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罷政後之荊公
關燈
小
中
大
“齊有侗傥生,魯連特高妙。
明月出海底,一朝開光曜。
卻秦振英聲,後世仰末照。
意輕千金贈,顧向平原笑。
吾亦澹蕩人,拂衣可同調。
”此太白詠史詩也。
嗚呼,吾于荊公見之矣! 公少年嘗有詩雲:“天下蒼生待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
”又有詩雲:“誰似浮雲知進退,才成霖雨便歸山。
”其抱負之偉大,其性情之恬退,于此二詩見之矣。
求諸先世,則有範蠡之泛舟五湖,張良之從赤松子遊,其迹與公頗相類,然彼等皆見其主之不可以共安樂,為自全計,苟以免禍而已,是老氏之學也。
公則不然,可以仕而仕,可以已而已,其一進一退之間,悉衷于道,自古及今,未有能過之者也。
公以熙甯二年二月參加政事。
四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七年六月,罷知江甯府。
八年二月複相。
九年十月再罷。
其進退之節有□然予天下以共見者。
今于本集中撷錄數文而論次之。
其熙甯七年乞解機務紮子凡六上,今錄其二。
臣以羁旅之孤,蒙恩收錄,待罪東府,于今四年。
方陛下有所變更之初,内外大小紛然,臣實任其罪戾,非賴至明辨察,臣宜誅斥久矣。
在臣所當圖報,豈敢複有二心?徒以今年以來,疾病浸加,不任勞劇。
比嘗粗陳懇款,未蒙陛下聽從,故複黾勉至今,而所苦日甚一日。
方陛下勵精圖治事事皆欲盡理之時,乃以昏疲,久屍宰事,雖聖恩善貸,而罪釁日滋,至于不可複容,則終上累陛下知人之明,非特害臣私義而已。
臣所以冒昧有今日之乞也。
伏奉宣谕,未賜哀矜,彷徨屏營,不知所措。
然臣所乞,固已深慮熟計而後敢言,與其廢職而至誅,則甯違命而獲譴。
且大臣出入,以均勞逸,乃是祖宗成憲。
蓋國論所屬,怨惡所歸,自昔以擅其事,鮮有不遭罪黜。
然則祖宗所以處大臣,不為無意也。
臣備位亦已久矣,幸蒙全度,偶免譴诃,實望陛下深念祖宗所以處大臣之宜,使臣荻粗安便,異時複賜驅策,臣愚所不敢辭。
(右其一) 臣伏奉聖恩,特降中使,令臣入見供職,臣之懇誠,略已冒昧。
天聽高邈,未蒙垂恻,辄複陳叙,仰冀哀憐。
伏念臣孤遠疵賤,衆之所棄,陛下收召拔擢,排天下異議而付之以事,八年于此矣。
方陛下興事造功之初,群臣未喻聖志,臣當是時,志存将順,而不知高明強禦之為可畏也。
然聖慮遠大,非愚所及。
任事以來,乖失多矣。
區區夙夜之勞,曾未足以酬萬一之至恩。
今乃以久擅寵利,群疑并興,衆怨總至,罪惡之釁,将無以免。
而天又被之疾,使其意氣昏惰,而體力衰疲,雖欲勉強以從事須臾,勢所不能,然後敢幹天威,乞解機務。
竊以謂陛下天地父母,宜垂矜憐。
論其無功,則雖可誅;闵其有志,則或宜宥。
終始全度,使無後艱。
而未蒙天慈顧哀,猶欲強以重任。
使臣黾勉,尚能有補聖時,則雖滅身毀宗,無所避憚。
顧念終無成效,而方以危辱上累朝廷,此臣所以不敢也。
陛下明并日月,何所不燭,願賜容光之地,稍委照焉,則知臣之昭昭,非敢苟忤恩指也。
臣乞且于東府聽候朝旨,伏望陛下垂恩,早賜裁處。
(右其六)又答手诏留居京師劄子雲: 臣伏奉手诏,欲留京師以為論道官,宜體朕意,速具承命奏來。
臣才能淺薄,誤蒙陛下拔擢,曆職既久,無以報稱。
加以精力衰耗,而咎釁日積,是以冒昧乞解重任。
幸蒙聖恩,已賜矜允,而繼蒙恩遣呂惠卿傳聖旨,欲臣且留京師以備顧問。
臣竊伏惟渥荷知遇,誠不忍離左右,既又熟計,論道之官,固非所宜,且以置之閑地,似為可處。
陛下付托,既已得人,推誠委任,足以助成聖治,臣義難以更留京師以速官謗。
若陛下付臣便郡,臣不敢不勉。
至于異時,或賜驅策,即臣已嘗面奏,所不敢辭。
觀其乞解機務,疏凡六上,言詞哀恻。
