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荊公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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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雲:程伯淳與荊公論新法,而元澤大言枭韓富之首,穆堂李氏考其歲月,是時元澤并未在京,其為邵氏無端造謗無疑矣。
然穆堂隻言編入正史,由于邵氏此錄,而不知朱子于程氏外書名臣言行錄并采之,于是作史者既以程朱大賢為可信,遂使元澤千載奇冤,不可複解矣。
考荊公生平以行道濟時為心,其所行青苗法,始見于令鄞時,X生才四歲,嘉?四年公上仁宗皇帝書,明年作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皆以慎選人才變更法度為言,此熙甯新法所由起也。
治平四年,元澤成進士,出為旌德尉,熙甯五年始入京,則新法已次第盡行,于元澤何與焉?當時若韓魏公、歐陽公、司馬溫公、劉貢父諸書疏,亦祗言新法不便,未嘗謂安石凡事不近人情也。
其首摭拾荊公十事醜诋不堪者呂誨也,而亦未嘗一言及其子元澤。
即自熙甯元豐元?紹聖數十年所攻助行新法者,尤怒如水火,狠若仇雠,亦惟在呂惠卿章諸人,而無一人及元澤者。
元澤久為病中之人,熙甯七年,則有安石謝賜男X藥物表,九年而元澤卒,則必非由疽發于背可知,乃徒為紛紛說鬼,豈所望于講學君子耶! 今案李蔡二氏之所辨,洵乃如湯沃雪,以刀斷麻,令人浮白呼快,吾不必複贊一辭矣。
此外史傳及雜書醜诋元澤者尚多,以此例之,其無一實,蓋不待言,故不複廣引詳辯以費筆劄雲。
抑如蔡氏所考,北宋諸人從未有攻及元澤者,何故南渡以還,忽以元澤為集矢之的?以餘考之,此蓋起于學術之争也。
熙豐元?間之攻荊公,隻攻其新法,未嘗攻其學術。
後此洛蜀分黨,其餘波及于臨川,楊時着三經辯十卷,專攻三經新義,又為書義辯疑一卷,專攻王X。
蓋章呂輩為助公行新法之人,故攻公之政術者,必攻章呂。
元澤為助公着經義之人,故攻公之學術者,必攻元澤,此亦當然,無足怪者。
但悍然犯周官造言之刑,所謂小人而無忌憚者,不意講學大儒而為之也。
公夫人吳氏,封吳國夫人,工文學,嘗有小詞約諸親遊西池,句雲:待得明年重把酒,攜手,那知無雨又無風。
一時傳誦之。
公妹為張奎妻,封長安縣君,尤以詩名,佳句甚多。
其着者:草草杯盤供笑語,昏昏燈火語平生。
公友愛極笃,至老猶常躬往迓其歸甯。
公女子二,長适吳充子吳安持,封蓬萊縣君。
次适蔡元度卞,蓬萊縣君,亦工文,有詩雲:西風不入小窗紗,秋氣應憐我憶家。
極目江南千裡恨,依前和淚看黃花。
公次韻寄之雲:孫陵西曲岸烏紗,知汝凄涼正憶家。
人世豈能無聚散,亦逢佳節且吹花。
他日公又寄以一絕雲:夢想平生在一邱,暮年方此得優遊。
江湖相忘真魚樂,怪汝長謠特地愁。
又有寄吳氏女子古風一首雲: 伯姬不見我,乃今始七齡。
家書無虛月,豈異常歸甯。
汝夫綴卿官,汝兒亦搢綎。
兒已就師學,出藍而更青。
女複知女功,婉ND423有典刑。
自吾舍汝東,中父繼在廷。
小父數往來,吉音汝每聆。
既嫁所願懷,孰如汝所丁。
而吾與汝母,湯熨幸小停。
邱園祿一品,吏卒給使令。
膏梁以晚食,安步而辎車并。
山泉壤間,适志多所經。
汝何思面憂,書每說涕零。
吾盧所封殖,歲久愈華菁。
豈特茂松竹,梧楸亦冥冥。
芰荷美花實,爛漫争溝泾。
諸孫肯來遊,誰謂川無舲。
姑示汝我詩,知嘉此林垌。
末有拟寒山,覺汝耳目熒。
因之授汝季,季也亦淑靈。
此蓋公女在都思親,而公有以解之,非特文章絕美,而慈孝之至性,亦盎于紙上矣。
其曰授汝季者,則蔡氏女也,公亦有寄蔡氏女子二首雲: 建業東郭,望城西堠,千嶂承宇,百泉支溜。
青遙遙兮麗屬,綠宛宛分橫逗。
積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書。
蘭馥兮衆植,竹娟兮常茂,柳蔫綿兮含姿,松偃蹇兮獻秀,烏足支兮上下,魚跳兮左右。
顧我兮适我,有斑兮伏獸。
感時物兮念汝,遲汝歸兮攜幼。
我營兮北渚,有懷兮歸女,石梁兮以苫蓋,綠陰陰兮承宇。
仰有桂兮俯有蘭,嗟汝歸兮路豈難。
望超然之白雲,臨清流而長歡。
蔡氏媚卞,為京之弟,宋史以入奸臣傳。
今考傳中,其所謂奸狀者,大率暧昧不明,如雲卞深阻寡言,章猶在其術中,迹易明,卞心難見。
