸,乃願往長安,議立哀王為帝,哀王遂資其行。
而《澤傳》不言被誘入齊事,但雲:太後崩,澤即曰:“帝少,諸呂用事,劉氏孤弱。
”遂與齊合兵,而澤先至長安。
(《漢書》亦同。
) 《朱建傳》謂:黥布欲反,建谏之不聽。
布誅,建得不誅。
事在《黥布傳》中雲雲。
今《布傳》無此語。
《佞幸傳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闳孺。
而《朱建傳》又雲孝惠有闳籍孺,是并二人為一人。
《漢書》亦雲闳籍孺。
《郦食其傳》既叙食其見高祖之事,而《朱建傳》又重叙郦生見高祖之事,與彼傳小異。
《周仁傳》,仁以不潔清得幸。
景帝崩,仁尚為郎中令。
終無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
案既雲“景帝崩”,乃又雲“景帝再幸其家”,文義不順,《漢書》删“景帝崩”三字便明。
《田仁傳》戾太子斬江充,發兵與丞相劉屈戰之事,既雲“丞相令司直田仁閉守城門,因縱太子,下吏誅死。
”下又雲“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族死陉城”,文既繁複,且不可解。
○史漢不同處 一代修史,必備衆家記載,兼考互訂,而後筆之于書。
觀各史藝文志所載各朝文士著述,有關史事者何啻數十百種。
當修史時,自必盡取之,彼此校核,然後審定去取。
其所不取者,必其記事本不确實,故棄之。
而其書或間有流傳,好奇之士往往轉據以駁正史,此妄人之見也。
即如班固作《漢書》,距司馬遷不過百餘年,其時著述家豈無别有記載?倘遷有錯誤,固自當據以改正。
乃今以《漢書》比對,武帝以前,如《高祖記》及諸王侯年表、諸臣列傳多與史記同,并有全用《史記》文,一字不改者。
然後知正史之未可輕議也。
其間有不同者,張泌有《漢書刊誤》,朱子文有《漢書辨正》,劉巨容有《漢書纂誤》,今皆不傳。
現存者惟劉《漢書刊誤》、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皆不過就本書中穿穴訂正,非于此二書外别有援據,以資辨駁也。
劉辰翁有《班馬異同》,蓋亦就《史記》、《漢書》岐互處分别指出。
今少有其本,姑以二書比對,摘其不同者列于後。
韓信擊魏豹,《史記》在漢三年,《漢書》在二年。
韓信襲殺龍且,《史記》在三年,《漢書》在四年。
諸侯會垓下,《史記》在四年,《漢書》在五年。
項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臯,為漢王所虜,《史記》在劉、項同軍廣武之後,《漢書》在同軍廣武之前。
徙王韓信于楚,《史記》在漢王即帝位後,《漢書》在殺羽未即位前。
蕭何造未央宮,《史記》在八年,《漢書》在七年。
黥布封九江王後,《史記》謂七年朝陳,八年朝洛陽,《漢書》謂六年朝陳,七年朝洛陽。
二書紀事,每差一年。
項羽、陳涉二人,《史記》稱項王、陳王,《漢書》改為列傳,故皆稱名。
《史記》,項羽立田都為齊王,田榮怒,乃殺都,自立為齊王。
《漢書》謂榮攻都,都走降楚。
《史記項紀》、《高紀》皆言項羽徙義帝長沙,都郴,使衡山王、臨江王擊殺義帝。
《漢書高紀》則雲:羽使九江王布擊殺義帝于郴。
(顔師古注謂:衡山、臨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殺義帝,而擊殺者乃九江王也。
) 《史記項紀》,楚軍敗于定陶,項梁死,楚懷王恐,乃從盱眙徙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将之。
《漢書》謂羽與沛公等聞項梁死,乃徙懷王。
都于彭城。
項羽分王諸将,《史記》先叙諸将分王畢,方叙徙楚懷王于長沙。
《漢書》則先叙徙懷王,然後分王諸将。
《史記》,分王諸将,韓王成都陽翟。
《漢書》無“都陽翟”三字,以成雖有此封,實未至國也。
(案《史記》,成無軍功,羽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殺之。
) 《史記》,田榮擊殺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
《漢書》,彭越擊殺田安,榮遂王三齊。
《史記》,項羽美人名虞,《漢書》謂姓虞氏。
