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荊公之學術

關燈
荊公之學術,内之在知命厲節,外之在經世緻用,凡其所以立身行己與夫施于有政者,皆其學也,則亦何必外此以更求公之學術?雖然,亦有可言者焉。

     二千年來言學者,莫不推本于經術,而所謂經學者,各殊其塗。

    漢之初興,傳經者皆解大義,不為章句,而其大義則皆口口相傳,罕着竹帛。

    以其口口相傳故,必有所受,不為臆說,當能得經之本意。

    以其罕着竹帛故,與聞者寡,而亦無以永其傳,自諸大師雲亡,而經學蓋難言之矣。

    兩京諸生,強半以谶緯災異陰陽五行之說釋經,其果受自孔門與否,蓋不可知。

    即曰有所受也,亦不過諸義中之一義,其不足以盡經術也明矣。

    其間有若董子繁露之說春秋,劉中壘新序之說詩,蓋不必盡本于師說,而常以意逆志,籀經中之義蘊而引申發明之,實為經學開一新蹊徑。

    及東漢之末,去古益遠,口說益微,賈、馬、服、鄭諸儒出,始專以章句訓诂為教,疏析文句用力至劬,而大義蓋有所未遑焉。

    魏晉六朝以至于唐,士不悅學,而惟以文辭相尚,三五碩學,乃出釋尊門下,而儒術無足以張其軍者,其間如徐遵明、劉焯、劉炫、陸德明、孔穎達、賈公顔,又為賈、馬、服、鄭之輿台,雖用力更劬,而所發明者更寡。

    至于宋而濂洛關閩之學興,刊落枝葉,鞭辟近裡,經學壁壘又為之一新。

    顧其所畸重者,在身心性命,而經世緻用之道,缺焉弗講。

    謂但有得于身心性命,而經世緻用之道,舉而措之矣。

    其極也,乃至專标論語、孟子、大學、中庸,跻而尊諸經之上,而漢以來所請六藝者,幾于束閣。

    夫身心性命之不可不講固也,然此乃孔子所謂衆人以上可以語上,而性與天道,非盡人所可得聞者,以此為普通學得乎?且謂經世緻用之道,悉包含于身心性命之中,而但有得于身心性命,其他即可不學而能,則六經當更删其什**,而孔子猶留此以供後人玩物喪志之具,則何為也?是宋儒之學,雖不得不謂為經術之一端,然其不足以盡經術,抑又明矣。

    明代姚江崛興,其在宋學範圍中,誠自樹一幟。

    語于經術,則其功罪亦适與濂洛關閩相等而已。

    本朝承宋明末流之敝,反動力作,而複古論昌。

    胡、閻、江、惠,導其先河;戴、段、二王,樹其堅壁。

    自乾嘉迄今,則諸經皆有新疏,片詞單義,必求所出,空言臆說,懸為厲禁,訓故名物制度,鈎比□索,刮垢磨光,遂使諸經無不可讀之字,無不可解之句,厥功懋矣。

    然究其實際,又不過與徐、劉、陸、孔之徒,比肩事主,為賈、馬、服、鄭之臣;即進而上之,能為賈、馬、服、鄭之诤友,斯峰極矣。

    一言以蔽之,則治章句之學而神其技者也。

     由此觀之,則二千年來所謂經學者可見矣。

    由宋迄明,是為别子,雖有所得,無與大宗,而兩漢隋唐之緒,發揮光大以極于本朝,其最偉之績,不越章句。

    夫并章句而未解,更靡論于大義,斯固然矣。

    然謂既解章句,則治經之業已畢,而此外更無餘事,天下有是學術乎?即賈、馬、服、鄭、徐、劉、陸、孔、惠、戴、段、王諸經師,亦豈敢謂其學即為經學,不過曰吾之為此,将以代世之治經學者省其玩索章句之勞,俾得注全力以從事于講求大義雲爾。

