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新政之阻撓及破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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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文義,單摭數語而張皇之。
然則當時所以攻新法者,非實攻新法也,攻公而及其法耳。
(中略)彼管仲子産商鞅之數子者,諸侯之貴臣耳,然皆以其計數之審,果敢堅忍,大得逞于其國。
而公以世不常有之材,當四海為家之日,君臣相契,有如魚水,乃顧落落如彼者,時勢異而娼忌衆故也。
夫國内多故,四竟多敵,譬彼舟流,不知所屆,惟才與智,衆必歸之,此管仲之人所以得志也。
宋之治體,本涉優柔,真仁而降,此風浸盛。
士大夫競以含糊為寬厚,因循為老成,又或高談雅望,不肯破觚解攣以就功名。
而其小人晏然如終歲在閑之馬,雖或刍豆不足,一旦圉人剪拂而燒剔之,必然蹄而斷然齧。
當此時而欲頓改前轍以行新法,無惑乎其駭且謗矣。
公之所以不理于口者,此其一也。
賈誼年少美才,疏遠之臣慨然欲為國家改制立法,當時绛灌之徒,雖殘害之,而未至若是之甚者,以誼未嘗得政,而文帝直以衆人待之也,公令聞廣譽傾一世,既已為人所忌,加以南人驟貴,父子兄弟,蟬聯禁近,神宗又動以聖人目之,而寄以心膂,及橫議蜂起,公又悍然以身任天下之怨,力與之抗而不顧,公之所以不理于口者,此又其一也。
(後略) 章氏此論,言公所以見沮之故,可謂洞見症結。
其言以南人驟貴,娼嫉者衆,尤為得問。
嗚呼!以公潔白之質,曠遠之胸,方如凰皇翔于千仞,豈省有宛雛腐鼠于其下者耶!而公之失敗,竟坐是矣。
莊子曰:中國之人,明于禮義,而昧于知人心。
又曰:人心險于山川,難于知天。
荊公惟昧于知人心也。
故以遇世之所謂小人者而失敗,以遇世之所謂君子者而亦失敗。
論荊公之所短,蓋莫此為甚矣!雖然,使公而明于知人心乎?則且随俗波靡,非之無非,刺之無舉,非徒得徼容悅之一時,而且将有令譽于後世,又安肯以國家之故,而犧牲一身之安樂聞譽,叢萬诟而不悔也! 嗚呼,吾中國數千年來之士君子,其明于知人心者則多矣,而昧焉者幾人哉! 【譯文】 國史氏說:我讀西方的曆史而感歎公黨對于國家的好處,是那樣偉大。
我讀國史到宋、明兩朝,而感歎私黨對國家的毒害,是那樣猛烈。
那些私黨,論他們的品性不一定是小人,君子也有很多。
他們的目的也不一定是尋求祿位,而以辭去祿位為目的的也有,他們所争的,也不一定是政治問題,然而無論從哪種問題出發,而最終都要牽連到政治上來。
他們的黨徒也不一定是有意識的結合,然而一旦遇到事,就會興風作浪,前面有一個對着影子叫的,後面就有跟着聲音叫的。
總而言之一句話,意氣用事而已。
意氣勝了,國家的利害就可以置之不顧,這種風氣起于王安石執政之前,成于王安石執政之時,而它的**是在王安石罷政之後,宋代是因此而亡的,而它的流毒到了另一個朝代也沒有停止。
分析它的性質,那幺當時新法被阻撓和破壞的原因,就可以看到了。
王安石才執政的時候,第一個彈劾他的實際上是呂誨,那是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的事。
