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荊公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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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這些人,沒有什幺區别。
邵氏所寫的最駭人聽聞的,莫過于記王元澤論新政這件事。
在父親面前,還有賢者在座,還敢蓬亂着頭發,光着腳,拿着女人的帽子,胡言亂語,要斬韓、富,容貌和言語,狂妄而醜惡到這種地步。
使後世的天下人讀了,恨王元澤同時恨王安石。
因此我曾想,王元澤是賢者的身份,早年就已經通經學,着書立說,不等成年已經有數萬字,難道是沒有知識的人嗎?今年在消暑的餘暇,偶然翻閱,大略考證一番時間,才知道《聞見錄》是無端造謠,根本是沒有影兒的事。
考證可知王安石是在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參知政事,四月才施行新法,八月,任命伯淳為條例司官。
第二年五月,伯淳就因為議論不合而轉任簽書鎮甯節度使判官。
而王元澤在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丁未科登許安世榜進士第。
第二年戊申,也就是熙甯元年。
到熙甯二年,王元澤已經由進士授旌德尉,遠在江南做官。
在伯淳和王安石論新政的時候,王元澤并沒能在京城中。
直到熙甯四年,召王元澤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然後才入京,這時伯淳已經在外任職一年了,怎幺能像邵氏所寫的,和伯淳一起議政呢?邵氏想形容王元澤的醜陋和惡劣,就誣陷他蓬首光足;想說他蓬首光足,就把時間安排在盛暑。
不知道伯淳自從八月任條例司官,到第二年五月就已經到了外地,從深秋到初夏,中間并沒有盛暑的日子。
伯淳比王元澤大九歲,大概是兄弟的輩分關系,而韓琦、富弼的年輩,都在王安石之前,論他們的德望,也不是伯淳能比的了的。
邵氏說伯淳闆着臉對王元澤說他們正在論國事,子弟不應當幹預,暫且退下,而王雱就退下了。
王雱敢說斬韓、富,單單被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父親的屬下訓斥就避開,這是情理中說不過去的。
邵氏還說王安石在鐘山恍惚中見到王雱載枷等等,這些鬼魅的說法尤其不足以辨析。
司馬光說三代以前,為什幺沒有一個人誤入地獄見到十王的,而現在邵氏的這種說法被編到正史之中,因此不能不分辨,無非是想讓王雱蒙受惡名聲于後世,而稗官小說作僞風氣的滋長,是人心風俗的大害。
有人說《聞見錄》大概是邵伯溫死後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他的兒子邵博所編,邵伯溫不會作僞到這種程度。
大概當時天下都在攻擊王安石,邵博是不是想借此迎合世俗,博得别人的喜愛,也就不知道了。
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中說:“程伯淳與王安石論新法,而王雱大言要斬韓、富的頭,穆堂李氏考證它的歲月,這時元澤并不在京,毫無疑問這是邵氏無端的造謠。
然而穆堂隻說編入正史,由于邵氏這一記載,而不知朱熹在《程氏外書-名臣言行錄》中也采用了,于是寫史的人既然認為程朱大賢是可信的,就使王雱千年的奇冤,不能再得清白了。
考證王安石的生平都以行道濟時為目的,他所施行的青苗法,最早見于做鄞縣縣令時,這時王雱才四歲。
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王安石上仁宗皇帝書,第二年作《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都以慎選人才,變更法度為主旨,這是熙甯新法的最早起源。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王雱成進士,出外為旌德尉,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才入京,這時新法已經分别施行,與王雱有什幺關系呢?當時如韓魏公、歐陽修、司馬光、劉貢父這些人的上書,也隻說新法不便,不曾提到王安石凡事不近人情的事。
首先選取王安石十件不能忍受的事是呂誨,而也不曾談到他的兒子王雱。
也就是從熙甯、元豐到元祐、紹聖數十年中,攻擊和維護新法的,尤其如水火一般,相互之間狠如仇人,也隻是呂惠卿和章惇這些人,而沒有一個人提到王雱的。
王雱很早就有了病,熙甯七年,就有王安石的《謝賜男雱藥物表》,九年而王雱死,是不是由于背發疽而不可知,而後人紛紛說與鬼相關的事,這難道是講學的君子們該做的嗎? 現在按李、蔡二人所辯,真如同是将熱水潑在雪上,以刀斷麻,令人感到痛快,我不必再稱贊他們什幺了。
此外史傳和雜書中醜化王雱的還有很多,從這個來說,沒有一個是真實的,就不再說了,因此不再廣泛引用和分辨而浪費筆墨了。