始蒙允許,猶複手诏慰留,使居京師以備顧問,眷顧之隆,實無倫比。
而公猶浩然必欲歸者,則前後所上劄子,蓋其實情。
夫以公當國數年間,文事武備,内政外交,百廢俱舉,以吾侪今日讀史,猶覺應接不暇。
而公以一人獨膺其繁劇,則精力耗減,實在意中。
而處群疑衆謗之中,欲引退以塞哓哓者之口,亦不得已之所為也。
然公不乞之于前數年,而乞之于此日者何也?則以前此一切新政,草創伊始,一去則非徒慮有動搖而已。
而非躬負責任,亦難冀底于成。
至是則大端已舉,以神宗之明主持于上,而繼位者能蕭規曹随,則九仞之功,可不虧于一蒉,此公之所以能飄然而去也。
而或謂其以去要君,則是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夫苟有所求于其君而不獲,斯或要之耳。
神宗于荊公,言聽計從,固無所待于要,而公亦更何要之有? (考異九)宋史本傳雲: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緻,去安石,天必雨。
慈聖宣仁二太後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陵府。
今案以此諸劄子證之,則與宋史所記,何其适相反耶!乞解機務之疏凡六上,僅見聽許,猶欲強留之京師,帝果疑安石,乃如是耶!且繼相之人為韓绛呂惠卿,皆安石所薦,帝如因俠及太後之言,乃罷安石,則何為更用所薦之人耶?是知宋史無一而不妄也。
公既獲就閑散,即以其餘力,着成三經新義,未及一年,被召複相,意必當時神宗嘗與要約謂再召勿得辭,然後許之,故其劄子屢言異時或賜驅策,所不敢辭,至是不得不應召也。
然再相年餘,江湖之興,愈不可遏,卒複引退,表數上,不見聽許,至于敕斷來章,不許陳請,公不得已,複托王冕為之開陳。
集中有與參政王禹玉二書雲:某久屍宰事,每念無以塞責,而比者憂患之餘,衰疹浸加,自惟身事,漫不省察,持此謀國,其能無所曠廢,以稱主上任用之意乎!況自春以來,求解職事,至于四五。
今則疾病日甚,必無複任事之理,仰恃契眷,謂宜少敦僚友之誼,曲為開陳,使得早遂所欲,而不宜迪上見留,以重某逋慢之罪也。
(右其一) 繼蒙賜臨,傳谕聖訓,徬徨躊躇,無所容措。
某羁孤無助,遭值大聖,獨排衆毀,付以宰事,苟利于國,豈辭麋殒!顧自念行不足以悅衆,而怨怒實積于親貴之尤;智不足以知人,而險诐常出于交遊之厚。
且據勢重而任事久,有盈滿之憂;意氣衰而精力弊,有曠失之懼。
曆觀前世大臣如此,而不知自弛,乃能終不累國者,蓋未有也。
此某所以不敢逃逋慢之誅,欲及罪戾未積,得優遊裡闾,為聖時知止不殆之臣。
庶幾天下後世,于上拔擢任使,無所譏議。
伏惟明公方佐佑大政,上為朝廷公論,下及僚友私計,謂宜少垂念慮,特賜敷陳,某既不獲通章表,所恃在明公一言而已。
心之精微,書不能傳,惟加憫察。
(右其二) 公至是蓋益衰病,不任繁劇,故八年二月再相,九年春即辭至四五。
久之既不得請,乃複乞同僚以助之。
而詞意肫肫,皆懼哓廢所職,以誤國家,而累其君知人之明。
至是而神宗亦知公高蹈遠舉之志,終不可回矣,于是以檢校太傅依前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使持節都督洪州諸軍事充鎮南節度管内觀察處置使判江甯府,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仍改賜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
蓋以使相居外,宋代優禮勳臣之特典也。
公屢表辭,不獲命。
明年,拜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複拜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換特進,改封荊公,居江甯十年,恩赉存問稠疊,終神宗