現在錄下呂誨的上疏來分辨一番: 臣認為大奸似乎是忠良,大詐似乎是誠實,隻是要看用他的時機對不對。
如少正卯這樣的才能,說謊話而堅持是事實,行為怪誕,不接受勸告,自己的錯誤,卻把它粉飾為好事,記憶力強,學問也淵博,但所知皆醜陋,如果不是孔子聖明,誰能除掉他呢?唐代的盧杞,天下稱他為奸邪,唐德宗卻不知,最終成為大患。
所以說了解人難,堯舜都受過害。
陛下才即位時,起用王安石知江甯府,不久召為學士,官吏們都歡慶陛下的明察,提拔有能力的人做他适合做的事。
等他坐到高位,衆人就議論不允許,放在秤上,誰也不能以輕重來欺騙。
古人說“朝廷上,不是草民百姓能說話的”,說的正是這個。
我看參知政事王安石,外表淳樸,内中藏有巧詐,對上傲慢,陰險殘忍,這是人們都知道的。
我略說十件事,都是看到的實事,希望皇上從被蒙蔽中醒悟。
這裡有一句誣陷,萬死不避。
王安石過去在嘉祐中判糾察刑獄,因為開封府争鹌鹑公事,理由不當,予以駁回,禦史台稍一發文催促,謝恩的話倨傲不恭。
之後到仁宗皇帝時,不久王安石丁憂,這事就算罷了。
王安石丁憂喪服滿,托病不起,多次诏令他不來,整個英宗朝不做官。
就算他有病,陛下即位,也應來朝廷一見,才算稍有一些人臣的禮節。
等被任命為江甯府,因為對他自己方便,才從命,慢上無禮,這是第一件事。
王安石任小官,每一次遷轉,就不停地躲避不從,在知江甯府時被授予翰林學士,堅決辭謝。
先帝臨朝,他就有在山林中隐居的想法,等陛下即位,才有在金銮殿上侍奉皇上的興緻。
他為什幺前面那幺怠慢,而後面那幺恭敬呢?見利忘義,難道是他的心思嗎?好名想高升,這是他的第二件事。
皇上引見賜對經術之士,講解先王之道,設置侍講侍讀這樣的職位,執經在皇上面前,是為皇上述說,并不是傳道。
王安石在這個職位,于是坐着講說,使皇上的萬乘之尊屈于下,而他擺出師長的架子,真是不識上下的禮儀,君臣的名分,何況他本應該明白道德而輔助别人的呢?隻是要挾君王自取聲名而已,這是他的第三件事。
王安石自從執政,事情無論大小,與同列大臣商議,有時因奏對,自己單獨去見皇上,多次求得禦批,自己下發,以阻塞同列的議論,正确的都攬在自己身上,錯誤的使怨恨指向皇上,感情用事不公道,這是他的第四件事。
王安石在糾察司,駁回别人的理由多數不合情理,與法官争論刑名不統一,常懷有怨憤。
昨許遵誤斷謀殺一案,極力為他主張,妻子謀殺丈夫,審問後意欲為這種罪減刑,挾持感情而損壞法令,用以報私怨。
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決定事情,隻聽到相勾結的聲音。
中書省和樞密院研究事情,也都害怕他。
徇私報怨,這是他的第五件事。
王安石初入翰林,沒有聽說他舉薦過一個人,翰林中的同列,他最贊賞他弟弟王安國的才能。
朝廷給他狀元的待遇,王安石還說太薄。
主試官判卷時不給王安國優,就被中傷。
小恩惠必答謝,一點點私仇也要報複。
等他執政,才半年,恃勢弄權,無所不至。
從此害怕他的人都曲意聽從,依附他的人出賣自己希圖仕進,奔走于他的門下,惟恐落後。
他個人的死黨,現在已經很多了。
怙勢弄權,這是他的第六件事。
他做宰相沒幾天,官職的任命就自己做主,凡是被逐放到外地做官的,都是不依附自己的人,還妄言是皇上的意思。
