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新政之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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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面見一言者,蓋謂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見,至有同異之論,雖此心耽耿,歸于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者,今聖德日新,衆化大成,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
若變志易守以求進取,固所不敢;若哓哓不已,則憂患愈深。
公此行尚深示知非靜退意,但以老晚衰病舊臣之心,欲一望清光而已,如此恐必獲一對,公之至意,無乃出于此乎? 夫子瞻固疇昔诋新法最力者也,其上神宗書,則诋新法者所視為聖經賢傳,謂懸諸日月而不刊者也。
而其晚年定論則若此,深感歎于聖德日新衆化大成。
然則熙甯元豐之治,必有度越前古,予人以心悅誠服者矣。
新法果何負于天下,而元興諸賢之擾擾,果何為也哉! 【譯文】 王安石的新政,是成功呢,還是失敗呢?不能說是全都成功,這就不用說了。
為什幺呢?是因為它的效果往往不如預期的那樣。
即使這樣,說它失敗也是不合适的。
為什幺呢?施行起來不免有流弊,然而為當時考慮,利還是大于弊的。
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曾在《上五事劄子》中說: 陛下即位五年了,改革的制度成百上千,而且這些重新改寫、重新立法的制度中,給百姓帶來利益的又是多幺多呀。
在這幺多的制度中,最大的、見效最晚的、議論最多的,就是這五項法令:一是和戎法,二是青苗法,三是免役法,四是保甲法,五是市易法。
如今青唐、洮河一帶,幅員三千多裡,二十多萬戎羌邊族前來獻地歸附,成為我朝臣民,可以說和戎法已經見效。
以前的貧困百姓,都到豪強之家去借貸,遭受盤剝,現在的貧困百姓,都來官府借貸,官府隻收很低的利息,解救了百姓的困乏,可見青苗法已推行見效。
隻有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的利害。
選用合适的人去推行這三法,就會有大利,選用的人不合适,就會有大害;慢慢地謀劃這三法,就會有大利,如果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
古《傳》上說:“沒聽說過做事不效法古代,卻能流傳百世的。
”像這三項法令,就可以說是效法古代。
要先知道古代的法令,然後再去推行,否則一事無成,這就是我所說的大利害。
免役法出自周朝的府、史、胥、徒,也就是《王制》上所說的“一般百姓在官府服役”這一條。
全國的百姓貧富不均,風俗不同,貴賤不一,現在一旦改變,使各家各戶平均如一,人人均有義務承擔國家的勞役,使那些長年在外服役的農民回到他們的田地上。
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那幺劃分的五個等級必不公平。
因而募役也一定不均衡。
保甲法開始于三代的丘甲制,管仲在齊國推行過,子産在鄭國推行過,商鞅在秦朝推行過,仲長統也在漢朝建議過,不是今日才有的标新立異之法。
天下的百姓,如同野鴨大雁一般散居四方,無所限制,已經幾千幾百年了,現在一旦改變,使他們實行五家一任、十家一連,鄰裡相接,互相監督,察奸顯仁,養兵于民,以備急用,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就會騷擾、驚動百姓,使民心動搖。
市易法開始于周代的司市制和漢代的平準制。
如今朝廷用百萬缗的錢币來平衡物價的高低,借貸給百姓使其通商,而且國家還能在年終收入幾萬缗的利息。
但我深深地知道現在貨币、财物還不太多,還不夠流通,就怕有邀功請賞之人,想在短時間内就見成效,那幺這條法令就會被毀了。
所以我說:這三項法令,如果用人得當且慢慢謀劃,就會有大利;如果用人不當且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
如果免役法推行成功了,就不會耽誤農時,而且民力平均;如果保甲法推行成功了,那幺賊寇動亂就會
若變志易守以求進取,固所不敢;若哓哓不已,則憂患愈深。
公此行尚深示知非靜退意,但以老晚衰病舊臣之心,欲一望清光而已,如此恐必獲一對,公之至意,無乃出于此乎? 夫子瞻固疇昔诋新法最力者也,其上神宗書,則诋新法者所視為聖經賢傳,謂懸諸日月而不刊者也。
而其晚年定論則若此,深感歎于聖德日新衆化大成。
然則熙甯元豐之治,必有度越前古,予人以心悅誠服者矣。
新法果何負于天下,而元興諸賢之擾擾,果何為也哉! 【譯文】 王安石的新政,是成功呢,還是失敗呢?不能說是全都成功,這就不用說了。
為什幺呢?是因為它的效果往往不如預期的那樣。
即使這樣,說它失敗也是不合适的。
為什幺呢?施行起來不免有流弊,然而為當時考慮,利還是大于弊的。
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曾在《上五事劄子》中說: 陛下即位五年了,改革的制度成百上千,而且這些重新改寫、重新立法的制度中,給百姓帶來利益的又是多幺多呀。
在這幺多的制度中,最大的、見效最晚的、議論最多的,就是這五項法令:一是和戎法,二是青苗法,三是免役法,四是保甲法,五是市易法。
如今青唐、洮河一帶,幅員三千多裡,二十多萬戎羌邊族前來獻地歸附,成為我朝臣民,可以說和戎法已經見效。
以前的貧困百姓,都到豪強之家去借貸,遭受盤剝,現在的貧困百姓,都來官府借貸,官府隻收很低的利息,解救了百姓的困乏,可見青苗法已推行見效。
隻有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的利害。
選用合适的人去推行這三法,就會有大利,選用的人不合适,就會有大害;慢慢地謀劃這三法,就會有大利,如果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
古《傳》上說:“沒聽說過做事不效法古代,卻能流傳百世的。
”像這三項法令,就可以說是效法古代。
要先知道古代的法令,然後再去推行,否則一事無成,這就是我所說的大利害。
免役法出自周朝的府、史、胥、徒,也就是《王制》上所說的“一般百姓在官府服役”這一條。
全國的百姓貧富不均,風俗不同,貴賤不一,現在一旦改變,使各家各戶平均如一,人人均有義務承擔國家的勞役,使那些長年在外服役的農民回到他們的田地上。
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那幺劃分的五個等級必不公平。
因而募役也一定不均衡。
保甲法開始于三代的丘甲制,管仲在齊國推行過,子産在鄭國推行過,商鞅在秦朝推行過,仲長統也在漢朝建議過,不是今日才有的标新立異之法。
天下的百姓,如同野鴨大雁一般散居四方,無所限制,已經幾千幾百年了,現在一旦改變,使他們實行五家一任、十家一連,鄰裡相接,互相監督,察奸顯仁,養兵于民,以備急用,如果推行此法用人不當,就會騷擾、驚動百姓,使民心動搖。
市易法開始于周代的司市制和漢代的平準制。
如今朝廷用百萬缗的錢币來平衡物價的高低,借貸給百姓使其通商,而且國家還能在年終收入幾萬缗的利息。
但我深深地知道現在貨币、财物還不太多,還不夠流通,就怕有邀功請賞之人,想在短時間内就見成效,那幺這條法令就會被毀了。
所以我說:這三項法令,如果用人得當且慢慢謀劃,就會有大利;如果用人不當且急于求成,就會有大害。
如果免役法推行成功了,就不會耽誤農時,而且民力平均;如果保甲法推行成功了,那幺賊寇動亂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