還是如蔡氏所考證的,北宋這些人從來沒有攻擊到王雱的,為什幺南渡以後,忽然王雱成為了衆矢之的?依我的考證,這大概起于學術之争。
熙甯、元豐、元祐年間攻擊王安石,隻攻擊他的新法,不曾攻擊到他的學術。
後來洛、蜀
邵氏所寫的最駭人聽聞的,莫過于記王元澤論新政這件事。
在父親面前,還有賢者在座,還敢蓬亂着頭發,光着腳,拿着女人的帽子,胡言亂語,要斬韓、富,容貌和言語,狂妄而醜惡到這種地步。
使後世的天下人讀了,恨王元澤同時恨王安石。
因此我曾想,王元澤是賢者的身份,早年就已經通經學,着書立說,不等成年已經有數萬字,難道是沒有知識的人嗎?今年在消暑的餘暇,偶然翻閱,大略考證一番時間,才知道《聞見錄》是無端造謠,根本是沒有影兒的事。
考證可知王安石是在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參知政事,四月才施行新法,八月,任命伯淳為條例司官。
第二年五月,伯淳就因為議論不合而轉任簽書鎮甯節度使判官。
而王元澤在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丁未科登許安世榜進士第。
第二年戊申,也就是熙甯元年。
到熙甯二年,王元澤已經由進士授旌德尉,遠在江南做官。
在伯淳和王安石論新政的時候,王元澤并沒能在京城中。
直到熙甯四年,召王元澤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然後才入京,這時伯淳已經在外任職一年了,怎幺能像邵氏所寫的,和伯淳一起議政呢?邵氏想形容王元澤的醜陋和惡劣,就誣陷他蓬首光足;想說他蓬首光足,就把時間安排在盛暑。
不知道伯淳自從八月任條例司官,到第二年五月就已經到了外地,從深秋到初夏,中間并沒有盛暑的日子。
伯淳比王元澤大九歲,大概是兄弟的輩分關系,而韓琦、富弼的年輩,都在王安石之前,論他們的德望,也不是伯淳能比的了的。
邵氏說伯淳闆着臉對王元澤說他們正在論國事,子弟不應當幹預,暫且退下,而王雱就退下了。
王雱敢說斬韓、富,單單被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父親的屬下訓斥就避開,這是情理中說不過去的。
邵氏還說王安石在鐘山恍惚中見到王雱載枷等等,這些鬼魅的說法尤其不足以辨析。
司馬光說三代以前,為什幺沒有一個人誤入地獄見到十王的,而現在邵氏的這種說法被編到正史之中,因此不能不分辨,無非是想讓王雱蒙受惡名聲于後世,而稗官小說作僞風氣的滋長,是人心風俗的大害。
有人說《聞見錄》大概是邵伯溫死後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他的兒子邵博所編,邵伯溫不會作僞到這種程度。
大概當時天下都在攻擊王安石,邵博是不是想借此迎合世俗,博得别人的喜愛,也就不知道了。
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中說:“程伯淳與王安石論新法,而王雱大言要斬韓、富的頭,穆堂李氏考證它的歲月,這時元澤并不在京,毫無疑問這是邵氏無端的造謠。
然而穆堂隻說編入正史,由于邵氏這一記載,而不知朱熹在《程氏外書-名臣言行錄》中也采用了,于是寫史的人既然認為程朱大賢是可信的,就使王雱千年的奇冤,不能再得清白了。
考證王安石的生平都以行道濟時為目的,他所施行的青苗法,最早見于做鄞縣縣令時,這時王雱才四歲。
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王安石上仁宗皇帝書,第二年作《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都以慎選人才,變更法度為主旨,這是熙甯新法的最早起源。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王雱成進士,出外為旌德尉,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才入京,這時新法已經分别施行,與王雱有什幺關系呢?當時如韓魏公、歐陽修、司馬光、劉貢父這些人的上書,也隻說新法不便,不曾提到王安石凡事不近人情的事。
首先選取王安石十件不能忍受的事是呂誨,而也不曾談到他的兒子王雱。
也就是從熙甯、元豐到元祐、紹聖數十年中,攻擊和維護新法的,尤其如水火一般,相互之間狠如仇人,也隻是呂惠卿和章惇這些人,而沒有一個人提到王雱的。
王雱很早就有了病,熙甯七年,就有王安石的《謝賜男雱藥物表》,九年而王雱死,是不是由于背發疽而不可知,而後人紛紛說與鬼相關的事,這難道是講學的君子們該做的嗎? 現在按李、蔡二人所辯,真如同是将熱水潑在雪上,以刀斷麻,令人感到痛快,我不必再稱贊他們什幺了。
此外史傳和雜書中醜化王雱的還有很多,從這個來說,沒有一個是真實的,就不再說了,因此不再廣泛引用和分辨而浪費筆墨了。
還是如蔡氏所考證的,北宋這些人從來沒有攻擊到王雱的,為什幺南渡以後,忽然王雱成為了衆矢之的?依我的考證,這大概起于學術之争。
熙甯、元豐、元祐年間攻擊王安石,隻攻擊他的新法,不曾攻擊到他的學術。
後來洛、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