如果是這樣,就不應是王安石報怨的人。
丞相不寫敕令,這是本朝的慣例,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做的。
他的用意是顯示自己的威風,以驚動朝廷,而現在執政的同列都依順他,重臣們都回避他,于是他就可以專橫地做任何事。
專威害政,這是他的第七件事。
凡是在皇上面前奏對,總是放肆強辯。
曾經與唐介争論有關謀殺的刑名,導緻喧嘩,大家否定王安石而肯定唐介。
唐介是忠誠剛直的人,顧大局,不能在口舌上占上風,不幸憤懑,發病而死。
從此同列尤其害怕他,即使是丞相也不敢和他較真。
任性地評判是非,欺辱同僚,這是他的第八件事。
陛下正要效法唐堯,與九族親善,奉養親人關心兄弟,以影響天下風俗。
而小人章辟光提出建議要使岐王遷居到外地,這是離間的罪名,一定是罪不容誅的。
皇上有旨意送到中書省,想要判他的罪,王安石堅決抗拒不服從,還進危言以迷惑皇上,他就是想要離間,于是真造成了那樣的結果。
他結朋為奸的事已經很明确,這是他的第九件事。
現在國家經費方面的會計事務,都在三司,王安石執政,與知樞密的人一起制置三司條例,軍事和财政他都管,所掌握權力的輕重就可以知道了。
又舉薦三人做事,八人到各路巡行,雖然名為商榷财利,其實是動搖天下。
我沒有見到它的利處,先見到了它的害處,這是他的第十件事。
我所舉的這些猥瑣之事,污濁了皇上的耳目,确實害怕皇上欣賞他的才辯,長久倚重親近,分不清真假,辨不清邪正,大奸得到勢力,那幺賢者就會離去,敗亂由此而生。
我推究王安石的作為,本來沒有長遠打算,隻是務求改革,與人不同。
隻是修飾自己的言辭,掩飾過失,蒙蔽皇上欺瞞下面,我很擔憂,誤天下蒼生的,必定是這個人!希望陛下治理天下的大事,還要和衆人商議。
現在天災多次出現,人情不和,隻有澄清才行,不應當攪濁。
像王安石這樣的人久居朝廷,天下肯定沒有安定的道理,臣之所以竭誠而言,不考慮橫禍,是希望感動皇上,望能判别真僞;況且陛下剛毅果斷,對隐藏的一切都有察覺,應當和賢士們的說法相質對,就知道我所說是否中肯。
然而诋毀大臣的罪,我不敢逃避。
孤立危險的情況下,我寫下這些,是因為職分所在,不說心裡難安。
回複奏章,請回避怨敵。
呂誨是什幺人?就是治平年間(公元1064年~1067年)因濮議彈劾韓琦、歐陽修,請求殺歐陽修以謝祖宗的那個人。
歐陽修所着濮議,對于他的語言、狀貌、心術,都刻畫無餘。
歐陽修所說揚君之惡以顯示自己的善,還不足,何況是以惡名誣陷君子而獲取虛名呢?當時的言官們,大都這樣認為,而呂誨是他們的代表。
現在就按他所彈劾王安石的話來辯解:呂誨一開始就把盧杞比為王安石,然後才說所疏的十件事,很有點不得已才這樣說的意思,而第一件舉的是争鹌鹑這一案。
當時王安石所判是否得當,現在全案在史書上查不到,已經無法考證。
即使所判不當,也是法官解釋法文的錯誤。
法文已經很詳細了,況且事情在嘉祐末年,至此已經六七年了,這難道還不能過去嗎?他的第一第二件事,都說王安石養望名聲,實際上是懷有營謀官職之心,這本是一件事,而強分為二,目的是要湊夠十件事的數目,已經是很可笑。