    講求大義,實為治經者唯一之目的,玩索章句,不過為達此目的之一手段。

    誤手段以為目的,則終其身無所得于經,人人如此,代代如此,而經學遂成無用之長物矣。

    夫必明大義然後乃可謂之經學,既無所容難,然則當用何法以求諸經之大義乎?此實最難答之一疑問,而二千年來幾許之大儒謙讓而不敢從事者,正以此也。

    夫吾所欲明之大義,亦欲明其确為此經之大義者雲也。

    然必如何而後确為此經之大義乎?是必親受之于删定諸經之孔子乃可,即不然,亦受諸其徒,更次則受諸其徒之徒,受諸其徒之徒之徒。

    質而言之,則非有口說,莫知所折衷也。

    準此以談,則惟先秦諸儒,可以言經學;次則西漢諸儒,猶可以勉言經學。

    自茲以往,口說既亡,而經學在勢當成絕業,後之儒者,所以不敢于求大義者,凡以此也。

    然使長此以終古乎?則孔子之删述六經,果留以供後人玩物喪志之用,率天下之人而疲精敝神于章句訓诂名物制度之間,而于天下國家一無所裨,何取此擾擾為也!故夫後之儒者,既不得親受口說于孔子若孔子之徒,毋已,則亦有獨抱遺經,以意逆志,而自求其所謂大義而已。

    所求得之大義,其果為孔子之大義乎?所不敢言也。

    然但使十義之中,有一義焉合于孔子,則用力已為不虛。

    就令悉不合焉,而人人遵此道以求之,必将有一合者,又就令無一合者,而舉天下以思想自由之故,性靈愈浚而愈深,或能發古人未發之奧,不特為六經注腳,且将為六經羽翼,其為功不更偉耶!吾以為生漢以後而治經學,舍此道末由矣。

    苟并此道而不取焉,則無異于謂當廢經學而不許人以從事已耳。

    以此道治經者,創于先漢之董江都劉中壘,而光大之者荊公也。

     荊公執政,自着三經新義頒諸學官。

    三經者周官及詩書也。

    周官義為公所手撰,詩義書則義則出其子X及門人之手雲。

    今錄其序。

     《周官義序》雲: 士弊于俗學久矣,聖上闵焉,以經術造之,乃集儒臣訓釋厥旨,将播之校學。

    而臣某實董周官,惟道之在政事,其貴賤有位,其後先有序,其多寡有數,其遲數有時。

    制而用之存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時;其法可施于後世,其文有見于載籍,莫具乎周官之書。

    蓋其因習以宗之,赓續以終之,至于後世無以複加,則豈特文武周公之力哉!猶四時之運陰陽積而成寒暑非一日也,自周之衰,以至于今,曆歲千數百矣。

    太平之遺迹,掃蕩幾盡,學者所見,無複全經。

    于是時也,乃欲訓而發之,臣誠不自揆,然知其難也。

    以訓而發之之為難,則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複之之為難,然竊觀王者立法就功,取成于心,訓迪在位;有馮有翼,知知不倦,心服承德之世矣。

    以所觀乎今,考所學乎古,所謂見而知之者,臣誠不自揆,妄以為庶幾焉。

    故遂昧冒自竭,而忘其材之弗及也,謹列其書為二十有二卷,凡十餘萬言,上之禦府,副在有司,以待制诏頒焉。

    謹序。

     《書義序》雲: 熙甯二年,臣某以尚書入侍,遂與政。

    而子X實嗣講事,有旨為之說以獻。

    八年,下其說太學,班焉。

    惟虞夏商周之遺文,更秦而幾亡,遭漢而僅存,賴學士大夫誦說以故不泯,而世主莫或知其可用。

    天縱皇帝大知,實始操之以驗物,考之以決事,又命訓其義,兼明天下後世,而臣父子以區區所聞,承乏與榮焉。

    然言之淵懿,而釋以淺陋,命之重大,而承以輕眇,茲榮也,祗所以為愧也欤!謹序。

     《詩義序》雲: 詩三百十一篇,其義具存其辭亡者六篇而已。

    上既使臣X訓其辭,又命臣某等訓其義,書成,以賜太學,布之天下。

    又使臣某為之序,謹拜手稽首言曰:詩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禮義,放其言之文,君子以興焉,循其道之序,聖人以成焉。

    然以孔子之門人,賜也商也,有得于一言,則孔子悅而進之。

    蓋其說之難明如此,則自周衰以迄于今,泯泯紛紛,豈不宜哉!伏惟皇帝陛下内德純茂,則神罔時恫;外行恂達,則四方以無悔。

    日就月将,學有緝熙于光明,則頌之所形容,蓋有不足道也。

    微言奧義,既自得之,又命承學之臣,訓釋厥遺,樂與天下共之。

    顧臣等所聞,如爝火焉,豈足以赓日月之餘光?姑承明制代匮而已。

    傳曰:美成在久,故樸之
0.07028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