明月出海底,一朝開光曜。
卻秦振英聲,後世仰末照。
意輕千金贈,顧向平原笑。
吾亦澹蕩人,拂衣可同調。
”此太白詠史詩也。
嗚呼,吾于荊公見之矣! 公少年嘗有詩雲:“天下蒼生待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
”又有詩雲:“誰似浮雲知進退,才成霖雨便歸山。
”其抱負之偉大,其性情之恬退,于此二詩見之矣。
求諸先世,則有範蠡之泛舟五湖,張良之從赤松子遊,其迹與公頗相類,然彼等皆見其主之不可以共安樂,為自全計,苟以免禍而已,是老氏之學也。
公則不然,可以仕而仕,可以已而已,其一進一退之間,悉衷于道,自古及今,未有能過之者也。
公以熙甯二年二月參加政事。
四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七年六月,罷知江甯府。
八年二月複相。
九年十月再罷。
其進退之節有□然予天下以共見者。
今于本集中撷錄數文而論次之。
其熙甯七年乞解機務紮子凡六上,今錄其二。
臣以羁旅之孤,蒙恩收錄,待罪東府,于今四年。
方陛下有所變更之初,内外大小紛然,臣實任其罪戾,非賴至明辨察,臣宜誅斥久矣。
在臣所當圖報,豈敢複有二心?徒以今年以來,疾病浸加,不任勞劇。
比嘗粗陳懇款,未蒙陛下聽從,故複黾勉至今,而所苦日甚一日。
方陛下勵精圖治事事皆欲盡理之時,乃以昏疲,久屍宰事,雖聖恩善貸,而罪釁日滋,至于不可複容,則終上累陛下知人之明,非特害臣私義而已。
臣所以冒昧有今日之乞也。
伏奉宣谕,未賜哀矜,彷徨屏營,不知所措。
然臣所乞,固已深慮熟計而後敢言,與其廢職而至誅,則甯違命而獲譴。
且大臣出入,以均勞逸,乃是祖宗成憲。
蓋國論所屬,怨惡所歸,自昔以擅其事,鮮有不遭罪黜。
然則祖宗所以處大臣,不為無意也。
臣備位亦已久矣,幸蒙全度,偶免譴诃,實望陛下深念祖宗所以處大臣之宜,使臣荻粗安便,異時複賜驅策,臣愚所不敢辭。
(右其一) 臣伏奉聖恩,特降中使,令臣入見供職,臣之懇誠,略已冒昧。
天聽高邈,未蒙垂恻,辄複陳叙,仰冀哀憐。
伏念臣孤遠疵賤,衆之所棄,陛下收召拔擢,排天下異議而付之以事,八年于此矣。
方陛下興事造功之初,群臣未喻聖志,臣當是時,志存将順,而不知高明強禦之為可畏也。
然聖慮遠大,非愚所及。
任事以來,乖失多矣。
區區夙夜之勞,曾未足以酬萬一之至恩。
今乃以久擅寵利,群疑并興,衆怨總至,罪惡之釁,将無以免。
而天又被之疾,使其意氣昏惰,而體力衰疲,雖欲勉強以從事須臾,勢所不能,然後敢幹天威,乞解機務。
竊以謂陛下天地父母,宜垂矜憐。
論其無功,則雖可誅;闵其有志,則或宜宥。
終始全度,使無後艱。
而未蒙天慈顧哀,猶欲強以重任。
使臣黾勉,尚能有補聖時,則雖滅身毀宗,無所避憚。
顧念終無成效,而方以危辱上累朝廷,此臣所以不敢也。
陛下明并日月,何所不燭,願賜容光之地,稍委照焉,則知臣之昭昭,非敢苟忤恩指也。
臣乞且于東府聽候朝旨,伏望陛下垂恩,早賜裁處。
(右其六)又答手诏留居京師劄子雲: 臣伏奉手诏,欲留京師以為論道官,宜體朕意,速具承命奏來。
臣才能淺薄,誤蒙陛下拔擢,曆職既久,無以報稱。
加以精力衰耗,而咎釁日積,是以冒昧乞解重任。
幸蒙聖恩,已賜矜允,而繼蒙恩遣呂惠卿傳聖旨,欲臣且留京師以備顧問。
臣竊伏惟渥荷知遇,誠不忍離左右,既又熟計,論道之官,固非所宜,且以置之閑地,似為可處。
陛下付托,既已得人,推誠委任,足以助成聖治,臣義難以更留京師以速官謗。
若陛下付臣便郡,臣不敢不勉。
至于異時,或賜驅策,即臣已嘗面奏,所不敢辭。
觀其乞解機務,疏凡六上,言詞哀恻。
始蒙允許,猶複手诏慰留,使居京師以備顧問,眷顧之隆,實無倫比。
而公猶浩然必欲歸者,則前後所上劄子,蓋其實情。