按他所彈劾的,來看一下事實,考證治平二年七月,王安石喪服滿,英宗召他到朝廷,以至于催了兩三次,王安石也有三篇辭謝赴京的三個狀,都收在他集中,隻是說抱病日久,經不起跋涉,等稍能支持,再任憑官府驅使,還乞求了一個分司官在江甯府居住,以便休養調理,三個狀的意思一樣,何嘗隐居不出仕呢?因此就說他慢上無禮,呂誨不許人得病嗎?治平四年正月,英宗崩,神宗即位,閏三月任命王安石知江甯府,還有辭江甯府的狀在他的集中,因為病還沒有痊愈,何嘗有不屑于事英宗而隻想事神宗的意思呢?王安石自成年到中年,都是因為貧而做官,不認為小官卑賤,所謂隐居山林的想法,他在晚年确實是有,而在此之前不曾有,就是他生平交遊往來的書信中,也不曾流露,更不要說對皇上了。
在此之前辭去試館職,辭集賢校理,辭同修起居注,都有原因,都可在他的集中看到,都能得到考證。
到治平四年九月授予翰林學士,從此不再辭謝,是因為沒有必要再推辭了。
這之前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授予知制造,本來也沒有推辭。
知制造與翰林學士,相差有多少?這裡說他先前怠慢,而後恭敬,見利忘義,這文字也太苛刻了吧!他的第三件事因為王安石坐講,而說他要挾君王而自取名,古代的三公,坐而論道,從漢代到唐代,沒有廢除過。
自從宋太祖篡奪了周的天下,而範質因為是周的舊相,自己怕有嫌疑,不敢就座,從此沿習為成例。
皇上面前,不再有臣下的座位,臣子們開始以奴隸自居,而忘記了是和天子一同供任天職的。
王安石請求恢複坐講,不隻是效法古代,是确實合于道理。
像這樣就說是要挾君主博取聲名,那幺唐代以前就沒有一個真正的臣子了。
考證葉夢得《石林燕語》,說熙甯初傳講官建議恢複坐而講道,呂申公、王荊公、吳沖卿,同時韓持國、刁景純、胡宇夫都贊同申公等言。
蘇子容、龔鼎臣、周孟陽、王汾、劉攽、韓忠彥認為講讀官應該為侍,是侍候天子,并不是皇上要向他學習,申公等人的建議就被擱置了。
主講的并不是一個人,為什幺隻王安石一個被彈劾呢?況且那事情已經擱置,為什幺還要說他罪不
然則當時所以攻新法者,非實攻新法也,攻公而及其法耳。
(中略)彼管仲子産商鞅之數子者,諸侯之貴臣耳,然皆以其計數之審,果敢堅忍,大得逞于其國。
而公以世不常有之材,當四海為家之日,君臣相契,有如魚水,乃顧落落如彼者,時勢異而娼忌衆故也。
夫國内多故,四竟多敵,譬彼舟流,不知所屆,惟才與智,衆必歸之,此管仲之人所以得志也。
宋之治體,本涉優柔,真仁而降,此風浸盛。
士大夫競以含糊為寬厚,因循為老成,又或高談雅望,不肯破觚解攣以就功名。
而其小人晏然如終歲在閑之馬,雖或刍豆不足,一旦圉人剪拂而燒剔之,必然蹄而斷然齧。
當此時而欲頓改前轍以行新法,無惑乎其駭且謗矣。
公之所以不理于口者,此其一也。
賈誼年少美才,疏遠之臣慨然欲為國家改制立法,當時绛灌之徒,雖殘害之,而未至若是之甚者,以誼未嘗得政,而文帝直以衆人待之也,公令聞廣譽傾一世,既已為人所忌,加以南人驟貴,父子兄弟,蟬聯禁近,神宗又動以聖人目之,而寄以心膂,及橫議蜂起,公又悍然以身任天下之怨,力與之抗而不顧,公之所以不理于口者,此又其一也。
(後略) 章氏此論,言公所以見沮之故,可謂洞見症結。
其言以南人驟貴,娼嫉者衆,尤為得問。
嗚呼!以公潔白之質,曠遠之胸,方如凰皇翔于千仞,豈省有宛雛腐鼠于其下者耶!而公之失敗,竟坐是矣。
莊子曰:中國之人,明于禮義,而昧于知人心。
又曰:人心險于山川,難于知天。
荊公惟昧于知人心也。
