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荊公之政術(四)教育及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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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财政軍政,荊公之新法,殆盡于是矣。

    此外尚有一二,請括而論之。

     第一教育 教育行政,荊公平昔所最重也,其上仁宗書言之最切。

    及執政,首注意于學校。

    熙甯元年,增太學生員。

    四年,以錫慶院朝集院為大學講舍,厘學生員為三等,初入學為外舍,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

    上舍員百,内百二百,外舍不限員。

    其後内舍生增至三百人,外舍生限二千人。

    其年,置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陝西五路學,以陸佃等為諸州學官。

    其後諸路州府皆悉立學,而學官共五十三人。

    馬氏端臨謂是時大興學校,而教官隻有此數者,蓋重師儒之官,不肯輕授濫設故也。

     其所教者,以經為主,人專一經。

    至熙甯八年,以荊公所編着三經新義頒于學官焉。

    三經者,周官及詩、書也。

     按三經新義,亦為當時及後世攻擊荊公之一大口實。

    史稱蘇嘉在太學顔複嘗策問王莽後周變法事,嘉極論其非在優等。

    荊公怒,遂逐諸學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監事,選用學官,非執政所喜者不與,其後遂頒三經新義雲。

    考荊公平日言論,多以一學術為正人心之本,則史所雲雲,諒非誣辭,此實荊公政術之最陋者也。

    蓋欲社會之進化,在先保其思想之自由,故今世言政治者,無一不以整齊畫一為貴,而獨于學術則反是,任其并起齊茁,而信仰各從乎人之所好,則理以辨而愈明,人心之靈,浚之而不竭矣。

    強束而歸于一,則是敝之也。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而中國學術史上,光耀頓減。

    以荊公之賢,而猶蹈斯故智,悲夫! 考荊公當時,亦非于新義之外,悉禁異說,不過大學以此為教耳。

    夫既設學校,則必有教者,教者必有其所主張之說。

    學校既為一國學術所從出,則此說遂若占特别勢力于社會,此亦事勢所必至,無可逃避者。

    即如今之日本,其帝國大學二三老輩之學說,頗為新進諸顔所抨擊。

    然舉國學者,大率仍誦習之,此亦無可如何也。

    然則是亦不足深為荊公罪矣。

    蓋使荊公而禁異說,則為戕賊思想之自由,然公固未嘗禁之,不過提倡己之所主張而已。

    夫學者有其所主張之說,則必欲發揮光大之以易天下,非徒于理不悖,抑責任亦應爾也,于公乎何尤?若夫學者不求自立,而惟揣摩執政之所好尚,欲以幹祿,此則學者之罪,而非倡新說者之罪也。

    三經新義,自元?廢黜以後,南宋學者,更抨擊不遺餘力,自是數百年來承學之士羞稱之。

    詩書義出荊公子及其門人之手,已佚。

    惟周官義乃荊公所手着,本朝乾隆間修四庫書,從永樂大典掇拾重編,尚可得而見焉。

    吾嘗竊取讀之,其精要之處蓋甚多,實為吾中國經學辟一新蹊徑,自漢以迄今日,未有能過之者也。

    此當于第二十章别論之,今不先贅。

    而學者不察,随聲附和肆為诋排,昌黎所謂蜉蝣撼大樹,可笑不自量者非耶?荊公未嘗禁人習王氏以外之學說,而反對荊公者,則禁人習王氏學說。

    然則束縛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者,為荊公耶?為反對荊公者耶?是又不可以不察也。

    哲宗元?元年,國子司業黃隐焚三經義之版,禁諸生誦習矣。

    大學諸生聞荊公之薨,欲設齋緻奠,且禁之矣。

    二年,下诏禁科舉用王氏經義字說矣。

    欽宗靖康間,祭酒楊時奏言王安石着為邪說以塗學者耳目,請追奪王爵,使邪說**不能為學者惑矣。

    高宗紹興六年,張浚為相,又申臨川學禁矣。

    由此觀之,以荊公視諸賢何如哉?當楊時之诋王學也,禦史中丞王過庭劾之雲: 五經義微,諸家因而異見,所不能免也。

    以所是者為正,所否者為邪,此乃一偏之大失也。

    頃者指蘇轼為邪學而加禁切,已弛其禁,許采其長而用之,實為通論。

    祭酒楊時矯枉太過,複诋王氏以為邪說,此又非也。

    諸生習用王學,率衆見時而诋詈之,時引避不出,乃得散退,此亦足以見時之不能服衆矣。

     此言可為笃論。

    楊時何入?即程門高弟,依附蔡京以幹進,而學者尊之為龜山先生從祀孔子廟庭至今未廢者也。

    而諸儒所以尊之者,蓋又以其排斥王學之功獨高也。

    當時程氏之徒,自以其學為孔子之正統,凡異己者,皆攘斥之。

    夫着書講學,辟他人之說以申己說,此固學者本分所當然,獨奈何欲挾帝者之力以箝天下之口也!有宋之黨争,前此不過在政見之異同耳。

    及程氏之徒得志,始焉禁锢蘇氏之蜀學,繼焉荼锢王學,自是學黨之争日烈。

    而政界又益相水火。

    以至終宋之世,誰生厲階,君子不能不深惡痛絕于楊時輩也。

    後此慶元僞學之禁,讀史者鹹能斥之。

    夫韓胄之禁僞學則誠非矣,然亦曾思作俑者誰乎?胄所為,亦請君入甕而已。

    夫吾于程朱之學,雖非所願學者,然固敬仰之,豈敢妄诋!然于諸君子之妄自尊大排斥異己,非直不敢附和,且以為中國近數百年來學術之不發達,厥由程朱之徒務束縛人思想自由,實屍其咎,故今因論荊公經義而及之。

     熙甯五年,又建武學于武成王廟,選文武官知兵者為教授,教以諸家兵法,纂次曆代用兵成敗前世忠義之節,足以訓者解釋之,生員以百人為額。

     熙甯六年,又于大學置律學教授四員,凡命官學人,皆得自占入學。

    同年,又诏進士諸科及選人任子,并令試斷案律令大義。

    又于大學置醫學教授,以翰林醫官以下與上等學生及在外良醫為之,學生常以春試,取三百人為額。

    有方脈科、針科、瘍科,考察升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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