夫以公當國數年間,文事武備,内政外交,百廢俱舉,以吾侪今日讀史,猶覺應接不暇。
而公以一人獨膺其繁劇,則精力耗減,實在意中。
而處群疑衆謗之中,欲引退以塞哓哓者之口,亦不得已之所為也。
然公不乞之于前數年,而乞之于此日者何也?則以前此一切新政,草創伊始,一去則非徒慮有動搖而已。
而非躬負責任,亦難冀底于成。
至是則大端已舉,以神宗之明主持于上,而繼位者能蕭規曹随,則九仞之功,可不虧于一蒉,此公之所以能飄然而去也。
而或謂其以去要君,則是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夫苟有所求于其君而不獲,斯或要之耳。
神宗于荊公,言聽計從,固無所待于要,而公亦更何要之有? (考異九)宋史本傳雲: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緻,去安石,天必雨。
慈聖宣仁二太後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陵府。
今案以此諸劄子證之,則與宋史所記,何其适相反耶!乞解機務之疏凡六上,僅見聽許,猶欲強留之京師,帝果疑安石,乃如是耶!且繼相之人為韓绛呂惠卿,皆安石所薦,帝如因俠及太後之言,乃罷安石,則何為更用所薦之人耶?是知宋史無一而不妄也。
公既獲就閑散,即以其餘力,着成三經新義,未及一年,被召複相,意必當時神宗嘗與要約謂再召勿得辭,然後許之,故其劄子屢言異時或賜驅策,所不敢辭,至是不得不應召也。
然再相年餘,江湖之興,愈不可遏,卒複引退,表數上,不見聽許,至于敕斷來章,不許陳請,公不得已,複托王冕為之開陳。
集中有與參政王禹玉二書雲:某久屍宰事,每念無以塞責,而比者憂患之餘,衰疹浸加,自惟身事,漫不省察,持此謀國,其能無所曠廢,以稱主上任用之意乎!況自春以來,求解職事,至于四五。
今則疾病日甚,必無複任事之理,仰恃契眷,謂宜少敦僚友之誼,曲為開陳,使得早遂所欲,而不宜迪上見留,以重某逋慢之罪也。
(右其一) 繼蒙賜臨,傳谕聖訓,徬徨躊躇,無所容措。
某羁孤無助,遭值大聖,獨排衆毀,付以宰事,苟利于國,豈辭麋殒!顧自念行不足以悅衆,而怨怒實積于親貴之尤;智不足以知人,而險诐常出于交遊之厚。
且據勢重而任事久,有盈滿之憂;意氣衰而精力弊,有曠失之懼。
曆觀前世大臣如此,而不知自弛,乃能終不累國者,蓋未有也。
此某所以不敢逃逋慢之誅,欲及罪戾未積,得優遊裡闾,為聖時知止不殆之臣。
庶幾天下後世,于上拔擢任使,無所譏議。
伏惟明公方佐佑大政,上為朝廷公論,下及僚友私計,謂宜少垂念慮,特賜敷陳,某既不獲通章表,所恃在明公一言而已。
心之精微,書不能傳,惟加憫察。
(右其二) 公至是蓋益衰病,不任繁劇,故八年二月再相,九年春即辭至四五。
久之既不得請,乃複乞同僚以助之。
而詞意肫肫,皆懼哓廢所職,以誤國家,而累其君知人之明。
至是而神宗亦知公高蹈遠舉之志,終不可回矣,于是以檢校太傅依前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使持節都督洪州諸軍事充鎮南節度管内觀察處置使判江甯府,加食邑一千戶,食實封四百戶,仍改賜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
蓋以使相居外,宋代優禮勳臣之特典也。
公屢表辭,不獲命。
明年,拜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複拜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換特進,改封荊公,居江甯十年,恩赉存問稠疊,終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