故以遇世之所謂小人者而失敗,以遇世之所謂君子者而亦失敗。
論荊公之所短,蓋莫此為甚矣!雖然,使公而明于知人心乎?則且随俗波靡,非之無非,刺之無舉,非徒得徼容悅之一時,而且将有令譽于後世,又安肯以國家之故,而犧牲一身之安樂聞譽,叢萬诟而不悔也! 嗚呼,吾中國數千年來之士君子,其明于知人心者則多矣,而昧焉者幾人哉! 【譯文】 國史氏說:我讀西方的曆史而感歎公黨對于國家的好處,是那樣偉大。
我讀國史到宋、明兩朝,而感歎私黨對國家的毒害,是那樣猛烈。
那些私黨,論他們的品性不一定是小人,君子也有很多。
他們的目的也不一定是尋求祿位,而以辭去祿位為目的的也有,他們所争的,也不一定是政治問題,然而無論從哪種問題出發,而最終都要牽連到政治上來。
他們的黨徒也不一定是有意識的結合,然而一旦遇到事,就會興風作浪,前面有一個對着影子叫的,後面就有跟着聲音叫的。
總而言之一句話,意氣用事而已。
意氣勝了,國家的利害就可以置之不顧,這種風氣起于王安石執政之前,成于王安石執政之時,而它的**是在王安石罷政之後,宋代是因此而亡的,而它的流毒到了另一個朝代也沒有停止。
分析它的性質,那幺當時新法被阻撓和破壞的原因,就可以看到了。
王安石才執政的時候,第一個彈劾他的實際上是呂誨,那是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的事。
現在錄下呂誨的上疏來分辨一番: 臣認為大奸似乎是忠良,大詐似乎是誠實,隻是要看用他的時機對不對。
如少正卯這樣的才能,說謊話而堅持是事實,行為怪誕,不接受勸告,自己的錯誤,卻把它粉飾為好事,記憶力強,學問也淵博,但所知皆醜陋,如果不是孔子聖明,誰能除掉他呢?唐代的盧杞,天下稱他為奸邪,唐德宗卻不知,最終成為大患。
所以說了解人難,堯舜都受過害。
陛下才即位時,起用王安石知江甯府,不久召為學士,官吏們都歡慶陛下的明察,提拔有能力的人做他适合做的事。
等他坐到高位,衆人就議論不允許,放在秤上,誰也不能以輕重來欺騙。
古人說“朝廷上,不是草民百姓能說話的”,說的正是這個。
我看參知政事王安石,外表淳樸,内中藏有巧詐,對上傲慢,陰險殘忍,這是人們都知道的。
我略說十件事,都是看到的實事,希望皇上從被蒙蔽中醒悟。
這裡有一句誣陷,萬死不避。
王安石過去在嘉祐中判糾察刑獄,因為開封府争鹌鹑公事,理由不當,予以駁回,禦史台稍一發文催促,謝恩的話倨傲不恭。
之後到仁宗皇帝時,不久王安石丁憂,這事就算罷了。
王安石丁憂喪服滿,托病不起,多次诏令他不來,整個英宗朝不做官。
就算他有病,陛下即位,也應來朝廷一見,才算稍有一些人臣的禮節。
等被任命為江甯府,因為對他自己方便,才從命,慢上無禮,這是第一件事。
王安石任小官,每一次遷轉,就不停地躲避不從,在知江甯府時被授予翰林學士,堅決辭謝。
先帝臨朝,他就有在山林中隐居的想法,等陛下即位,才有在金銮殿上侍奉皇上的興緻。
他為什幺前面那幺怠慢,而後面那幺恭敬呢?見利忘義,難道是他的心思嗎?好名想高升,這是他的第二件事。
皇上引見賜對經術之士,講解先王之道,設置侍講侍讀這樣的職位,執經在皇上面前,是為皇上述說,并不是傳道。
王安石在這個職位,于是坐着講說,使皇上的萬乘之尊屈于下,而他擺出師長的架子,真是不識上下的禮儀,君臣的名分,何況他本應該明白道德而輔助别人的呢?隻是要挾君王自取聲名而已,這是他的第三件事。