《史記》,漢騎将追項羽,為羽所叱,人馬俱驚者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
《漢書》則曰楊喜。
然《史記》羽死後分其四體者有楊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記張耳傳》,外黃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謂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處也。
《漢書》謂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則富人女以夫為庸奴,故去之也。
《史記》,盧绾、陳分兩傳,
蓋以高祖之母久已前死,(高祖起兵時,母死于小黃。
)羽所得者,但有太公、呂後,而以《史記》所雲父母妻子者不過家屬之通稱,非真有母與子在項羽軍中,故改言太公、呂後也。
不知高祖母雖已前死,而楚元王為高祖異母弟,則高祖尚有庶母也。
(《史記》謂同母少弟,《漢書》則謂同父少弟。
顔師古注:“言同父則知其異母也。
”按《吳王濞傳》:晁錯曰:“高帝大封同姓,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
”則元王乃異母弟無疑。
陸機《漢高功臣頌》:“侯公伏轼,皇媪來歸。
”正指侯公說項羽,羽歸漢王家屬之事,曰皇媪來歸,明言漢高之母也。
)孝惠帝尚有庶兄肥,後封齊,為悼惠王。
當高祖道遇孝惠時,與孝惠偕行者但有魯元公主,則悼惠未偕行可知也。
悼惠既未偕行,又别無投歸高祖之事,則必與太公、呂後同為羽所得,故高祖有子在項軍也。
然則《史記》所謂父、母、妻、子,乃無一字虛設,而《漢書》改雲太公、呂後,轉疏漏矣。
○五世相韓 《史記》稱張良以五世相韓,故為韓報仇。
然五世指韓王而言,謂韓王五世皆張氏為相,非張氏五世皆相韓也。
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及宣惠王、襄哀王,良父相王及悼惠王,是為五世。
顔師古注:從昭侯至悼惠王,凡五君也。
○過秦論三處引用 賈誼《過秦論》大指謂秦尚法律,不施仁義,以至一夫作難,天下土崩。
史遷用之《秦本紀》後,最為切當。
乃褚少孫又引之于《陳涉世家》後,則以其中有“陳涉甕牖繩樞之子”數語,故牽用之,然已非正旨矣。
班固又于《陳涉項羽傳》後引此及史遷所論項羽者,以作二人傳贊,未免數典而忘其祖也。
再《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文,而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史遷”雲雲。
所引《過秦論》及《戰國策》陸賈《新語》之文,亦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某人”。
蓋古人著述往往如此,不以鈔竊為嫌也。
(《漢書五行志》記秦始皇氵高池君遺璧之事,卻書明引用《史記》之文。
) ○史記自相歧互處 《史記田儋傳》,項梁趣齊進兵,共擊章邯,儋欲楚殺田假,然後出兵。
據《項羽紀》,項梁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殺之不義。
”而《田榮傳》則以此語為楚懷王之言。
《齊悼惠王傳》,悼惠子哀王将發兵誅諸呂,乃先誘燕王劉澤入齊,使祝午至燕,發其國兵并将之。
澤不得歸,乃願往長安,議立哀王為帝,哀王遂資其行。
而《澤傳》不言被誘入齊事,但雲:太後崩,澤即曰:“帝少,諸呂用事,劉氏孤弱。
”遂與齊合兵,而澤先至長安。
(《漢書》亦同。
) 《朱建傳》謂:黥布欲反,建谏之不聽。
布誅,建得不誅。
事在《黥布傳》中雲雲。
今《布傳》無此語。
《佞幸傳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闳孺。
而《朱建傳》又雲孝惠有闳籍孺,是并二人為一人。
《漢書》亦雲闳籍孺。
《郦食其傳》既叙食其見高祖之事,而《朱建傳》又重叙郦生見高祖之事,與彼傳小異。
《周仁傳》,仁以不潔清得幸。
景帝崩,仁尚為郎中令。
終無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
案既雲“景帝崩”,乃又雲“景帝再幸其家”,文義不順,《漢書》删“景帝崩”三字便明。
