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荊公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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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同氣異趨,若元度者,其亦不玷荊公矣。

     公居家廉儉,自奉淡泊,自幼至老,未嘗稍變。

    散見于集中詩文者,曆曆可考。

    續建康志雲:“荊公再罷政,以使相判金陵,築第于白下門外,去城七裡,去蔣山亦七裡。

    平日乘一驢從數僮遊諸寺,欲入城則乘小航泛湖溝以行,蓋未嘗乘馬與肩興。

    所居之地四無人家,其宅僅蔽風雨,又不設垣牆,望之若逆旅之舍,有勸築垣辄不答。

    元豐之末,公被疾,奏舍此宅為寺,賜名報甯。

    既而疾愈,稅城中屋以居,不複造宅。

    父老曰:“今江甯縣治後廢惠民藥局,即公城中所稅之宅也。

    ”劉元城謂公質樸儉素,終身好學,不以官爵為意。

    吳草廬謂公其行卓,其志堅,超超富貴之外,無一毫利欲之汨,少壯至老死如一。

    嗚呼,世安得有此人哉! 【譯文】 王安石因孝順、友愛聞名于當時,他的家庭,可以說是家庭的模範。

    王安石十七歲父親去世,他侍奉祖母十年。

    他祖母是永安縣謝氏,曾子王固為她的墓碑寫了銘文,收在《南豐集》中。

    王安石的父親都官公,名益,字損之,王安石有《先大夫述》,在他的集中。

    他母親是仁壽縣吳氏,兒子王固也為他的墓碑寫了銘文,收在《南豐集》中。

    兄弟七人,王安禮、王安國《宋史》中都有傳。

    王安石集中有《亡兄王常甫墓志銘》、《王平甫墓志銘》。

    王常甫是王安石的長兄王安仁,平甫就是王安國。

    王安石早年因為貧窮而當官,俸祿用來養祖母、母親和寡嫂,他的家境在他的集中記得很詳細。

    他和王安禮、王安國唱和的詩很多,他給王常甫、王平甫寫的銘文都稱他們最孝順友愛。

    那幺王安石的孝順和友愛就可以知道了。

     王安石有兩個兒子,分别是王雱和王旁。

    王旁的事迹史書上沒有傳,隻有王安石的集中有《題旁詩》一首,也可以證明他少年時便聰明出衆。

    王雱字元澤,性情十分機敏,沒有成年就已經着書數萬字。

    十三歲時聽到陝西的士兵說洮河的事,歎道:“他們是可以撫慰并收攏的,如果讓西夏得到,那敵人強大了,邊患就多了。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二十四歲,成進士,調任旌德尉,作策論二十多篇,極力論說天下大事。

    又作《老子訓傳》和《佛書義解》,也數萬字。

    熙甯四年(公元1071年),因為鄧绾和曾布薦舉,皇上召見。

    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接受诏命注《書》、《詩》。

    不久提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

    書成,升為龍圖閣直學士,因病推辭沒有就任。

    熙甯九年(公元1076年)去世,年三十三歲。

     (考異十八)《邵氏聞見錄》中說:“王安石的兒子王雱,性格險惡,凡是王安石所做不近人情的事,都是王雱所教。

    呂惠卿像奴才一樣侍奉他。

    王安石置條例司,開始時用程颢、伯淳為僚屬,伯淳是位賢士。

    一日天很熱,王安石與伯淳談話,王雱頭發蓬亂,光着腳,手拿女人的帽子出來。

    問王安石說:你們在說什幺?王安石說:因為新法多次被人阻止,與程君商議。

    王雱伸腿坐在地上,大聲說到:在市中将韓琦、富弼的頭砍掉,新法就能施行了。

    王安石說:兒子你錯了。

    伯淳說:正與參政談論國事,子弟不能幹預,姑且退下。

    王雱很不高興地走了。

    伯淳從此和王安石不和。

    王雱死,王安石罷相,曾坐在鐘山,恍惚中見到王雱戴枷如同重囚,王安石于是施舍他所住的牛山園宅給寺院為王雱祈福。

    後來王安石生瘡,很痛苦,曾對他的侄子說:快燒了所謂的《日錄》。

    侄子為王安石燒了其他的書來代替,王安石于是死了。

    還有的說是見到了。

    ”(按《宋史》采用這事放入王雱的傳中)李氏绂《穆堂初稿》書《邵氏聞見錄》後中說:“《虞書》戒無根據的話,《周禮》中大司徒用鄉八刑懲戒百姓,第七條是造言之刑,造言一定要受刑罰,是因為它胡說沒有實情,足以混亂是非,使相關的人受到傷害,就是在身後,也無窮無盡地蒙受誣陷。

    有幸的是這話出于浮薄的小人之口,聽的人還是有些将信将疑,不幸的是造謠的人把這錯誤附在有名望的士大夫身上,即使是賢人君子,也都快要信了,而受到誣陷的人,萬世不得洗清冤白,也不是很殘酷嗎?從唐朝人開始好編小說,到宋元更是盛行,錢氏私下編的志,魏泰的筆錄,賢德的君主和臣子,動不動就遭到誣蔑,到《碧雲焚椒錄》,裡面胡言亂語到了極點。

    似乎可信的,沒有超過《邵氏聞見錄》的了。

    而現在來看,它說的東西也沒有根據,胡言亂語失去真實,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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