王安石自從執政,事情無論大小,與同列大臣商議,有時因奏對,自己單獨去見皇上,多次求得禦批,自己下發,以阻塞同列的議論,正确的都攬在自己身上,錯誤的使怨恨指向皇上,感情用事不公道,這是他的第四件事。
王安石在糾察司,駁回别人的理由多數不合情理,與法官争論刑名不統一,常懷有怨憤。
昨許遵誤斷謀殺一案,極力為他主張,妻子謀殺丈夫,審問後意欲為這種罪減刑,挾持感情而損壞法令,用以報私怨。
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決定事情,隻聽到相勾結的聲音。
中書省和樞密院研究事情,也都害怕他。
徇私報怨,這是他的第五件事。
王安石初入翰林,沒有聽說他舉薦過一個人,翰林中的同列,他最贊賞他弟弟王安國的才能。
朝廷給他狀元的待遇,王安石還說太薄。
主試官判卷時不給王安國優,就被中傷。
小恩惠必答謝,一點點私仇也要報複。
等他執政,才半年,恃勢弄權,無所不至。
從此害怕他的人都曲意聽從,依附他的人出賣自己希圖仕進,奔走于他的門下,惟恐落後。
他個人的死黨,現在已經很多了。
怙勢弄權,這是他的第六件事。
他做宰相沒幾天,官職的任命就自己做主,凡是被逐放到外地做官的,都是不依附自己的人,還妄言是皇上的意思。
如果是這樣,就不應是王安石報怨的人。
丞相不寫敕令,這是本朝的慣例,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做的。
他的用意是顯示自己的威風,以驚動朝廷,而現在執政的同列都依順他,重臣們都回避他,于是他就可以專橫地做任何事。
專威害政,這是他的第七件事。
凡是在皇上面前奏對,總是放肆強辯。
曾經與唐介争論有關謀殺的刑名,導緻喧嘩,大家否定王安石而肯定唐介。
唐介是忠誠剛直的人,顧大局,不能在口舌上占上風,不幸憤懑,發病而死。
從此同列尤其害怕他,即使是丞相也不敢和他較真。
任性地評判是非,欺辱同僚,這是他的第八件事。
陛下正要效法唐堯,與九族親善,奉養親人關心兄弟,以影響天下風俗。
而小人章辟光提出建議要使岐王遷居到外地,這是離間的罪名,一定是罪不容誅的。
皇上有旨意送到中書省,想要判他的罪,王安石堅決抗拒不服從,還進危言以迷惑皇上,他就是想要離間,于是真造成了那樣的結果。
他結朋為奸的事已經很明确,這是他的第九件事。
現在國家經費方面的會計事務,都在三司,王安石執政,與知樞密的人一起制置三司條例,軍事和财政他都管,所掌握權力的輕重就可以知道了。
又舉薦三人做事,八人到各路巡行,雖然名為商榷财利,其實是動搖天下。
我沒有見到它的利處,先見到了它的害處,這是他的第十件事。
我所舉的這些猥瑣之事,污濁了皇上的耳目,确實害怕皇上欣賞他的才辯,長久倚重親近,分不清真假,辨不清邪正,大奸得到勢力,那幺賢者就會離去,敗亂由此而生。
我推究王安石的作為,本來沒有長遠打算,隻是務求改革,與人不同。
隻是修飾自己的言辭,掩飾過失,蒙蔽皇上欺瞞下面,我很擔憂,誤天下蒼生的,必定是這個人!希望陛下治理天下的大事,還要和衆人商議。
現在天災多次出現,人情不和,隻有澄清才行,不應當攪濁。
像王安石這樣的人久居朝廷,天下肯定沒有安定的道理,臣之所以竭誠而言,不考慮橫禍,是希望感動皇上,望能判别真僞;況且陛下剛毅果斷,對隐藏的一切都有察覺,應當和賢士們的說法相質對,就知道我所說是否中肯。
