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荊公之政術(四)教育及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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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看法不同,把自己認為正确的當做正宗,所否定的當做邪說,這是一種偏見,嚴重失誤。
不久前指斥蘇轼為邪說,因而加以非常嚴格的禁止;現在這一禁令已經放寬,允許采用其中的長處,确實是通達的見解。
而祭酒楊時矯枉過正,又诋毀王氏之學是邪說,這又是不對的。
學生習慣于使用王氏學說,聽到楊時的建議,群起指責他,楊時退避不敢出門,學生這才散去。
這足以看出楊時的說法是不能服衆的。
此言可以說是确切的評論。
楊時是什幺人呢?是程頤的高徒,依附蔡京以求仕進,而學者尊稱他為“龜山先生”,在孔廟中成為從祀至今沒有被廢。
儒者們之所以尊敬他,大概是因為他在排斥王安石的學說中功績最高。
當時程頤的門徒,自認為他們的學問是孔子的正統,凡與自己不同的,都加以排斥。
他們着書立說,排斥别人的學說而宣傳自己的學說,學者的本分就是這樣,而為什幺要挾持皇帝的力量來堵住天下人的口呢?宋代的黨争,在這之前不過是政見的不同罷了。
等到程氏的門徒們得志,就開始禁锢蘇氏的蜀學,然後禁锢王安石的學說,從此開始學黨的争論日益激烈,而政界更加水火不容,以至到宋代末,問是誰造成的這禍端,君子們不能不對楊時這些人深惡痛絕。
後來慶元年間(公元1195年~1200年)禁止僞學,讀史的人都能排斥。
韓侂胄禁僞學确實是錯誤的,然而能想到那始作俑者是誰嗎?韓侂胄的所作所為,也不過是請君入甕罷了。
我對于程朱的學說,雖說不願學,然而也敬仰,怎幺敢于妄加诋毀?然而對于諸君子的妄自尊大,排斥異己,非但不敢附和,并且認為數百年來中國學術的不發達,都是由程朱這些人極力束縛思想的自由而受牽連,所以今天因為論說王安石的經義而提到它。
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又建武學于武成王廟,選取文武官員懂軍事的為教授,教授諸家的兵法,編撰曆代用兵的成敗、前世忠義的節操,對足以成為典範的加以解釋,生員名額為百人。
熙甯六年,又在大學設置律學教授四人。
凡是官吏學人,都能自己估量着入學。
同年,又下诏進士各科以及選官員子孫入官,都要加試斷案、律令、大義。
又在大學設置醫學教授,以翰林醫官以下與上等學生以及在外的良醫來做,學生常進行春試,錄取名額為三百人。
有方脈科、針科、瘍科。
考察、升職、補職,和其他各學的方法一樣。
選用時,最高的是尚藥醫師,其次是醫職,其他都根據等級補官,為本學博士正錄及外州醫學教授等(此事《宋史》沒有記載,今根據《文獻通考》,但《通考》沒有說是哪一年設立,隻是說神宗時罷了)。
這是王安石教育行政的大概。
觀察他采取的措施,大都注重京師大學,而各州縣的學校,規模好像沒有形成,不知道是史書上沒有記載,還是限于當時的力量無暇顧及。
至于大學,和今天歐美各國相比較,雖不能說完備,然而看他有律學、醫學等科,與經學并重,分科大學的制度可能就是從這時開始的。
它的起源比英國的阿士弗大學還要古老。
假如不是中途廢止,能繼續它的事業并延續到今天,難道不足以在世界上自豪嗎?然而即使是這樣的昙花一現,已經足為我國學術史的光榮了。
在王安石最初設置法科時,司馬光上奏說:“律令敕式,都是做官的人所必須掌握的,何必設置為一科,讓做士的人預習。
禮所指的方向,就是刑法所取的,作為士果然能知曉道義,自然會與法律暗合,如果士不知曉道義,學習了法律也隻能成為刻薄的人,為政哪裡會有奉公守法,也就不能教育人才,使風俗敦厚了。
”唉!司馬光這種說法,在今天法制論盛行的時候,不用深入辨析,稍有見識的人都會明白他的錯誤,如果真如他所說,那幺今天的這些文明國,不曾研究法學的不能擔任官職,那他們應該沒有一個奉公守法的人了。
我一直不理解司馬光對于王安石每項措施,無論大小,而必定反對,并不遺餘力,他的用心何在?我也不理解後世讀史的人,對于當時的所有措施,無論大小,而必定袒護司馬光而貶低王安石,這用心又何在呢? 第二選舉 科舉取士,并不是王安石的本意。
在他給仁宗的上書中論科舉弊端很詳細,等到他執政,卻仍然不改革,這是為什幺呢?王安石自己說過原因,在他的《請改科條制劄子》中說:“現在想根據古代的制度來改革它的弊端,隻是擔心沒有下手之處,應當先去除對偶聲病這樣的文章,使學習的人能專心研究經義,等朝廷興建了學校,講求三代教育選舉的方法,施行于天下。
”由此看來,隻是不考詩賦而考經義,不過是王安石的權宜之策,并不是他認為這樣就可以了,可當時攻擊他的人已經很多了。
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議改變貢舉法,去除詩賦、明經等科的考試,以經義、論策考試進士,直史蘇轼上議,其中說: 求得人才之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辦法,在于求其實際。
假使君主和宰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求實之政,那幺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嘗沒有人才,何況學校和科舉?即使沿用現在的辦法,我以為人才還有餘。