又雲:中傷善類,皆密疏建白。
凡此皆所謂莫須有者也。
又雲一意以婦公王氏所行為至當,專托紹述之說,上欺天子,下脅同列。
此則宋史之所謂奸,豈能強天下後世以為奸哉!其後卞以京引用童貫,面責之,京力诋卞于帝前,卒以此去官。
則是盜跖
然穆堂隻言編入正史,由于邵氏此錄,而不知朱子于程氏外書名臣言行錄并采之,于是作史者既以程朱大賢為可信,遂使元澤千載奇冤,不可複解矣。
考荊公生平以行道濟時為心,其所行青苗法,始見于令鄞時,X生才四歲,嘉?四年公上仁宗皇帝書,明年作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皆以慎選人才變更法度為言,此熙甯新法所由起也。
治平四年,元澤成進士,出為旌德尉,熙甯五年始入京,則新法已次第盡行,于元澤何與焉?當時若韓魏公、歐陽公、司馬溫公、劉貢父諸書疏,亦祗言新法不便,未嘗謂安石凡事不近人情也。
其首摭拾荊公十事醜诋不堪者呂誨也,而亦未嘗一言及其子元澤。
即自熙甯元豐元?紹聖數十年所攻助行新法者,尤怒如水火,狠若仇雠,亦惟在呂惠卿章諸人,而無一人及元澤者。
元澤久為病中之人,熙甯七年,則有安石謝賜男X藥物表,九年而元澤卒,則必非由疽發于背可知,乃徒為紛紛說鬼,豈所望于講學君子耶! 今案李蔡二氏之所辨,洵乃如湯沃雪,以刀斷麻,令人浮白呼快,吾不必複贊一辭矣。
此外史傳及雜書醜诋元澤者尚多,以此例之,其無一實,蓋不待言,故不複廣引詳辯以費筆劄雲。
抑如蔡氏所考,北宋諸人從未有攻及元澤者,何故南渡以還,忽以元澤為集矢之的?以餘考之,此蓋起于學術之争也。
熙豐元?間之攻荊公,隻攻其新法,未嘗攻其學術。
後此洛蜀分黨,其餘波及于臨川,楊時着三經辯十卷,專攻三經新義,又為書義辯疑一卷,專攻王X。
蓋章呂輩為助公行新法之人,故攻公之政術者,必攻章呂。
元澤為助公着經義之人,故攻公之學術者,必攻元澤,此亦當然,無足怪者。
但悍然犯周官造言之刑,所謂小人而無忌憚者,不意講學大儒而為之也。
公夫人吳氏,封吳國夫人,工文學,嘗有小詞約諸親遊西池,句雲:待得明年重把酒,攜手,那知無雨又無風。
一時傳誦之。
公妹為張奎妻,封長安縣君,尤以詩名,佳句甚多。
其着者:草草杯盤供笑語,昏昏燈火語平生。
公友愛極笃,至老猶常躬往迓其歸甯。
公女子二,長适吳充子吳安持,封蓬萊縣君。
次适蔡元度卞,蓬萊縣君,亦工文,有詩雲:西風不入小窗紗,秋氣應憐我憶家。
極目江南千裡恨,依前和淚看黃花。
公次韻寄之雲:孫陵西曲岸烏紗,知汝凄涼正憶家。
人世豈能無聚散,亦逢佳節且吹花。
他日公又寄以一絕雲:夢想平生在一邱,暮年方此得優遊。
江湖相忘真魚樂,怪汝長謠特地愁。
又有寄吳氏女子古風一首雲: 伯姬不見我,乃今始七齡。
家書無虛月,豈異常歸甯。
汝夫綴卿官,汝兒亦搢綎。
兒已就師學,出藍而更青。
女複知女功,婉ND423有典刑。
自吾舍汝東,中父繼在廷。
小父數往來,吉音汝每聆。
既嫁所願懷,孰如汝所丁。
而吾與汝母,湯熨幸小停。
邱園祿一品,吏卒給使令。
膏梁以晚食,安步而辎車并。
山泉壤間,适志多所經。
汝何思面憂,書每說涕零。
吾盧所封殖,歲久愈華菁。
豈特茂松竹,梧楸亦冥冥。
芰荷美花實,爛漫争溝泾。
諸孫肯來遊,誰謂川無舲。
姑示汝我詩,知嘉此林垌。
末有拟寒山,覺汝耳目熒。
因之授汝季,季也亦淑靈。
此蓋公女在都思親,而公有以解之,非特文章絕美,而慈孝之至性,亦盎于紙上矣。
其曰授汝季者,則蔡氏女也,公亦有寄蔡氏女子二首雲: 建業東郭,望城西堠,千嶂承宇,百泉支溜。
青遙遙兮麗屬,綠宛宛分橫逗。
積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書。
蘭馥兮衆植,竹娟兮常茂,柳蔫綿兮含姿,松偃蹇兮獻秀,烏足支兮上下,魚跳兮左右。
顧我兮适我,有斑兮伏獸。
感時物兮念汝,遲汝歸兮攜幼。
我營兮北渚,有懷兮歸女,石梁兮以苫蓋,綠陰陰兮承宇。
仰有桂兮俯有蘭,嗟汝歸兮路豈難。
望超然之白雲,臨清流而長歡。
蔡氏媚卞,為京之弟,宋史以入奸臣傳。
今考傳中,其所謂奸狀者,大率暧昧不明,如雲卞深阻寡言,章猶在其術中,迹易明,卞心難見。
又雲:中傷善類,皆密疏建白。
凡此皆所謂莫須有者也。
又雲一意以婦公王氏所行為至當,專托紹述之說,上欺天子,下脅同列。
此則宋史之所謂奸,豈能強天下後世以為奸哉!其後卞以京引用童貫,面責之,京力诋卞于帝前,卒以此去官。
則是盜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