《田仁傳》戾太子斬江充,發兵與丞相劉屈戰之事,既雲“丞相令司直田仁閉守城門,因縱太子,下吏誅死。
”下又雲“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族死陉城”,文既繁複,且不可解。
○史漢不同處 一代修史,必備衆家記載,兼考互訂,而後筆之于書。
觀各史藝文志所載各朝文士著述,有關史事者何啻數十百種。
當修史時,自必盡取之,彼此校核,然後審定去取。
其所不取者,必其記事本不确實,故棄之。
而其書或間有流傳,好奇之士往往轉據以駁正史,此妄人之見也。
即如班固作《漢書》,距司馬遷不過百餘年,其時著述家豈無别有記載?倘遷有錯誤,固自當據以改正。
乃今以《漢書》比對,武帝以前,如《高祖記》及諸王侯年表、諸臣列傳多與史記同,并有全用《史記》文,一字不改者。
然後知正史之未可輕議也。
其間有不同者,張泌有《漢書刊誤》,朱子文有《漢書辨正》,劉巨容有《漢書纂誤》,今皆不傳。
現存者惟劉《漢書刊誤》、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皆不過就本書中穿穴訂正,非于此二書外别有援據,以資辨駁也。
劉辰翁有《班馬異同》,蓋亦就《史記》、《漢書》岐互處分别指出。
今少有其本,姑以二書比對,摘其不同者列于後。
韓信擊魏豹,《史記》在漢三年,《漢書》在二年。
韓信襲殺龍且,《史記》在三年,《漢書》在四年。
諸侯會垓下,《史記》在四年,《漢書》在五年。
項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臯,為漢王所虜,《史記》在劉、項同軍廣武之後,《漢書》在同軍廣武之前。
徙王韓信于楚,《史記》在漢王即帝位後,《漢書》在殺羽未即位前。
蕭何造未央宮,《史記》在八年,《漢書》在七年。
黥布封九江王後,《史記》謂七年朝陳,八年朝洛陽,《漢書》謂六年朝陳,七年朝洛陽。
二書紀事,每差一年。
項羽、陳涉二人,《史記》稱項王、陳王,《漢書》改為列傳,故皆稱名。
《史記》,項羽立田都為齊王,田榮怒,乃殺都,自立為齊王。
《漢書》謂榮攻都,都走降楚。
《史記項紀》、《高紀》皆言項羽徙義帝長沙,都郴,使衡山王、臨江王擊殺義帝。
《漢書高紀》則雲:羽使九江王布擊殺義帝于郴。
(顔師古注謂:衡山、臨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殺義帝,而擊殺者乃九江王也。
) 《史記項紀》,楚軍敗于定陶,項梁死,楚懷王恐,乃從盱眙徙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将之。
《漢書》謂羽與沛公等聞項梁死,乃徙懷王。
都于彭城。
項羽分王諸将,《史記》先叙諸将分王畢,方叙徙楚懷王于長沙。
《漢書》則先叙徙懷王,然後分王諸将。
《史記》,分王諸将,韓王成都陽翟。
《漢書》無“都陽翟”三字,以成雖有此封,實未至國也。
(案《史記》,成無軍功,羽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殺之。
) 《史記》,田榮擊殺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
《漢書》,彭越擊殺田安,榮遂王三齊。
《史記》,項羽美人名虞,《漢書》謂姓虞氏。
《史記》,漢騎将追項羽,為羽所叱,人馬俱驚者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
《漢書》則曰楊喜。
然《史記》羽死後分其四體者有楊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記張耳傳》,外黃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謂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處也。
《漢書》謂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則富人女以夫為庸奴,故去之也。
《史記》,盧绾、陳分兩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