假使君主和宰相沒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實,即使在公卿和侍從之臣中也會常常憂慮沒有人才,何況學校和科舉
不久前指斥蘇轼為邪說,因而加以非常嚴格的禁止;現在這一禁令已經放寬,允許采用其中的長處,确實是通達的見解。
而祭酒楊時矯枉過正,又诋毀王氏之學是邪說,這又是不對的。
學生習慣于使用王氏學說,聽到楊時的建議,群起指責他,楊時退避不敢出門,學生這才散去。
這足以看出楊時的說法是不能服衆的。
此言可以說是确切的評論。
楊時是什幺人呢?是程頤的高徒,依附蔡京以求仕進,而學者尊稱他為“龜山先生”,在孔廟中成為從祀至今沒有被廢。
儒者們之所以尊敬他,大概是因為他在排斥王安石的學說中功績最高。
當時程頤的門徒,自認為他們的學問是孔子的正統,凡與自己不同的,都加以排斥。
他們着書立說,排斥别人的學說而宣傳自己的學說,學者的本分就是這樣,而為什幺要挾持皇帝的力量來堵住天下人的口呢?宋代的黨争,在這之前不過是政見的不同罷了。
等到程氏的門徒們得志,就開始禁锢蘇氏的蜀學,然後禁锢王安石的學說,從此開始學黨的争論日益激烈,而政界更加水火不容,以至到宋代末,問是誰造成的這禍端,君子們不能不對楊時這些人深惡痛絕。
後來慶元年間(公元1195年~1200年)禁止僞學,讀史的人都能排斥。
韓侂胄禁僞學确實是錯誤的,然而能想到那始作俑者是誰嗎?韓侂胄的所作所為,也不過是請君入甕罷了。
我對于程朱的學說,雖說不願學,然而也敬仰,怎幺敢于妄加诋毀?然而對于諸君子的妄自尊大,排斥異己,非但不敢附和,并且認為數百年來中國學術的不發達,都是由程朱這些人極力束縛思想的自由而受牽連,所以今天因為論說王安石的經義而提到它。
熙甯五年(公元1072年),又建武學于武成王廟,選取文武官員懂軍事的為教授,教授諸家的兵法,編撰曆代用兵的成敗、前世忠義的節操,對足以成為典範的加以解釋,生員名額為百人。
熙甯六年,又在大學設置律學教授四人。
凡是官吏學人,都能自己估量着入學。
同年,又下诏進士各科以及選官員子孫入官,都要加試斷案、律令、大義。
又在大學設置醫學教授,以翰林醫官以下與上等學生以及在外的良醫來做,學生常進行春試,錄取名額為三百人。
有方脈科、針科、瘍科。
考察、升職、補職,和其他各學的方法一樣。
選用時,最高的是尚藥醫師,其次是醫職,其他都根據等級補官,為本學博士正錄及外州醫學教授等(此事《宋史》沒有記載,今根據《文獻通考》,但《通考》沒有說是哪一年設立,隻是說神宗時罷了)。
這是王安石教育行政的大概。
觀察他采取的措施,大都注重京師大學,而各州縣的學校,規模好像沒有形成,不知道是史書上沒有記載,還是限于當時的力量無暇顧及。
至于大學,和今天歐美各國相比較,雖不能說完備,然而看他有律學、醫學等科,與經學并重,分科大學的制度可能就是從這時開始的。
它的起源比英國的阿士弗大學還要古老。
假如不是中途廢止,能繼續它的事業并延續到今天,難道不足以在世界上自豪嗎?然而即使是這樣的昙花一現,已經足為我國學術史的光榮了。
在王安石最初設置法科時,司馬光上奏說:“律令敕式,都是做官的人所必須掌握的,何必設置為一科,讓做士的人預習。
禮所指的方向,就是刑法所取的,作為士果然能知曉道義,自然會與法律暗合,如果士不知曉道義,學習了法律也隻能成為刻薄的人,為政哪裡會有奉公守法,也就不能教育人才,使風俗敦厚了。
”唉!司馬光這種說法,在今天法制論盛行的時候,不用深入辨析,稍有見識的人都會明白他的錯誤,如果真如他所說,那幺今天的這些文明國,不曾研究法學的不能擔任官職,那他們應該沒有一個奉公守法的人了。
我一直不理解司馬光對于王安石每項措施,無論大小,而必定反對,并不遺餘力,他的用心何在?我也不理解後世讀史的人,對于當時的所有措施,無論大小,而必定袒護司馬光而貶低王安石,這用心又何在呢? 第二選舉 科舉取士,并不是王安石的本意。
在他給仁宗的上書中論科舉弊端很詳細,等到他執政,卻仍然不改革,這是為什幺呢?王安石自己說過原因,在他的《請改科條制劄子》中說:“現在想根據古代的制度來改革它的弊端,隻是擔心沒有下手之處,應當先去除對偶聲病這樣的文章,使學習的人能專心研究經義,等朝廷興建了學校,講求三代教育選舉的方法,施行于天下。
”由此看來,隻是不考詩賦而考經義,不過是王安石的權宜之策,并不是他認為這樣就可以了,可當時攻擊他的人已經很多了。
熙甯二年(公元1069年),議改變貢舉法,去除詩賦、明經等科的考試,以經義、論策考試進士,直史蘇轼上議,其中說: 求得人才之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辦法,在于求其實際。
假使君主和宰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求實之政,那幺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嘗沒有人才,何況學校和科舉?即使沿用現在的辦法,我以為人才還有餘。
假使君主和宰相沒有知人之明,朝廷不求實,即使在公卿和侍從之臣中也會常常憂慮沒有人才,何況學校和科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