然而诋毀大臣的罪,我不敢逃避。
孤立危險的情況下,我寫下這些,是因為職分所在,不說心裡難安。
回複奏章,請回避怨敵。
呂誨是什幺人?就是治平年間(公元1064年~1067年)因濮議彈劾韓琦、歐陽修,請求殺歐陽修以謝祖宗的那個人。
歐陽修所着濮議,對于他的語言、狀貌、心術,都刻畫無餘。
歐陽修所說揚君之惡以顯示自己的善,還不足,何況是以惡名誣陷君子而獲取虛名呢?當時的言官們,大都這樣認為,而呂誨是他們的代表。
現在就按他所彈劾王安石的話來辯解:呂誨一開始就把盧杞比為王安石,然後才說所疏的十件事,很有點不得已才這樣說的意思,而第一件舉的是争鹌鹑這一案。
當時王安石所判是否得當,現在全案在史書上查不到,已經無法考證。
即使所判不當,也是法官解釋法文的錯誤。
法文已經很詳細了,況且事情在嘉祐末年,至此已經六七年了,這難道還不能過去嗎?他的第一第二件事,都說王安石養望名聲,實際上是懷有營謀官職之心,這本是一件事,而強分為二,目的是要湊夠十件事的數目,已經是很可笑。
按他所彈劾的,來看一下事實,考證治平二年七月,王安石喪服滿,英宗召他到朝廷,以至于催了兩三次,王安石也有三篇辭謝赴京的三個狀,都收在他集中,隻是說抱病日久,經不起跋涉,等稍能支持,再任憑官府驅使,還乞求了一個分司官在江甯府居住,以便休養調理,三個狀的意思一樣,何嘗隐居不出仕呢?因此就說他慢上無禮,呂誨不許人得病嗎?治平四年正月,英宗崩,神宗即位,閏三月任命王安石知江甯府,還有辭江甯府的狀在他的集中,因為病還沒有痊愈,何嘗有不屑于事英宗而隻想事神宗的意思呢?王安石自成年到中年,都是因為貧而做官,不認為小官卑賤,所謂隐居山林的想法,他在晚年确實是有,而在此之前不曾有,就是他生平交遊往來的書信中,也不曾流露,更不要說對皇上了。
在此之前辭去試館職,辭集賢校理,辭同修起居注,都有原因,都可在他的集中看到,都能得到考證。
到治平四年九月授予翰林學士,從此不再辭謝,是因為沒有必要再推辭了。
這之前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授予知制造,本來也沒有推辭。
知制造與翰林學士,相差有多少?這裡說他先前怠慢,而後恭敬,見利忘義,這文字也太苛刻了吧!他的第三件事因為王安石坐講,而說他要挾君王而自取名,古代的三公,坐而論道,從漢代到唐代,沒有廢除過。
自從宋太祖篡奪了周的天下,而範質因為是周的舊相,自己怕有嫌疑,不敢就座,從此沿習為成例。
皇上面前,不再有臣下的座位,臣子們開始以奴隸自居,而忘記了是和天子一同供任天職的。
王安石請求恢複坐講,不隻是效法古代,是确實合于道理。
像這樣就說是要挾君主博取聲名,那幺唐代以前就沒有一個真正的臣子了。
考證葉夢得《石林燕語》,說熙甯初傳講官建議恢複坐而講道,呂申公、王荊公、吳沖卿,同時韓持國、刁景純、胡宇夫都贊同申公等言。
蘇子容、龔鼎臣、周孟陽、王汾、劉攽、韓忠彥認為講讀官應該為侍,是侍候天子,并不是皇上要向他學習,申公等人的建議就被擱置了。
主講的并不是一個人,為什幺隻王安石一個被彈劾呢?況且那事情已經擱置,為什幺還要說他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